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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為甚麼要在法庭上「反客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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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一月八日】現代法庭上的陣式格局,頗有點兒像「三國演義」,控、辯、審三方呈鼎立之勢。刑事訴訟的庭審,通常可以把控、辯、審三方關係與地位表述為:「控審分離,控辯平等對抗,法官居中裁」。

然而,中共統治下沒有司法獨立,中共法庭上的控審難以真正分離,形式上他們坐兩條板凳,實質上他們穿一條褲子,往往出現「有控難辯,重控輕辯」的場面。法官居而不中,傾向控訴一方現象十分嚴重。更有甚者,法官把辯護律師轟出法庭的笑話並不鮮見。一般刑事案件尚且如此,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案件就更別說了。

然而,有那麼一批律師,在代理法輪功學員案件時,不買賬,不信邪,依法辯護,據理力爭,仗義執言,擲地有聲,直把法官說得連連點頭,把公訴人駁得耷拉腦袋啞口無言。真有這事兒?真有!

一、辯護律師在法庭上「反客為主」實例

2016年9月13日,法輪功學員周向陽、李珊珊案在天津東麗法院開庭,庭審長達七小時之久。四位律師余文生、張科科、張讚寧、常伯陽為周向陽、李珊珊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其中,余文生、張讚寧兩位律師衝破法官阻撓,均做了長達一個多小時的陳述。精彩之外難以備述,謹節選余文生律師的辯護詞,以饗讀者──

余文生律師說:「以法律方式對信仰者進行打壓、迫害,是特定歷史時期的產物,這一頁不光彩的歷史即將掀過,它違背天理、國法、公道、人心。在這一過程中無論以任何名義對善良的信仰者採取懲治都是違法犯罪行為,這些傷天害理的罪行,一定會受到追訴、嚴懲,接受歷史的審判。」

余文生在辯護詞中最後陳述:

「在此,我們作為中國律師秉承天賦的話語權,為民請命,代表中國法律界發出正義的呼聲:十多年來,上百位律師,上千場無罪辯護已從法律上講清了這個法律真相──刑法第三百條及其解釋完全不適用於法輪功信仰者。所謂依法打擊實際上完全是蓄意錯用法律的枉法強加罪名,是對法輪功真善忍的信仰者的陷害,是假法律之名,行犯罪之實。對法輪功無罪辯護十年後的今天,究竟誰合法誰犯罪早已分明,當下庭辯的意義已不僅僅在於維護法輪功信仰的合法權利,而更為重要且切實的是阻止所有司法官員繼續參與迫害共同犯罪,從而能夠避免其在未來法制昌明、回歸正義的下一步走向歷史的審判台。

在此歷史巨變的時刻,每個人都不能小看自己可能承擔的責任──站在神聖的辯護席上,讓我們此時的辯護作為法律界留給歷史的正義宣言:所謂依法打壓法輪功完全是一個掩蓋犯罪的欺世謊言。面對數千萬善良公民因真善忍信仰而蒙難蒙冤,發生了法治時代恰恰法律被利用來犯罪的現實,此刻為法輪功申辯,也是在捍衛法律的正義,也是在捍衛真善忍普世價值,是在實現法治捍衛人間正義的最高使命!」

二、律師為甚麼要在法庭上「反客為主」

不妨大家抬眼,再讀讀上邊余文生律師的辯護詞,會不會產生這樣的「錯覺」:怎麼越讀越感覺不像是辯護詞,越讀越像是討惡檄文,越讀越像是當庭反訴。是的,余律師的辯護詞,是對中共法庭和法官的審判,反客為主。

正常的刑事庭審,律師的辯護有時可以起到有限的為當事人減輕罪責的作用,差不多都是小打小鬧兒。像這樣完全徹底為當事人做無罪辯護,直斥中共法庭,令人震撼。特別是在中共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學員的群體滅絕血腥迫害下,又是在中共的法庭上,十多年來中國大陸的律師,已經為法輪功學員做了上千場無罪辯護,在如此集中的時間內,為同一人群做如此多場的無罪辯護,敢於直言法庭在「執法」犯罪,堪稱法庭奇觀!

奇觀何以出現?答案就是一句話:因為法輪功學員的案件都是100%的冤案。迫害十七年來,中國大陸的執業律師們,通過法輪功學員講述真相,漸漸明白了法輪功的正,知道了法輪功學員的冤。通過深入求證法律真偽,弄清了迫害完全違憲違法。律師們對法輪功學員的案子,從最初不敢碰,到今天的主動接;從開始簡單的無罪辯護,到今天的「反客為主」。正如余文生律師所言:「我們作為中國律師秉承天賦的話語權,為民請命。」

結束語

律師依法辯護,觸怒中共老顏。2015年7月9日,警方毫無法律依據,將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王宇律師綁架,還將她的丈夫和兒子一同抓捕,不許她兒子到國外讀書。跟王宇同所的王全章、周世峰、黃立群等律師都遭抓捕。隨著王宇律師被抓,中共開始對全國各地維權律師大搜捕。一時間國際輿論嘩然,譴責聲四起。
據「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統計,截至2015年7月25日20時,至少有255名律師、律師事務所人員或人權捍衛者被刑拘、帶走、失聯、約談、傳喚或短期限制人身自由。曾經為法輪功學員代理案件的多位知名律師,被警方以「莫須有」的罪名非法抓捕關押,陰謀判刑迫害。中共江澤民集團妄圖製造恐怖堵住律師的口,不讓他們再為法輪功學員發出正義聲音。

然而,中國的律師們,無畏中共強權,前文提到的余文生、張科科、張讚寧、常伯陽為周向陽、李珊珊做的無罪辯護,就是最好的明證。伴隨法輪功真相的深入傳播,正義與邪惡較量的此長彼消,一定會有越來越多的律師加入為法輪功學員發聲的行列。

「當下庭辯的意義已不僅僅在於維護法輪功信仰的合法權利,而更為重要且切實的是阻止所有司法官員繼續參與迫害共同犯罪,從而能夠避免其在未來法制昌明、回歸正義的下一步走向歷史的審判台。」余文生律師的這句話,像是一句智者預言,而律師們「反客為主」的壯舉,又像是一場預演。當法輪功真相大白天下,法律法庭回歸正義昌明的那一天,今天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所有人,都得審判席上見。

在二零一七年新年前夕,請允許我套用台灣民謠《鄉間小路》的韻味,寫幾句小詩,作為獻給為無辜的法輪功學員鳴冤、為中國法律的明天而工作的中國律師的禮讚──

高高的見你在法庭上邊
執著一柄正義之劍
揮手間將那撒旦劈斬
護衛那無辜的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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