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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十年冤獄 山東蒙陰縣趙傳文又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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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二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臨沂市蒙陰縣垛莊鎮四十八歲的法輪功學員趙傳文,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綁架、構陷,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二日被非法開庭,被非法判刑兩年。而趙傳文的妻子劉鳳厚因營救丈夫也遭警察綁架,被超期關押半年,並被非法批捕。

趙傳文曾被非法判十三年重刑,在獄中遭到各種折磨包括:暴力「轉化」,長時間不讓睡覺,有時連續四天四夜不許睡覺;長時間罰站,站得腿肚子腫脹;餓飯;刑事犯在獄警授意下對他拳打腳踢,用鐵絲網抽打,用木棍擊打他的大腿和腳心,用膠合板猛刮他的兩肋,用牙刷柄絞他的手指……直至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八日才出獄。

中國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趙傳文控告發起迫害的元凶江澤民。法輪功學員訴江,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所有中國人的做好人的權利。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來,在被控告人江澤民口頭密令、授意指揮下,各級「610辦公室」操縱公、檢、法、安全、武警等機構系統性地對數以千萬計法輪功學員實行了「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的群體滅絕政策。致使億萬修心向善的民眾及其家人被捲入長達十七年的浩劫之中,眾多法輪功學員遭受酷刑折磨、被活摘器官,及被其它方式迫害致死等,並造成現在社會道德急速下滑,社會秩序混亂,經濟下滑,尤其是司法系統的混亂黑暗。

二零一五年五月至今,有二十多萬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將迫害元凶江澤民告到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下面是趙傳文在控告狀中陳述的部份事實:

我於一九九六年七月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宇宙特性要求自己做好人,與人為善,遇事忍讓,對個人、對家庭、對社會都是非常有益的。以前我父母和我大伯家關係不和睦,我們兩家互不往來;修煉法輪大法之後,我主動去大伯家和好,逢年過節我都要先去拜訪。我是個做生意的買賣人,以前收到假幣時是偷偷混著花出去;自從修煉了法輪大法,收到的假幣就當場銷毀,以免日後流到別人手裏對別人家造成傷害。

修煉了法輪大法之後,我時刻以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使我明白了很多做人的道理,道德得到了昇華,素質也得到了提高,並且變得心胸寬廣,性格開朗。在身體方面六年多的慢性腸炎不治自癒,出現了無病一身輕的現象。

母親曹玉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後,她老人家渾身多年的疾病不治自癒,而且看母親天天有說不出的喜悅和幸福,母親越活越年輕,越來越有勁。

一九九九年七月我因去北京上訪,在回到蒙陰後就被綁架至泉橋洗腦班。白天,李秀福強迫我在太陽下站著,晚上派出所所長強迫我在地上坐著,不讓我睡覺。

一九九九年十月,因為去同修家串門,我又被綁架到垛莊鎮派出所。在派出所,杜中太和刑警隊的人員對我搧耳光,並用電棍對我進行電擊,一系列的責打辱罵逼我說出外出的所作所為。兩天後又把我綁架到拘留所。在拘留所,警察連續幾天不斷對我進行非法提審。每次提審警察們都是對我拳打腳踢,用掃帚或木條對我抽打。因為我不轉化,又把我綁架到看守所關押了一個月。

二零零零年二月,我和妻子劉鳳後去北京上訪被非法遣返,我被送往蒙陰看守所非法關押35天。二零零零年三月,垛莊鎮派出所把我從看守所接出,隨後把我綁架至垛莊鎮泉橋洗腦班。

在洗腦班,房思敏指使打手房得良讓我雙手抱樹銬在樹上,然後用腳踹我,用橡皮棍抽打我。每天讓我母親步行5里多路去洗腦班,說是陪著轉化。如果一天不去就得交50元錢,交不上錢就上門稱小麥抵錢。在此期間,李秀福也向我要錢,我說沒錢,他們就押我回村讓我借錢。我借了幾家沒有借到錢,他們就把我押到村委辦公室,李秀福逼我坐在師父的像上,我堅決不配合他們,他們就把我摁在地上拳打腳踢。他們還是逼我交錢,還把我父母叫到辦公室,逼迫他們替我交錢。而且還逼我進行所謂的轉化,後來他們沒達到目的,就又把我押回泉橋洗腦班。當時,李秀福說:「既然沒借到錢,再揍他一頓!」兩個打手拽著我的胳膊,輪流用橡皮棍狠狠打了我十幾棍。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二零零零年三月底的一天晚上,打手們把法輪大法學員魯興德帶出去毒打。我們聽到魯興德被毒打的叫聲後,齊聲高呼「打人犯法」,打手們便把我們幾個學員拉到院子裏拳打腳踢。我被打手們踹倒在地,其中一個打手對著我頭就跺了一腳,當時頭部就頭昏眼花,疼痛難忍。

二零零零年四月,我和其他法輪大法學員被從泉橋洗腦班轉至西垛莊鎮計生辦洗腦班遭受迫害。派出所幹警陳玉新用巴掌抽打我的臉,鼻子被打的出血。武裝部幹部房思敏帶領一幫打手給我戴上手銬,用橡皮棍抽打我臀部,我的臀部被打黑。就在這個月,蒙陰政法委書記李枝葉來到洗腦班,當時房思敏問我還煉不煉法輪功,我說煉,他們就帶我到一間黑屋子裏,把我踹在地上,用橡皮棍毒打我。

我被誣判十三年。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份,我被關進山東省監獄嚴管室。獄警李偉指使犯人讓我白天黑夜不能睡覺。一直讓我站著,站得腿都腫了,逼迫我放棄對法輪大法的信仰。二零零四年三月至四月份,獄警又把我關進嚴管室,讓我站著,不讓我睡覺,並指使犯人用拳頭、鐵絲打我。六七個犯人逼迫我在牆邊站立,摁住我的手、腳、頭打我的兩肋。

二零零七年七月份,我在山東省監獄第八監區午休時,我坐在床上閉著眼睛,犯人王義看我閉著眼睛,就對我拳打腳踢。我質問我王義為甚麼無理打人,他說「你再煉功,我就揍你。」當時監室外很多人圍觀,王義見狀不再打我。我又坐在床上閉著眼休息,王義再次對我拳打腳踢,這樣反覆三、四次。我就找到獄警亓振軍反應,亓說他要調查調查再說。一天之後,亓振軍把我叫到辦公室,讓我去第十一監區。後來王義對我說:「我當時不想揍你,但是亓振軍告訴我,如果不揍你就不給減刑。」

酷刑演示:罰坐小凳子
酷刑演示:罰坐小凳子

二零零七年八月,我因堅持修煉,被山東省監獄第十一監區警察李偉關進嚴管室。早上五點起床,起床後被逼坐在小板凳上,除上廁所外一律坐著,直到晚上十一點。十一月份,我被關進第十一監區的嚴管室,犯人們用一根紅繩拴住我的腰,一人在後面拽著,把我摁在地上。兩個犯人分別抓住我的兩手,兩個犯人分別踩住我的兩腳,一個犯人用木棍抽打我的腳心,腳心被打黑,腳趾頭被打得流血。他們用拖把把血擦掉,然後用木板來回搓我的兩肋,兩肋被搓的流血。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份,因我堅持修煉法輪大法,又從第八監區被關到第十一監區嚴管室。犯人們白天黑夜都不讓我睡覺,並把我關到澡堂裏給我沖潑冷水迫害,然後把我摁在地上,用皮管子打我的臀部。

九九年七月,江氏集團殘酷迫害法輪功,我們家也無一倖免,我、妻子,弟弟、弟媳堅持修煉多次被抄家,被迫流離失所,被抓被打,被酷刑折磨,被四處關押,判刑、勞教,我被誣判十三年,妻子勞教三年,弟弟被誣判五年。這期間,我和弟弟被抄的家產一無所有,只有老人和孩子們天天在恐怖、貧困,流言蜚語中痛苦的流著眼淚,思念著被關在牢籠中的二子、一媳,她老人家難以想像的承受不了如此沉重的痛苦心靈創傷,莫大的冤屈,心靜不下來,而且被迫不讓煉功,騷擾恐嚇干擾,於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含冤離世。

關於趙傳文在山東省監獄遭受的迫害情況,請見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二月二日文章《遭十年冤獄 趙傳文在山東監獄備受酷刑》、《趙傳文和周光明被非法開庭 家人也被非法關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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