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內找 豁然開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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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今年四月底,當地警察協同我村管治安的人以「利用××織擾亂社會治安」的罪名綁架拘留我十天。過程中,他們強行給我拍照錄像,取指紋,讓我在筆錄上簽名,我拒簽。拘留所把我和吸毒的人關在一起,我覺得她們是有緣人,就給她們講大法真相,並做了三退。我背師父的《洪吟》詩詞及有關講法給她們聽,她們聽後一直稱讚:師父真的偉大!並表示出去後一定按「真善忍」做好人。

儘管在拘留所沒給大法抹黑,但被拘留是不應該被認可的,這是舊勢力衝著我的人心執著漏洞來的。我回家後對這次拘留進行深思,向內找,發現自己漏洞很多:自己有執著錢財的心、委屈心、怨恨心、愛面子的心、爭鬥心、妒嫉心、對親情的執著等等,尤其怨恨同修的心至今未能放下。

那是二零一三年所發生的事:因傳資料的同修有事外出,叫我暫時替她取了一個月資料共四次。當她回來後,問我要四百元錢的真相幣,我當時就愣住了,因為我未見過真相幣。後來我們倆共同去問給資料的同修,同修也說他給我的資料中包著四百元真相幣,其中有十元、五元、一元的一打子。但給我資料的同修當時既沒向我交代過此事,我也確實沒見過真相幣,因我拿回家去當天我就把資料擺在炕上分配給別的同修了,也沒發現有真相幣。

我就覺得這事奇怪,就在小組裏學法時提出此事切磋,結果同修說是我把錢花了,說我家條件不好,缺錢。這時我委屈的大哭起來,產生了強烈的怨恨心:你們怎麼能這樣想,我家是條件不好,丈夫掙錢不多,我也沒有工作。師父講法講的明白,我作為一個修煉人,再困難我也不能把救人的錢自己花了。怨恨同修不相信我,懷疑我。有個同修說:你沒錢我給你墊上吧。我說不用。按常人之理給別人丟了錢也得還,我就還給了同修四百元錢,但心裏一直耿耿於懷。

一天,還有一個老同修把我叫到家裏對我說:你要真的把錢花了也不怕,把錢拿出來,以後好好修就行了。我一聽她也懷疑我,我又止不住大哭起來,心想真是跳到黃河裏也洗不清啊!老同修看我委屈的樣子,又勸我說:我們修煉了這麼多年了不能白修,你真的沒花這錢也不要氣恨,你看人家韓信,能受辱於胯下,這點事你還過不去嗎?

老同修的話點醒了我,這是師父為去我的人心設的一關,我怎麼就過不去呢,我應該去掉它,但一直未放乾淨。在以後與同修一起學法時,同修還是用奇異的眼光看著我,使我產生了更強烈的氣恨心,還有愛面子的心、爭鬥心,覺得自己太冤枉,就不想和同修接觸了,對同修的指責不能原諒。

回顧往事,使我聯想起這次被拘留,就是對我的怨恨心來的,我缺乏大忍之心。師父多次講法都告訴我們遇到矛盾向內找,例如:「碰到不高興的事,碰到使你生氣的事,碰到個人利益、自我被撞擊時,你能向內看、修自己、找自己的漏,矛盾中你就是無辜的也能這樣:哦,我明白了,我一定是哪沒做好,就是真的沒錯,也可能是以前欠下的業債,我把它做好,該還的就還。不斷的碰到這樣的問題,不斷的遇到這樣的事情,不斷的修你自己。」[1]

我豁然開朗,修煉人所發生的事情都不是偶然的,一定與自己的修煉有關,就是應該提高心性了。可是我沒過好這一關,被舊勢力鑽了空子,摔了大跟頭。

找到這些執著後感到無私天地寬,從疲憊的怨恨中解脫出來,一切負擔都放下了,身體無比輕鬆,也能包容同修了。謝謝師父的苦心指點!謝謝同修的幫助!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一》〈大法弟子必須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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