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把大法放在第一位 兌現誓約》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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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一日】五月八日晚間讀了《把大法放在第一位 兌現誓約》一文有所啟悟,同修的心路歷程與我近階段的類似,同修曾為錢所惑,我為情。

回想自己曾配合同修騎摩托到農村挨家挨戶發資料講真相救人,我們這裏是山城,山路崎嶇,穿山越嶺,挨個鎮,挨個村,風吹日曬,眾生有喜的,有樂的,有感謝的,有罵的,還有要報警的。雖然辛辛苦苦,但快樂無比,因為我們在做著神聖的救人的事,無怨無悔,堅持了近三年的時間,平平穩穩。

臨近二零一六年中秋節的一天,我在集市講真相被人構陷遭綁架,家人受牽累遭受痛苦,從此不願家人再跟著遭受牽累的心桎梏了我。雖然心裏知道大法弟子要救人,但救人是有條件的,就是要不被迫害,在權衡中,在防範中,救人的效果大打折扣。

一天,我跟母親(同修)說,假如師父說都馬上跟我走,到天國世界裏去,我覺著我還有很多牽掛,說白了是有濃濃的情,對母親的情,對叔叔的情,對弟弟的情,對丈夫、女兒的情,還有對同修的情,向迫害同修的警察講真相潛意識是為同修不被迫害;近階段我參與幫助一個出現嚴重病業的同修,同修離世了,我痛苦不堪;人與人中的情,常常看到他人痛苦的樣子心裏也跟著難受……

近階段女兒連續的失眠,讓我意識到了修煉人執著於情的危害。我有所醒悟,再讀師父的法:「修煉就得在這魔難中修煉,看你七情六慾能不能割捨,能不能看淡。你就執著於那些東西,你就修不出來。任何事情都是有因緣關係的,人為甚麼能夠當人呢?就是人中有情,人就是為這個情活著,親情、男女之情、父母之情、感情、友情,做事講情份,處處離不了這個情,想幹不想幹,高興不高興,愛和恨,整個人類社會的一切,全是出自於這個情。這個情要是不斷,你就修煉不了。人要跳出這個情,誰也動不了你,常人的心就帶動不了你,取而代之的是慈悲,是更高尚的東西。」[1]我心中有一種震撼的感覺,我不要這個情,我要慈悲。

人生不過匆匆百年,甚麼能夠帶走?人生像過客,一切似迷幻,沉迷其中而喜而憂。沒有師父正法何時能出迷宮?凡體肉身又何時可超脫?宇宙已是成住壞滅的最後時刻,師父在正法,我們是助師正法的法徒,誓約在先,使命在身,理應「把大法放在第一位,兌現誓約」。

面對女兒痛苦的樣子,我想到我的責任,我盤腿立掌,邪惡不應存在,誰可阻擋?瞬間我身體整個被能量溶貫,我知道是師父在加持,我要超脫情的桎梏,要做一個堂堂正正的大法徒了。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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