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老漢:感謝大法師父帶出來的好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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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我叫門吉,今年六十八歲,家住黑龍江省大慶市。二零一五年四月初,我和老伴、兒子去南方旅遊,從家走之前,身體就感覺不太舒服,我以為是心臟有毛病,也就沒當回事,就走了。

我們一家幾口人從上海到深圳,到香港,又到澳門,回來時,順便到北京上長城,看看長城兩側的風景。當時我往上走不太高時,就感覺身體嚴重不舒服,渾身難受,沒有力氣往上上,我就讓家人到上邊看,我在下邊找個地方休息。等看完後,在北京住了一宿,就坐火車回家了。

在家呆了二天,就上縣城兒子家,打算去省城再詳細檢查一下身體。還沒等去呢,睡到半夜時,突然發病,人事不知,小便失禁,身上穿的內褲、還有床全都尿濕了。老伴發現後,告訴了兒子,這時我又處在昏迷狀態,感覺又要拉又要吐,意識上有點明白,可是自己動不了,又掙扎著想上衛生間,家人看出我的意思,兒子背我上廁所,還沒等坐下呢,就不行了。

兒子又把我背到床上,還要上廁所,老伴一看我這樣折騰,趕緊說:「不行,不行,快放床上吧。」就和我說:「在床上拉尿吧,我給你收拾。」這時就開始又拉又吐。老伴用手捧著我吐出來的東西,仔細看了一下,都像湯藥渣滓一樣血色的。當時我臉色蒼白,渾身無力,動彈不了,幾乎僅有的那點意識隨時都要消失一樣。

老伴沒驚沒怕,因為她是煉法輪功的,看到我這樣,就誠心誠意求師父救救他吧,還反覆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我在微弱的意識中聽到了老伴的聲音,我就開始在心裏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這樣從昏迷中醒過來,感覺還不錯,能挺住了,上縣醫院住了五天院,就到省城第四醫院做胃鏡檢查。做過胃鏡的人和醫生都知道,做胃鏡檢查是非常疼痛的,老伴怕我遭罪挺不住,在我做胃鏡之前,就告訴我:「誠心默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大夫在給我檢查胃時,我就反覆默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說來真的神奇,我一點都沒有感覺疼痛和難受。

檢查結果出來後,兒子告訴我說,是糜爛性胃潰瘍,醫生讓開刀手術,說得做胃切除手術。我當時聽了很不願意,這點病開甚麼刀啊?打打針,吃吃藥,養一養就沒事了。我說甚麼也不同意做,可是兒子非讓做不可,儘管他怎樣說,我還是不同意,就讓他媽媽勸我,經不起他們再三相勸,後來我只好答應了。

在手術前,老伴又告訴我誠心敬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我就在手術台上反覆默念,經過5個小時的手術,又給我抬到觀察室,觀察了八個小時,當我在觀察室醒過來時,包括手術後,我都沒有疼痛的感覺,第二天,我就能下地蹓躂了,一直感覺都挺好。

可是我這一病不要緊,可累壞了我老伴,一天到晚,身前身後精心侍候,端水拿藥,洗洗涮涮,還要給我做七頓飯,不能餓著,不能撐著,變樣給我做吃的,精心在意,像侍候小孩似的。她每天還要騰出空來學法煉功,擠時間出去講真相救人。看到老伴一天天忙忙活活應時應晌的照顧我、侍候我,我從心裏萬分感激她,老伴呀,你真的辛苦了!這是我發自心底的聲音。

這時老伴也不時的勸我看大法書。我也真想了解法輪功書裏到底寫的是啥?為啥這麼神奇,為啥讓江澤民這麼憎恨?江澤民為啥要發動這場迫害運動?帶著諸多的疑惑和不解,我也看了《轉法輪》,之後我感覺很好,我就連續看了五遍。

從我老伴身上,我看到了法輪功祛病健身有奇效,是教人做好人的,是教人向善的。從我老伴煉功到現在二十年了,沒見她吃過一片藥,沒打過一次針,每天都快快樂樂的、精力充沛的生活,可她對自己要求非常嚴格,不抽煙、不喝酒、不打麻將,行為檢點,道德高尚,真象淤泥中盛開的蓮花,可尊可敬。

她對我母親百般細心照顧,有時老太太拉尿在褲子裏,她都給洗涮乾淨,對老人體貼入微,真象老太太的親生閨女一樣,讓我的弟弟們都非常尊敬和讚佩。在我母親離世後,老伴又帶孫子,當兒子和兒媳忙的時候,她就天天照管孫子,應時應晌給小孫子做吃的,看小孫子睡覺。她很少想到自己怎樣享受,怎樣吃好、喝好、睡好、穿好,總是為別人著想。

我有時也能看到其他煉法輪功的人,他(她)們總是樂呵呵的,從他(她)們身上我體會到了善的能量。

通過多年來和法輪功學員打交道,特別是和我老伴朝夕相伴,再加上我通讀了《轉法輪》之後,我真正認識了大法師父的慈悲偉大,大法師父帶出來的弟子是世界上最好最優秀的,法輪大法是正法,江澤民是腐敗邪惡的總代表。

現在回想起來,一九九九年,我正擔任一個派出所所長,七月份的時候,我也曾經執行過上級命令非法抓捕過法輪功學員,我還親自去過內蒙通遼抓捕去京上訪的法輪功學員,因為那時思想很簡單,只知道服從上級命令,沒有自己的思想,更沒有分辨能力,通過多年的親身經歷和體驗,現在終於明白了以前是被中共和江澤民欺騙了,給中共和江澤民當了打壓善良的工具,對大法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過,即使我這樣,大法師父也沒有拋棄我,仍然慈悲於我,給我機會,讓我真正體會到了「一人煉功全家受益」[1]。

在此,我衷心感恩和叩拜慈悲偉大的大法師父!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澳大利亞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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