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一位老同修交談再看自己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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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二日】修煉至今,一直困擾我的就是怕心與情。做三件事中反映出的心態,與同修的交往及家庭生活中出現的矛盾,總是把握不好,自以為是用法來衡量事情的是與非,用善心,用法理來處理遇到的事情,其結果往往是事與願違,反而加重了矛盾。長期以來,被家庭以及同修之間的關係搞得焦頭爛額,甚至感到束手無策。

一個偶然的機會,我認識了一位八十多歲的老同修,她的親切隨和讓我感覺身心愉悅,繼而就參加了在她家的學法小組。原先我的本意是能在真相資料及學法上幫幫她,但通過一段時間深入的交往,我驚詫的發現,無論是從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上,還是到生活的點點滴滴上,我們之間的差距都非常大,她的修煉狀態顛覆了我以前固守並沒有察覺出的很多觀念。尤其,在怕心與親情問題上對法理的認識。因此,我專門和她交流了一次,了解了她在做三件事及處理家庭矛盾中的修煉狀態。

老同修在講真相的事情上,是以發放資料為主,從真相期刊、單張、掛曆、檯曆,到光盤、護身符等等。用她的話說,她需要的數量是上不封頂的,因為隨身攜帶的資料太多太重,她就用一個小推車推著,邊走邊發。像掛曆、檯曆這樣的真相資料,有時她索性就推到集貿市場去散發,現場往往都是人們爭先恐後的索要真相資料,供不應求。

「有沒有不要真相資料的人呢?」

「有,別人真的不要,真相不願意聽就算了。」

「有沒有碰到別人舉報你呢?」

「有一次,那天沿街發護身符,派出所的警察接到舉報,把我帶到了派出所。」

「當時你害怕嗎?」

「不害怕,我當時就想,一定是師父安排我去救他們。我一定爭取救了他們。剛開始是兩個警察問我,先問我姓甚麼,我說我姓法輪功,接著又問我叫甚麼,我說我叫大法弟子。然後還問我散發的護身符是從哪裏來的?我說,我不能跟你們說,警察問我為甚麼,我告訴他們,我說出來你們就要關押我,我說出別人你們也要逮他們,那樣你們就犯大罪了,我不能害你們,所以我不能說。」

兩個警察一個唱紅臉,一個唱白臉,看問不出來名堂,就換了兩個人,最後就六個警察一起問。期間他們要翻我的包,想從包裏找到證明我身份的東西,我抱著包,嚴厲的拒絕他們翻包,我說,你們不要知法犯法,你們沒有權力翻我的包, 只有土匪才能來橫的。

「結果呢?」

「結果是六個警察靜靜的聽我講真相,三退了五個,果然是師父安排我救他們,三退完他們就把我放了。」

和老同修相比,我一般資料是不敢面對面發放的,即使偶爾面對面發,也是先給自己找好退路,或者是商店裏只有一個人的時候,即便萬一有人舉報,我還來得及跑。明慧網經常有同修寫文章說面對面發真相資料的好處,我卻不以為然。我一直認為,我是黑名單上的人,萬一給逮到是要從重處罰的。明慧網刊登被迫害的同修很多都是面對面發資料的。當聽到同修說希望大家不要浪費大法資源,儘量面對面發放資料,我曾振振有詞的說,在沒有浪費大法資源的情況下,效果是一樣,有甚麼區別?為此我不惜拍下了人們在看資料的很多照片,給那些叫我面對面發資料的同修看,甚至還一度想把照片寄到明慧網。

對比老同修的心態,我突然明白了這是境界的問題,自己沒達到那種境界,就不可能有那種心態,而有怕心的執著存在,就容易被舊勢力鑽空子。雖說是做同樣的事,但是境界的差別卻能真實反映出個人修煉的差距。

由此想到了很多離世的同修,他們在三件事,尤其在講清真相的事情上並沒有落伍,這些同修的離世讓很多同修感到迷茫及不解。其實,心態和境界在表面上很難真正看得清,用甚麼心態做三件事才是根本所在。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講清真相,救度眾生是我們的責任和使命,但絕不只是表面的行為,而是要通過這些行為,在助師正法,救度眾生,兌現誓約的同時,修到我們應該達到的境界。

由於這位老同修對資料數量的需求是上不封頂,很多資料點都滿足不了老同修的要求,於是老同修就自己買了電腦和打印機,只有小學文化的老同修就自己開始學電腦,打印資料。一方面減輕了資料點的壓力,同時還能幫助很多拿不到資料的同修,甚至有的資料點遇到突發事件時,還要請求老同修幫忙。

我問她:「你一大家人住在一起,兒女們知道你在做的事嗎?他們是甚麼態度?」

「剛開始他們不知道!我也沒有必要告訴他們。我等孩子們睡覺了我再印,這樣就不影響他們了」。

「一般要印多長時間呢?」

「有時要印到凌晨一、兩點鐘。」

「在一個屋簷下總歸是瞞不住的,他們知道後是甚麼態度呢?」

「我要做的事和他們的態度沒有關係,但是我儘量讓他們不反對。有一次,兒子回來的晚,看到我房間燈還亮著,就進來了,我正在打印。他說,我們家要開地下印刷廠了。我沒有理他,繼續忙我的,他就走了。生活上的小事我可以妥協,大法弟子要做的三件事上絕不妥協,作為大法弟子,作為母親,也要慈悲與威嚴同在。我不理他,也就表明了我的態度。」

「修煉中,總感到家庭矛盾處理不好,不能攪在是非裏面論是非,又很難置於是非之外,我看你們家滿和睦的,你是怎麼處理的呢!」

「在家庭中講真相,我是根據他們的態度,點到為止,老伴在文化大革命中受過衝擊,對共產黨害怕,不敢接受法輪功,我就根據他的心情,沒事講兩句,時間一長他也不反對了,終於在他臨終前給他辦了三退。對待家庭中的矛盾,那是屬於個人修煉,我採取的是妥協、忍讓,比如說,我看見兒子買來一個按摩洗腳盆,覺的很新奇,就倒上水在盆裏洗腳了,媳婦看見了,很不高興地說,這是我們的洗腳盆,你怎麼用它洗腳?我連忙道歉,對不起!我下次不在這裏洗了。」

「媳婦對你不禮貌的衝撞,你心裏沒感覺嗎?」

「有,但我都忍住了,我絕不給舊勢力製造矛盾的機會,事後向內找,總有自己要修去的東西,有時實在忍不住,就在心裏默默的回幾句,絕不出聲。這樣做,既不會激化矛盾,也保持了自己的一份尊嚴。對待兒子的過激言語,我通常只說一句話:請注意自己的修養。這時兒子也就不再繼續說話了。時間一長就形成常態了。」

「你們住在一起,經濟上面有矛盾嗎?」

「沒有出現過甚麼矛盾,兒媳婦看錢很重,而我的原則是只多給不少給他們。但是即便這樣兒媳婦還是會找一些理由要錢,只要開口要我基本都給。當然我們也不能讓常人牽著鼻子走,為了讓自己心理平衡,資料點的房租費我始終堅持付。」

「生活上需要他們照顧嗎?」

「當然不需要,這對於我來說是個原則性的問題。因為我是修煉人。我為了方便講真相,先前一直是在外面租房子住的,當時搬家,裝空調等等大小事,都沒有麻煩兒女們。去年出過一次車禍,我被汽車撞斷了四根肋骨,這樣兒子才強行把我接到他家,在家裏我堅持學法煉功,身體很快康復。兒女們終於相信了法輪功的神奇,都說要不是煉法輪功,你也活不到今天。」

長期以來,在對待家人及同修的關係上,我始終處理不好慈悲、善良與情的關係。對待同修,我覺的都是一個師父,大家同學一部大法,像一家人一樣,甚至比家人還親,所以就用對待家人的態度與方法,去處理同修之間的事。甚至對待同修的一些不合理請求(與三件事或修煉無關的事情)也全力相助,發現耗費了大量的精力、錢及時間,然而加深的是人的情,加重的是同修之間的矛盾。往往一件小事處理不當,同修雙方當事人不在矛盾中向內找修自己,卻又在大法學員中互相找人拉人,不斷重複著同一件事情,說服其他同修贊同自己的意見,反對另一位同修,更有甚者請同修上門找意見不同的同修說理。本來小小的摩擦,大家靜心學法,向內找,修自己,亦或真是想不明白可以和同修們一起切磋一下,從而從摩擦中提高,但是往往事與願違,不僅兩人的摩擦在交流切磋中不能被很好的化解,其他同修因為人情等緣故,在不願得罪人的心態下,並不能指出當事同修的執著,往往反而使本來小小的摩擦很快能升級成矛盾,各執一詞,甚至各成一派,給一個地區都會帶來不好影響,同修之間花費大量時間互相討論這些事情,不僅把同修都捲入矛盾中來,而且嚴重影響做三件事的進程。遇到這種情況也常常令我感覺到很苦很累,卻不知道在哪出了毛病,有同修說:「同修之間,我們就談三件事,除了三件事之外,甚麼都不要談。」我覺的說的很對,但事實上卻是很難做到的,你長我短,我是你非的人情,被舊勢力利用,從而間隔了同修之間的關係,削弱了整體講清真相,救度眾生的力量,想想令人心痛,但是不知不覺中自己也在其中,也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在對待家人講清真相時,用的也是情,總覺的這麼好的法說給你聽你應該快快接受才對,遇到家人不想聽,就會因為著急而情緒激動,情緒一激動,就沒有了智慧,甚至語言粗暴,以致到現在,家人沒有一個支持,沒有一個三退的。老同修的修口恰到好處的保持了與兒女之間的關係,表面上看是長輩的慈愛,是個人的修養,又保證了自己做三件事不被干擾,不能不說這種理性的忍讓是一種修煉的境界。

由此想到了很多離世的同修,勞教所、監獄迫害的大風大浪都闖過來了,在相對安逸的環境中,卻為了兒女、為了夫妻、為了父母之間的情失去了最根本的做好三件事的原則,為了安排好兒女的生活,大塊時間精力都花在掙錢上,連學法時間都不能保障,對同修們的提醒已經聽不進去了,舊勢力利用我們對情的執著,把我們一步一步的拖入人中,而長期形成的人的觀念,又緊緊的束縛著我們離開人,以至對情的干擾不能理性認識,也就更談不到解脫了。

通過和老同修的交流,使我受到很多啟悟。過去一直認為老年同修在知識、文化上對法理的認識是有限的,用人的觀念對待修煉還不自知。由此也明晰了一些三件事做的很好的同修離世帶來的迷茫,認識到對我們來說都明白但不都能處理好三件事與個人修煉相輔相成的關係。

因為受益匪淺特寫出來,表達不準確之處,望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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