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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茂名中共人員迫害法輪功十七年綜述(中)

——610實施「群體滅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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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九日】(接上文)

六、非法勞教,酷刑致殘、致死

勞教制度是現代文明的毒瘤,世界上除了共產邪黨執政的國家有這種奴隸式的關押強制勞動制度外,沒有任何一個文明國家認同這樣的制度存在。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過程中,勞教這種無需經過法院審判程序而又完全等同於監獄勞役迫害的手段,也就被中共當局非常普遍的加以運用,無疑,勞教所成為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監獄。由於勞教所施多種酷刑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甚至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使眾多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此暴行被海外媒體曝光,中共在國內外強大的壓力之下,勞教制度被迫取消。在勞教制度被取消之前,茂名地區眾多的法輪功學員遭受勞教迫害。

1、茂名地區非法勞教人數眾多

茂名610對法輪功學員動用勞教這種迫害手段的時間很早,最早被非法勞教的有梁少琳、吳勵文等。

茂名地區僅發布到明慧網上、有姓名可查的被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就達到105人。在廣東省各地級市中,這個數字是非常突出的,而且有的學員被非法勞教二次、三次,有的同時遭受過非法勞教和非法判刑。

請參看文後附2:《十七年來,茂名地區被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名單105人(部份)》

2、遭受三水勞教所「五馬分屍」酷刑

茂名地區被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主要被送往廣東省三水勞教所迫害(有極少數留在當地看守所關押迫害)。三水勞教所迫害手段極其殘酷,是名副其實的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大黑窩。

黃柱峰,男,高州人,自1999年7月之後,多次被非法拘留,在監牢中被折磨得全身浮腫,醫生斷言他活不過10天,派出所怕出人命,急忙把他抬回農村老家,法輪大法的神奇功效使他很快恢復了健康,又能正常生活了,然而他又被610無理抓走關押,直到他被折磨致殘。

黃柱峰經受了各種各樣的酷刑迫害,而最駭人聽聞的酷刑是「五馬分屍」。

2001年8月2日,黃柱峰被茂名610非法抓捕,並判勞教。他是在廣東三水勞教所惡警第一次設立酷刑室期間被惡警送去進行迫害的。他被手銬銬著用力拉到胳膊脫臼,造成終生殘廢。這次參與迫害的惡人主要有:張青美。

惡警把一些棉被裏的棉絮壓實打成「方包」,高度為人蹲下時兩臂伸平的高度差不多,重有幾十斤。惡警再用兩個手銬分別銬住學員的兩隻手再銬到「方包」上,然後向兩側平拉,使學員只能蹲著。有時惡警指使壞人用力向兩側拉,來折磨法輪功學員,腕部的皮肉馬上就會裂開,有的已經見到了骨頭。在第一次設立酷刑室期間幾乎每個法輪功學員都經受過這種刑具。黃柱峰開始也是被惡警們用了這種刑具,並且惡警指使值班人員對他進行暴打。

酷刑演示:撬嘴灌食
酷刑演示:撬嘴灌食

為了抵制惡警的迫害,他開始絕食,幾天後惡警盧金虎(認識它的學員都公認它是最邪惡、最惡毒的惡警。)開始用鐵鉗子夾住他的嘴唇,把嘴唇都夾破了,撬他的牙齒,給他灌食。後又用電棍電黃柱峰的嘴,把他的嘴都電爛了,他就是不屈服。後來惡警盧金虎又用布包住他的頭,然後用手猛烈地撮、揉、搖他的頭,搖到頭昏嘔吐,直至把頸椎搖壞,頭、脖子動不了了,即使這樣也沒有動搖他對大法的堅定正念。後來送去勞教所的醫院就醫。被「專管大隊」劫持的學員聲援此事時,惡警們竟厚顏無恥地說黃柱峰是骨質增生,不是他們搞的。

中共酷刑:五馬分屍
中共酷刑:五馬分屍

當他的身體剛有一些好轉時,惡警們就迫不及待把他送回酷刑室繼續進行迫害,它們想在年底多拿獎金,想「立功」。據消息透露,三水勞教所獄警「轉化」一個學員會獲得2萬元獎金。這次是由另一個惡警張武軍(也是最惡毒的惡警之一)為打手。他自己連同他指使的壞人一起,使用古代「五馬分屍」的酷刑,銬住黃柱峰的四肢拼命向四個方向拉,最後把黃柱峰的左肩關節拉開,關節周圍的韌帶被拉斷,左臂無法活動。開始惡警們沒當回事,幾天以後一看真的不行了,才送去勞教所醫院,後又轉佛山市一家骨科醫院。在那裏住了七天院花了兩萬多塊錢,原來的關節軟骨已經損壞用不了了,就填充了其它材料進去。但根本就沒有治好,現在黃柱峰的左臂向前只能抬到胸部,側面只能張開30度左右的角度,已經殘廢了。自從他在佛山市就醫回來後一直被關在三水勞教所醫院,據說當時他已經到期,但惡警們不敢放他回家,因為惡警們無法向他的親人和世人交代。

後來,黃柱峰的母親蘇淑瓊對三水勞教所的罪行向檢察院和法院提起了控訴。

高州法輪功學員吳有清,也曾遭受過三水勞教所的「五馬分屍」酷刑。

3、遭受三水勞教所飯中下毒毒害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撞頭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撞頭

林燕梅,女,現年五十三歲,電白區法輪功學員。她因為堅持修大法、做好人,屢遭迫害,被綁架八次,非法勞教二次,時間長達六年。她在三水勞教所不配合獄警的所謂「轉化」要求,被施加各種酷刑,遭受非人的折磨。獄警指使其他犯人對她踢打、暴打、抓住她的頭髮把頭按在地板上用力猛撞,當時就使她暈死過去了,醒來後作嘔,頭暈,第二天兩手紅腫疼痛難忍,左腿更是痛的不能走路,一個星期後,才慢慢好轉。還有,長時間不准上廁所,罰站、甚至通宵不准睡覺,經常單獨監禁,有時還不給吃飽飯,不給買日用品等。獄警恐嚇犯人:「誰給她東西,就加期。」獄警威脅她說:「不轉化就送你去大沙漠,永遠不能回去。」後來才知道,有些法輪功學員失蹤就是被劫去活摘器官。獄警看她軟硬不吃,便採用更加惡毒的方法加害她,多次秘密在米飯中放入不明藥物,在她不知道的情況下給她食用,致使她的身體出現各種不良狀況,頭疼、頭暈、神智不清、記憶力衰退,身體疲累,手腳無力、兩腿腫得像柱子等,吃甚麼吐甚麼,整整一個星期,當時的腦袋疼的像要爆炸,無法形容。出獄後這麼多年,她身體還留下後遺症:頭疼、暈倒、記憶力差、胃痛等症狀。

梁少琳、吳尉文、潘爭、楊秋娟、李源東、鄧歸、蔡華興等多名茂名法輪功學員都曾在三水勞教所飽受酷刑摧殘,甚至有的被殘酷迫害致死。

3、茂名地區多名法輪功學員被三水勞教所迫害致死

在三水勞教所的酷刑迫害下,僅茂名地區就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其中包括:

(1)茂名人事局科長黎亮,被三水勞教所迫害致肝臟大出血、不治身亡;

黎亮
黎亮

(2)茂港區坡心鎮山遼管區法輪功學員田惠英,在三水勞教所內「被車禍」身亡;

(3)黃偉,化州法輪功學員,被三水勞教所長期酷刑迫害,特別是在他飯中下毒,注射不明藥物,致使他不治身亡。

黃偉
黃偉

此外,鄭保等法輪功學員也是被三水勞教所間接迫害致死……

七、非法判刑,不斷加重

雖然,在實際迫害中,中共的洗腦班和勞教所的酷刑和整人手段絲毫不亞於監獄,甚至超過監獄,但是,如果按法定的正式刑罰來說,判刑無疑是最嚴重的一種。例如,被洗腦班迫害的學員多數不會被單位開除,被勞教迫害的學員有相當部份不會被開除,而被判刑的學員則大多數會被開除。

中共茂名610在迫害法輪功的過程中,一開始就運用判刑這種手段,企圖嚇住法輪功學員,當看到法輪功學員為了「真善忍」的信仰無所畏懼時,610的迫害方式逐步不斷升級,判刑也就越來越重,茂名地區法輪功學員遭受的最高刑期達15年……

1、茂名地區冤案頻仍,被非法判刑人數眾多

2000年,茂名610指使公檢法系統,迫害寫「聯名呼籲信」的學員,判處胡麗君三年、張振飛一年。

2000年,茂名610指使公檢法系統,迫害上訪學員,判處徐恩生三年、吳祖強三年、吳先金三年。

2001年,茂名610指使公檢法系統,迫害進京上訪被迫跳樓逃生的十二名法輪功學員,判處吳永堅七年、袁潔玲七年,周達瓊四年、李建英四年、劉玲三年、袁潔敏三年,劉惠榮三年(緩刑)。還對三個年輕法輪功學員判重刑:何耿慶十一年,陳向前十三年,陳亞豔(陳向前之妹)五年……

2002年,茂名610指使公檢法系統,迫害講真相的法輪功學員,分別非法判處李坤、李鑫華父子十四年和五年。當時,李鑫華是高一學生,還不滿十八歲。同一冤案非法判處吳金成十四年刑、……

2006年,茂名610指使公檢法系統,非法判梁錦春七年(曾於2001年前後被判四年)……

2009年9月,茂名610指使公檢法系統,非法判:梁少琳九年、韋金剛五年。

2010年,茂名610當局迫害講真相學員,判盧洪飛(女)十五年、李建十二年、成麗十一年、張偉容六年……

茂名是廣東省迫害法輪功學員最嚴重的地區,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佔全省的相當比例,僅僅是發布到明慧網上的、有名有姓的、茂名地區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就有60人之多,而且不少學員被非法判刑達二次,很多學員兼受過判刑與勞教迫害。請參看文後附3:《十七年來,茂名地區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名單62人(部份)》

2、公安局普遍採用刑訊逼供

高州市610頭目、國保大隊湛傑,從1999年以來一直在迫害法輪功學員,是惡性極深的一大惡人,他公開宣稱──公安局就是「供」(逼出口供)、「安」(逼不出口供就「安」個口供和罪名)、「局」(用廣州白話是「強迫」的意思,即強迫「認罪」)。

茂名地區所有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都受到過不同程度的刑訊逼供,高州12名上訪學員被抓捕,高州610,以湛傑為首的一線打手們,對這些學員就進行一套刑訊逼供,惡警輪班對學員審訊,數天數夜不讓學員睡覺,動輒拳打腳踢。

又如:2000年3月,吳祖強、吳先金父子再次到北京上訪,被劫持到天安門地區分局,被廣東省勝利農場派出所派人劫持回當地,並非法抄家,搶走師父法像,大批大法書,錄音磁帶,錄音機,錄像帶,錄像機等。他們被連續三天三夜非法提審,不准睡覺,罰蹲,罰站,睡覺時用雞毛撣子打手,用沙包打背,當時一個派出所所長對吳先金說:這裏是專政機關,你們就是被專政對像……

3、檢察院和法院受610操控,庭審如演戲

吳金成,茂名市茂南區鎮盛鎮法輪功學員、義務輔導站站長,被非法判刑十四年。

(1)吳金成曾被茂南區公安分局政保科和鎮盛派出所四次拘留、罰款、逮捕,家裏一百元以上的可動財產全部被強行搶光,拿去市面拍賣,警察還派人到他家裏強行要他妻子寫下還欠5000元的欠條。2002年1月4日吳金成被無理非法關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

2002年4月25日,吳金成和李坤、李鑫華(李坤的兒子)以及劉鑑宗(浙江省人)四人被茂南區法院庭審。

在法庭上公訴人何傑所出示的紅、黃色法輪功條幅圖片等證據,問是不是他們製造的,吳金成問公訴人何傑二人(另一名女警)以第幾條起訴他們,何傑回答第三百條,吳金成要求公訴人解釋第三百條各款條例的內容是甚麼?與法庭出示的法輪功條幅圖片的物證能否相符,無人回答。吳金成又要求公訴人在庭上將條幅圖片上的內容讀給大家聽,但公訴人不肯當庭宣讀,吳金成再次要求公訴人必須要履行自己的職責,讀給大家聽。公訴人何傑便叫走庭的人挪過來要吳金成自己看。當時法庭上下法官與旁聽觀眾都默然無聲。吳金成要求法庭立即解除無理起訴,並馬上無罪釋放我們,庭上無人回答,吳金成便提出抗議,庭長這時回答一句說「抗議無效」……

4、法院在610施壓下知法枉判

法輪功不違反任何法律,相反,中共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沒有任何法律依據。

在一次朋友聚會上,茂名檢察院一位檢察官對他的朋友(法輪功學員)說:我仔細查過所有的法律,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沒有法律依據……

2010年10月25日高州法輪功學員吳祖強、吳先金父子被公安局綁架,其後受到刑訊逼供(前文有所述),很多人都知道吳氏父子是好人受迫害,高州法院的法官們也都知道,據說高州法院法官在開會討論吳氏父子的案情時,所有法官都不出聲,最後有個法官說:人家法輪功確實沒做甚麼壞事,法輪功的人來法院講情況也都很平和,人家也沒講甚麼,都是講煉了法輪功有甚麼好處……會議經沉默告終。

據說,高州法院法官丁齊庭有一次在對法輪功學員宣判時,當堂發昏,他心有餘悸,內心也知道法輪功是冤枉的。

法官們私下都抱怨說:我們誰都不想理法輪功的案子,都是610、公安局硬塞過來的……

可見,明真相的法官是越來越多了,但是,有些法官還是昧著良心,知法犯法,在公安局、政法委和610的施壓下,繼續製造冤案。

2011年4月22日,高州法院對吳祖強非法開庭,在法庭上,所謂的「法官」只是詢問吳祖強打印機、電腦、mp3、mp4及現金二萬六千元等財物和物品從何處而來。所有從吳祖強家中非法抄走的財物及物品,並沒有當庭核實、質證,公訴人,檢察院也沒有依照法律條款解釋證據所能證明的所謂犯罪結果與所謂的涉嫌罪名的關係,也沒有當庭宣示, 吳祖強擁有這些物品的行為後果,給甚麼人、甚麼財產造成了甚麼樣的傷害與損壞,破壞了甚麼樣的法律實施。特別是現金二萬六千元,此乃吳祖強一生省吃儉用省下來的錢。庭審時也沒有證人出庭作證。

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根本不講法律,所有迫害的行為很明顯都是違法的,甚至明顯是犯罪行為。

2011年7月28日,高州法院非法宣布對吳祖強判刑八年。吳祖強向茂名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茂名市中級法院於2011年9月5日非法維持原判。

據知情人說:本來檢察院擬的吳祖強刑期是四年,由於吳家親屬堅持控訴610、公安局的惡行和追討公安在抄家時搶去的現金與財物,公安局為了報復,就向法院施壓,最後竟冤判吳祖強八年。

茂名中級法院黃昌文法官,在「上頭」的茂名市610壓力和指令下,不顧法輪功有益社會的事實,多次對法輪功冤枉判決「維持原判」,實為知法犯法,愧為法官。

5、監獄酷刑

廣東省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的監獄有四會監獄、陽江監獄、廣州女子監獄、韶關女子監獄等,它們直屬廣東省監管局,監獄管理局則隸屬省司法廳操控(勞教所則直屬廣東省勞教局,勞教局也隸屬省司法廳),司法廳又由中共廣東省委政法委和「610辦公室」 操控。

茂名地區被非法判刑的女性法輪功學員則主要被送往設於韶關的廣東女子監獄迫害。韶關的廣東女子監獄在2003年遷於廣東從化,名稱:廣東省女子監獄。

最初,茂名地區被非法判刑的男性法輪功學員主要被送往四會監獄迫害,吳祖強、吳先金、徐恩生等都曾被四會監獄關押迫害。

後來,茂名地區男性學員主要被送往陽江監獄迫害,包括梁錦春、李坤、李鑫華父子、何耿慶、陳向前、吳永堅、吳志岐、廖程彬、劉劍宗、吳金成、梁樓圖、鄭保、柯鄭基、陳德光、鄧少松、朱石雄等。監獄是如何殘酷迫害大法弟子,請看下例:

李坤,男,1955年生,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後,他的家庭失去了往日的溫馨和幸福,被迫害的妻離子散,家破人亡,長期生活在驚恐之中。他遭受到多次非法拘禁、跟蹤監控、強制洗腦、非法抄家、非法判刑十四年等。他兒子李鑫華與他同時被非法判刑五年,同他一起在陽江監獄受迫害。在他遭受迫害期間,母親80多歲被抓去茂名洗腦班迫害,父親在恐怖之中去世,妻子於2013年在家被茂港區610綁架,被非法判刑三年半,現在還在廣東女子監獄受迫害。

中共酷刑刑具:手銬腳鐐
中共酷刑刑具:手銬腳鐐

2002年元旦,李坤與吳金成、劉劍宗、他兒子李鑫華在茂名市區懸掛大法真相條幅、橫幅,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十四年、他的兒子李鑫華五年(當時李鑫華還不滿十八歲)、吳金成十四年、劉劍宗十二年。他們四人被綁架到茂南區分局,他們遭受:不准睡覺、手銬反銬、戴著腳鐐、腳尖踮地反吊在沙發的背後3日3夜。茂港分局自稱綽號叫「李黑仔「的刑偵股副股長李剛(音)對李坤刑訊逼供,拳打腳踢,並穿著皮鞋踢他小腿脛骨,痛的他休克。

2003年1月17日,李坤被劫持至廣東省陽江監獄迫害。由於他堅決不放棄法輪功、不轉化,在陽江監獄長期遭受各種體罰虐待、酷刑殘酷折磨,痛不欲生……。

他在陽江監獄遭受的酷刑如下:

獄警交待向李坤施刑的八個犯人(白天6個,晚上2個):說不整死、不整斷骨頭就行。

1) 拳頭暴打、幾個人還長時間壓住李坤身上的某些穴位,那種痛苦無法用語言形容。中午他們休息時,則逼他在烈日下暴曬……

示意圖:烈日下暴曬折磨
示意圖:烈日下暴曬折磨

2) 在工場長時間腳尖蹲著,晚上回到監舍在五樓走廊蹲,有時蹲至一兩點,有時兩三點,有時三四點,有時五六點甚至天亮,有時睡下床十分鐘、幾分鐘就叫醒一次。白天打瞌睡的時候,惡徒打手就拿一條很硬實的塑料尺敲李坤的額頭、腳眼、腳骨、腳趾、手指、手背,被打的地方長年不消腫,頭被打的整天是麻木的,被折磨瘦至皮包骨,走路精神恍惚、眼睜不開,連帶班的獄警都擔心說:「不知你甚麼時候會跌倒永遠爬不起來了,祈禱在我帶班的時候千萬不要出事。」

3)十三監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手段歹毒殘暴:

暴行1:用毛巾捂住口鼻把他的頭摁到裝滿水的桶裏,那種窒息的滋味非常難受。

中共酷刑示意圖:長時間吊掛、溺便桶、髒水桶令人窒息
中共酷刑示意圖:長時間吊掛、溺便桶、髒水桶令人窒息

暴行2:用手指挖肝挖脾挖眼,勾住鼻孔將人往上提。

暴行3:蹲著的時候,十分鐘、半個小時、一個小時就這樣不定時將他摁住趴在地上,四、五個人摁壓住胸部不能呼吸,同時幾個人拗腳骨、拗手骨、再加上不能呼吸,一旦蹲久支持不住即拉至廁所,面貼住牆壁,將兩手反至背後,將手小臂用力反拗至背後垂直,再用手頂住肘部前身貼住牆上下推動。那種痛苦的滋味不是用語言能形容、能訴說、能表達出來的,他嚎叫到聲音也啞了,眼淚也流乾了,連人體水份脂肪都乾巴巴的,真是皮包骨。黃建才說我就喜歡看你難受的樣子,我就高興。深深切身體會到共產邪黨紅色恐怖下的種種流氓更流氓手段。

暴行4:中午不准睡覺,深夜至凌晨給躺下一兩個鐘頭,其實不讓你睡著的,眼睛一閉上就有人動了,有個惡犯專門守在床邊拿著東西攥你的鼻孔、耳朵、眼睛,有時黃建才一巴掌打來,用毛巾捂住他的口鼻,差不多斷氣了才鬆開。蹲著的時候,冷不防從背後將你的頭頸向左後、右後扭至極限,致使頸骨長期痛,胸部心口不知受了幾多拳頭,胸口也是長期痛的。

暴行5:每天被酷刑迫害後,所謂的犯醫拿著血壓儀器來量血壓所謂檢查身體,然後假惺惺地說你身體正常,要他簽字,他要不簽字幾個人摁住對他又下毒手酷刑折磨。據犯醫說姓馮的副監區長交代對他檢查身體要他簽字。

暴行6:摁住他對著廁所,強迫他喊違心的口號,喊打倒你內心最敬佩的人。在這樣完全沒有人性殘忍無法形容的情況下他疝氣加劇。到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份,將他拉至恩平人民醫院做手術,手術完之後就拉他回陽江監獄醫院。手術一個星期後黃建才在他傷口還很痛的情況下又要他蹲,所謂學習體罰,護理醫護的犯人說:你這麼快又要人蹲了,刀口還沒好,不要逼的刀口又裂開了。黃建才說:裂開了又重新手術。這是完全沒有人性的話。手術後一個星期,身體稍微好一點的時候要他開始寫歌功頌德的東西,說共產黨監獄警察以及那些流氓打手無微不至的關懷他,有病及時送去醫院診治手術,要你所謂的感恩他們,矇蔽其他犯人,欺騙社會。把你迫害成重病手術,回頭還要你感恩歌頌他,感恩監獄領導、監區領導、主管獄警、感恩邪黨感恩六一零,感恩迫害你的所謂服侍你的犯人,真的是比流氓更流氓!

暴行7:整天要他腳尖蹲著,後來用所謂「升降機」的體罰他(即每天連續十幾小時不斷蹲下又起立),這些都不能使他妥協時,又換新的手段──彎腰雙手指觸地。長期體罰折磨到他支持不住的時候,姓許的主管警察帶頭對他拳打腳踢,之後三、四個惡犯把他摁倒趴在地下,向後拗他的手臂、腳骨、腰骨,用盡力捏他手腳的麻筋,致使他全身骨頭撕心裂肺的劇痛,慘叫聲很遠的監區都能聽的見,喉嚨都喊腫、聲都喊啞了,無力走路。

暴行8:掐住他的脖子,捏住他的喉嚨強行灌藥、灌水,致使他窒息失去知覺後,才鬆開手。

二零零五年三月份第一個星期天,他終於支撐不住,痛至休克、暈了過去,惡徒們將他拖至廁所,剝掉衣服用水淋,淋醒後只讓他穿著一條褲衩,赤腳光身蹲在走廊吹冷風。就這樣長期體罰酷刑折磨下,身體終於垮了,身體又瘦至皮包骨,體重只有七十多斤。警察叫囂說:你只有「轉化」,不「轉化」就死路一條。對你就這樣實行甚麼無產階級專政。

4)七監區的暴行

他被轉至七監區。夏季,高溫三十七八度的炎熱天氣,獄警還強逼他穿著長衫長褲,不給水飲、不給上廁所、不給大小便,一個星期至半個月才給衝一次涼,全身發臭。冬天嚴寒天氣則打開窗要他沖涼半個小時,後面還有惡徒用大塊紙皮搧風。夜晚在監舍五樓走廊蹲著,一打瞌睡的時候,被值夜班的惡犯不單是拳打腳踢、還用煙頭烙、燒燙。還用手指粗的竹棍戳他膝蓋、腳趾等處。冬天嚴寒天氣打開窗,用冷水淋濕他背脊,冷的他全身打冷戰。

酷刑演示:火燙(繪畫)
酷刑演示:火燙(繪畫)

以上遭受監獄殘酷迫害的只是一部份能表述的,而更痛苦的折磨是無法用語言表述的。年近60歲的李坤,身體健康狀況明顯下降非常厲害。出獄以後,身體留下斑斑傷痕和許多後遺症:記憶力衰退、消瘦、無力、眼睛視力模糊等,到現在都沒有找到工作。

監獄是共產邪黨、江氏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的最大黑窩,多少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殘、致死、致精神失常,無法統計。李坤所遭受的殘酷折磨只是冰山一角。

(待續)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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