堅定正念是大法弟子必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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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中國大陸的監獄裏目前迫害大法弟子的手段還是很邪惡的,因此在部份同修中存在一種比較消極的想法:認為在裏面早晚得轉化,與其受那麼多折磨而轉化,還不如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時就轉化。在此我想對這些同修說:同修啊,不是這樣啊,修煉絕不是常人中的事情,是極其嚴肅的。

師父告訴我們:「凡是在常人社會中叫你去得到好處的都是魔。你在常人中得好的,過不了這一難,你就提高不上來。你在常人中舒舒服服的過好日子,你怎麼修?你的業力怎麼轉化?哪有提高你的心性和轉化你的業力的環境?大家千萬記住這點。」[1]

我們要清楚,我們走的是一條人成神的路,大法是修煉人的根本,決不可動搖對大法的正信,我們是用神的生命作保證才能成為大法弟子的,其實邪惡的迫害儘管嚴酷,但沒有那麼可怕,因為修煉人是有師父法身與眾神看護的,只要自己理智清醒,正念正行,是能夠走過來的。

我下面就談談自己在黑窩裏面的經歷與心得。

我是一九九六年得法的老弟子,曾被邪惡冤判四年,在女子監獄遭受迫害。期間因為我堅持不認罪,堅決不承認罪犯的身份,經歷了邪惡的諸多迫害:體罰(長時間的連續罰站、罰坐)、虐待(每頓只給一點點飯菜甚至不讓吃飯)、毆打(四個人將我按倒在地上,用抹布捂住我的口鼻不讓呼吸,群毆)、辱罵(從早到晚不停歇的用惡毒刻薄的語言罵我、罵我全家人),還有方方面面的欺辱和刁難。逼我長時間的連續罰站還剋扣我飯菜,一天站十六、七個小時,嚴重的體力消耗使我瘦得皮包骨,腿腳嚴重浮腫,站立姿勢稍有鬆懈,就被包夾犯人拳打腳踢,兩個多月站下來,導致我腳腫的走路蹣跚,直至只能艱難挪動,獄警仍不讓我坐,想等著看我倒下妥協。

但是我每天心中默背大法,用修煉人強大的正念與毅力堅持,每天發正念讓邪惡強加給我的痛、傷、累、困全部轉移到施暴者身上去,往往是她們睏的不行,我卻一個哈欠都沒有,頭腦非常清晰。過程中我悟到:我要提高心性、擴大心的容量,去掉對惡人惡警的怨恨,才能在難中提高上來,達到大法修煉人的標準。所以對於表面的人我慈悲正念對待,對另外空間的邪惡堅決清除,表現祥和與堅忍,遵循「打不還手、罵不還口」[2]的法理,真正像個大法修煉者的表現,也得到了人們發自內心的佩服與同情,無論是表現邪惡的犯人還是獄警。

在慈悲師父的保護下,我艱難挪步的狀態只持續了一天就又能正常行走了,這樣的情況發生了兩次,邪惡看到這一招擊不垮我,就放棄了這個迫害形式。接下來換了招術,讓我坐在中間凹陷邊緣突起的小矮凳上,並且只能坐凳子的三分之一,突起的邊緣硌的我臀部極痛,每天十幾個小時等於在上刑一樣,我每天不鬆懈的背法發正念,經常感到全身被能量包容的暖融融的感覺,心中非常感謝師尊的加持與外面同修的正念幫助。

除了體罰虐待,還有生活上方方面面的刁難迫害。包夾犯將廁所裏的抹布塞到我的嘴裏、放進我的水杯裏;不讓我睡覺,每個小時推我叫醒我一次;不讓我上廁所,白天小便要憋十二個小時;不讓我買生活用品,不讓用手紙,不讓我扔垃圾,逼迫我把垃圾放在箱櫃裏發臭;洗漱洗澡不讓用水,不讓洗衣服,有時洗了衣服卻不讓晾曬,使我的衣服捂在盆裏再淋上水發臭;將垃圾塞在我的被子裏,將水潑到我臉上、床上、被子上……種種下三濫的手段都用上了。當我向獄警要求基本人權時,獄警竟振振有詞的說:「你說你不是罪犯,監獄裏的一切權利是罪犯的權利,你不是罪犯,就沒有這些罪犯的權利。」多麼邪惡的邏輯啊!連有罪的人都能擁有的權利,遵循真善忍修心行善的無罪之人倒不能有?這些所謂接受過高等教育的年輕獄警,喝著中共邪惡黨文化的毒汁長大,連作為人最起碼的良知與是非標準都沒有了,真的很可悲。

有獄警曾經對我說:「你們不是可以轉化之後出去再上明慧網聲明作廢的嗎?」我心裏真的很難過,我們的多少同修沒做好,讓不明真相的獄警產生這樣的想法,以為修煉可以被用來鑽空子。我當即正色告訴她:修煉是最嚴肅的事情,不是兒戲,滿天神佛都在看著人,人是不能糊弄神的,糊弄神其實是糊弄自己,不可以這樣做的,而且要想修煉成,這一關必須得過的,早晚得過。其實在魔窟中,這些都是對修煉人的考驗,看你在面臨苦難與安逸中選擇甚麼。只有放下怕心才能走過來,那種環境真是人心的大檢驗。

被邪惡黨文化變異敗壞了的人的觀念已經不明白作為人應該堅守的節義操守了,更何況是大法修煉,哪能這樣不嚴肅呢?我們真的不能拿師父的慈悲開玩笑啊!

中共江氏流氓集團對大法弟子的迫害已經走過了十九年,我個人的體會是,只要你自己心裏沒有給自己留任何退路,邪惡就鑽不進來,正念正行,就能解體邪惡。大法修煉如同逆水行舟,師父告訴我們:「難忍能忍,難行能行」[1],師父明示:「就怕你自己不想過,想過就能過的去」[1]。我們真的要走好最後的路,不辜負師父的苦度,也不給自己留下遺憾。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一》〈新加坡佛學會成立典禮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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