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隊長:二十多年沒有遇到這麼好處理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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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日】二零一零年六月上旬的一天上午九點多鐘,我騎自行車從家出來去母親家,要拐彎時,被從後面來的兩輪摩托撞倒了,躺在地上,當時頭腦清醒,就是腿沒有知覺,抬了幾下也沒動。我就在心裏喊師父救救我,連喊幾遍,腿能抬動了,我就想站起來。

肇事司機過來要拉我起來。我沒讓他拉,自己忍著劇痛先慢慢的跪起來。這時圍上來好多人,有認識我的,我就請他幫忙把自行車扶起來,我拄著車子站起來了,想試著推車回家。自己是修煉人,不想給肇事者添麻煩,可痛的我腿抬不起來,走不了。

有人給我兒子打電話,兒子叫來了救護車,讓我上醫院,不去不行。到了醫院拍片後,醫生說是:腰椎第二節爆裂性骨折,並有小碎片。當地醫院治不了。必須去省城,這期間醫院來了很多親戚、熟人,都說得去外地。兒子和丈夫商量去省城治療,我告訴他們不去外地,連醫院也不住,就回家;我修煉法輪大法有師父管。最後丈夫尊重我的意見,同意回家。兒子要開止痛藥,我告訴他我甚麼藥都不用,你看我現在像疼痛的樣子嗎?最後甚麼藥也沒開。醫院的院長和我較熟,也勸我去省城治療,我告訴她我修煉法輪大法,有我們師父管,很快就會好的。你看我躺在這裏也不怎麼疼,不煉功的人能這樣嗎?

第二天,兒女們不放心拿著片子到省城找專家看,專家告訴必須在一週內做手術,因有骨折碎片扎到神經會導致癱瘓。兒女們回來後就要抬我去省城治療,我堅決不去。從第二天我就堅持起來打坐,痛得我汗如水流的,再痛我每天都堅持起來打坐,痛的堅持不住就想師父講的「難忍能忍,難行能行」用修煉人標準要求自己。

第十八天我能站著煉動功了,雖然煉不到位、時間短,我也堅信我能行。二十一天我就從兒子家走回到我家,走了二百米,又上到三樓,一路腰板挺直,非常輕鬆。鄰居過後說,看你走出來,我都為你擔心腰能行嗎?看你走的那麼輕鬆,真為你高興。人都說傷筋動骨一百天,你二十多天就能走了?真神了!

肇事者是農村的青年,交警將人、摩托車扣下了,調查完後放人時讓他先給我拿二萬元錢治療,不夠再補。我就和家人商量把錢還給他們。兒子說你還躺床上呢?手術得五萬元,這些還不夠呢?我說我是煉功人,有師父管會好起來的,兒子不同意當時沒退錢。出事第二天,肇事家來了好幾個人來看我,看我不住院,又不用藥,就說那甚麼時候能好呀?我告訴他們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只要煉功,師父就管,我師父回天的力都有,我這點事算甚麼,你們就放心吧,我很快就會好的。當時要了家屬的電話號,有事和他們聯繫,他們不願給,我說肯定是好事,他們才留下電話號。

車禍後一個月,我打電話告訴肇事者到交警隊把案子結了。他們家不知道還提甚麼要求,找了五~六個人來的,其中一個在鎮政府上班。在交警隊工作人員和他們家來的人面前我把二萬元錢還給了他們,告訴他們我修煉法輪大法,沒打一針,吃一片藥,好的這麼快,大法要求我們修煉人處處為別人著想。我撞傷後的一切費用我自己承擔。

交警工作人員聽後有點不相信,說你得出個手續,免得過後再找他們麻煩。我給寫了字據:我今後身體出現任何問題與任何人無關,自己負責。交警隊長說:辦案二十多年沒有遇到一件這麼好處理的案子。

我告訴在場人:因為我修煉了法輪大法,師父告訴煉功人事事為別人著想,否則我也做不到的。他們家屬說:還以為找我們要錢呢!所以找些人來幫忙說話,再拿錢也拿不出來了,這二萬是借親屬的,一個月六十元錢利息呢!聽你這麼一說真是太感動了,覺得對不住你非要從二萬元裏拿幾千給你補補身子。我告訴他們我一分錢都不留,有大法有師父管,身體會越來越好。

肇事者家來的人都表示感謝,我告訴他們要謝就謝大法,謝大法的師父。他們表示相信,以前不了解,現在親自受益了,給我們家解了大難了,真心謝謝大法了!

在交警隊給我錢沒收,結案後回家,他們跟到我家還要給我錢,說:你一分錢不留我真過意不去,我這是真心的。我說我一針沒打,一片藥沒吃,就好了。這都是大法師父管的結果,我能要你的錢嗎?我在大法中受益,你借大法光了也受益了!要謝就謝我師父吧!是我師父讓我這樣做的。

通過這次車禍不僅使他們家人了解了法輪功的真相,也使他們村子裏的許多人都知道了,學法輪功的人被車撞了,不僅不訛錢,連治病的錢都不要。

後來我們兩家還成了朋友,有時逢年過節的他們還拿自家的農產品來看我,我不要他們就說:是你這個好人救了我們全家,如果換作別人,我家的日子不知道咋過呢?現在的窮人連借錢的地方都沒有,這只是我的一點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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