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法官的勸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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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一月二日】

某法官:你好!

我區法院最近發生了一件事,海外媒體都在報導,人們也都會議論,但由於網路封鎖,這些報導你可能看不到。

先說說你不知道的背景。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下午,重慶市巴南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張君非法開庭,重慶律師為張君做了無罪辯護,面對律師有力的質問,公訴人承認:我們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法輪功是「×教」,也找不到任何法律法規說法輪功是「×教」。公訴人的這段話清楚地記錄在當天的《庭審記錄》上,而且公訴人也簽字予以確認。

江澤民發動了這場荒謬的對善良的中國民眾的迫害,其手段是造謠、誣陷,尤其是製造了天安門假自焚的事件,更是被揭露出是栽贓陷害法輪功的事件,目的是找藉口鎮壓法輪功。

迫害法輪功的後果是使社會道德急劇下降,做好人被迫害,而卻可以空前自由的做不好的事,這些不好的事、黑暗的事相信你比我知道的還要多。試想,你的後代在這樣一個環境裏生存,你放心嗎?你可能想,我的孩子可以出國,你在基層法院掙得那點兒錢,孩子在國外哪裏能像那些權貴們那樣活的「瀟洒」,何況還有思鄉之苦,說白了也有很多的無奈。再者,如果參與了迫害,以後美國不允許參與迫害的人入境,還要凍結人權迫害者及親屬的財產。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那些曾經積極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人也多遭到了報應,周永康、李東生、薄熙來、王立軍、徐才厚等等,不勝枚舉,任何一個現在被抓的老虎、蒼蠅都是曾迫害善良民眾的人權惡棍。報應還在進行中……

很多在公檢法工作的人了解了真相,不再參與迫害,為自己、為家人選擇光明的未來,說的直白一些,就是給自己留條後路!

如: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晚,山西侯馬市法輪功學員李美玲在粘貼真相資料時被綁架,國安將其劫持到臨汾看守所非法關押,十月三十日檢察院將她非法批捕,企圖對她非法判刑。然而,案子到了法院,法院不管,退回了檢察院,檢察院又問司法局,司法局不管,於是,檢察院將案卷退回公安局,這時,李美玲已被非法關押半年,公安局只好辦成拘役半年而下台階。李美玲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回家。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河北張家口法輪功學員楊建平開車外出去講法輪功真相時,被萬全縣膳房堡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並被萬全警察刑事拘留。楊建平的車輛也被派出所扣押。警察從車裏找到真相資料。然而通過家屬和法輪功學員講真相,檢察院決定免予起訴,理由是證據不足,釋放回家。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遼寧昌圖縣法輪功學員劉亞民、孫洪兵被綁架,非法關押在昌圖縣看守所。八月二日構陷劉亞民、孫洪兵的材料被遞交到檢察院,遼寧昌圖縣檢察院聽真相,不予批捕法輪功學員劉亞民、孫洪兵。

二零一六年九月五日,江蘇省蘇州市光福鎮顧榮鋒因給保安講真相,被派出所劫持到江陰市看守所。九月十九日早八點多,律師和家人守在派出所要人,催促辦案警察詢問檢察院結果。檢察院告知「證據不足」、「不予批捕」。公安局當天放人。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北京市延慶檢察院不起訴法輪功學員秦守榮。

…………

這類例子還將會更多。聰明人做事都留有餘地,為自己和家人留條後路,周永康、令計劃、薄熙來、王立軍、李東生等迫害法輪功的惡人紛紛遭惡報落網被判刑,江澤民被二十多萬法輪功學員和親屬實名起訴,江澤民被送上審判台的時間指日可待。自己的命運自己掌握,為江澤民犯罪集團當「替死鬼」不是犯傻嗎?我們自己就是善良的人,怎麼能稀裏糊塗做傻事呢?

我區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並且抓捕旁聽民眾的情況已在國際社會見光。鑑於現在還沒有宣判,你和你的同事還有機會做出正確的選擇。想一想,聶樹斌案當時的參與人員,現在恐怕惶惶不可終日。迫害法輪功的事比聶樹斌案後果要嚴重的多,請三思!法輪功學員本來就無罪,如果判他們有罪,你說,最後誰有罪?判他們無罪你就做了好事,判他們有罪你就做了壞事,沒有中間選擇!

知道你是個善良的人,故此寫給你這封信。

祝你有一個正確的選擇,為了自己心安!

一個善良的中國人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給法官的勸善信的思路

1、簡短問候,最好在法官前面加上他的姓,因為這樣有針對性,人會更重視。
2、陳述對法輪功的迫害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是非法的。
3、迫害的後果是使社會道德崩潰,最終使每個中國人都受到嚴重傷害。
4、迫害者陸陸續續遭到報應。
5、目前形勢是很多世人了解了真相,同情和支持法輪功,公檢法人員也紛紛放棄迫害。
6、在這樣的大形勢下,希望對方不要糊塗,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做讓自己心安的事。
7、要注意可讀性,不要讓對方讀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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