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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報告:9~10月份,258人被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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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大陸綜合報導)二零一六年九至十月份,中共繼續執行迫害政策,對遵循真善忍做好人的善良法輪功學員以非法判刑的方式進行迫害。

概述

二零一六年九至十月份明慧網報導的被中共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共258人,從二零一六年一月至十月,明慧網報導的被中共判刑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累計961人。從下面的統計圖可以看出,中共打著法律的幌子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在今年呈上升趨勢,由一~二月的112人被誣判,增至九~十月的258人。

2016年1~10月明慧網報導961名法輪功學員被中共非法判刑
2016年1~10月明慧網報導961名法輪功學員被中共非法判刑

[注]: 由於中共從抓人到庭審再到判刑,常常因見不得人而嚴密封鎖信息,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冒著各種危險搜集、核對信息,再突破網絡封鎖將消息發給明慧網,因此對判刑案例的報導時間和判刑時間會有一定差異,本文的人數統計按明慧網報導時間。

根據收集到的年齡信息,被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年齡最小的是廣西的劉心願,28歲;年齡最長的是雲南省李培高,80歲。

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來自2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其中,被非法判刑人數最多的省份為:山東44人,遼寧36人,黑龍江20人。

被非法強加的刑期從6個月到10年不等。

2016年9~10月明慧網報導法輪功學員被中共非法判刑人數按地區分布
2016年9~10月明慧網報導法輪功學員被中共非法判刑人數按地區分布

9-10月份,中共法庭誣判法輪功學員分布及邪惡排名

區域 判刑人數 排名 區域 判刑人數 排名
山東441貴州69
遼寧362安徽69
黑龍江203湖南510
廣東164雲南510
吉林125內蒙古510
河南125重慶411
江蘇125浙江411
四川125山西411
湖北106廣西312
上海97新疆312
北京78福建213
天津69陝西213
河北69寧夏114
江西69  10
合計   258人 

由於中共掩蓋事實、封鎖網絡,明慧網報導的案例僅為實際判刑案例的一部份,所以以上數字均為不完全統計。

一、好人被判刑

在中共法庭遭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他們都是遵循真善忍做好人被中共迫害的,他們中許多人都是社會精英如有工程師、老師等。

周向陽夫婦被非法判重刑 律師「為捍衛法律正義和真、善、忍普世價值而辯」

天津市工程師周向陽、李珊珊夫婦
天津市工程師周向陽、李珊珊夫婦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報導,最近一份題目為「為捍衛法律正義和真、善、忍普世價值而辯」的無罪辯護詞引起巨大反響。九月十三日,天津東麗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周向陽和他的妻子李珊珊非法開庭,法院警戒森嚴,天津當局動用了百十號的警員和便衣,三步一崗五步一哨,還有警察來回巡邏,法院外面至少停著十輛警車和特警的車輛。周向陽是全國首批造價工程師,曾被冤判九年,在牢裏受過酷刑迫害。李珊珊僅僅是為了丈夫申訴,兩次被非法勞教三年多。

四位辯護律師──余文生、張讚寧、常伯陽、和張科科為周向陽夫婦做了無罪辯護,震撼人心。律師指出信仰真善忍對國家,對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中共對法輪功學員迫害是違法的;共產黨已涉嫌構成反人類罪。

辯護詞中說,對法輪功真善忍的信仰者的迫害,是藉著法律之名,行犯罪之實,是完全非法的。雖然用法律打壓,但並非是依法打壓,而是依據江澤民個人的指令。

律師們還高度評價了法輪功學員們的言行,他們是按照真善忍的法理去做,作品德高尚的人。辯護詞中說:「實踐中,法輪功學員在我們身邊,世界範圍內,在十七年遭誣蔑打壓的歲月裏,沒有以暴制暴、沒有以怨報怨,全國沒有發生過一起法輪功學員因遭受迫害與不公,而採用暴力或非法手段鳴冤雪恥的事件。這是一種怎樣的捨身救世精神,這是一種怎樣的大慈大悲情懷?法輪功學員所展現出的境界甚至已被看作中華復興、道德回升的希望。打壓真善忍信仰,就是無視自己的良知,在摧毀人類的普世價值,毀我道德,毀我美好,毀我希望!」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二日,周向陽、李珊珊夫婦的辯護律師,分別接到了天津東麗區法院法官張亞玲的電話通知,稱已對周向陽、李珊珊下達了刑事判決書,判決周向陽七年,李珊珊六年。目前周向陽和家人已經上訴。

二、司法程序違法 阻止律師辯護 親朋旁聽

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判刑完全是違法的,完全聽命與政法委610的命令。所以在整個審判過程中公檢法司人員暗箱操作,千方百計的阻止律師及當事人和親屬的無罪辯護。普遍採取庭審走過場、證據造假、刑訊逼供、甚至毆打律師、不通知家屬、律師秘密審判。

法官聽命政法委的命令

河南省平頂山市葉縣法院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趙麗亞、孫春花。律師為趙麗亞做了無罪辯護。九月七日,葉縣法院對趙麗亞非法判刑四年。律師問法官判刑依據是甚麼?法官表示自己做不了主,是政法委下的命令。

毆打律師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一日,河北邯鄲市肥鄉區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栗從春、李明濤、申有亮、王英茹、萬梅花、羅金玉六人。開庭前和整個庭審過程中,肥鄉區法院、檢察院和公安局等人員,執法犯法,明目張膽地在法庭內外踐踏法律,在法院外綁架民眾,在法庭上阻撓律師辯護,不讓當事人說話。一位代理律師當庭遭到法警毆打。

在中共的所謂法庭上,毆打律師的惡行已不止一次了,全國許多地方都發生過。

律師被阻擋庭外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日上午,四川瀘州市江陽區法院,在瀘州納溪看守所內,對法輪功學員羅水珍非法庭審。律師按書面通知的地點提前到達瀘州中級法院,而後聽說開庭地點在看守所。律師趕往幾十里外的看守所,可法官又不准律師使用自己的電腦,律師拒絕配合法院的違法行為,被阻擋庭外。

在沒有律師的情況下,開庭三十分鐘不到,就草草收場。律師在開庭前後一直給法官、警察講道理,善勸他們尊重法律,依法辦事,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檢察官用欺騙手段阻止律師會見當事人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天津武清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高志勇非法下達刑事判決書,冤判高志勇四年半刑期。四月、五月,律師兩次去看守所要求會見高志勇,但是看守所與駐所檢察官沆瀣一氣謊稱「高志勇不願接見」,採用欺騙手段阻止律師會見當事人。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日上午,武清法院對高志勇非法開庭,律師從多個角度講述修煉法輪功無罪,控告江澤民是公民的權利。

律師問高志勇:「你家屬委託我作你的辯護人,我曾兩次去看守所約見你,看守所和駐所檢察官都說你不配合,不見律師,你家裏人非常擔心你,你為甚麼不見律師?」高志勇回答:「我根本就不知道律師來約見我,沒有人告訴我。」高志勇還說他被帶上車時才被告知馬上去開庭。

吉林省政法委610決定,不允許北京律師介入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上午,敦化市法院在延吉龍景法院對榆樹市法輪功學員鄧麗娟進行了非法庭審,參與非法庭審的有審判長周濟民,審判員王翠玲,公訴人梁二勝等。

當鄧麗娟問:「我的律師來了嗎?」王翠玲謊稱:「律師不給你辯護了。」之前為此事家屬曾找法官理論,「我們花那麼多錢請的律師,為何不允許辯護?」法官說:「這是610的決定,我們也沒辦法。」610是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類似納粹蓋世太保。

家屬找到敦化市610的人,他們說「這是吉林省政法委610的決定,不允許北京律師介入。」鄧麗娟被非法關押近一年,綁架時遭到敦化巡警大隊警察酷刑迫害,不讓睡覺,坐老虎凳,往身上澆涼水,薅掉很多頭髮。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九日下午,吉林市豐滿區法院,在沒通知律師、也沒通知家屬的情況下偷偷庭審二十八歲的女青年劉聖操,非法量刑三至四年。劉聖操在法庭抗議說:我有律師,所有的指證就是不屬實。

劉聖操
劉聖操

整個庭審時間就三十分鐘。結束後,劉聖操聽到陪審人員私下議論說:「人家有律師,為甚麼不通知律師?」所謂「法官」郭芮說:「是北京律師,不能通知」,滿不在乎的踐踏法律。

第二天(二十三日),北京律師到看守所會見劉聖操得知,劉聖操已被非法開庭。

期間豐滿檢察院撒謊,阻止律師閱卷、公安局做假證誣陷。

不走任何程序

據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報導,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四日被綁架的湖北襄陽市大法弟子胡高華,近日得知在沒有走任何程序的情況下,已被襄陽市不法人員非法判刑三年,人現在已經被送往武漢女子監獄。

法官「就是不叫你們知道」

二零一六年九月八日明慧網大陸綜合消息:山東省高密市法輪功學員徐孝蘭被非法判刑一年半,李淑梅被非法判刑二年,張秀花被非法判刑一年半,單紀花被非法判刑三年,現四人已被劫持到濟南女子監獄繼續迫害。

高密市610辦公室勾結高密市法院,暗箱操作式非法判決,在不通知當事人家屬的情況下,秘密開庭誣陷審判,當法輪功學員單既花、張秀花的家屬為其家人聘請律師之後,他們又以「已開過庭了」為由阻止律師介入,當家屬質問高密市法院刑事庭副庭長宗明海「為甚麼不通知家屬就偷著開庭」時,宗明海竟然說「就是不叫你們知道」,如此公然藐視法律,侮辱當事人。

不通知律師非法宣判

二零一六年九月六日,山東省濰坊市濰城區法院在未通知律師的情況下對法輪功學員孫建春、李祖平、霰春偉非法宣判,孫建春、霰春偉被非法判刑四年,李祖平三年半。三位學員都提起上訴。

淮南市公安:必須交15萬元贖金,否則就不放人,關5年

安徽省淮南市謝家集區法輪功學員趙淑女因訴江被非法判刑五年,被非法關押在淮南市。淮南市公安局不經任何司法程序就對趙淑女非法判刑和非法關押,惡警還勒索趙淑女的兒子,聲稱要想讓公安局放人,必須交十五萬元贖金,否則就不放人,關五年。趙淑女的兒子目前已準備聘請律師。

法院說余武平是成年人,不需要通知家屬

江西省宜春市法輪功學員余武平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十日被宜春市袁州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開庭時沒有通知家屬。家屬找法院,法院說余武平是成年人,不需要通知家屬。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河北省唐山法輪功學員賴志強被綁架到唐山第一看守所,九月底,在沒有通知家屬的情況下,非法判刑七年,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七日押送河北監獄管理局冀東分局第四監獄迫害。

三、中共法庭、公安敲詐勒索罰金84萬9千4百元

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政策是「名譽上搞臭,經濟上封鎖,肉體上消滅」。在對法輪功學員綁架、非法判刑中,中共的警察公開搶劫錢財,中共法庭採取判刑加罰金的形式,把你判重刑還要叫你傾家蕩產。

從明慧網公布的信息統計,9-10月份被判刑的258人中,有46人被敲詐勒索84萬9千4百元。其中,41人被法庭處以罰金,22人被處以一至三萬元罰金。5人被中共警察敲詐勒索。由於中共信息的封鎖,這個數據是不完全統計。

9-10月份中共法庭(警察)非法敲詐勒索、罰金統計表


姓名 省份  法院罰款 姓名 省份  法院罰款 
孫作偉遼寧瀋陽20000練光珠廣東蕉嶺10000
李志強遼寧瀋陽10000麥治中廣東茂名20000
孫秀娟遼寧瀋陽10000柯鄭基廣東茂名15000
婁阿梅遼寧瀋陽20000謝亦蘭廣東茂名10000
李英遼寧大連5000李素明廣東茂名5000
李浩遠遼寧大連5000何祖彬重慶 5000
李麗珍遼寧鐵嶺警察勒索3000金雨重慶 2000
謝建平遼寧朝陽20000朱勇重慶 2000
董桂霞遼寧葫蘆島5000梁翠榮黑龍江伊春10000
李玉傑遼寧葫蘆島5000趙海軍黑龍江哈爾濱10000
宇美容山東濟寧20000

楊曉剛

黑龍江佳木斯20000
楊曉琴山東濟寧30000李玉蘭黑龍江佳木斯20000
黃玉萍

山東

德州

國保警察偷走人民幣

15000

邊平鴿山西太原10000
杜紀群山東濰坊5000任小青山西太原5000
於蘭芳山東濰坊5000吳素美浙江臨海8000
李紀鳳山東淄博25000吳素月浙江臨海5000
張巧蘭山東濟寧14400鞠在平新疆石河子20000
劉永軍江蘇淮安5000高燕新疆石河子20000
丁百靈江蘇淮安3000柴君俠河北唐山5000
謝麗華江蘇南京30000胡玉根四川眉山5000
唐淨梅江蘇南京20000楊道文湖南岳陽3000
潘筱琴江蘇南京20000陝富榮湖北老河口警察搶走20000
徐瑞萍廣東揭陽警察搶走現金30多萬劉翠芬北京 4000
潘慶年江蘇南京10000袁運蘭

湖北武漢警察搶劫

10000

合計法庭非法罰金:501400元;警察偷搶現金:348000 元;合計敲詐勒索:849400元

註﹕現金以最小值計算

例如:黑龍江佳木斯楊曉剛在明慧網曝光惡人惡行遭報復,九月一日,黑龍江佳木斯楊曉剛、李玉蘭夫婦接到判決,楊曉剛、李玉蘭各被判四年,並且每人被處兩萬元罰金,總計四萬元。開庭是在佳木斯看守所秘密進行的,責任單位是佳木斯市向陽區法院。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廣東揭東法輪功學員徐瑞萍的家屬接到辯護律師的通知,徐瑞萍被非法判刑十年。今年二月二十五日,揭陽市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610辦公室」和揭東派出所等五、六十人,綁架了徐瑞萍夫婦及外地來做客的法輪功學員二十多人。警察還搶走徐瑞萍家的私人物品、現金30多萬。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下午,山東濟寧法輪大法弟子楊曉琴被濟寧任城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並勒索罰金三萬元。宣判後,家屬表示強烈不滿。楊曉琴質問:你們不是人民的法官,當庭表示不服判決,要求上訴。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四日,南京法輪功學員謝麗華、唐淨梅、潘筱琴、潘慶寧被南京秦淮區法院「突襲」判刑,謝麗華被判三年,罰三萬;唐淨梅、潘筱琴被判二年,罰二萬;潘慶年被判一年,罰一萬。兩天前秦淮區法院只說跟家屬談談,隻字未提開庭之事,就在家屬毫無準備時突然定罪。

四、控告人權惡棍江澤民遭報復

從二零一五年五月至今,中國大陸已經有二十多萬法輪功學員和家人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控告狀,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

法輪功學員和家屬控告江澤民是依法行使憲法賦予的訴訟權利,可是很多人卻遭到當地警察的騷擾、綁架,甚至有人被非法批捕、庭審、判刑。

據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九至十月份發表信息統計,有35人因控告江澤民被非法判刑,吉林蛟河市法輪功學員劉俊堂七十五歲被判七年;黑龍江哈爾濱市趙海軍被判八年。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川省瀘州市合江縣九支鎮小學教師劉小林、夏成貴夫婦因依法控告江澤民,被合江教育局、九支中心校停課,劉小林被九支鎮政府人員非法拘禁洗腦,後被合江國保、九支派出所非法抄家,被關進瀘州納溪看守所。其丈夫夏成貴被迫流離失所。

大概是在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四日,劉小林在納溪看守所被非法開庭,說是判八年。

明慧網九月六日份報導,江西省余江縣潢溪鎮法輪功學員潘水財,因訴江近日餘江縣法院通知家人,已經對潘水財非法判刑三年,人已經被劫持到江西珠湖勞改農場迫害。潘水財的女兒和女婿找國保大隊長曾書傳希望能讓父親見爺爺最後一面,並承諾以自己的身份擔保,曾書傳說:殺人放火的犯人都可以放,法輪功的人不可放。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潘水財的父親抱憾去世。

原空軍院校訓練部教官劉家澤控告江澤民被非法庭審

原空軍院校訓練部教官、瀋陽法輪功學員劉家澤,因控告江澤民,遭中共報復,被綁架,被迫害十個月後,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被非法庭審。

劉家澤
劉家澤

律師們就本案全方位的引用相關法律及實例論述:公民堅信某種信仰不違法,不構成犯罪,更不該受到刑事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6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或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把控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事實當作犯罪來偵察起訴,無論事實有無都不構成犯罪。對法輪功信仰者的處罰依據是違憲違法的,是蓄意錯用法律迫害信仰自由權。劉家澤以郵寄方式向最高人民檢察院控告江澤民,這本是《憲法》第四十一條賦予公民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公訴人給他的罪名不成立。

律師還指出,國內眾多律師為法輪功修煉者作無罪辯護,越來越多的檢察機關不起訴法輪功修煉者,越來越多的法院免除或者從輕處理法輪功修煉者,說明公檢法人員的逐漸覺醒,不願意加害法輪功修煉者的事實,啟悟法庭內司法人員遵從良知。

五、中共惡首江澤民最懼怕的事情正在發生

法官說:「中國的法制進步就要靠像你們這樣的律師了!」

雲南省昆明法輪功學員肖建蓉老師二零一六年九月七日被非法開庭,熊冬梅律師和郭連輝律師律師為她在法律方面嚴密論證作了無罪辯護。

律師們強調她與法輪功相關的一切行為合法,公訴人給她的罪名不成立。法律也沒有規定誰、哪個國家機構有權規定哪一個組織為邪教組織或不是邪教組織,只有看其行為是否危害他人、危害社會,是否觸犯法律的角度來判定而加以處罰。

兩位律師指出:每一個人心中都有一桿秤,只要你還有良知,自然就能稱出是非輕重。自古以來,總是有像屈原一樣憂國憂民的人存在,當這樣的人接觸到希望的時候,內心的正氣會油然而生。希望執法人員、政府人員,都能真正去愛自己的國家和人民,真正的為人民有身心健康、自由幸福的權利服務!

庭審結束後,法官與律師握手,並情不自禁地對律師說:「中國的法制進步就要靠像你們這樣的律師了!」律師也很激動,回答說:「如果法輪功學員聽到這句話會原諒您的。」

法庭上,肖建蓉以自己的親身經歷證實了法輪功好,能拯救人的身體和靈魂;自己修煉法輪功沒有錯,自己的一切行為合法。

江蘇楊亞平被開庭 援助律師改稱無罪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上海市閔行區法院對江蘇鹽城阜寧縣法輪功學員楊亞平女士非法開庭。

到庭的律師有兩位,一位是楊亞平聘請的北京律師,北京律師慷慨陳詞,就真、善、忍是普世價值;現行國家法律中沒有任何一條說法輪功是×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個人的言論、報紙的宣傳不是法律;當事人違犯了哪一條法律,破壞了哪一條法律實施;兩高司法解釋沒有司法解釋權,是非法的;傳《九評共產黨》是合法的等各方面做了無罪辯護。

另一位由法庭指派的援助律師本準備是做有罪辯護,但開庭後一直都沒有說話,隨著當事人和北京律師的深入講真相,信仰合法、迫害有罪的陳述,這位援助律師發生了徹底的轉變,在最後辯護詞中,表明楊亞平沒有罪,她煉法輪功是為了做好人,她是個很善良的人。

整個庭審過程顯然正義壓倒了邪惡,律師和當事人語氣雖然平緩,但有理、有據,有力的點明了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非法。讓在座的所有人都為之動容。

楊亞平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日在溫州打工被非法抓捕,現被關押在上海市奉賢區看守所,因不穿囚服,被上「約束帶」,全身不能動,被關禁閉,戴腳鐐長達半月之久。

北京延慶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秦守榮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北京市延慶區檢察院對法輪功學員秦守榮做出不予起訴的決定,同時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對她的取保候審的決定。秦守榮從檢察院取回兩個法律文件「京延檢公訴邢不訴【2016】16號」與「京延檢公訴解保【2016】16號」。

京延檢公訴邢不訴【2016】16號的部份內容
京延檢公訴邢不訴【2016】16號的部份內容
京延檢公訴解保【2016】16號
京延檢公訴解保【2016】16號

《北京市延慶區檢察院不起訴決定書》說:「經本院審查並退回補充偵查,本院認為:在秦守榮家扣押的法輪功宣傳品中,同一版式且內容重複的宣傳品數量未明顯超過煉功自用的範疇,北京市公安局延慶分局認定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四款的規定,決定對秦守榮不起訴。」

需要指出的是,法輪功教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對人們身心健康、對家庭社會都有益,宣傳品多多益善,不存在超過一定數量就成為可以拿來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所謂「證據」。原全國人大委員長喬石等一批高級離休退休老幹部在一九九八年遞交中央的一份關於法輪功的報告中得出的結論一樣「法輪功對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

齊齊哈爾公訴人承認證據非法 法院撤訴、檢察院退案

二零一六年十月九日上午九時,齊齊哈爾龍沙區法院非法庭審屈樹榮女士,律師辯護有理有據,公訴人承認證據來源的非法,法院撤訴、檢察院退案。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八日,屈樹榮在龍沙區新化小區向世人贈送法輪功真相台曆,被五龍派出所警察綁架,警察尹起才等人毆打屈樹榮並非法扣押其銀行卡和手機等個人物品。

二零一六年十月九日開庭前,法官楊文靜只給屈樹榮的丈夫和女兒發放了旁聽證,只允許其二人入庭參加旁聽。庭內,除預留的兩個空位外,其餘三十四個座位早已坐滿了政法委工作人員。

旁聽席34名政法委人員
旁聽席34名政法委人員

屈樹榮的家屬為其聘請了兩位律師做無罪辯護。他們分別是來自北京的余文生律師和湖南的胡林政律師。

1、當庭陳述被行刑逼供

法庭上,公訴人杜豔紅指控屈樹榮,拋出一些莫須有的「證據」。

辯護律師首先要求,讓屈樹榮講述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八日發生綁架的經過:

屈樹榮講述她的遭遇:在警車上被警察拳打腳踢,在派出所地下室,坐鐵椅子(實際就是老虎凳)兩腿綁上,在兩腿下面往起墊方磚,把胳膊背到後邊戴上手銬,手銬已卡入肉裏,搧耳光,頭套鐵盔,警察猛敲鐵盔。警察夏英傑說:「再墊高點,說!再不說牙給你打掉。」所長鞠興明說:「廁所沒監控,拖到廁所去打」。兩個「610」的人在派出所對她暴力毆打……

2、預審警察出庭接受質詢

隨後,律師要求證人出庭作證。(律師在開庭前要求法院證人出庭)審判長問證人,你叫甚麼名字?證人回答:「尹起才。」工作單位?「五龍派出所警察。」今天叫你出庭,知不知道甚麼事?尹起才答「知道」。

審判長問證人,你們十一月八號抓的人,為甚麼十一月十一號才送走?十一號甚麼時間送的?證人答,後半夜兩點多。審判長問:你們這幾天都幹甚麼了?證人尹起才說:「提問了」。審判長問:「提問超沒超時間」?證人沉默不語。

審判長又問當事人,警察為甚麼打你?屈樹榮回答:「警察問我家住在哪,台曆哪來的?我都回答了,他們不相信,還打我,給我上刑。」

審判長又問證人:「當事人都告訴你了,你為甚麼還要用刑?」證人不出聲,低著頭。

胡律師問證人,你們搜查時當事人在不在場?有沒有搜查證?證人答:「沒在場,沒有搜查證,過後補的。」

律師又問,你超期羈押三個月才下批捕。律師氣憤地說你知不知道你犯罪?尹起才低頭不語。

3、啟動排除非法取證據程序

面對莫須有的多項捏造屈樹榮的「證據」,兩位律師據理力爭,要求法庭啟動排除非法取證據程序(即排非程序)。

最後法庭啟動了排非程序。兩位律師把這些捏造的所謂事實一一排除,檢察官也承認證據來源非法。

最後,法官讓屈樹榮做個人陳述。屈樹榮說:「我就是按真善忍做好人,祛病健身,我就是祛病健身,我沒有對個人、家庭、社會構成任何威脅。我沒有罪,應該無罪釋放我。」

4、法院撤訴、檢察院退案

公訴人杜豔紅說:你們聘請的兩位外地律師太正義、太有力了,這件事影響面太大了,以後在給法輪功學員判刑得考慮了,不能再重判了(經她手判刑七年的就有好幾個)。她還說:「這次放人都是下面旁聽席上的國保人員定的,說人家沒罪給放了吧!」於是就退回辦案單位。

庭審後,家屬找龍沙區檢察院公訴人杜豔紅交涉,知道法院已撤訴,卷宗退到派出所,屈樹榮無罪!

但五龍派出所、檢察院、法院互相推諉,不放人。

聊城中級法院撤銷一審判決,倪汝菊案件被退回冠縣法院重新審理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日,山東省冠縣法院一審做出判決倪汝菊二年有期徒刑,罰款五千元人民幣的非法判決。

倪汝菊依法上訴至聊城市中級法院,閱卷時張讚寧律師和法官王亞利見面溝通,講明自己的觀點,得到法官的認同。

九月二十二日,聊城中級法院以《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第三項規定原審法院限制了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可能影響公正審判條款,撤銷一審判決,退回冠縣法院重新審理的終審判決。張讚寧律師說:這是中國法院首次對此類案件發回重審。

結語:

以上案件的進展表明了,經過法輪功學員不懈地講真相、反迫害,加上律師界等正義之士的積極維權,公安局等一些不法分子,對法輪功不講法律,想抓誰就抓誰,想整誰就整誰的江澤民、周永康式的流氓行徑將畫上一個句號,讓我們為真理而堅持、為真理而付出、除盡邪惡還人間正義,讓真、善、忍的光輝永留人間。

中共迫害法輪功已經是窮途末路,對中共惡人的大審判的序幕已經拉開,中共體制內人員的覺醒是中共惡首江澤民之流最恐懼的。提醒那些還在參與迫害的人趕快覺醒、停止迫害,千萬不要做中共惡黨、江澤民的陪葬品!

下載附錄:2016年9~10月明慧網報導的被中共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名單(3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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