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營救同修中彰顯大法慈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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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參與營救同修項目這六年來,通過無條件向內找,提高很多。六年來,我們參與營救的同修有的案件從中級法院發回重審、有的同修被派出所放回家,有的同修被非法勞教經我們營救後被放回……

我們接觸的公檢法的各級人員也在改變,從不了解真相,到能同情大法弟子,有的發自內心的說:大法弟子都是好人,大法弟子都很善良。未修煉的同修家屬從不理解、排斥怨恨到最後被大法弟子的無私付出感動並配合要人,有的說:大法弟子真是好人!這些世人的變化就是在給他們生命的未來奠定良好的基礎。通過大法弟子各種方式的講真相,他們看到了大法的美好與這場鎮壓的荒謬和邪惡,充份彰顯大法慈悲的力量。

我是一九九六年得法的大法弟子,今年六十九歲。二零一零年協調的同修叫我參與營救同修的項目,我想:只要大法需要,我沒說的,這也是我的責任與使命。參與至今已有六年了,在營救過程中不斷的摸索怎樣使對方轉變觀念接受真相;不斷調整心態由做事心轉為修自己,由證實自我轉為證實法。只要項目組每一位同修都用心,修好自己,在法理上共同提高,形成無漏整體,誰也不敢擋。

我現在向師父彙報這幾年來在營救過程中我是怎樣學會實修自己,守住心性,在法中昇華的。有不在法的地方,敬請同修指正,謝謝!

一、分工有序,形成整體

每當知道哪位同修被綁架後,協調人和我們立即找周圍與其接觸的同修坐在一起學法交流。大家都認識到我們整體出了漏洞,要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就像師父在講法中提到「將計就計」,把壞事變成好事,形成整體,整體提高。大家的心往一塊兒想,握成拳頭營救同修。

統一認識後成立營救小組,分為陪同家屬組、發正念組、寫真相信組一共四到五人組成。陪家屬的同修主要是和家屬一起去相關部門講真相,要求無罪釋放被非法抓捕的大法弟子。發正念組是配合加持正念,清除邪惡,有近距離發正念的,有在家發正念的,在家的分為三組,上午、下午、晚上各有一組學法並有針對的發正念。寫信的同修是針對公檢法人員寫真相信,陪家屬的同修把遇到的公檢法工作人員的人名、職務及思想狀況反饋回來,他們針對對方的心結寫信勸善。

每次去要人之前,三個小組提前在一起交流,帶甚麼材料,怎樣講。只要定好的事,不能私自改。每週陪家屬組與發正念組同修在一起學法交流一次。具體誰承擔哪塊,由協調同修來協調。無論誰做哪塊,我們都是一個整體,聚之成形,化之為粒。組與組沒有間隔,同修與同修之間也不要有間隔,互相配合,有序協調。形成整體後到哪哪順當,想找誰誰就在。

二、爭取家屬配合營救

師尊說:「哪裏出現了問題,哪裏就是需要你們去講清真相、去救度。」[1]我是陪家屬組的,我認識到同修被綁架牽扯一群人,首先是大法弟子未修煉的家屬。有的家人因親人被關押而怨恨大法,有的家人覺的「胳膊擰不過大腿」,親人被抓只能無可奈何。大法弟子家屬是與大法最有緣的世人,我們得利用這個機會讓家屬擺正在正法中的位置,起正面作用。所以向家屬講真相是營救同修的第一步。

我和同修頭一次去看望家屬都是帶上禮物,有的家屬開門,有的家屬不開門。有一次是去看望被抓同修的老伴,她老伴隔著門說:不用你們管,她愛怎樣就怎樣,不管她!叫她在那兒(指看守所)呆著吧!我們說:大兄弟,你是在說氣話,她是你的老伴,你心裏能不著急嗎?我們來是咱們共同想辦法,叫弟妹早點回家給你做飯吃。你先消消氣,我們先走,下一次還來。

有一家家屬受邪黨宣傳毒害對同修的做法不理解,說:「她(被抓同修)叫我婆婆學法輪功,我婆婆有病她不讓吃藥,住院。她姐姐都為這件事生氣,誰都不管,我們也不管。」我面對這種情況怎麼辦?我修自己的寬容心,不指責、不埋怨同修,同修沒做好的地方,我默默的補充。慈悲的把真相告訴家屬:我們師父沒有說不讓人吃藥。我們師父只是講了吃藥與修煉的關係。這個空間就是生老病死,人人都會有病的,病是由業力引起的。我們師父給我們淨化身體。法輪功學員修煉後都要保持良好的心態,身體狀況自然得到改善,很多人多年的疾病不治而癒,自然不用去醫院,不用吃藥。家屬後來認可我說的。我還告訴家屬到「百度」搜索公安部認定的十四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這是一場冤案,是沒有法律根據的迫害。我們的親人沒有錯,應該被無罪釋放。最後家屬願意配合我們去派出所要人,也叫我們為他家被抓同修聘請律師。

我們陪家屬去要人時,都讓家屬帶上一份材料,比如說寫一段親人修煉前後的身心變化、家庭和睦等,用被迫害同修的感人故事,來打動公檢法人員,喚起他們的善念。寫好後,寫信組的同修再審查修飾,達到效果。我們拿著家屬的信去各處講真相,如:公檢法各部門、公檢法的對外窗口涉法涉訴部門和「六一零」人員,效果很好,人家能接受,有的還幫我們出主意。

三、講真相慈悲智慧不能少

我認識到,當警察綁架大法弟子的那一刻,這個警察已經對大法犯罪了。如果不能及時停止迫害和補過,他所代表的無量眾生將面臨最可怕的下場。我們的基點就是救被邪惡利用的公檢法人員和政府工作人員。我陪著家屬,帶著項目組全體同修的智慧、正念,調整好自己的心態,想著身邊時時有師父的法身和正神相助,周圍還有近距離發正念的同修,和在家發正念的同修。

有一次我陪著被抓同修的女兒拿上她寫的《我的媽媽》感人故事、和家庭情況反映去派出所要人,我們找到所長及有關人員講真相。以前我陪家屬講真相,我說的有些太直接了,沒考慮對方的接受能力,上來就講法輪功怎麼好,請您記住大法好,對你有好處,大難來時能保命,把對方嚇住了。對方就說:你別跟我講這些。後來我想一想對方為甚麼這麼說?一接觸就一股腦跟人家講,我證實的是自己,而不是證實法,效果就不好,怎樣真正能把這個人救了呢?協調的同修也跟我們交流。我也在慢慢的摸索著、也聽其他同修是怎麼講的,體悟著,我要轉變成為他的觀念,貼近人心,用他能理解的方式講基本真相。被抓同修的女兒向他們介紹母親修煉前後的變化:「我媽媽今年六十多歲,為了家庭和兒女吃苦操勞了大半生,是那種普普通通老實厚道的農家婦女。隨著年歲的增長和過度勞作,媽媽身體經常出現不適,捨不得花錢買藥看醫生,媽媽就用土法給自己拔罐子,有時拔出來的都是膿。媽媽比較明顯的病變是右腿膝蓋浮腫,一按一個坑,裏面存著積水,她自己忍不住時也嚷腿疼。近兩年學法輪功後再沒拔罐子,也沒再說腿疼,煉功好了。她對誰都好,她是個好人。請您伸出援手幫助我們,我家不能沒有媽媽。幫助我媽媽,讓她早日回家。您能幫多少就幫多少。受人點滴,必將湧泉相報。謝謝您!」派出所的人說:「你們的情況我向上反映。我也很同情你們。」誰都有父母,這樣從親情角度講的方式對方都能接受。

師父說:「表現上我們求得世人對大法的支持,這是在人這兒表現出來的世人那一面想法,而在另外一面它是反過來的。誰給予大法支持,從正面宣揚了大法,他就是給自己未來開創了生命存在和未來得法奠定基礎。」[2]每次去要人回來,我和家屬就把情況反饋給寫信組、發正念組的同修。對方是甚麼態度,我們說的對方接受到甚麼成度,癥結在哪?寫信組再根據情況手寫真相信,並把收集的電話號碼給打真相電話的同修。大家都動起來,參與進來。如所謂的案子在公安階段,邪惡因素少,營救難度小,一定要用心、抓緊,同修就會回來,世人也不對大法犯罪。

如果所謂的案子到檢察院時,不能讓舊勢力毀眾生,我們的目標是撤案。寫信組給院長、批捕科、公訴科、公訴人寫勸善信。告訴他們迫害是沒有法律依據,明顯的冤假錯案,你以後要承擔後果的。發正念組的同修配合發正念。我陪家屬帶上「情況反映」和相關資料到檢察院去見公訴人和有關人員講真相。

有一次一位同修要被非法審判,我和同修的女兒去法院,法官年紀有五十多歲,本性善良,我們每次去他都接待我們。我跟法官說:我們家屬有兩個建議:一個是把所謂的案子退回檢察院,一個是開庭是否當庭釋放。他說:退回不行,也不能當庭釋放,我個人可以判最低年限。我們不被法官的話帶動,念還定在撤案上,這樣才能把人救了。同修女兒向法官講了她母親修煉法輪功後的變化。她說:「法官,婆媳矛盾是常見的,我們家也不例外。我嫂子和我媽時常吵架,最厲害的一次曾經動過菜刀,我媽很傷心。修煉大法後我媽全變了,前年嫂子出了車禍,我媽把洗衣做飯整理家務全包了,還悉心的照顧嫂子。做好飯,我媽叫吃飯,嫂子有時心情不好還不搭理,我媽依然周到的照料她。嫂子身體沒恢復上不了班,家裏家外都靠我媽,每天早出晚歸,曬得黝黑黝黑的,把掃大街掙的錢都給了她,後來又辭了工作專門幫嫂子帶孩子。親戚都覺的不公,生氣的勸說我媽,你對兒媳婦這麼好圖甚麼呀,她對你也不好,還把辛辛苦苦掙的錢都給了她?我媽就是這樣的好人。你把好人判了,我們接受不了。」法官說,開了庭再說吧。同修女兒一聽說真要開庭,一下子就衝著法官喊了起來:「不能開庭!」圍觀的人就多了,法警也來了,法官把我和同修女兒叫到接待室裏,刑事庭庭長、副庭長也來了,法警給我們都錄了像,霎時形勢變的很緊張。我知道另外空間在正邪大戰,我發正念清除,並求師父幫助。庭長和法官坐在那聽同修女兒說,同修女兒說了很多實際情況。我接著同修女兒的話說:「家裏的日子過不下去了,孩子心裏著急,一聽說開庭要判刑,覺的這麼點事,又沒法律依據,接受不了。所以領導和法官要幫助我們。也感謝領導、法官接待我們家屬。」副庭長說:還是你說的好。

師父說:「我過去講過,我說實際上常人社會發生的一切,在今天,都是大法弟子的心促成的。」[3]我清楚的知道同修女兒的表現其實是對應我的心來的。我心裏還存在邪黨的爭鬥,認為家屬怎麼說都行,包括哭鬧、用語言壓倒對方。爭鬥的背後是中共鬥爭邪說造成的一種狂妄自大。我們應該展現在法官面前的是大法弟子的平和、善良與堅忍。

「六一零」是凌駕於法律之上,直接下達迫害法輪功學員命令的邪惡機構,但那裏也有我們要救度的眾生。我多次陪同修女兒去給「六一零」負責人反映情況,講被迫害同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受益的事實給他聽。同修女兒說:「我以前不了解法律,但通過我媽的事,我仔細查閱了有關法律書籍和網上的相關信息,實在不明白拘留通知單上的罪名是怎麼來的。我媽是個好人,每次律師探望我媽,都說我媽流了眼淚。作為一個女兒聽到這些我的心都碎了。我想和叔叔說的是,我媽是一個遵紀守法的好人,不會做違法的事,請求您能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幫幫我們。叔叔,我們這個家離不開媽媽,您的一句話對我們這個家庭至關重要,請叔叔伸出援手,幫助撤回起訴,讓我媽回家吧。謝謝您!」「六一零」負責人推脫說,你們這事不歸我們管,我可以把你們的情況向上反映。他還問我是不是煉法輪功的,我笑了,他說我也別問了。走時他要我把名字留下,看到他不明真相我很難過。回家後我親自給他寫了一封真相信,希望他能明白,能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還有個「六一零」負責人曾對我說,我知道你們是誰,自從你們來了,我的信(真相信)也多了,你看這幾封。我們說,寄來了,那你就看看吧,這也是緣份。我知道即使他知道我是煉法輪功的,我也不怕。我有師父保護,不會有危險。我回去後,又給他寫了一封鼓勵的信。

四、向內找,柳暗花明

今年有一個大法弟子被非法起訴,我陪其妹妹去檢察院,這位家屬也是同修。到了檢察院大門口附近,我問家屬帶的甚麼資料,我一看有一份律師寫的《建議對某某作出不起訴決定的法律意見書》。我對家屬同修說,這個意見書有異議,裏面有對我們不適合的內容,對營救同修不利,不要送。這位家屬同修由於急於想把自己的姐姐救回來,一聽我說這話就急了,用全身的力氣就衝著我喊了起來。她說:「不讓送不早說,早幹甚麼去啦?你們還說請律師不起作用……」她用全身的力氣哭喊。

我的第一念是:這是怎麼了?我告誡自己要守住心性,一定是我錯了。於是我和家屬溝通:「我們花那麼多錢請律師主要有兩個作用:一個是律師可以依法會見當事人,查閱、複印卷宗,既能將遭迫害同修的具體情況帶出來,也能告知其外面的情況,鼓勵同修;另一個是在法庭上,律師從法律角度揭露迫害法輪功的非法與邪惡,講清法輪功學員是受迫害的真相。但是,律師發揮他的作用是受大法弟子的正念主導的,尤其是與律師直接聯繫的同修。律師受理案件中會受到很大的干擾,這需要我們正念加持他們;而且律師也是常人,雖然我們讚賞其正義,但不能依靠他。所有相關材料都得大法弟子來把關。」她說:「昨天我姐夫住院,醫院都下病危通知書了,我打電話給律師叫他來一趟,跟有關部門說說,叫我姐回來見見我姐夫,律師說:我來也不起作用。都是因為你曾說過律師不起作用,律師才不來!」其實她姐姐能不能出來見她姐夫,律師確實沒有這個權力左右。而且關於這個意見書,之前家屬是知道有不適合的內容的,她還和律師親自聯繫希望把不適合的內容修改,律師不同意我們改,說要他自己改。我們去檢察院之前,我也時常過問家屬律師改好了沒有。

我不知道這位家屬為甚麼如此誤會我。我必須向內找,跳出這件事看自己:首先我想等這位家屬跟律師聯繫好就行了,這是等、靠的心,沒把同修的事真正當成自己的事;其次我有執著自我的心,和家屬在一起交流時有搶話,覺的自己認識的好,話說的又很絕對,不留餘地,大有地球都裝不下我了的樣子;還有不看同修的長處,看自己一朵花,瞧不起其他同修的心,這顆心是最不好的。我做救人項目,瞧不起同修,這怎麼配合呢?

師父說:「我告訴你們,你和誰沒配合好,作為負責人,項目負責人,你都是在修煉上有漏,你都得補。你補不了就是有漏,你圓滿中就是問題。」[4]同是師父的弟子,我有甚麼資格瞧不起同修呢?把自己看的那麼好,我把師父、大法擺在哪呢?這些心都是為我為私的,是舊宇宙的屬性,我必須從頭腦中清除,連根拔起,才能時時與師父與法同在。想到這,眼淚模糊了我的雙眼,覺的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同時又感激家屬同修為我提供提高的機會。以前我周圍的同修發現我的不足,給我指出,我心裏不服,嘴上不說,用常人那種狡猾的心理對待自己的修煉,都是自我擋住我的雙眼,也是思想中黨文化的表現,在別人面前表現光鮮,實際碰不得、說不得。我一定修去這些心,不讓邪惡干擾、製造間隔。另外我和這位家屬去檢察院之前,沒有很好的溝通,家屬急於把姐夫的病危通知書送到各個部門叫她姐回來,基點沒有擺正。我的心隨著這位家屬跑,被帶動了。雖然目前她家的困境是講真相的一個很好的切入點,但是我們做事目地不純,達不到好效果。營救同修能否順利進行,我想一定要基點正,就為救人,不應執著結果,同修間一定要互相圓容、互相補充,形成無漏整體,沒有人心在,誰也不敢擋,做起來就順,關著的門就會打開。

我歸正了自己,對方就變,第二天這位家屬主動向我道歉說:「姐,對不起,我向你發脾氣了。」

還有一次營救同修,律師坐火車來,我們剛準備去接站,律師打來電話說坐錯站來不成了。為甚麼會出這樣的岔子?我們趕緊找自己,我找到自己有怨氣。因為在做這個項目之前,一位同修向協調人建議不讓我參與,說我狀態不好,發正念總倒掌。我心裏不服氣,埋怨同修為甚麼不當面對我說。歸正自己後,律師再次來,很順利去看守所見同修,又去閱卷,律師說從來沒這麼順當,提前完成了工作。

五、老伴明真相,主動配合幹家務

陪同家屬營救同修是個很累人,很操心的工作。同修被綁架後要登門給不修煉的家屬講真相,讓他配合;聘請律師後,律師來了要陪家屬去接站,安排住處,把被迫害同修的情況介紹給律師;律師會見被迫害的同修,或到所謂的辦案單位等處的情況要反饋給家屬和項目組的同修;還有要陪同家屬跑各個參與迫害的部門講真相等等。

我老伴出生軍人家庭,當過八年兵,不愛幹活,平時家務活都是我幹,我還有個上高中的孫子中午得給他做飯。我經常早出晚歸到處奔波,忙的來不及趕回家,我想我必須得把真相告訴我老伴,爭取他的理解與支持。我大部份是利用包餃子給他講真相,因在廚房沒有電視看,他能專心聽。我說,咱倆在廚房包餃子,要說話的,請你先說。老伴說,我不說你說吧。我說:好。當我遭迫害時,你敢於到各個部門要我,表面上救你老伴,這是站在常人的層面上看。站在我們修煉的角度上看,是救大法弟子,功德無量。我是大法弟子,必須做我該做的事希望你能幫幫我。老伴非常理解和支持。有時中午我非常著急往家趕,給孫子做飯。老伴說:以後晚了,你別著急,我做飯。我說:謝謝你!

我給老伴把師父所有講法讀了一遍,真相講的不少,都是利用包餃子給他講。有時他從外面一進門就問我今天晚上做甚麼飯?我說:包餃子。老伴說:你又要洪法了?有一天中午我一點鐘才到家,一進門老伴說,我炒的菜孫子不吃,我也不想吃。我說我吃。我一吃也吃不了,菜又軟又面又有味。我說你把鹼當成鹽了。他拿給我看果然是,大家一笑了之。以後老伴就會做飯了,大法改變了他。

六年來我做營救項目馬不停蹄,各處奔波,難免有身心疲憊的時候。每當這時,我就想到大法弟子的責任和使命。我對自己說:大法弟子助師正法不能喊累。辛苦是我們修煉的一部份。一次我去營救同修早上擠公交車,一位年輕女士對我說:「大姨,我們上班人沒有辦法來擠車,這大冷天的,你這麼大歲數也來擠,連個座兒都沒有,等上班高峰過去你再來不行嗎?」我說:「我也有要緊的事要辦。」在奔波的路上大部份時間我不浪費,背《洪吟》,有時在公交車上勸三退。當然也有狀態欠佳的時候,讀法犯睏,發正念倒掌,我向內找,用法歸正。我一定做好大法弟子要做好的三件事。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謝謝師父!謝謝同修!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二》〈二零零二年華盛頓DC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導航》〈美國西部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二》〈二零零二年美國費城法會講法〉
[4]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六年紐約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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