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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報告:訴江狀中披露的冤獄迫害

——2016年中共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綜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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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一月九日】(接上文

九、2016年在訴江控告狀中披露的監獄迫害案例

2015年中共出台「有案必立」的新規定。法輪功學員紛紛向中共最高檢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對江澤民等人的控告,掀起了風起雲湧的訴江大潮。目前超過二十萬海內外的法輪功學員、家屬和民眾向最高法院和檢察院郵寄訴狀,控告元凶江澤民等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在眾多訴江狀中披露了法輪功學員遭到監獄迫害的殘酷事實。

◎冤判十年 黑龍江哈爾濱工業大學碩士周巧航控告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二日報導,法輪功學員周巧航女士,今年四十歲,文靜、智慧,口才、文才出眾。在哈爾濱工業大學讀研究生期間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因為信仰真、善、忍,被中共冤判十年。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的小號、毆打、酷刑迫害中,仍然保持她在法輪大法中修煉出的無私、勇敢和正直。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一日,周巧航女士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刑事控告書》,控告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元凶江澤民。下面是她在《刑事控告書》中的部份內容。

'週巧航'
周巧航

零六年在監獄因阻止犯人辱罵大法,被從門口拽到窗下暖氣片底下,幾個人將我按在地上,連打帶踢,致使我陰部出血,小腹以下直徑六釐米大小發黑。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七日,在一次毆打之後,監獄警察又指使犯人侯麗萍和鄂麗娜給我綁上束縛帶,雙手背銬固定在床欄上,站不起來、蹲不下,甚至晚上睡覺也不給解開,這種折磨一共持續了四天四夜。

十年的冤獄,造成我年僅四十歲白髮近一半,兩顆門牙已脫落。二十七歲──三十七歲,人生中最美好的年華都荒廢在那裏,本因該擁有的似錦前程和美滿家庭,都已無法再彌補。雖然有高學歷,但目前只能從事一些低收入的工作來維持生計。

◎遭勞教冤獄迫害幾度命危 四川女教師詹敏控告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九日報導,四川省新津縣五津鎮五十二歲的法輪功學員詹敏,因為信仰法輪大法真、善、忍,在過去十七年中,曾九次被非法關押,歷經二年多非法勞教、三年冤獄,幾度被迫害致生命垂危。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五日,詹敏被非法押送到四川省女子監獄(四川簡陽市養馬鎮)關押迫害,其間她曾三次絕食抗議對我的非法改造,八監區警察又三次將她綁架到監獄醫院進行灌食迫害(都是從鼻子插管子灌),而且還用她的存摺上的錢買牛奶等食品灌她,迫害了她,還要她買單。這是甚麼道理?四川省女子監獄對詹敏的關押迫害,使她的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帶著這種傷害,帶著一個被迫害得極度虛弱的身體於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六日詹敏被接回了家。

◎兩年勞教、五年冤獄 河南李苗能控告首惡江澤民

李苗能自述:二零零五年十二月,我被洛陽市法院非法判刑五年,送至河南省新鄉市女子監獄非法關押。

二零零六年元月份,下了大雪,放風場上結了厚厚的冰,劉春芝等犯人在獄警黃燕的教唆下,揪住我的衣服,就把我直接拖到放風場上,在冰上拖來拖去,衣服、襪子都磨破了,腳都被磨的流血了。還不肯罷手,又讓犯人端來冷水,在我周圍以及身上澆,棉衣全被濕透,冷的我全身沒有了知覺。到了晚上,還不讓我睡覺,說是讓我值班。

劉春芝及其他犯人平時只要不順心,抓住我就踢,就打,還說:誰讓你煉法輪功,打死也白死。獄警黃燕還唆使劉春芝等人對我進行殘忍的灌食,將食物中加入辣椒粉,說是增加營養,從鼻子中插到喉嚨中,為了折磨我,還來回抽拉,每次灌完食,鼻子、嘴中都會鮮血直流,這樣灌了四次,我的鼻子裏面已經腫的插不進管子,就從嘴裏灌,把我的牙都撬掉了一顆。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遇到上級檢查,警察指使犯人就用繩子把我綁到水管上,這樣飽受折磨摧殘的日子一直持續了一年多。我的身體和精神受到了嚴重的創傷,右腿致殘,毫無知覺。

◎遭冤獄折磨 甘肅高吉銀、王玉紅夫婦控告元凶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六月一日報導,甘肅省金昌市高吉銀、王玉紅夫婦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好人,十幾年來遭到中共人員的人身、精神和經濟迫害,兩人都曾被非法判刑,財物被掠奪,電話被監聽,還時常遭到派出所、街道人員的恐嚇。兩人的父親也因這場迫害而過早離世。

高吉銀、王玉紅夫婦於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向最高檢察院控告元凶江澤民,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讓世人看清這場迫害。 以下是高吉銀、王玉紅夫婦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自己遭迫害事實。

在蘭州女子監獄,王玉紅曾因拒絕寫「不煉功保證書」,被關禁閉迫害,禁閉室窗戶無玻璃,寒風刺骨,獄警楊曉芬拿著電棍強迫她騎在冰冷的鐵凳上,雙手銬在鐵凳腿上,只能弓著腰身體無法挪動。王玉紅來例假,血滲透外褲,沾滿鐵凳,監獄長段生成還辱罵她。

'酷刑:束縛椅'
酷刑:束縛椅

王玉紅被迫害得已經沒有生命跡象,監獄怕承擔責任,於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五日把她推給了家人。他們斷定王玉紅回家也活不成。王玉紅回家時,經營多年的商店及住房因拆遷已蕩然無存。只得借宿親戚家,她堅持學法煉功,身體很快康復。

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日,高吉銀被押入蘭州監獄,入監的第一天獄警指使犯人徐愛民逼高吉銀寫「不煉功」的保證書,被高吉銀拒絕,七、八個犯人一起對他拳打腳踢,把他的肋骨打斷,三個月疼痛難忍,上床都很吃力。

'酷刑演示:暴打'
酷刑演示:暴打

同年十二月三十日,高吉銀被押到武威監獄。十二月三十一日,高吉銀和武威監獄的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一起被秘密押往酒泉監獄。酒泉監獄獄警施行暴力強制「轉化」,長時間不讓睡覺,逼迫看污衊法輪功的電視,獄警唆使心狠手辣的犯人毒打。獄警唆使犯人毒打軟肋,外表看不出傷,身體多處內傷。長期的精神、肉體折磨,高吉銀頭髮花白、語言遲鈍、經常失眠,很長時間頸椎疼痛、手指無力。回家後,酒泉監獄還指派當地的居委會進行所謂的「回訪」,不斷上門騷擾。

◎陷冤獄四年 廣東普寧市好交警控告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七月六日報導,廣東省揭陽市普寧市五十二歲的彭輝生原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交管股副股長,修煉大法使他明白了真善忍才是生命的準則,無私的處理好各種交通事故。然而,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後,彭輝生被迫辭職,二零零四年至二零零八年,在梅州監獄被酷刑迫害四年,老母在憂傷中辭世,他也沒有見最後一面。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八日,彭輝生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提交《刑事控告書》,起訴這場殘酷迫害的元凶江澤民。

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一日被揭陽市中級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送至梅州監獄迫害。

二零零五年八月,在梅州監獄這個人間地獄,犯人把他的頭部、臉部、脖子打傷,惡警何警長不但不制止,還故意溜走;犯人把他抬至沖涼房(沖涼房沒裝監控器)摔在地上,然後用腳猛踢、猛踩他的胸部、腿部。造成頭部、臉部、脖子、胸部及兩腿嚴重受傷,傷痕累累,渾身內外傷酸痛,吃飯困難,連續幾天不能蹲廁所,走路困難。

二零零六年五月,在監獄長廖福、副監獄長為廖耀宏、610主任吳佑鵬、610副主任葉新平、副監區長姚志欽、何警長等惡警的操控下,進行新的迫害,被整天坐著不能動、不准睡覺。

610是元凶江澤民於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糾集的非法組織,專門迫害法輪功,類似納粹蓋世太保。

◎陷獄十二年,遭酷刑、藥物迫害致殘天津市法輪功學員郭成茹控告元凶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七月九日報導,天津市現年五十一歲的法輪功學員郭成茹女士,因為堅持真善忍信仰,被非法判刑兩次。從一九九九年九月三十日到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八日的十四年裏,累計十二年時間她是在拘留所、勞教所、監獄中度過的,期間多次遭野蠻灌食迫害,遭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迫害,導致她一度失憶、失語、喪失認知、表達等能力。

郭成茹女士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九日向最高檢察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 以下是郭成茹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監獄遭迫害的事實:

二零零五年,我被非法判四年刑期,投入天津女子監獄繼續迫害。在女監迫害期間天天高強度長時間的體力勞動,扛豆子、揀豆子、縫出口的網子,常常是連續十二小時幹活。並且被強迫觀看污衊法輪功的電視、錄像等,給你洗腦。每月必須寫思想彙報,必須寫上「與法輪功決裂」等污衊師父、污衊法輪功的字樣,還得簽字按手印,每月如此。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日,我被送到天津女子監獄四監區。在女監裏被灌食一個多月,鼻腔裏已經腫的很厲害了,根本插不進去了,可是警察、包夾還用又粗又硬的塑料管往我鼻子裏捅,當時的感覺真的是生不如死,太痛苦了。他們實在插不進去了,又捏住我的鼻子往嘴裏灌,長時間承受獄警包夾摧殘折磨,身體上的極度痛苦和精神上極度壓抑,使得我的神智已接近不正常了。

二零一一年三月份的一天,因為我拒絕寫每月一次的「思想彙報」,獄警就把我弄到一樓的一間儲物室裏,五個警察審問教訓我,大隊長對我大喊大叫。當時我正在生理期,要求去廁所被獄警拒絕。我說:「你也是個女人,這是人的正常需要,為甚麼不讓我去。」她惱羞成怒,拿出一瓶辣椒水對著我的眼睛就噴。一瞬間辣的我眼淚直流,甚麼也看不見了。過了半個多小時,我的雙眼才慢慢恢復了視力。

◎遭七年冤獄 原冀中監獄女職工控告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三日報導,河北省冀中監獄職工趙玲茹堅持修煉法輪大法真、善、忍,受到冀中監獄、滿城縣公安局等單位中共人員的非法監視、綁架,被非法判刑七年,遭受慘無人道的酷刑折磨、藥物摧殘等迫害。

二零一五年六月,趙玲茹女士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申請最高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江澤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訴,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和其他相關責任。

趙玲茹女士一九九九年七月有幸修煉法輪大法後,按真善忍要求自己,與人為善,是鄰里公認的賢妻良母。在工作中兢兢業業,踏實肯幹,每天早來晚走,別人不願意幹的髒活累活搶著幹。趙玲茹的所做所為,得到領導和同事們的好評。趙玲茹說:

二零零二年四月一日當晚六、七點鐘,滿城縣國保大隊隊長趙玉霞、張振岳等人把我非法劫持到滿城太行監獄。張振岳使狠勁把我推搡到太行監獄接見室旁邊的小屋裏。張振岳非法審訊我,逼問我叫甚麼,我沒回答。他上來就左右開弓抽我嘴巴子,不知搧了多少下,感覺臉火辣辣的疼。

很晚了,進來四位三十五、六歲的男子,自稱是滿城縣刑警大隊的。一個胖乎乎的矮個子叫趙國良,另三個都是一米七八左右的個子,其中一個眼窩發黑的叫陸忠,一個油頭光臉的叫趙洪祥,還有一個大眼睛的,這四個人進門後把我推倒在地,又一把拽起來放到椅子上,將我雙手背靠椅子背銬在一起,椅背從雙臂和脊背中間穿過。然後又把椅子放倒,我整個人躺在椅子上,再把我的雙腳別在椅子撐裏面。

我整個身體成了一個「弓」字形。他人用準備好的木棍從我的腰與椅子中間穿過去,兩個人把我帶著椅子抬起,我腰、臂疼痛難忍,他們卻哈哈大笑。過了一會兒,他們把我從椅子上解開,推倒在地上,四個人使勁抻著我的四肢做「五馬分屍」的動作,趙國良還抓起我的一條腿使勁往胸部壓,邊壓邊說:「腿怎麼這麼軟。」

我被折磨的簡直要散架子了,他們才停手,還罵我:「鬼哭狼嚎!」我渾身疼痛難忍,一天沒吃一點東西。我躺在地上不能動彈,趙國良逼我喝水,見我不喝,他們又拿來筷子撬我的嘴。在推搡中,我無意碰了趙國良的臉。別人起哄說:「她打你!還敢打你!趙國良把臉一翻瞪眼歪脖的狠狠地抽了我幾個大耳光,匆匆出去了。兩分鐘後,趙國良拿一個小瓶回來了,上前抓起我的衣領,將小瓶中的東西往裏倒,我一看是很多大螞蟻。心想:這位人民警察可真夠狠的,竟然用毒蟲來折磨我。倒完後,趙還抓起我前胸的衣服抖了抖。

當時已是後半夜,突然有人把我推倒在地按住雙腿,趙國良解我上衣的扣子,他手裏拿著一張紙,將上面銀白色的藥物往我脖子上倒,我頓覺奇癢難忍。一會兒,他又用涼水往撒藥的地方倒。就感覺那塊肉又疼又癢,癢的鑽心,疼的好像用小刀一塊一塊割肉一樣。

◎冤獄三千多個日夜 女詩人控告元凶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日報導,伏英,一位多才多藝的詩人,─九九九年一月,一個偶然的機會開始修煉法輪功,半年後的七月二十日,江澤民一夥在全國掀起了持續至今的迫害,伏英三十三歲美好年華之時被冤獄九年,中共輕易地葬送了她的青春。三千多個日子的非法關押迫害,走出冤獄的伏英已是花白頭髮、人過中年,仍遭到中共來自各方騷擾、壓力和迫害,結婚剛剛兩年的丈夫歐陽洪波現仍被非法關押中。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六日,伏英通過郵政快遞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伏英'
伏英

伏英,今年四十八歲,她曾就讀於遼寧文學院,在北大西語系和北京電影學院研究生班進修,先後就職於鞍山市煤氣公司宣傳部、北京曉慶影視公司、北京電視台、《跨世紀人才》雜誌社,個人專著有:詩集《靜女》,與人合作的作品有《享受悲愴》。下面是她的自述:

在被非法關押在遼寧女子監獄的九年中,我們每天面臨的除了繁重的體力勞動之外,還要時時刻刻面對著監獄裏所謂的「轉化」,就是用各種酷刑折磨煎熬修煉人,讓他們屈服、說謊。

◎遭十年冤獄折磨 吉林市趙國興控告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報導,十年的冤獄迫害,百般的折磨,造成現年四十四歲的趙國興全身傷痕累累,眼睛潰爛幾乎失明,身體極度虛弱。二零一六年五月三十日,趙國興走出冤獄回到家中,卻沒能見到慈祥可親的母親,因在他遭冤獄迫害期間,母親李豔因思念兒子心切和精神上的重重壓力於二零一二年二月五日淒慘離世。

'趙國興'
趙國興

二零一六年七月,趙國興通過網絡向中國最高檢察院傳送了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的控告狀,懇請最高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江澤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訴,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經濟賠償責任和其它相關責任。

吉林市船營區法輪功學員趙國興,在江澤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瘋狂迫害法輪功後,全家遭嚴重迫害,本人多次被綁架、非法關押,被非法勞教、判刑迫害,在勞教所、監獄遭受暴力轉化折磨。他所經歷的部份酷刑折磨:戴手銬腳鐐;將雙手背銬,往背後塞啤酒瓶;利用手銬卡腕子;澆冷水凍;坐鐵椅子;灌辣根;野蠻灌食,多次嗆著窒息,別掉一顆牙齒;不讓睡覺;用拖布桿反覆別壓,蹂躪小腿脛骨處;抹布沾上屎尿往嘴里弄,並用膠帶纏住嘴;用鞋底抽打嘴巴和手背;用掌擊打喉部;用腳後跟刨後背前胸大腿,用腳踩踏腳踝小腿;掐大腿裏側,掐睪丸;拔鬍子往眼睛裏放;多次遭數根電棍電擊頭、嘴、脖子及身體各部位;用連體鐐子將身體銬成彎腰狀;綁上約束衣雙手雙腳銬起,身體平抻成大字形迫害一個多月;雙腿捆直,毛巾堵嘴(怕劇痛下誤咬舌頭),把螺紋鋼筋壓在兩腿脛骨上,站上人去踩,造成兩腿部血肉模糊,至今留下大片疤痕。

◎冤獄十五年 數次命危 遼寧劉梅控告元凶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三日報導,遼寧省東港市法輪功學員劉梅,因堅持真善忍信仰,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十七年中,遭非法勞教兩年,非法判刑十三年,累計陷冤獄十五年。期間她遭到殘酷折磨,被迫害出心臟病、肺結核、小腦萎縮……幾度命危。

現年四十九歲的劉梅於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七日向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澤民,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以下是劉梅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自己遭迫害的事實: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四日,我被劫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在獄中的十三年,我堅定法輪大法信仰,依法申訴,遭到各種迫害,遭嚴管、監控、不許與人說話,我曾兩次被關禁閉,分別是一週及四十四天,我被迫害致出現高血壓、心臟病、肺結核、小腦萎縮、吐血,雙腎和腸胃都出現問題,不能走路,多次出現生命垂危。母親和婆婆多次到監獄要求保外就醫,獄方都不准,獄警還對我母親和婆婆說:「不轉化不可能放,死了就抬人!」

◎遭七年冤獄控告元凶 天津技術人才又被冤判三年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五日,天津河西法院非法冤判李文三年。在判決書中,河西法院竟然將李文起訴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認定為「證據」。

四十八歲的李文,清華大學九一屆畢業生,獲得雙學士學位,畢業時以機械系第一名的成績享有保送直讀博士的待遇,但李文放棄了,選擇到天津玻殼廠工作。李文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他在工作中積極肯幹,曾獲多項技術發明專利及攻關獎,包括國家電子工業部的獎勵證書,和國家九五計劃攻關獎。李文夫婦二零零一年七月雙雙被非法抓捕,李文被冤判七年,關押在天津監獄,遭受酷刑迫害。在天津監獄,獄警為逼迫他「轉化」,強制他坐小板凳折磨。小板凳是一種刑具,寬一寸,高一寸,長三至四寸,人坐上去正卡在臀部上,不了幾天臀部就爛了。李文在監獄被迫害致罹患胸膜炎,被迫長期服用藥物,造成肝臟受損。

◎長春史文卓被冤判九年受折磨 妻子控告元凶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八月六日報導,吉林省長春市九台區法輪功學員史文卓因堅持真善忍信仰,遭到中共種種迫害,他曾被非法勞教,被迫流離失所,家人亦受株連,妻子被迫離婚,二零零二年史文卓被非法判刑九年,現年五十一歲的史文卓至今仍被非法關押吉林省吉林監獄。

史文卓的妻子拱曉莉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向最高檢察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 以下是拱曉莉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冤獄迫害的事實:

史文卓被關押在吉林監獄以來,他堅持真善忍信仰,拒絕「轉化」,遭到了吉林監獄警察王元春,李永生及在他們指使下的一些犯人的又一輪殘酷折磨。以下僅舉幾例:

1)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日,史文卓看到法輪功學員王鳳才被刑事犯人趙偉,郗延軍用塑料開水瓶燙傷兩次,至今肚子處仍然留著疤痕。就向監區改造隊反應,可這一事實的言行,卻觸怒了教育科的李永生和監區的改造隊長。說他:「多管閒事,與你有甚麼關係」。因此史文卓被扣上「不服從管理」的罪名押入嚴管進行酷刑折磨。

2)在嚴管隊遭到獄警胡忠學指使犯人徐志剛,丁兆松和另外兩名犯人的毒打。還給綁在床上抻半小時。抻床是一種極為殘酷的酷刑折磨。身體懸空,四肢被捆綁在床的柱子上,胳膊,腿和肉都像脫節了,和五馬分屍一樣,連續抻幾次,手和腳都麻木了,抻的求生不能,求死不成。在不能行走的情況下,胡忠學把史文卓架到嚴管室繼續逼迫「轉化」。

3)二零零四年十一月,李永生看史文卓不「轉化」,讓各種犯人輪番上陣,用繩子勒住嘴,拳打腳踢。然後又呈大字形固定在床上。

4)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日,李永生幹事親自拳打腳踢史文卓,以私自郵寄信件,不和他保持一致為由,把史文卓關押小號,又遭到犯人徐志剛毒打。

5)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七日,已年近八旬的婆婆去吉林監獄看望史文卓。王元春以嚴管為由不許婆婆接見。我婆婆傷心大哭,被獄政處梁處長看見,直接給吉林監獄打電話:「必須把史文卓提出來,讓家屬接見。」當時接見時,王元春威脅史文卓:「你父母接見你,你知道咋說吧。」又恐嚇史文卓:「如果說出遭到迫害,你犯到我手裏,看我怎麼收拾你。」

吉林監獄教育中隊,以王元春為首的惡警對法輪功學員的體罰,打罵是家常便飯。他們經常指使犯人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慘無人道的酷刑折磨,人身攻擊,侮辱,史文卓多次被用髒麻布堵嘴,不許睡覺,強行坐板……等等,太多,太多了。幾天幾夜也說不完。

◎最高檢察院國家檢察官學院女教授生前的控告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五日報導,以下是最高檢察院國家檢察官學院女教授生前的控告:

我叫李莉,生於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七日,原是最高檢察院國家檢察官學院綜合教研室副教授。我於一九九二年修煉法輪大法後,身心健康,工作兢兢業業。二零零四年三月,我被非法判刑九年,被劫持到北京女子監獄十監區。從進去那天開始,獄方就不讓我睡床,只能睡在一張破桌子上。我決定給監獄長和檢察院寫信,但是他們攔住我不讓我投信。我每天被罰在監室裏坐小凳子。我被逼製作好利來月餅盒,往四樓背紙盒箱子,我一個人要幹兩個人的活。七、八月的大熱天,我的衣服濕透的可以擰出水來。監區長鄭玉梅用穿著高跟鞋的腳踩著我,辱罵嘲笑我,逼迫我放棄修煉。我被罰站,兩個犯人一邊給警察織毛衣,一邊監控我,我的腿、腳、和手都腫的像饅頭一樣,一按一個坑,四十幾號的鞋子我都穿不進去,右腿沒知覺了。我昏倒在地,醒來接著站,我站了十四天,精神恍惚,神智不清,沒有了方向感,一下又摔倒在地,太陽穴摔了一個大包,血液滲透進眼睛,兩隻眼睛變成了熊貓狀。後來我被強迫幹奴工活──包筷子,不停地幹,像機器一樣,不敢怠慢,不敢喝水,不敢上廁所。我臉色蠟黃,開始尿血,身上浮腫。出獄後我沒有退休金,沒有最低生活保證金,沒地方住,我又流離失所了。九年監獄和一年多的流離失所使我的身體傷痕累累。

(註﹕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六日中午,李莉在北京昌平的臨時租住房內離世,終年六十二歲。)

◎被冤判十年 吉林省鐵路工人控告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報導,在過去的十七年中,孫利龍屢遭綁架關押,二零零二年十月被非法判刑十年,在吉林監獄遭受長時間暴打、「死人床」、坐板等酷刑折磨。二零一五年六月八日,五十一歲的通化市法輪功學員孫利龍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

在《刑事控告書》中,孫利龍寫到:「早晨,犯人都出工了,五個惡犯把我棉衣棉褲扒掉,四個人一起拽著我的胳膊和腿,一個人拿著帶鋼頭的皮帶,往我身上猛抽猛打,直到打累了,再換下一個接著打。五個人抽了我上百皮帶,打的我皮開肉綻,線衣外面一摸都是血。」

抻床,又叫「死人床」,孫利龍說:「通化的(法輪功學員)張宏偉被上抻床迫害,獄警利用犯人整天整宿的隨意折磨張宏偉,用針扎他的陰部,腰底下墊球、針頭等東西,使身體弓起來,痛苦不堪;還用襪子、破布堵嘴,不讓上廁所等等。抻完再固定,連續六十八天。」

除了抻床,每天坐板也是這裏折磨人的重要方式。坐板時,要求盤腿挺胸,衣服給抹平,稍有不平,就會招來值班的五個犯人的連踢帶打耳光。每天從早晨四點五十分一直坐到晚上十點,期間除站排放毛(上廁所)兩次,三頓飯三個窩窩頭外(每頓飯不得超過五分鐘),其他時間都得坐的溜直。室裏靜的掉根針都能聽到,值班的犯人來回在地上走動,走到誰跟前時,誰心裏都捏把汗,絲毫不敢動。這種心理上的恐懼折磨一點不亞於直接遭受酷刑。這樣,一般不超過半個月,臀部都得坐破。挺過一個月磨出繭子後,才不太疼了。但那裏真不是人待的地方。

◎堅持信仰遭勞教、判刑 陝西農民徐明俠控告元凶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八日報導,陝西省岐山縣鳳鳴鎮北吳邵村王家坡法輪功學員徐明俠,現年六十歲,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向最高檢察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導致他被非法勞教、判刑,受盡折磨。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以下是徐明俠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的事實: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岐山縣公安局把我劫持到西安女子監獄,剛抬進去,獄警讓犯人把我的被子全拆了,說是找經文,把棉花都倒成一團一團的。由於迫害我五十多天,我的體重只有幾十斤,非常虛弱,晚上起來煉功,犯人讓我站在外面,我就找獄警,她們就把我關在嚴管隊,隊長劉治平叫來七、八個犯人把我打倒在院子後拉進禁閉室。把身上的棉衣內衣全部脫光,強行穿上囚服,禁閉室很小,沒有窗子,只有一個飯碗能進的小洞。裏面陰冷潮濕,沒有陽光,白天把我被子拿走,我在光床板上坐,腳都凍腫了,就這樣關了兩個多月,又把我放到邪惡的七大隊,七大隊是生產大隊,裏面有三名法輪功學員。每天早上七點上工,到晚上十點多下工。有時裝假藥,上面檢查就把藥藏起來。有時通宵裝藥。

有一天我晚上起來煉功,被犯人告訴獄警,第二天在工房,獄警因為我煉功,在外面太陽下站了一中午。我經常晚上煉功,常被犯人打,從床上推到地上,頭被碰傷。我為抗議對我的非法迫害,要求無罪釋放,我絕食抗議,獄警為了加大對我的迫害,就讓犯人給我灌食,犯人張燕先用筷子撬,不起作用,後用鞋刷撬,把我一個牙撬掉吞到肚裏。又關進嚴管隊。教導員吳平,叫犯人王小英等七、八個人先把我拉倒在地上,有的站在手臂上,有的站在腿上,拿針管往嘴裏打藥。過後我問為甚麼給我打藥,她們說沒有。有時有意往地上澆水弄濕,把我拉倒在地,全身衣服弄泥。就這樣過了兩個多月,又放回邪惡的七大隊,此後我一直拉肚子,持續一年多時間,在此中間,由於身體極度虛弱,不能幹活,獄警就讓我坐在工房,等最後一個鎖鐵門時才讓我出去。有十點多,有時十二點,有一次不能行走,就被殺人犯陳雪梅、王銀花等,從號舍樓上一直拖到樓下,又拖到工房,背部拖傷,還有一次在飯廳碰到同修,看了一眼,就被犯人打倒在飯廳。在這段時間,每天晚上犯人到我嘴上試有氣沒有氣。就這樣每天還讓上工房坐。犯人用剪刀扎我的手。七隊長每天晚上給犯人發一副手銬,說見我煉功就銬,犯人就用手銬銬我的腳,往起吊,我的手常被銬破,腳被銬破是家常便飯。

◎被非法關押十年 美術教師控告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報導,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退休美術教師王洪洲,堅持修煉使她受益的法輪功,被非法關押迫害十年,其中勞教兩次、非法判刑七年。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王洪洲控告江澤民。

下面是王洪洲老師的自述:

我叫王洪洲,是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退休美術教師。我曾患嚴重神經衰弱症,(整夜失眠),那時睡覺對我來說就是煎熬,並患氣管炎等多種慢性病,體重只有八十二斤,風一吹好像人都會倒。

一九九八年四月,經同學介紹我開始修煉法輪功。我第一天開始煉功,晚上就睡了美美的一覺,十幾年都沒睡這麼好的覺了。從那天開始,其它的慢性疾病不知不覺全都不翼而飛了,我變得能吃能睡,到秋天體重增加了二十斤。左鄰右舍都說我煉的這個功太有效了。我姐、我哥嫂看到我的變化,也都走進了法輪大法修煉。我姐多年的頸椎動脈硬化引起的眩暈症也因煉功好了,哥嫂也都受益匪淺。我真慶幸自己遇到這麼好的大法,逢人便說法輪功好。

二零零三年九月我被海林看守所綁架到哈爾濱女子監獄:在集訓隊,大隊女警陶丹丹和隊長王曉利叫我去辦公室,我進屋後,不由分說抬手就打,掄雙拳狠命打我的太陽穴、面頰骨,打的我眼冒金星,陶打累了又換王打,當時姓呂的隊長也在場(她沒打),把我打的鼻青臉腫,邊打邊問知不知道為啥打你,太邪惡了。由於瘀血壓迫神經我的牙很長時間都沒知覺。每天從早上不到五點起床碼坐一直坐到晚九點、十點,有時坐到十二點。

集訓三個月好不容易熬過去了,我被送到八監區,逼迫參加生產勞動。大隊長鄭潔一口氣打了我二十多個耳光,累的她氣喘吁吁。副隊長張春華用腳踢我,後來把我們九個法輪功學員罰背背銬,三人背對背手銬竄一起坐在水泥地上。北方十一月的天氣,不准穿棉衣棉褲,我們被銬了一個月。後整回監舍由刑事犯看著。二零零六年十二月,我被弄到攻堅大隊強行轉化,四、五個刑事犯攻擊我一個人(不算夜崗)逼迫戴邪教名簽,不戴就打罵,強迫坐小塑料凳,讓我手放膝蓋,眼看對方問話必答(問的都是誣蔑法輪功的內容),不准上廁所,不讓睡覺,不讓家屬接見,天天變著法折磨。我的心理和身體承受到了極限,大口吐血。

◎八年冤獄苦難 蘭州李福斌告元凶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報導,甘肅省蘭州市東崗食品廠退休職工李福斌,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修煉法輪大法後,原來患有的胃潰瘍、頸椎炎、椎間盤突出、風濕性多處關節炎、結腸炎、常年頭痛病等病三個月後全部不翼而飛。

他多年來屢遭迫害,其中一次被非法判刑八年,九死一生。二零一五年六月,李福斌對迫害元凶江澤民提出控告。以下是他在控告書中其中關於八年冤獄遭遇的陳述。

二零零四年三月在送往蘭州監獄時,被以陳小剛為首的七、八個警察將我打翻在地,強行砸上幾十斤重的腳鐐、手銬送入蘭州監獄。

'中共酷刑示意圖:手銬腳鐐'
中共酷刑示意圖:手銬腳鐐

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警察直接將我關進禁閉室,操控死刑犯等犯人把我的衣服全扒光,三月份的天氣不給我衣服穿,還強行剃光頭,整整關了十五天才放我出來。一個叫徐軍的重刑犯用一寸粗的皮管子在我身上狠狠的抽打,把我打倒後,拖著我在地上走,之後幾天我都不能行走。在入監隊期間每天都有四、五個重刑犯監視跟蹤我,還強迫每天剝蒜十幾個小時。

我喊大法好,被警察張隊長和犯人馬某某用木板在我的臉上、頭上、身上毒打,將我打暈後給我戴上腳鐐手銬,從腳上倒提著拉到禁閉室,在禁閉室內還經常受到看守們的打罵欺侮。有一個叫徐軍的重刑犯在我腿上狠狠的踩了一腳,使我腿部疼痛難忍,經常抽筋。

出了禁閉室之後,被拳腳相加,並拿鐵茶几面子打我,將我的腳拇趾蓋掀下來,當時鮮血直流。蘭州監獄的警察、犯人經常無故的打罵法輪功學員。按規定,入監隊呆二個月後就下監區,而蘭州監獄的惡警整整在入監隊迫害我八個多月才讓我下監區。

'中共酷刑刑具:手銬腳鐐'
中共酷刑刑具:手銬腳鐐

八年牢獄,在看守所、監獄遭受了獄警與殺人犯、搶劫犯等服刑人員的種種迫害,包括毆打、謾罵、侮辱、刁難、精神摧殘、二十四小時坐小板凳、不讓睡覺、關黑房子、關禁閉、戴刑具、不允許與其他人說話、罰站、消減口糧、不讓家人接見等,被摧殘得傷痕累累,經常出現身體不適,血壓升高。在監獄裏,不管颳風下雨,還是在炎熱的夏日和嚴寒的冬天,都得出工幹活,監獄不顧人的死活。

◎十二年冤獄 兩遭非法判刑 寧夏司機控告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報導,馬智武原寧夏鐵路分局監察室司機,修煉法輪大法後,按真善忍做人,是單位、親朋好友公認的好人。二零一五年六月,馬智武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馬智武原是銀川鐵路分局安全監察室的司機,今年四十六歲,小時候練過武功,一九八八年入伍,一九九二年參加工作,平時工作勤勤懇懇,不偷懶、不講條件,只要工作需要,從不強調自己的理由。以下是馬智武的自述: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二日,再次被靈武市公檢法司捏造罪證誣判六年。二零零二年四月,我被關押到寧夏吳忠監獄。遭受了多種酷刑折磨。有「熬鷹」、「土飛機」、「背銬」後拖地……「死人床」、火鉗、木棒毆打、野蠻灌食,鐵環上吊銬。

在銀川監獄剝奪了家人的探視權、一年多沒見陽光、用髒話誣蔑法輪功和大法師父、逼迫看造謠污衊的電視、拳打腳踢、下流話辱罵、長達一年半「坐小凳子」「熬鷹」、用針頭扎(犯人說上面有艾滋病人的血)、煙頭燙(現在還留有疤痕)、拽踢擰生殖器、從頭頂澆水、用蒼蠅拍搗眼睛、往眼睛裏抹清涼油、往飯裏加鹽、開幾個大瓦數長明燈直射、三九天成夜打開門窗冷凍、吃喝上廁所受限制身體非常虛弱。

◎甘肅慶陽市商務局正縣級幹部控告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九月十六日,甘肅省六十三歲的法輪功學員寇創金,原繫慶陽市商務局正縣級幹部,九九年迫害法輪功後,他與妻子李瑞花多次遭綁架,寇創金被誣判三年,在甘肅省天水監獄被摧殘折磨;妻子李瑞華被非法勞教一年,被非法判刑三年,被迫害的生活不能自理,至今兩隻胳膊無力,目前被迫流落在外已有四年之久。當年十四歲的女兒在一次次驚嚇下出現嚴重憂鬱症,至今需要照顧。

中國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寇創金與他妻子向最高檢察院控告江澤民嚴重違反觸犯了《憲法》三十五條、三十六條、三十七條、三十八條、三十九條以及《刑法》中綁架罪、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罪、非法拘禁罪、誹謗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非法搜查罪、侮辱罪、誣告陷害罪、故意傷害罪等刑事責任。

◎四年冤獄 一度命危 遼寧鞏恩榮控告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日報導,遼寧蓋州市六十五歲的農民鞏恩榮因堅持修煉法輪功,二零零七年被綁架、非法判刑四年,在獄中遭到惡警教唆的犯人折磨、暴力毒打致傷,一度生命垂危;耳朵被打的至今還聽不見聲音。二零一五年五月中國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鞏恩榮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以下是鞏恩榮在控告狀中陳述他及家人遭迫害的部份經歷:

二零零八年六月份期間,我被鱍魚圈區看守所送到大連市南關嶺監獄,被迫害達二個多月。

二零零八年十月,我被非法送到遼寧省本溪市溪湖監獄迫害。一個月後,我被轉到監獄直屬監區進行升級迫害。在那裏,監區大隊長田勇說:「你如果不轉化就得坐尖板凳」(長約一尺,寬約十公分左右,三稜角式,稜角朝上),我每天二十四小時被罰坐在上面,經常受犯人毆打搧耳光,每天被罰到早上四點多才讓上床休息兩小時。

'中共酷刑示意圖:罰坐'
中共酷刑示意圖:罰坐

殘酷的體罰導致我的尾椎、後腰、臀部疼的直哆嗦,無法承受,肋骨疼的不敢喘氣,下身浮腫,不能翻身,兩小時的時間根本就得不到休息,然而,兩小時一過,我就被犯人大聲叫到水房一盆又一盆的澆涼水。

我被罰坐板凳共九天。被罰的第一天晚上,十多個犯人拿著水瓶子往我的腦袋上猛烈打擊,身體被犯人群毆打的趴在地上,緊接著犯人用針到處亂扎我的前後身,並往我身上先澆涼水,後澆開水,我的雙腳被燙破皮,犯人用煙頭燒我的腳面、腳趾,我的頭部上方右側被打成一個坑,用手一摸很明顯;耳朵被打的出血,至今還聽不見聲音,左側第三根肋骨被打傷,疼的不敢動。即使這樣,我還被逼迫坐「特殊」的「尖板凳」,不准睡覺,不停的被澆涼水毆打。

被罰坐「尖板凳」的第二天早上,我被犯人帶到水房,被強制脫光衣服,兩個犯人把我按倒在地,三個犯人從我頭上往下澆涼水,每次澆二十多盆,用盆澆完後,犯人又開始用水管子往我身上澆。

'酷刑演示:澆涼水'
酷刑演示:澆涼水

我被罰坐尖板凳第八天中午時,犯人用鞋底猛打我的臉部,造成我的左耳被打聾,至今還沒恢復正常。犯人還用膠皮管抽打我的身體,我的身體被打的黑紫色,犯人邊打邊說:「打死就給你填一個正常死亡表」。記的當時有毆打我的犯人有:劉立國、朱忠斌、劉立軍、周博、劉宇、李月等,這些都是犯人在獄警的指使下幹的。

'酷刑演示:鞋底打臉'
酷刑演示:鞋底打臉

殘酷、野蠻的暴力毆打導致我嚴重頭暈,控制不了身體平衡,走路總要摔跟頭失去記憶,目光呆滯,甚麼也不知道,惡警說我是個傻子。

過不長時間,我還出現吐血症狀,見我的身體越來越不行了,我被帶去本溪市醫院檢查,錢由我家自己拿,警察說你頭部有病,後來監醫說我是多發性腦梗(腦血管堵塞)、腿部神經炎、腿上的血管都癟了,三個人給我量血壓都沒有血壓。因左側肋骨被打斷內傷,疼痛嚴重,醫院檢查內腔長東西了,醫生說:是長瘤子了。

從醫院檢查回監獄後,身體情況越來越嚴重,吐血,吃東西就吐,不能走路,由犯人背著來回上廁所,一個多月沒有吃東西,吃不進去,吃了就吐,長時間處於昏迷之中。警察叫犯人每兩個人坐在床邊監視我,他們在等著看我甚麼時候嚥氣。最嚴重時,當我很長時間甦醒過來一次時,我聽到犯人說又醒過來了,那時腿,腳都發涼,一直涼到上半身。我當時心跳失常,呼氣困難,時刻都有離開人世的可能。

◎屢遭酷刑 山東棲霞林建平女士控告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報導,今年五十四歲的林建平女士,原山東棲霞糧油食品總廠職工,因修煉法輪大法,被當地610非法組織、國保大隊兩次非法抄家、兩次非法關押、一次非法拘留和洗腦迫害,共被迫害六年多。期間,遭到多種酷刑折磨,死裏逃生。

林建平對發動這場迫害的元凶江澤民提出控告,以下是她在控告書中的部份陳述。

修煉前生孩子身體落下了風濕關節炎等疾病。偏方、正方、下氣針、都沒治好。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修煉不到一個月,我的病都不翼而飛,身輕體健。我做買賣不再爭鬥,還經常把利益主動讓給我當年的仇人,給他們介紹顧客,消除了間隔,與同行之間關係和睦融洽。我還把多掙的錢退給了顧客,心情輕鬆愉快!

二零零五年底,棲霞610國保大隊把我從王村女子勞教所拉回棲霞看守所,再次羅織罪狀、編造罪名企圖對我構陷判刑。四個多月後610國保大隊又以莫須有的罪名在原來三年的基礎上又給我加刑三年,把我投進了山東省女子監獄繼續非人的迫害。一次,我正坐在凳子上,邪悟者丘秀欣(山東青島人被中共轉變成打人兇手,喬瑞梅出獄後,她繼任「轉化」的頭頭)冷見我不做奴工,冷不防朝我腰部狠狠踢了一腳,我疼得趴在地上手捂著腰,很長時間起不來,丘秀欣理也不理揚長而去。丘秀欣長的瘦小打人卻心狠手辣,常常會蹦著高或跳到桌子上猛揪我的頭髮扯我的頭髮,或發瘋的打完耳光後,拍拍兩手,抿著豁牙的嘴,扭頭就走。

記得一次丘秀欣蹦著高揪我的頭髮,一撮一撮的頭髮落到地上,她竟然笑了;「你頭頂的頭髮都被我揪光了,但我就是不承認!」我記不清被丘秀欣打過多少次耳光了,只知道臉經常傷痕累累,頭頂的頭髮所剩無幾(左圖被迫害前,滿頭濃密的黑髮;右圖被迫害後……為了使頭髮看上去不那麼稀疏,我燙成了捲髮)。

'被迫害前的林建平'
被迫害前的林建平
'被迫害後的林建平'
被迫害後的林建平

我曾經給丘秀欣寫過勸善心。她不但沒有悔意,還懷恨在心,用芭蕉扇的把,捅我的臉並拳打腳踢,我的臉被她捅得多處受傷。我在監獄頭髮被揪的一撮一撮掉在地上,勒脖子,打毒針,抓頭髮撞牆角,扒光衣服,用床單包起來,當沙袋打,用鋼筆尖戳手背,往身上寫污言穢語,野蠻灌食,險些送命。

◎遭冤獄折磨致殘 廣東茂名市潘明勝控告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報導,廣東茂名市六十九歲法輪功學員潘明勝老人,二零零七年九月被綁架、非法判刑八年,在長期非人的折磨中,身體被折磨成彎曲,至今連走路都困難。潘明勝老人二零一五年六月依法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老人控告說,「我記得那是一個黑夜,很多監舍都傳來法輪功學員的慘叫聲,我感覺到有一種不祥的預兆,很快,死刑犯吳聲泉就把我拖到洗澡房的後面,避開攝像頭,他用一把尺子作為凶器,凶殘地一個一個剝我的指甲,並叫囂道『不轉化我要你一分鐘都熬不下去』。當時我的慘叫聲震動整個陽江監獄。」

被控告人江澤民於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利用手中的權力,凌駕憲法和法律之上發起了對信仰「真、善、忍」法輪功學員的瘋狂的迫害,億萬修心向善的民眾及其家人被捲入長達十六年的浩劫之中。眾多法輪功學員遭受酷刑折磨、被活摘器官,及被其它方式迫害致死。

下面是潘明勝老人在控告狀中陳述的部份事實: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四日,茂南區法院秘密判我有期徒刑八年,我不服判決,修煉真善忍沒有罪,依法向茂名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但茂名市中級法院沒有按照法律程序辦理,把我案件非法維持原判。他們是真正破壞法律實施。

'酷刑演示:順地拖著走'
酷刑演示:順地拖著走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七日茂名市第一看守所非法給我戴上腳鐐劫到廣東省陽江監獄迫害。記得我剛到十三監區門口,一彪形大漢就衝出來死死地抓住我的衣領,粗暴的將我拖進十三監區院子內,強行脫光衣服搜身,強行剃光頭,並沒收帶來的衣服、被子、牙膏、牙刷、香皂。接著我被三名重刑罪犯押上六樓監舍。

到了晚上,被判無期徒刑的詐騙犯李獻(五十多歲,茂南區鰲頭鎮飛房村人)與上述三名惡徒一起迫害我,他們輪流睡覺,但不准我睡覺,要我「認罪伏法」,我說:我沒有罪,真善忍沒有罪。他們無言以對,但蠻不講理,就不准我坐,強迫我腳尖立地的單腳下蹲著,一蹲就是三天三夜。

我一個六十多歲的老人,只短短幾天時間,就被折磨得全身浮腫。

為了達到「轉化」法輪功學員的目的,陽江監獄610總頭目梁某就下達了密令,具體內容不得而知,只知道有死亡指標。為此,在監區610小頭目吳某、獄警付某的指揮下,犯人吳聲泉、李昌泰、吳亞基將我拉入廁所,避開攝像頭,對我拳打腳踢,逼我「轉化」,否則就打死。李昌泰、吳亞基兩犯用力抓住我雙手,反扭到背後,再向上提,直提到我整個身體彎曲、再也沒有反抗能力為止。這時,詐騙犯李昌泰惡狠狠地對我說:你知道黎亮(茂名法輪功學員)是怎麼死的嗎?不「轉化」就打死。這時,殺人犯吳聲泉凶殘地用膝蓋猛撞我的腹部。當時我感覺自己快要死了。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監獄610見我沒有「轉化」,便加大了迫害的力度,從其它監舍叫來兩名彪形大漢毒打我。這兩人滿臉兇相,一兇漢叫黃國富,湛江市徐聞縣人,三十多歲,無期徒刑,此人心狠手辣,專用拇指作凶器,刺擊我的兩肋,直接傷我的內臟。並且咬牙切齒的咒罵著:不「轉化」就是死路一條。另一兇漢是湛江市遂溪市人,不知道叫甚麼名字,此人三十歲左右,身材高大,但滿臉橫肉,兇相畢露,此人專打我的頭部,導致我的頭部至今還在疼痛,還打軟肋,把我打得彎腰駝背,從此直不起腰來。在綁架前,我腰是正直的,茂南區公安局國保大隊拍了我照片,有照片為證。

湛江遂溪市一犯人發明一種刑具,就是用床板碾壓法輪功學員的手指,令受刑人發出令人毛骨悚然的慘叫。那些重刑罪犯,對社會、對百姓已經構成了危害,多被判處死緩或無期徒刑。而他們在服刑期間,卻被610獄警利用來專門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隨意打罵,成為二手警察,他們不用參加勞動,每日三餐都是好魚、好肉、好湯,監獄定性他們是專項工種,日日有嘉獎,年年有記功,輕易獲得減刑,所以他們迫害起法輪功學員就特別賣命。

我記得那是一個黑夜,很多監舍都傳來法輪功學員的慘叫聲,我感覺到有一種不祥的預兆,很快,死刑犯吳聲泉就把我拖到洗澡房的後面,避開攝像頭,他用一把尺子作為凶器,凶殘地一個一個剝我的指甲,並叫囂道:「不『轉化』我要你一分鐘都熬不下去。」當時我的慘叫聲震動整個陽江監獄。

在長期非人的折磨中,我的身體被折磨成彎曲,至今連走路都困難。

我所寫出來的字字句句都是血與淚的控訴。我所寫的迫害案例也只是冰山一角,因我的頭被打傷,很多事情也想不起來,連人名也記不起了。

◎遭三年冤獄酷刑 遼寧省撫順市宋霞控告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報導,二零零四年九月,遼寧省撫順市宋霞女士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從一個脾氣暴躁的人,變得溫柔體貼,家族遺傳的氣管炎也好了,大法給予她的身心變化,使她堅定的相信法輪大法是正法。二零零六年至二零零九年,宋霞女士被冤獄三年,無論怎樣的酷刑、虐待都改變不了她對大法的堅定信仰。

二零一五年六月四日,宋霞女士以親身經歷的迫害事實,寫就《刑事控告書》,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宋霞女士,今年四十六歲,二零零四年九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當時,她患有家族遺傳的氣管炎,同時,被附體折磨,有三個多月不眠不休,生命垂危。她的媽媽說:「誰也管不了你,只有師父能救你。」大法給了宋霞女士第二次生命。然而,因為堅持信仰法輪大法,宋霞女士,遭受三年冤獄折磨。

宋霞陳述所遭受到的迫害:二零零六年九月,我被送遼寧省女子監獄,在那裏,我遭受了八個多月非人的強制「轉化」。他們對我使用多種「轉化」方式:長期精神洗腦,長期剝奪睡眠,長期罰站,背扣,電擊,人格侮辱,唆使犯人打罵,不讓吃飯,不讓上廁所,這種折磨幾乎使我精神失常,三十幾歲的我滿頭青絲變白髮。

1.飢餓

絕食的法輪功學員他們給灌食,我這不絕食的,他們卻不給我吃的。兩個多月的時間,每天只能吃到兩個小窩頭。有時一整天甚麼也吃不到,經常被餓的頭暈眼花,皮包骨頭。我只能在早晚洗漱時用手捧著水龍頭流出的地下水喝。

2.長期罰站

我不「轉化」,他們就叫我站著,從早上六點一直站到下半夜一點,還有兩個包夾陪我一起站,說看我鐵石心腸到甚麼程度。這樣又站了三個月。包夾的對我恨之入骨,他們讓一個販毒的李麗華打我,其他包夾的抱著我,不讓我動。

3.長期手銬銬著

後來張岩(小隊長)又帶著二十幾個犯人把我銬在暖氣包上,我既站不起來,也蹲不下去。手銬銬的非常緊,我的雙手腫得像戴了一副拳擊手套呈黑紫色,手腕腫的很厲害,手銬嵌在肉裏,現在我的左手腕還有一道傷疤。

4.電擊

張岩讓犯人把我的棉衣扒下來只剩內衣,他用電棍來回電我的脖子和兩肋下面。

◎三次勞教 五年冤獄 陝西退休教師控告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四日報導,陝西省安康市女教師羅長雲堅持修煉法輪功,曾三次被中共非法勞教,在陝西女子勞教所歷經酷刑折磨。二零零八年,羅長雲被非法判刑五年,在陝西省女子監獄被野蠻灌藥、打毒針。十四年中,二十多次的綁架關押,父母膝下不能盡孝,丈夫不堪警察高額勒索、騷擾,被迫離婚。她的兩個女兒也受株連。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羅長雲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遞《刑事控告狀》,起訴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下面是羅長雲在《刑事控告狀》陳述的主要事實。

二零零八年漢濱區法院法官張偉浩,在我極度頭暈的情況下,不讓我講話,非法判了我五年。在西安監獄苦力折磨。後來,我被分到七監區,七監區上工時間總比別的監區時間長,經常加班,早上有時六點起床先下車間幹活,早餐有時送到車間吃,中午飯時間只有十分鐘。苦力迫害,讓我做副工,別的副工一人輔助三個機工,而我一人輔助八九個機工,而且還是遠距離輸送,後來因我血壓高,我說幹不了,就讓我穿肩帶,別人可穿一千多提前走,而我要穿三千多還不讓走,再使勁也幹不完,我手指已經變形伸不直了,每天晚上疼醒來,疼的睡不著覺,手掌、手指長出了幾個硬塊,(就是現在有時右手中指還伸不直)。血壓一高就被強行拉去打針,毒藥折磨。

'中共酷刑示意圖:注射藥物'
中共酷刑示意圖:注射藥物

二零一二年,我被強行打毒針,不一會,我感覺天昏地暗,一量血壓,低壓二百多,高壓多少,醫務員不敢說,還沒大夫,醫務員讓我躺在病床上,那真是難受至極,差點被致死。它怕外人知道,又把我軟禁在醫療所一週。不讓給我送任何東西,連褲頭都不行。

◎身陷冤獄近七年 黑龍江農婦控告元凶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四日報導,黑龍江省依蘭縣道台橋鎮東合發村永慶屯農婦陳繼環,因修煉法輪功,做一個符合真善忍標準的好人,卻遭到中共殘酷迫害。她曾兩次被非法拘留,多次被非法抄家綁架,曾被非法勞教三年,遭非法判刑四年。

現年六十一歲的陳繼環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以下是陳繼環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的事實: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三日,我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十一監區。在女子監獄,我每天被逼坐小凳,從早五點半坐到晚九點半,一動不許動。為了抵制迫害,我高喊「法輪大法好」,貪污犯崔湘(七台河勃利縣人,因貪污七千萬轟動全國)在獄警教唆下對我進行殘酷折磨,她狠狠地打了我六個耳光,然後用膠帶把我的嘴封上,又惡狠狠的踹了我兩腳,最後用束縛帶把我捆綁在床上四天四夜。我絕食抗議,才把我放了。

除了對我肉體上的迫害外,黑龍江女監還對我進行迫害,崔湘強迫我看誣蔑法輪大法的錄像,我告訴崔湘「這是假的」,崔湘就破口大罵,污言穢語,不堪入耳。

一次,我喊「法輪大法好」,被關到四監區迫害,不讓上廁所,不讓和別的法輪功學員說話,不讓上飯堂吃飯,不讓去超市買日用品。就這樣我一直被迫害到冤刑期滿。

◎八次綁架 勞教判刑 重慶女教師控告元凶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六日報導,重慶市合川區雲門鎮雙眼小學教師高婕,因堅持真善忍信仰,曾八次被綁架,遭受非法拘留、勞教、判刑,期間受盡酷刑折磨。她的家人也遭株連,丈夫被迫離婚,父母在恐懼中去世。

現年五十八歲的高婕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日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以下是高婕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的事實:

二零零三年,我被非法判刑五年。入獄後,遭獄警強行洗腦,四個罪犯晝夜夾控,長期罰坐小板凳,被迫做奴工:每月要轉運煤和陶瓷珠子(用來穿椅子坐墊的),每袋貨百餘斤,從大門外二、三十米處扛著上坡進大門越過大操壩上二樓堆放,卸一次貨要扛五、六包,我被摧殘得身體極度虛弱,扛一趟都極度的艱難。我常常不是被壓趴下,就是貨袋滑落在地上再也扛不起來,只好用空袋子分裝多運幾次,獄警還常常罵我消極怠工。我因被吊銬傷殘,手常處於麻木僵硬狀態,加上高血壓、心臟、腎臟與婦科病情有增無減,完成工作量極艱難,完不成晚上就加班,做完才收工。

我在這樣超負荷的繁重勞動和高強度的精神折磨下,又不能煉功調整身體,血壓多次上升至220/125甚至更高,心律嚴重不齊,出現心臟和大腦缺氧缺血,經期流量過多。二零零八年四月出現大出血,被送去監獄醫院急診。二十多歲的趙姓獄醫聽說我是法輪功學員,就不顧我的死活,用鑷子在我的子宮裏亂搗亂扯,痛得我差點昏過去。住了兩週醫院,我一直躺在鋪上很少動,因一動就流血。血還未完全止住就出院了。我已嚴重虛脫,全身無力,連坐都坐不住。回到監區,獄警塗芯又叫我出工,我坐不穩只好趴在工作台上,可當天勞動定額沒完成,晚上塗芯又罰我在走廊上罰站或坐小凳,定額積在後邊補。我好不容易熬過了這艱苦的五年。

◎遭冤獄九年 瀋陽市齊向儒控告元凶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十日,瀋陽市康平縣法輪功學員齊向儒,因為信仰真、善、忍為原則的法輪大法,二零零二年九月,被非法判刑九年,在遼寧省女子監獄冤獄九年,美好年華在獄中的酷刑、奴工、「轉化」迫害中度過。

二零零七年,由於在女子監獄長年做苦力,超負荷的勞動,齊向儒的身體被迫害得非常虛弱,下身流血不止,醫院檢查結果是子宮肌瘤。即使這樣,獄警仍不讓她休息,不讓她睡覺,還要罰站到深夜。二零零九年的一個星期日,齊向儒被叫到辦公室,一句話也沒說,惡人就開始電她,專選脖子、後背、手、臉等敏感部位,脖子和後背起了很大一片泡,大約電四十多分鐘之後,直到電棍沒電。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六日,齊向儒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投寄《刑事控告狀》,起訴迫害元凶江澤民。

迫害事實: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四日,我被非法關押到遼寧省女子監獄八大隊四小隊,警察罰我坐小板凳(長約三十釐米,寬十釐米,高二十釐米),坐了三個多月臀部都坐爛了,之後我只得要求幹活(警察要求,思想不轉變是不能幹活的。幹活也非常苦,但比起罰坐小板凳要輕鬆一些)。每天出工早六點半,收工二十三點,但很少正點收工,一般都要加班,經常是連軸轉,每天只睡很少的覺。

◎內蒙古周儉被迫害致死 妻子控告元凶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一日報導,內蒙古莫力達瓦旗奎勒河鎮法輪功學員周儉二零零七年被莫旗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零年五月三十一日在內蒙古保安沼監獄被迫害致死,終年六十一歲。周儉的妻子田秀英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五日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澤民,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

二零零八年一月,莫旗法院對周儉非法判刑四年。在內蒙古保安沼監獄二監區,周儉多次被迫害致心臟病復發而被送醫救治。而在周儉病重期間,保安沼監獄沒有通知家屬。

二零一零年五月三十一日早上,妻子田秀英準備去保安沼監獄探視周儉,途中接到保安沼監獄獄政科長徐金弟打來電話說周儉病重,現在烏塔其監獄管理局醫院住院。田秀英下了火車,急匆匆打了一輛出租車趕去醫院,然而等她趕到達烏塔其監獄管理局醫院二樓時,周儉已經停止了呼吸。

田秀英摸周儉的身上還是熱的,下身穿一條囚服褲子,上身光膀子向後靠著坐著,張著大嘴,右手向上抬起,右腿高高地翹起,一看就是非正常死亡。科長徐金弟還對田秀英說:「如果不嚥氣,我也不會讓你和他說話。」

◎陷冤獄六年 幾經酷刑、藥物迫害,山東招遠農婦王淑佩控告元凶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一日,山東省招遠市朱家村五十五歲的農婦王淑佩因為修煉法輪功而屢遭中共迫害,她曾多次被綁架、抄家,長期被非法關押在拘留所、看守所、洗腦班、勞教所、監獄,陷冤獄共計六年,期間遭受酷刑、藥物迫害。

王淑佩已經向最高檢察院控告前中共黨魁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控告書。以下是王淑佩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的事實:

二零零四年三月,我被招遠法院非法判刑六年。在濟南女子監獄,我拒絕放棄真善忍信仰,遭到殘酷的迫害。站罰、坐罰、困罰,一動也不准動,僵直十多個小時,一動就遭拳打腳踢,十多天不准睡覺。我絕食抗議三天,遭灌食時,獄警加入藥物。獄方還在我們的飯菜中加藥物,主要是破壞中樞神經,使人不理智,失去記憶。

二零零六年六月,我因長期被摧殘,導致大出血,血色素只剩三克,曾出現兩次休克。搶救打點滴時,獄醫兩次加藥物迫害,我出現心慌、氣短、頭暈目眩、不理智的大喊大叫、失去記憶力等症狀,感覺精神要崩潰。在我意識到是被藥物迫害時,我拔掉針管,當場揭穿藥物,從此拒絕任何藥物治療。我在病床一躺半年多,被迫害到極度虛弱,大腦不清醒,易暴易怒,記憶力減退,體重只剩六十多斤。在這期間,獄方還多次勸我做手術,後又多次動員家人勸我,都被我拒絕。當時我還納悶,如此「關心」有點過。後來得知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我慶幸自己沒受騙,否則不知能否活著下手術台。

◎丈夫被迫害致死 大慶市賀志洪控告元凶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二日報導,黑龍江省大慶市法輪功學員張忠,二零零六年十月十六日在哈爾濱市公安醫院被謀殺,年僅三十五歲。當時醫院沒有給出死因及死亡通知書,並拒絕親人見遺體,說屍檢時才讓見。後據內部人說,在該醫院裏,張忠由一名滿身紋著龍的膀大腰圓的刑事犯看著。二零一五年六月,張忠的妻子賀志洪控告元凶江澤民。

'張忠'
張忠

以下是我丈夫張忠的遭遇:

二零零三年四月四日,身體日漸康復體重恢復到一百四十多斤的張忠,被非法判重刑十二年,轉送到大慶市監獄。張忠被帶到第三大隊,由四個犯人看管。

二零零三年五月獄方又強行打犯字,張忠堅決抵制。三大隊教導員李偉楠指揮犯人將張忠按倒,用油漆從棉褲一直到內衣內褲強行打上了犯字。張忠維護大法與法輪功學員尊嚴,開始絕食抗議!

教導員李偉楠指使犯人將其單獨關入嚴管室,將鐵長條凳子腿兒朝上置於地上,強迫他罰坐於鐵凳子的鐵筋上,將他的雙腳分開各自綁上,在肛門處支一木棍使其痛苦不堪,又把他雙手反吊於鐵床上。李叫囂著:「若不服就給你掛屎盆子熏你!」

張忠見自己病勢日漸加劇獄方又無誠意給他醫治,便要了紙和筆,寫信給李方傑及監獄領導:「鑑於本人身體狀況,吃啥吐啥、身體冰涼、並伴有咳血現象、身體每況愈下……首要的是把病治好,我不能不明不白的把命丟在監獄裏。」

'遭受大慶監獄迫害,瘦骨嶙峋、生命垂危的張忠'
遭受大慶監獄迫害,瘦骨嶙峋、生命垂危的張忠

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八日獄方將張忠送到監獄醫院。在一房間裏由兩個犯人護理,醫院每天給他打慶大黴素消炎,試圖儘早消除炎症以此掩蓋它們打人致吐血這一暴行。看人實在不行了才偶爾推點兒葡萄糖維持。四月初,張忠生命垂危,獄方迫於壓力於二零零四年四月八日由監獄醫院副院長黃志偉等將張忠送到大慶市第四醫院檢查。去醫院檢查一事對外封閉不透漏任何消息。檢查結果:胃癱。胃不動,胃裏無任何食物。醫生說:「沒甚麼好辦法,只能靠養,讓他保持一個好心情,即使他吐也得吃飯。」就這樣他又被弄回監獄醫院。

五月九日張忠再次生命告急。獄方李偉楠等又將他送往四院搶救。搶救三天後醫院主任醫師對李偉楠說:「他情況很危急,全身器官衰竭、全身肌肉萎縮、部份神經癱瘓、離子紊亂、呼吸困難、心臟偷停時刻有睡過去的危險,必須每天注射鉀離子強迫心臟起搏。」他又被弄回監獄。自此他長期處於昏睡狀態,血壓經常處於四十至五十之間。六月九日張忠在早、中、晚三次測血壓均處於極限且整日整夜處於昏迷進不了食的情況下,大慶監獄才將他送到大慶市讓胡路人民醫院急救七天七夜,待脫離險境馬上又被弄回監獄。

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三日下午,在張忠持續三天輸氧、高燒、昏迷、瀕臨死亡的狀態下獄方為逃避責任才將張忠推出監獄!面對曾經年輕健壯而今只剩一副枯骨架的他,年邁的雙親禁不住老淚縱橫……。張忠的生命危在旦夕!可是他單位不給出錢治療,監獄又不予以賠償,雙親四處求助欲去外地醫治,張忠單位保衛處竟橫加阻攔不許到外地看病。

◎遭勞教、判刑迫害 成都市女教師控告元凶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三日報導,四川省成都市女教師衛登慧遭勞教一年半,被非法判刑四年,在看守所、勞教所、監獄遭受了種種迫害。中國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衛登慧二零一五年六月控告元凶江澤民。下面是被監獄迫害部份事實:

於二零零八年二月日被青白江區法院非法判處我四年有期徒刑,刑期自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五日起至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止,並於二零零八年六月二日送往位於簡陽的四川省女子監獄。一進監獄就要求認罪,打報告。由於我不轉化,李春就叫廚房的八個人都過來,把我弄到四樓上去,要把我反吊(就是背挨著鐵钎門,腳跟站在鐵钎門的橫條上,面向外面,極其痛苦)到鐵钎門上。監獄610主任余治芳,偽善,誘騙法輪功學員轉化,對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授意各監區專管迫害法輪功的警察可以用刑具,或銬、或罵、或站立體罰、或者讓全隊的其他犯人跟著受罰、受株連,挑起其他犯人仇視法輪功,逼迫轉化,甚至指使犯人毆打、謾罵、孤立法輪功學員。

除了每天半天洗腦外,其餘時間是下車間做奴工。我在二零零八年六月被送到四川省女子監獄後,每週一天休息,每天早上五點半起床,只有半小時的洗漱、上廁所、吃飯的時間,六點十五準時到車間做奴工,中午和晚飯就在車間裏吃,每頓飯的吃飯時間不超過十分鐘,監獄條件極差,水龍頭少,很多時候排不上輪洗碗,勞動強度大,任務重,完不成的晚上就罰站。每天晚上十一點過收工回監區,然後洗漱休息,第二天五點半又起床……一天一天,就這樣煎熬著。二監區主要是做資陽征峰鞋廠的膠鞋,包括有內裏毛的膠鞋,車工每天要車四千雙鞋幫,我就要剪四千雙的耳布,修理邊角,剪刀又不快,膠布又硬,我的右手的中指因為用力過度和剪刀的摩擦,都紅腫潰爛了,右手腕關節處劍鞘囊腫,一個大包,連端飯碗、拿筷子都很困難。這樣爆裂的勞動,是無償的。

◎屢遭殘忍折磨 山東招遠市張淑香控告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四日報導,山東省招遠市張星鎮六十七歲的法輪功學員張淑香女士,在迫害法輪功後,被非法抓捕十五次、拘留八次、送勞教所三次(因體檢不合格被退回),被非法判刑四年,多次被強制洗腦達二百多天,遭受了種種慘無人道的折磨。

中國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發布通告「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張淑香女士,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控告江澤民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和其它相關責任。

下面是張淑香女士在控告狀中陳述的部份事實:

二零零五年四月下旬,我被非法判刑四年,我以絕食的形式抗議對我的迫害,他們就給我打針,打針後我的腿馬上就站不住了。被非法關押九個月後,腿一直無法站直,是被兩個人架著強行送去了濟南女子監獄。

在監獄裏,因我拒絕罵師父、罵大法,被獄警非法關禁閉、蹲小號、灌藥物、打耳光,限制我洗刷,大小便不自由。殘酷的迫害導致我精神失常。丈夫得知後,由於過度的悲傷患上了尿毒症,先後花了三十多萬元錢也沒有治好,最後含冤去世,年齡只有六十二歲。迫害給我們的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壓力和經濟損失。

◎陷冤獄十一年 河北農村信用社職工控告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九日報導,河北省萬全縣農村信用社職工李軍因堅持法輪大法,十多年來多次遭中共警察綁架、關押,曾被非法判重刑十一年,受盡折磨。他的家人也因修煉法輪功而遭迫害,妻子一度被迫害致命危,年邁的母親也被非法勞教。

現年四十七歲的李軍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向最高檢察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以下是李軍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的部份事實: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我遭法院重判十一年。上訴期間,我被加戴重型腳鐐和背銬整一週。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五日下午五點多張家口中院偷偷送達了二審判決書──維持原判十一年。就在此日凌晨四點,我被劫持到唐山監獄,十九日又被轉至河北保定監獄。整個法律審理過程我沒任何簽字。

我在保定監獄遭受的迫害有:無任何人身自由。監獄指派的所謂包夾人員二十四小時不離身,不得和他人交談,不讓睡覺、毆打;我拒絕任何奴役勞動,獄警徐佔偉唆使包夾犯人任常明、丁志次、張月良等用竹板對我進行暴打,將我的臉打的變形,牙不能嚼食,兩小腿均被打出血,秋褲被打爛,一個多月不能翻身。

而且,我被剝奪會見家人的權利。即使在家人強力的要求下見一面也要受到監獄的限時、監聽、監督甚至錄像;扣押信件,電話經常受到限制。加戴手銬一週。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八日,我冤獄期滿。長達十一年的精神肉體,我被折磨的身體虛弱,牙齒掉了一半,剩下的全部鬆動,腿腳很長一段時間浮腫,幹點活像虛脫了一樣。等身體好轉後,我找工作單位萬全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現萬全縣農村商業銀行)要求上班,沒有想到現任合作聯社董事長王芸生已於二零零七年私自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遭迫害九死一生 甘肅慶陽高麗金控告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二日報導,甘肅省慶陽市西峰區婦女高麗金,因病修煉法輪大法後,獲得身體健康。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她因堅持自己的信仰,曾在看守所、監獄遭殘酷迫害,幾度生命垂危。她兩個姐姐也在迫害中離世。

二零一五年六月,高麗金對發動這場迫害的元凶江澤民提出刑事控告。以下是她在控告書中講述的部份遭遇。

二零零四年我到了甘肅省女子監獄的入監隊,由於不「認罪」遭到了中隊長張美蘭強迫做奴工、後又被關進了禁閉室,銬在了老虎凳上一個星期,又因我不接受所謂「轉化」,半年後被發送到五監區做奴工,被強迫在補繡機上幹最苦的工種,從早上六點半上工到晚上九點半收工,中午和下午吃飯各半小時,其餘沒有一分鐘消停的,上廁所的時間幾乎都沒有。完不成任務,警察們又罵又罰,也沒有星期天,我的兩隻腳掌全都爛完,兩隻手更是爛的可憐,身體一天比一天消瘦,經常流血,在收工的時候幾次昏倒。有一次我昏倒在泥濘的花園裏全身滾的都是泥,被他們拽起來還得繼續幹活。我實在活不下去了,她們派了三人或五人不等的犯人二十四小時看著我;一年後,我又被關起來強制洗腦長達一年多,我被折磨了一身的病,意識不清,神情恍惚,腳又爛又腫,鼻子經常流血,肚子疼的一晚上不能入睡

◎遭十一年冤獄 遼寧清原縣陳桂鳳控告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日報導,遼寧省清原縣四十七歲的法輪功學員陳桂鳳女士,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五日被撫順市國保警察綁架,非法判刑十一年,在遼寧省女子監獄陳桂鳳遭別針、牙籤紮;支棍鐐銬、熬鷹、關小號、暴打、上大掛、電擊、冷凍、野蠻灌食等等殘忍酷刑,至今身體還沒有恢復。

二零一六年五月,陳桂鳳依法向最高檢察院郵遞控告元凶江澤民訴訟狀。她說:

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九日,我被冤判十一年。在二零零六年三月三日被送往遼寧省女子監獄非法關押。被毒打致血崩,生命垂危,別針、牙籤 扎得血肉模糊,因為我身體非常虛弱,不能長時間勞動,一天被陳瑩叫進小隊長的辦公室,陳瑩問我:陳桂鳳你能正常參加勞動麼?我回答:不能。陳瑩二話沒說,氣急敗壞地用手銬把我銬在暖氣管子上,仰躺在地上,手吊銬在暖氣管上,陳瑩掄圓了手中的膠皮棒像瘋了一樣對我劈頭蓋臉打下來,獄警劉曉涵、王賀每人拿著一個高壓電棍啪啪地閃著藍色的火花,專門電我的心臟、腳心、嘴唇……一霎時,房間了充滿了燒焦了的皮膚味兒、血腥味兒:陳瑩打得我滿臉是血,牙被打活動了,嘴唇打裂開了,出了很多血,用毛巾堵都堵不住,灰色的囚服上淌滿了血,有一小盆血,她們怕讓別人看見給我換了衣服。我整個臉都走形了,左腳板裂了,她們整整的對我施行了兩、三個小時的酷刑,當時,就不能走路了,雙肩被犯人包夾掰的抬不起來,造成重傷,劇痛不止,至今雙肩還疼。現在回憶起來都令人毛骨悚然……

◎五次遭綁架 陷獄逾十年 甘肅省古浪縣趙長菊控告元凶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日,原工商銀行甘肅省古浪縣支行職工、法輪功學員趙長菊,因堅持真善忍信仰,五次被中共警察綁架,期間被非法勞教一年、兩次被非法判刑共計九年半,獄中受盡折磨。

現年五十五歲的趙長菊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六日向最高檢察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 以下是趙長菊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的事實:

我受到的迫害經歷:二零零七年九月十四日,看守所把我往甘肅省女子監獄裏送,但不是通過正常的手續送,而是通過送禮走後門的方式。把我送進了監獄。我因不放棄信仰,惡徒對我的迫害更是肆無忌憚。渾身是傷,人被折磨的枯瘦如柴,昔日的容貌不見了,耳朵打聾了,每天每時對我打罵不停,每天至少被打十幾次、幾十次、甚至上百次 。經常是雨點般的拳頭打在臉上頭上,臉被打腫了,牙齒打鬆動了,頭上大包小包。就連晚上睡覺的時候也經常遭到打罵。

不讓睡覺:有時睡二、三個小時,有時整夜不讓睡覺。一次連續十晝夜不讓我 睡覺。不讓上廁所:每天只能上二、三次廁所。不讓洗衣服:很長時間才能洗一次衣服,有一年中只洗了三次衣服,包括內褲也是。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六日晚上加班到十二點,咸德英在我的褥子上潑上水,我無法睡覺,就坐到了天亮,起床後,我把褥子抽出來,打算曬一下,咸德英辱罵我,她還把我的褥子、被子、氈全都扔到了樓道裏。當時我給值班警官羅雅瓊說了,她說她不管。警察不管,咸德英就更肆無忌憚的作惡了,最後被褥氈被咸德英扔在了廁所裏,全都濕濕的了。同時,另一個犯人龐威(蘭州人,四十七歲)和咸德英等人在我睡的床板上潑水,用拖把在床上拖。龐威在第二天說,她們在床板上潑了七、八盆水。十點多咸德英又逼我把濕濕的被褥氈鋪在床上,我就在濕床上睡覺,以後也沒有再曬過被褥。(那時還沒有供暖氣,一個月後才有了暖氣 )就在那天晚上咸德英還讓值夜班的馬桂芳(五十多歲,販毒犯)在我的頭上打,不讓我睡,而馬桂芳就用拳頭在我的頭上打,早上馬桂芳自己說她打了我三十多下,連續打了三晚上。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的一天,我只在早上七點上了一次廁所,下午七點多了咸德英還不讓我上廁所,不但不讓我上廁所,而且她還打我,還有佟華給咸德英幫忙,她倆把我按倒在地上,咸德英又抓住我的頭髮把我往起提,我的頭髮被她拔下來很多,並用拳頭在我的頭上狠毒 打了幾十下,我的頭都被打的失去 知覺了,眼冒金星。也是十二月的一天,我已經九個多小時沒上廁所了,下午四點多,我正在上廁所時,咸德英抓住我的頭髮要把我從廁所坑子上往下拉,我用手抓住廁所牆,她沒有把我拉下來,她又把一盆水從我的褲腰處灌入了褲子裏,我的褲子都濕透了,她又把我按倒在廁所地上,用腳在我的腿上使勁的踢了七、八下,又逼著我去寫思想彙報。

二零零九年一月的一天,咸德英在我的右肋處狠狠地踢了一腳,(肋骨傷了,當時我並不知道),當時我疼的喘不過氣了。而在場的咸德英、龐威等人還罵我在假裝。晚上睡覺時右側不能睡,也翻不了身。第二天我們勞動,從樓下往樓上搬毛巾箱子時,我疼的提不動箱子,咸德英、孟海紅(五十多歲,張掖人,搶劫犯)等人連罵帶打,逼著我提著箱子要走快。十多天後還是疼的很厲害,警官帶我去醫務所,大夫看後說,一根肋骨頭突起,問我怎麼了,警官不讓我說實情,我說是打傷的。七、八個月後才不疼了。

二零零九年八月的一天,黃亞琴在我的鼻子上狠狠地打了一拳,當時鼻血流了很多,我去向值班隊長肖晶說了事情的經過,肖晶說黃亞琴在打我時誰看見了,她的意思是黃亞琴沒有打我,是我在說謊。(因為那裏的警官與包夾人經常會說這樣的話,每當她們打我,我在質問她們時,她們都會無賴的說:誰看見了我在打你?她們時時都在用流氓卑鄙的手段迫害我)我一聽肖晶的話,當時就把擦了鼻血的一把廢紙從褲口袋裏掏出來(黃亞琴讓我把擦了鼻血的紙扔掉,我扔時留了一些),我說你看多數扔了,這只是一少部份。在十月十六日早上,黃亞琴不讓我洗臉,我就想用毛巾把臉擦了一下,黃亞琴就打我,把我按倒在地上,她又騎到我的身上,用拳頭在我的臉上頭上不停的打。黃亞琴毒打了我 ,而惡警孫立偉還罰我蹲了一天,還讓我寫檢查,我無辜被打還要讓我寫檢查。在八月到十一月這四個月裏,黃亞琴不讓我吃飽,她讓打飯的人給我只打半勺飯菜,我每頓都吃不飽,餓的發暈,經常感到天旋地轉,瘦的皮包骨頭了。

在延風包夾期間,延風每天都在毆打我,還專在我的頭上、耳朵上、臉上打,有時一天打幾下、十幾下、幾十下,還有打上百下的時候都有。經常雨點般的拳頭打在臉上頭上耳朵上,頭上經常是大包小包的。牙齒打鬆動了,耳朵打聾了,眼睛打的快要看不見了。

◎甘肅省古浪縣趙長菊控告元凶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日報導,原工商銀行甘肅省古浪縣支行職工、法輪功學員趙長菊,因堅持真善忍信仰,五次被中共警察綁架,期間被非法勞教一年、兩次被非法判刑共計九年半,獄中受盡折磨。

現年五十五歲的趙長菊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六日向最高檢察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

◎遭冤獄迫害 黑龍江五常市孫亞芳控告元凶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報導,黑龍江省五常市市政工程處會計孫亞芳煉法輪功後,各種病症全都消失。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後,她被非法抓捕三次,被非法判刑三年,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受盡了各種殘酷的迫害。孫亞芳女士控告元凶江澤民。

孫亞芳在控告書中說:在女子監獄期間,我度日如年,受盡了各種殘酷的迫害。

剛到監獄就被扒光衣服檢查,之後我被關進小號。這種小號是四面牆壁,只有一扇鐵門,小號內的板鋪上有固定的鐵環,雙手從後面用手銬銬上後再銬到鐵環上,動不了,我被銬了四天四夜,手被銬腫,屁股被木板硌壞了,疼痛難忍。

從小號被放出後,又被送到集訓隊,強制「轉化」迫害一個月後,被分到第三監區。三監區是生產監區,每個人每天要被強迫幹活10-12小時。開始是挑牙籤,不久又強迫排麻,就是將腐水泡過的一捆捆的麻挑出裏面的雜質。這種活對人身心會造成很大的傷害,粉塵飛揚臭氣熏人。每天必須完成定額,否則不許收工,不許吃飯,不許睡覺。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大隊長楊華調來防暴隊,防暴隊的人都手持電棍,對法輪功學員瘋狂的拳打腳踢,邊電邊打,然後又強行的拖到沒人看到的地方,逼迫站在風雪中凍著,站了一整天後,楊華叫犯人用剪子把部份人的頭髮都剪到耳朵上面,目的是凍耳朵(有的臉被凍壞,耳朵被凍腫了),在這期間一直沒有停止毒打,就這樣連續幾天的迫害後又加碼。他們又指使犯人扒掉法輪功學員的棉衣服往雪地裏按。楊華還命令犯人用腳踩著我們,就這樣幾天後,他們又變換了迫害手段,叫法輪功學員排成隊不停的跑,有跑不動的就是拳腳相加電棍暴打。夜間不准進屋,站在門廳,開著門整夜的站在那裏凍著。

這種殘酷的迫害一直持續了十二天。在這期間我一直都在反迫害不配合。獄警就命令犯人在地上拖著我,衣服從裏到外都被拖爛了,後來他們又每天派四個人早晨把我強行抬出去,晚上又強行抬回來。我當時被折磨的咳嗽、氣喘,晚上不能躺下睡覺。還曾經被迫害的兩次昏過去。

監獄為了「轉化率」,每天早上都開會專門研究迫害的具體措施,不停的變換著迫害方式,除上面提到的之外,迫害的手段還有長時間的強迫站、蹲、跑、凍,上大掛,薅頭髮,拔陰毛、用針扎、關小號、用膠帶封口,不讓上廁所,不讓睡覺,整天不許說話。別人都睡覺的時候,法輪功學員還在地上一個挨一個的坐著,起名叫「碼著」。這是我親身經歷的和看到的,不知道的迫害手段還有很多。

◎五年冤獄九死一生 鐵嶺市劉淑媛起訴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報導,遼寧省鐵嶺市劉淑媛,今年五十九歲,修煉大法十九年,身體健朗、有精神,通過學習真、善、忍的法理,她體悟到大法的精深和玄奧。然而就這樣慈悲、和善的婦女在過去十幾年中卻無辜承受了非法關押、勞教、五年冤獄的苦難。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劉淑媛以自己親身受迫害的經歷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刑事控告書》,起訴掀起這場非人迫害的元凶江澤民。

劉淑媛也曾自述在遼寧女子監獄遭受的迫害:

(1)罰蹲。每天從早上六點三十出工一直蹲到晚上九點收工。

我的腳腫得像饅頭,雙腳連青帶紫,雙腿腫得錚亮、站起來不會走路。不蹲就暴打。

(2)不讓上廁所。

在監獄早晚吃的是窩頭稀粥,中午是菜湯,就是正常的飲食一天也得去幾次廁所。可是為了達到他們的目的,不管我的死活,就是不讓上廁所。看管我的犯人關婉婷說:「憋著,憋爆炸了,帶你上醫院動手術!」有一天,我憋了十二個小時,實在堅持不了,尿了褲子,他們就把我拽到廁所一頓毒打,說我埋汰他們了,而且尿濕的褲子不讓換,用體溫烘乾。

(3)打、掐、擰、抽、砸、踢

白天關婉婷、金雪、黃廣秀二、三個人在車間打我,晚上在黃廣秀的指揮下,關婉婷、金雪、陳淑英、玄金春、周玉梅、鹿冰美、蘭新華等八九個人在監舍折磨我。他們把我扒得一絲不掛,羞辱、挖苦、諷刺、謾罵。陳淑英用封箱膠帶將我嘴封上,八九個人把我打倒在地,八九雙手在我身上腿上亂掐、亂擰,我憋得喘不過氣來,一陣劇痛我昏死過去,醒來時「人中」穴已被他們掐破。

他們還用兩個人架住我的胳膊,讓我動不了,另外幾個人拳打腳踢,用鞋底子、掃帚把、衣服掛,亂抽亂打,打累了喘幾口氣後接著打。

他們把我打倒在地還用手指著我說:「有鋼兒,自己往起站,不站就算你轉化。」我咬牙站起來,又是一頓亂打,直到把我打得皮開肉綻、遍體鱗傷。

他們還在傷口上撒上鹽,再用鞋底子往肉裏搓。布鞋、拖鞋打飛了,就用膠鞋打。直打得我身上由紫變青、由青變黑,就像黑葡萄一樣,腰部往下腫得梆梆硬,臀部腫得像打足了氣的足球,臀部、大腿內側、胳膊根部全是瘀血。

打破的地方淌著血水,將內褲粘上,晚上睡覺傷的地方不敢貼床,只能在床上撅著。他們為了掩蓋罪惡,不讓我脫衣服,上廁所只能在沒人的情況下由包夾看著我去。

(4)打嘴巴子、薅頭髮、潑髒水,三伏天不讓沾一滴水

他們每天無數次的抽我嘴巴子,用書打我的頭、臉。我被打得兩眼冒金星、鼻子打傷、眼底充血,視覺模糊,幾個月都不能恢復正常,臉上青一塊、紫一塊。有時他們喝水,冷不防的還要往我臉上身上潑,流氓至極。有一次,他們還把我打倒在地,一個胖子金雪坐在我身上。另外一人關婉婷用腳踩著我,像拔樹根子似的拔我頭髮,一邊拔一邊歇斯底里地吼叫:「我要把你拔成禿毛雞。」我的頭頂被拔禿了,頭髮拔了一地,頭皮腫的不敢碰。有時他們把我帶到廁所,還沒等我解完手就用沖廁所的髒水,關婉婷、金雪兩個人交替往我身上潑。眼、耳、口、鼻都嗆進了水,嗆的我喘不上氣來,砸的我接二連三的摔跟頭,濕衣服還不讓換。

極不人道的是正值伏天,他們每天把我扒的一絲不掛,打得我滿地打滾,渾身是汗,像水洗的一樣,全身沾滿了泥土、灰塵,半個月不讓我洗漱,不讓換衣服。那時候的我頭髮裏滿是油污,打破的地方淌著血水,腥臭無比,衣服被汗水濕透了再濕透,味道熏人。大家想一想「伏天不熱也出汗」,人們每天都要洗澡沖涼,這是常理,我半個月滴水未沾,是甚麼滋味啊!

我被折磨得體重掉了三十多斤,頭暈目眩、全身無力、行走不便、呼吸困難、我感到我支持不住了……這都是在隊長陳瑩的授意下幹的。

(5)惡警陳瑩動手打人、威脅恐嚇,包夾肆無忌憚

◎遭藥物摧殘 被判八年 鞍山付亮控告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報導,遼寧省鞍山市立山區婦女付亮,一九九六年修煉法輪大法後無病一身輕,她對大法及師父的感激無以言表。在一九九九年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付亮因堅持自己的信仰、為法輪大法說公道話而遭中共的迫害,曾被關入精神病院,後又被非法判刑八年。

二零一五年六月,付亮對發動這場迫害的元凶江澤民提出刑事控告,下面是她在控告書中陳述自己遭受迫害的一些情況。

二零零二年,我與同修在一起無辜被鞍山市市局政法委公安綁架抄家,把我們屋裏打印機、各種打印紙用車搶走,非法開庭判我八年。寧省女子監獄十一個監區,我是到六監區,六監區是做飯的。來一個警察叫我去,說法輪功到監獄沒有一個不轉化的。我告訴她,法輪功都是好人,她說這不聽,告訴我上外邊站著。當時十一月份,天冷下著小雪,我在外站三個多小時,就這樣收工了。惡警告訴所有犯人說法輪功不轉化,他們犯人的分少,叫犯人對我打罵,監獄用各種殘酷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六監區是伙房,四十多人數,法輪功十六名,我們二十四小時被監視,在每天三個科長逼問甚麼所謂「轉化書」,不說這三個科長,她打拳,她踢腳,還叫一個犯人打我,就這樣逼問迫害下,我心裏跟師父說弟子知道大法好,我絕不會說的。他們每天逼問我說,惡警叫我回監舍去,兩個犯人看著我,我在他們迫害下,血壓高於240,生命有危險中,就這樣多數在醫院。在監獄,我知道他們迫害法輪功學員各種殘酷手段,給法輪功學員吃精神病人藥,用電棍,扎手指尖,扒光衣服用針扎乳頭等等刑具。每天下午給法輪功學員辦班,侮辱、誹謗。

◎陷獄八年 遭酷刑骨折二十多處 黑龍江方正縣天門鄉農民雲福起控告元凶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報導,雲福起,現年六十歲,黑龍江省方正縣天門鄉黑河口村村民。他因堅持真善忍信仰,十七年來被綁架八次,非法拘留七次、非法勞教兩次、非法判刑一次,累計陷獄時間長達八年多,遭受過無數酷刑折磨,頭骨、肋骨、手骨、腿骨等二十多處先後被打致骨折。出獄後又被沒收身份證,註銷戶口,猶如被剝奪生存權。

雲福起於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八日向最高檢察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

以下是雲福起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的部份事實: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九日,我被劫持到呼蘭監獄集訓隊,我不寫三書,不許我睡覺,不准我喝水、不准拉尿,這樣折磨了我十天。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三日,我被綁架到大慶監獄,六監區隊長李偉楠、副大隊長李乃順、犯人打手趙國龍、梁秋、叢明、張福明、李本榮、呂百葉、呂會武、侯振峰、閆昌軍等人就像瘋了一樣踢我,對我拳打腳踢,把我肋骨踢折,大隊長李偉楠還強迫奴役我勞動,指使犯人侯振峰用針扎我,渾身扎了一百多針,扎出了很多出血點。大慶監獄曾幾次發生犯人打死人的事,打壞了人,還不讓曝光。

◎一家人遭迫害 吉林伊通縣袁文慧控告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報導,吉林省伊通縣六十九歲的袁文慧一家五口人,九九年前都煉法輪功,九九年七月份江澤民利用手中的權力瘋狂迫害法輪功後,一家人遭迫害。

二兒子李智泳兩次被關進監獄,被迫害成「腎病綜合症」最後發展成尿毒症,出獄後沒有身份證、居無定所,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離世,年僅三十八歲。

大兒子李智標被綁架四次,很長時間在外流離失所,使他通過煉功完全康復了的身體又出現了異常現象,經常突然昏倒在地、渾身抽搐。

中國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袁文慧老人與兒子李智泳、李智標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一同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青春年華遭冤獄折磨九年 楊智控告元凶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報導,四川成都郫縣法輪功學員楊智二零零零年(二十六歲)被非法關押二個月後,被勞教折磨一年二個月;二零零五在單位被610綁架、非法判刑七年半,遭受種種慘無人道的迫害。下面是楊智在控告狀中陳述的部份事實:

我被非法判了七年半,之後被送到五馬坪監獄入監隊。惡警王億軍叫來兩個刑事犯 強迫我坐軍姿,一個人踩住我盤著的雙腿,另一個人用膝蓋頂住我的後背,雙手扳著我的雙肩,讓我一直保持這種姿勢。我使勁掙扎,惡警王億軍叫醫生拿來注射用的針頭來扎我,醫生不忍心,王億軍一把搶過針頭,對著我的腮幫一陣猛紮。頓時鮮血四溢,兩位包夾都看嚇住了,王這才收住了手,叫包夾給我止血。連續九晝夜不讓我睡覺。晚上他們讓我躺在床上,但是在床頭又安排了一刑事犯,手裏拿著一 支用細銅絲製作的毛刷,不讓我閉眼,一閉眼就用毛刷輕輕的刷我的眼皮。

後來我被分到七監區,他們把我銬在籃球桿上 。另一名法輪功學員何祖兵被銬在了地環上,盤坐在地,身體前傾幾乎臉貼地,兩手貼地呈一字拉直銬在地環上。這是他們的又一種酷刑。第二天同修被迫害的嚴重,已經下不了地。他們又把我弄地環上折磨一整天,受刑時,那痛苦讓時間變得漫長,我的腰就感覺好像斷了。

接著的一個星期內,他們每天換一種折磨人的方法,先把我銬在一根很矮的桿上,站直腰的話,就要兩腿叉的很開,要蹲下去就得兩手吊起。惡警看我還能直腰,過一天又把我銬在約一米高的樓梯間門上,蹲不下,也直不起腰。再有就把我弄到籃球桿上單手吊銬很高。晚上把我的右手銬在床下面鐵管上,人平躺在床上,手無法動彈,很難受。這樣持續折磨一個星期。

因為我沒有屈服,他們又找了一個藉口,沒有做他們的政治學習卷(他們根本就沒發給我),單獨對我進行迫害,把我關在嚴管組,冬天只穿單衣單褲,站軍姿,坐軍姿,吹寒風,手腳凍得像饅頭。每頓一小碗飯,早飯一個小饅頭。他們還指使刑事犯把我關在室內兩個人暴力毆打,導致我一個星期不能行走。每天只睡很短的時間,長期嚴管惡劣的環境使我滿身長滿了疥瘡,他們就用石硫合劑(一種用石灰和硫磺混合的農藥)兌水給我洗澡。烈性農藥臜在潰爛的傷口上,哪裏是療傷,分明是迫害,洗完澡渾身疼得我無法站立。在這樣反覆的迫害一個多月。

◎遭五年冤獄折磨 大連工程師控告元凶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一日報導,遼寧省大連工程師趙李專堅持修煉法輪功,多次被非法關押迫害,被非法判刑五年、失去工作,並在看守所與監獄遭受奴役及種種折磨。中國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趙李專控告元凶江澤民。下面是趙李專在控告狀中陳述的部份事實:

二零零六年七月我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零六年八月~二零零九年十二月我在泰來監獄十四監區一中隊受迫害。在監獄監管警察的唆使下法輪功學員普遍受到辱罵、毆打。有的被打死,有的遭受各種酷刑。我寫的上訴材料被壓制。我所在的中隊指導員叫秦勇,想通過轉化我求得職位升遷。唆使七個的刑事犯對我進行辱罵、毆打、酷刑。其中孫雪輝、高明、寧之傑、李猛、王義武尤其心狠手黑。嘴巴子被打了無數,打的他們都不想打了,門牙被打掉。用扁擔挑重物的鐵鉤掄後背,用木槌砸腳趾,砸膝蓋,右腳拇指蓋被砸掉,用煙頭往身上燙,不讓睡覺,曝曬。被捆住不能動後,幾個人用消防栓高壓水從嘴、肛門向體內注高壓水。惡徒敢這麼做是依仗江鬼「打死算自殺」的密令。

◎遭三年冤獄 四川西昌市趙軍女士控告元凶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一日報導,四川省西昌市趙軍女士二零零六年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二零一零年十一月遭綁架,後非法判刑三年。趙軍女士二零一五年六月控告元凶江澤民。下面是趙軍女士在控告狀中陳述的部份事實: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晚上十點鐘,強行把我從床上拉下來,把我送往四川省女子監獄第二監區。在這裏遭到了更嚴重的迫害。

剛到四川省女子監獄的第一天,也就是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因我喊「法輪大法好」被獄警把我吊起來半小時,又強行給我穿上束身衣(一種刑具,穿上後,把身體捆得很緊,氣都喘不過來)半小時。為了逼我寫三書,從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早上到二零一二年元月一日早上十點鐘七十五個小時只讓我睡兩個小時。不僅不讓睡覺,警察還安排幫教(專門轉化法輪功學員的犯人)、包夾(專門打罵、監視法輪功學員的犯人)虐待我、折磨我。幫教用拳頭擊打我頭部近一個小時;用掃把打我的臉部半小時;逼我端上半盆水站著三小時。幾個包夾輪流對我拳打腳踢,用手使勁的掐我的喉部,一邊掐一邊還說:「掐死你!」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那天晚上大約八點多鐘,她們折磨我以後,用涼水從我頭上淋下來,全部衣服都被淋透了。我穿著淋濕的衣服站著,不許睡覺,還必須站軍姿。因為衣褲全濕了,身體的熱氣往出冒,在外衣上形成一串串的水珠。而當時站在、坐在我旁邊的包夾們是穿著棉衣的。同時還不允許我洗漱,不允許用衛生紙。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下午,我已經被折磨得快站不住了,包夾見狀卻說:「如果你不肯寫三書,後面還有更可怕的事等著你。明天元月一日是放假,我們有的是時間收拾你。」我仍不寫,幾個女犯強行把我的衣服全部扒光,侮辱我、折磨我。折磨我兩個小時後,她們睡覺去了,又另派幾個包夾逼我站軍姿,不許睡覺。二零一二年大約八月份的一天,因警察讓我回答對法輪功的態度,沒達到她們的要求,被剝奪睡眠,罰站六個小時。二零一二年大約十月份,因再次表示「三書」作廢,被每天罰站五個半小時(剝奪睡眠二個半小時),連續十七天;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因拒絕配合寫犯罪年度總結,被罰站(剝奪睡眠),每天兩小時,連續七天;二零一三年三月,因唱大法弟子歌曲,被罰站六小時,連續三天。等等。

◎九年冤獄折磨 黑龍江省寧安市黃晏林控告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六日報導,黑龍江省寧安市黃晏林先生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依法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投遞《刑事控告狀》,起訴迫害法輪功的首犯江澤民。

黃晏林先生,今年五十一歲,原黑龍江省寧安市東京城林業局工人。下面是黃晏林先生在《刑事控告狀》中陳述的部份事實。

二零零三年五月六日,我被關進牡丹江監獄繼續遭受迫害。

監獄裏的菜湯跟豬食差不多,缺鹽少油、清湯清水的,玉米麵發糕像沒蒸熟似的膠粘。在那裏,每天除了參加奴役勞動以外,隔三差五的總有警察找去談話,作「轉化」迫害。二零零九年七月份是迫害法輪功十週年「敏感期」。七月初,牡丹江監獄下發了《關於強制轉化法輪功》的文件,此文件的言外之意就是為了達到「轉化」目的,可以不擇手段!

七月八日上午九時許,中隊長王恩哲帶領楊金國、張慶波、張煥民、宋熙全、史愛勝等五個犯人,把我從車間帶到監舍管教室。進門後,王恩哲問我:「能不能轉化?」我回答說:「這是個人信仰問題,轉化不了!」於是二話不說,王恩哲命令那五個犯人把我的雙手用手銬反銬著,兩腿用警繩緊緊捆上,再往我身上倒兩盆涼水,澆的渾身透濕,然後讓犯人把住頭、胳膊及雙腳,王恩哲用電棍電我的全身,除了眼睛以外,幾乎無一倖免。兩根電棍都打沒電了,打得脖子、肚子上起了一片片大水泡。緊接著又叫犯人將我按倒在地,他用警棍照我背部(從後脖子一直到尾根)反覆一陣猛烈抽打。

打了一陣子之後,再讓犯人把我扶起來坐在地上,王恩哲掄開雙手對我左右開弓大打耳光,一邊打一邊問:「共產黨和法輪功誰好?」我不斷高呼:「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好!……」他見狀,趕緊叫犯人找來毛巾塞在我嘴裏,然後繼續打,這時以前被市國保打活動的牙又被王恩哲打得鬆動更厲害了。(二零一零年新年前夕,有兩顆門牙在同一天脫落下來,牙體潔白完好,絕非病牙。)他打累了,就讓犯人把我連拖帶架弄到監舍,站在幾個連在一起的床頭一側,用兩個手銬分別將雙手吊銬在鐵床上,然後王恩哲對我又是一陣打嘴巴子,邊打邊問:「共產黨好不好?」我大聲回答:「共產黨不好,法輪大法好!」等折騰累了,他告訴犯人:「兩人一組看著,不讓他睡覺,他要閉眼睛,就撥醒他,另外兩人睡覺,兩組輪班,直到他在寫好的『四書』上簽字為止。」換句話說,就是啥時候簽字啥時候才算完。

◎丈夫被害死 四川彭山縣婦女控告元凶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報導,四川省彭山縣法輪功學員鄧建剛遭非法判刑五年,遭五馬坪監獄摧殘致生命垂危,於二零一二年六月十四日晚被釋放,當時體重只有六十斤左右,失去記憶,連自己的妻子和女兒都認不清。回家僅一個月,就在極度痛苦中去世。生前只要一接觸到他的身體,他就驚恐地喊:「不要打我,不要打我!」

二零一五年五月中國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鄧建剛的妻子姜獻濤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鄧建剛在樂山五馬坪監獄遭受四年迫害,身體虛弱,出現嚴重的吐血症狀,於(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被送到樂山犍為醫院,因為病情嚴重當地醫院無法醫治,於當天下午五點被轉到四川省司法警官總醫院。現在鄧建剛已經神志不清,說不出話來,但即使在昏迷狀態下仍被四肢強行綁在醫院床上,無法動彈。剛到醫院時神智清醒,但不到一個星期已經神志不清。

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報導:二零一二年六月十四日晚,成都警官總醫院通知鄧建剛的家屬去接鄧建剛回家,親人看見鄧建剛已奄奄一息,被一個犯人背下來,躺在車上,四肢已毫無活動能力,親人叫他也沒有回聲。但送他出院的一個警察卻兇狠狠的說,鄧建剛的身體已恢復,就是不聽話,不守規矩,要嚴加管教。這個警察的警號是 5118235。

晚上十點二十分回家後,鄧建剛四天四夜睡不著覺,眼睛一直合不上眼,人驚慌、煩躁,不時的用手抓脖子和胸口,說難受,不停的呻吟,一位醫生來看鄧建剛的瞳孔,說瞳孔放大,有中毒症狀。六月十六日拔了尿管,拔出的尿管都在滴血,拔了尿管就排不出小便。親人給他擦汗,只要一接觸到他的身體,他就驚恐地喊:「不要打我,不要打我!」

七月十八日二十三時四十九分,飽受十年非人摧殘的鄧建剛在痛苦中停止了呼吸。

◎十次綁架關押 四川女工程師控告元凶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八日報導,四川資陽女工程師董玉英,因為修煉法輪功,曾被中共人員綁架、關押了十次,其中兩次被非法勞教(監外執行)、兩次關洗腦班迫害,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在上海松江女子監獄被迫害得九死一生。

董玉英女士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向最高檢察院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 以下是董玉英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自己遭監獄迫害的事實:

二零一三年二月十八日晚被綁架後被嘉定區法院枉法誣判三年六個月徒刑。二零一四年三月六日綁架到上海市女子監獄。一進監獄,監區長仇敏穎即已安排了「轉化」我的監房環境,遭到我的堅決抵制,後一直被嚴管迫害。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六日至十一月二十七日,中隊長黃豔裔毫無理由的把我關進禁閉室,叫包夾犯朱玉燕把收錄機音量開到最大,置於我身邊,正對著我滾動播放紅歌,從早到晚十幾小時的用高音強烈刺激,不顧我血壓210/140高壓,不顧監獄衛生所醫生招呼;打電話到監獄炊廠叫虐待我,每頓只給平均量三分之一量的菜,時間長了之後,導致我嚴重缺鉀、維生素而陣發性昏暈;唆使朱玉燕、王潔平在倒著拖我到禁閉間的路上,把我高高提起,然後突然放手,把我仰面摔在地上,我頓時昏迷過去,很久才甦醒。黃看我醒過來,立刻打開紅歌高音喇叭刺激我。她知道我血壓高,故意摔倒我,其用心可想而知。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五日至五月十二日,第三次把我關進禁閉間,並對我上約束帶一週多,一天二十四小時,睡覺、吃飯、解便都不解開。

二零一五年五月,上海監獄局對監獄下達對法輪功學員必須達到百分之百轉化率的邪惡命令,上海女子監獄六月專門組成「攻堅組」,由副監獄長李翠萍負責,由迫害法輪功的專管監區五監區(現三監區)監區長仇敏穎直接組織、具體實施迫害。獄警茅穎說:「十多年都沒見過這麼大的陣仗。」

二零一五年七月初,獄警劉碧雲專門向我宣布監獄決定:「監獄決定用擠壓的方式轉化你,叫你生不如死,叫天不應,叫地不靈,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只要你繼續堅持你的東西,就人不知鬼不覺的幹掉你!」

從二零一五年六月開始到二零一六年二月底,我被仇敏穎指使六個包夾犯滅絕人性的折磨,遍體鱗傷,內衣血漬斑斑,每天的舊傷上都會增添新傷,滿頭、後頸、兩腋下、雙乳房、雙膝、雙腳、雙手的烏青紅腫從未消失過,至今雙腿雙臂傷殘未癒,韌帶嚴重受傷,行走困難,上下樓梯疼痛難忍,左手不能彎到後背,右邊腰部被打傷處至今坐一會兒就劇痛。

在長達八個多月,二百多天的日日夜夜,從早到晚,從晚到早,我每天二十四小時都處於被迫害中:每天從早上五點半到晚上十點或十二點,長達十七個小時以上的體罰、打罵,然後抄寫白天罰抄的東西,抄二、三個小時甚至更長時間,睡下之後剛睡著便被包夾犯打醒、踢醒,每天如此,每晚如此。特別是在行刑房的日日夜夜的酷刑折磨,多次被毒打昏迷過去。

◎做好人遭迫害 青島平度李麗控告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報導,山東省青島平度經濟開發區店前村四十四歲的李麗女士,一九九九年正月修煉法輪大法後,努力按照師父講的真善忍標準做,在家裏能體貼丈夫。

李麗女士二零一六年八月走出冤獄,她說,「濟南監獄的迫害,使我在短短三個月內頭髮就白了三分之二。四年的冤獄,我被迫害得就像五、六十歲的老太婆。」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七日,李麗女士控告這場迫害的元凶江澤民。

李麗說,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被綁架後,我被非法判刑四年,再一次遭受濟南監獄的殘酷迫害。在濟南監獄裏,我又被強行抽血、體檢。她們為了逼迫我放棄信仰,不讓我購物,上廁所只能用一隻襪子擦,擦完了用廁所水洗洗裝到口袋裏再用。惡警曾把我抬到封閉嚴密沒有監控的浴室裏毆打我一百三十一天,用腳跺、踢,用鞋打我的頭、嘴,把我雙臂向後伸,使勁往後抬,頓覺胳膊疼麻鑽心。

'中共酷刑示意圖:踩踢'
中共酷刑示意圖:踩踢

我的嘴經常被打腫,腫得像石頭一樣硬,她們每次打的時候都用犯人的擦腳布(三根破手巾)堵住我的嘴。有一次把我的鼻子也堵住了,致我幾乎窒息,打夠了她們就用小繩把我雙手綁在背後。一次,幾個犯人把我摁在地上,逼我將腿伸直,雙腳踩在我腿上跺來跺去,跺完了,又把我右眼撐開,用頭髮往裏鑽,還用手摳我右眼,那種痛苦的滋味真是難以形容。那段時間我的左眼不能看東西,雙眼被眼屎迷住睜不開,還不讓我洗漱。她們還逼我聽污衊法輪功的廣播,天天批鬥侮辱我。

吃飯的時候她們把我的飯放在地上,用腳踢來踢去,等她們吃完才讓我吃。她們還在我的飯菜裏長期下藥,使我一年多不能正常吃飯,最長時,一個月只吃了一條魚,渴了喝幾口廁所裏的水。在監獄裏我一直被關禁閉。她們還破壞我的家庭,離間我和丈夫。

濟南監獄的殘暴迫害,使我在短短的三個月內頭髮就白了三分之二。二零一六年八月走出了冤獄。

◎被冤判十一年迫害致殘 蒙陰石增雷控告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報導,山東蒙陰縣今年六十歲的石增雷,因修煉法輪大法,按真、善、忍做好人,原來患的偏頭痛、眼皮鬆弛、無力上翻等疑難疾病都好了。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後,石增雷被非法判刑十一年。二零一五年六月石增雷對迫害元凶江澤民提出控告。

石增雷說:「十多年的冤獄,大好時光失去,給我造成的身心傷害是無法估量的,從出獄至今流口水,手腳無力,手發抖,小便困難,頭暈,失意,晚上一個姿勢睡覺,也給我和我的家人造成帶來的損失及精神摧殘。」

以下是石增雷在控告書中陳述的部份遭迫害情況。

二零零三年底,我在山東省監獄十一監區,也就是暴惡集中的黑窗,所謂獄警只是首惡江澤民的隨從,利用的工具,他們在利用著無知沒人性的罪犯瘋狂惡毒的迫害法輪功修煉者。在在監獄遭到了嚴管酷刑迫害四十多天,他們糾集幾十人各種刑事罪犯輪流著對我晝夜不停連軸謾罵,黃段子不絕於耳,不准去廁所,不准洗臉、不准刷牙、不准睡覺、火燒棍打、開水燙、風油精滴眼睛、畫地為牢,五天五夜站在槓內,為了儘快耗盡體力,每天晚上「炒排骨(一種酷刑)」三、五次,每一次行刑後,打手們行惡的都累的休息半個小時再進行下一次。我過後軟綿綿四肢無力,站好了他們用手掌內側猛砍大腿肌肉,站不穩一陣群毆,打的身上青紫,到第五天腿腫的很粗,臉腫的眼睛只有一條縫,用他們的話說「熊貓臉」,他們都有分工,兇手史震峰專打我臉部,打一下罵一句,「專治熊貓臉」。潘衝、耿浩等凶犯「炒排骨」,幾人按著腿,幾人按肩,露出兩肋,兩個壯漢狠搓,不解恨時拿刷子把搓,遭受這種折磨,半年之內都不能喘整口氣,不能直腰,不敢咳,痛苦之極難以言表,就這樣這些年來一次次變換著花樣,越來越喪盡天良,最後把我關進精神病房,直到我出獄。

◎遭勞教判刑迫害 湖北安陸市程子鵬控告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報導,湖北省安陸市程子鵬,原來是安陸市建行職工,與妻子黃鐵娥都是周圍人們公認的善良誠實的人。他父親程家貴退休前是安陸市建設銀行副行長,一家五人都曾經身患重症,一九九六年修煉法輪大法後,全都脫胎換骨,母親嚴瓊博的晚期胃癌不可思議的完全好了;折磨父親程家貴十幾年的所有疾病也全部不翼而飛,就由原來的大胖子,變成了千金難買的老來瘦,走路生風。程子鵬本人腎出血達十三年之久,結婚多年沒有生育能力,身體健康了,夫婦生下了一個胖小子。

程子鵬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申請最高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江澤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訴,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和其他相關責任。他說,在范家台監獄,四監區是專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間地獄,這裏是殺人犯、強姦犯、流氓犯、毒品犯等重刑犯,被警察利用迫害法輪功學員,為了減刑喪盡天良、行惡充當打手,區長祖劍罰我下蹲,流氓犯李剛半夜罰我下蹲,流氓黑社會犯謝成義等四人圍住我暴打,長期坐小板凳每天達十四小時,不准上廁所、不准說話、獄長周宏強迫勞役。在七監區區長李天安為首五名警察毒打,兩個電棍電擊,李天安出拳兇狠,我當場倒地,口、鼻出血呼吸困難,李天安手錶帶打斷,手錶飛過洗手池還遠,可見出拳多狠,牙床打錯、牙鬆動、臉腫變形、明真相的刑事犯同情指責警察無人性。

◎遭嚴酷迫害十二年,原長春一汽職工王恩國狀告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報導,今年四十五歲的王恩國,本是吉林省長春市第一汽車製造廠職工,遭嚴酷迫害十二年,二次被非法勞教,一次被非法判刑6年。王恩國狀告江澤民。下面是他遭監獄迫害片段:

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九日送四平石嶺子監獄,把我按倒在地用電棍電。七月底到八月八日期間,在接見室二樓天天毒打迫害到半夜,參與者勞改犯有高名龍,鐘豔龍,胡威。八月八日晚上七、八點鐘,警察楊鐵軍喝醉了酒,叫來三個勞改犯用囚服勒我的脖子,用上衣把我的腦袋包上,一頓拳腳,高名龍把我按倒,用腳踩著我再用電棍電,一直到半夜才停止,毆打致我失去了活動能力,去廁所必須人扶著,牙齒不能咬東西。

每月都強制寫轉化書,不寫就打(在走廊的洗漱室用一個屏風擋著,看不見人,能聽見聲音)。犯人張鐵龍負責,參與者有陳闖、高名龍、鐘豔龍、胡威、王國祥、老六、顏德全。有一次高名龍突然發力擊打我的胸部,感覺胸腔很痛。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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