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起訴江澤民後,錦州地區一些法輪功學員遭到當地派出所、街道和社區等的騷擾及抄家,詳見下文報導。由於中共的信息封鎖,實際被迫害數字和情況遠遠不止文中所述。
縣 區 | 人 數 | 姓 名 |
古塔區 | 9 | 冷玉琴、程瑩、謝成玉、王素榮、李明、張姓女士、白小君、小陸、楊秀蘭 |
凌河區 | 15 | 何久梅、趙素芬、李維琴、小邵、張曉梅、高霞、張佔安、邵明罡、張寶東、陳玉芝、陳佑彬、黃素琴、 張玉賢、王淑平、宋某 |
太和區 | 12 | 柴井學、李嬙、沈丹、戴平、關淑蘭、李素芳、王玉泉、馬志茹、杜桂平、景翠珍、劉靜、何濤 |
經濟技術開發區 | 7 | 姚少園、李鳳霞、李桂豔、華豔茹、楊鳳英、徐學榮、韓俊達 |
凌海市 | 14 | 李金華、高永才、伍俊儒、張孝華、袁敏、高秀英、李寶陽、王寶同、張國清、陳寶忠、李霞、孫喜榮、李崇豐、李迎春 |
義縣 | 12 | 全桂雲、季振霞、許志華、左成香、范淑英、劉麗、鄭百成、趙岺岩、韓香芝、李寶華、關豔平、李智輝 |
北鎮市 | 9 | 韓豔文、紀秀春、陳豔君、李素賢、劉有權、李林石、李桂華、韓英華、高寶芹 |
黑山縣 | 10 | 張秀娟、馮憲堂、李素豔、郭豔傑、許明瑞、張英東、張耀東、蔻德英、楊桂蘭、齊素梅 |
一、王玉泉訴江被迫害離世
王玉泉 |
法輪功學員王玉泉一九九九年十月去北京為大法鳴冤,遭綁架,非法關押在錦州戒毒所十五天。二零零零年因向當地社區人員講真相被綁架到看守所迫害一百天後,被非法勞教三年,遭酷刑折磨,被打出了腦震盪,身體受到嚴重摧殘。二零零三年九月,結束了三年迫害,由於長期反覆酷刑折磨,肋骨被打斷的情況下仍然強迫長時間坐小板凳,身體受到嚴重摧殘,回到家後,不能幹重活,還時有吐血。
二零一五年七月,王玉泉根據自己被迫害的經歷向國家最高檢察院遞交了對迫害元凶江澤民的控告書,幾天後收到最高檢的簽收回執。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下午大約三點半左右王玉泉正要下樓突然女兒河派出所幾名警察將王玉泉強行抬到樓下塞進警車綁架到派出所(以訴江為藉口)──又送到錦州拘留所。到拘留所後三天不能進食,到第五天時昏倒在地。拘留所通知女兒河派出所去接王玉泉,女兒河派出所的人到拘留所後未辦完手續就不管了,走人了。後來是王玉泉的親戚把他接回家。
經過這次迫害,王玉泉的身體每況愈下,經常口吐鮮血。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王玉泉吐血不止,且時斷時續的昏迷,家人把他送到醫院經檢查發現他的肺已經沒了。一月三十一日晚八時三十三分停止了呼吸,時年六十歲。
法輪功學員劉麗在不斷的騷擾恐嚇中,於二零一六年二月十日含冤離世,終年五十八歲。劉麗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在家中被錦州市公安局白寧等「六一零」惡徒綁架、搶走許多私人物品。劉麗當天被非法關押在錦州市看守所,出現了嚴重的糖尿病症狀,雙目模糊,身體浮腫,行動困難。在這種情況下,錦州市古塔區邪黨法院仍非法判劉麗三年,監外執行。法院還強迫劉麗花六百多元錢買他們一個手機(其實是竊聽器),隨時竊聽、監控劉麗的人身自由。此後,邪黨「六一零」、法院不法人員經常去劉麗家騷擾、恐嚇。
二、非法庭審案例
1、錦州市凌河區邪黨法院非法庭審武秀蘭
二零一五年九月八日上午9:20~11:20,錦州市凌河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武秀蘭進行非法庭審,律師進行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武秀蘭被誣判二年,武秀蘭提出上訴,錦州市中級法院受理了此案,並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開庭審理,這是錦州中法第一次開庭審理法輪功學員的上訴案,但中法依然依然維持原判。
武秀蘭是在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二日晚在錦州市委附近粘貼法輪功真相傳單時被綁架的,在看守所她的身體被迫害的十分不好,走路需要人攙扶。目前她已被送往遼寧省女子監獄迫害。
2、錦州市古塔區法院秘判李凱四年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早上,法輪功學員李凱是在錦州市西安街蔬菜批發市場發放神韻光盤時被惡意舉報,被錦州保安派出所警察綁架。十二月二十八日,古塔區法院非法秘密枉判錦州李凱四年,且沒有通知家屬和律師。
當家屬和律師輾轉知道李凱被秘判,已是上訴期的最後一天,律師從外地急趕到古塔區法院,才得到一份判決書,李凱委託律師提出上訴。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上午,錦州中級法院對法輪功學員李凱的上訴進行了庭審,法庭上律師給予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並要求對李凱無罪釋放。李凱在法庭上也為自己作了無罪辯護,但二審依然維持原判,目前已被送往瀋陽第一監獄迫害。
3、在看守所開庭 邵明罡被非法判刑六年
錦州市法輪功學員邵明罡,曾多次被迫害。在二零一六三月四日兩會期間,錦州市六一零和國保委託刑偵將邵明罡綁架,這是他第四次被綁架。邵明罡被迫害的血壓升高,收縮壓達240~260(正常人為90~140),看守所一開始仍拒收,但是當迫害邵明罡的警察向看守所施壓後,看守所將人強行收下。三月八日就想對邵明罡非法審判,後因為正值中共兩會期間,將非法審判後延至兩會結束。三月十五日兩會結束,錦州市凌河區法院不顧他身體虛弱,竟於三月十六日在看守所強行對他非法開庭,非法枉判六年重刑。邵明罡上訴後,二審未開庭維持原判,目前已被送往遼西新入監監獄迫害。
三、因訴江而遭騷擾綁架的部份案例
從二零一五的五月份開始,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而遭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堂堂正正地用真名實姓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江澤民,要求把他繩之以法,結束迫害。然而中共邪黨不但對法輪功學員的正當訴求置之不理,反而以控告為藉口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騷擾和迫害,從二零一五年七月就開始出現,特別是十一月十一日前後,錦州各地出現大面積的騷擾和綁架案,以下是典型案例的報導。
1、錦州女兒河派出所騷擾訴江法輪功學員
自二零一五年七月份開始,錦州女兒河派出所警察不斷騷擾轄區實名起訴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及家屬,至十月末,累計騷擾達二十一家。女兒河派出所警察拿著寫有多名法輪功學員名字的登記表,上門詢問法輪功學員是否起訴了江澤民?是否還煉法輪功?並要求簽字。由於法輪功學員不予配合,後來派出所警察打電話向家屬施加壓力。
2、義縣法輪功學員被騷擾綁架情況
自二零一五年七月初至十一月八日止,錦州市義縣公安及鄉、鎮派出所警察,對實名參與訴江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所謂「核實調查」,實際上是騷擾。通過法輪功學員講真相,他們都表現的很和善,並沒有任何過激的違法行為。可是,十一月九日縣裏召開會議之後,到十四日截稿時止,全縣不完全統計:鄉、鎮派出所警察,到實名參與訴江的法輪功學員家進行騷擾、綁架的有九個鄉、鎮;二十個街道、村;七十四人被騷擾;四人被綁架。
3、北鎮市十多位法輪功學員被騷擾或綁架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北鎮市警察統一部署行動與各鄉鎮派出所警察到所掌握的法輪功學員家中非法抄家,甚至綁架。十一人被抄家,六人被綁架拘留,多人被上門騷擾,問及是否訴江並要求簽字,被法輪功學員抵制,有的趁家人不明白,讓家人代簽,家中大法書籍物品不同程度受到損失被警察搶走。另有多人家門被警察敲打,有的陸續敲門長達近兩個小時,因法輪功學員不配合或無人,而沒得逞。
4、凌海金城公安分局警察騷擾訴江民眾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上午九點多,錦州凌海金城公安分局三個警察進入法輪功學員趙豔傑家,盤問訴江的事,並要求簽字。當天,訴江的法輪功學員王淑靜也受到電話騷擾,盤問訴江的事。十一月十二日上午,凌海市金城分局綁架法輪功學員李寶陽,還騷擾其他訴江法輪功學員。凌海市國保夥同建業鄉派出所十多個警察闖出法輪功學員王寶同家將其綁架,被送往凌海市看守所,當天建業鄉還有兩名同修被綁架。因訴江一事,建業鄉有多村被警察非法騷擾。
5、錦州市太和區法輪功學員李素芳、王玉泉被綁架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日,錦州市太和區南湯河子村法輪功學員李素芳被錦州女兒河派出所警察綁架,家裏的法輪功書被搶走。十一月十一日下午三點鐘左右,家住太和區女紡社區法輪功學員王玉泉被女兒河派出所警察綁架。李素芳、王玉泉被非法拘留十天。
警察還騷擾了另外五家女紡社區的法輪功學員,由於沒有敲開房門,綁架未果。據悉,此次綁架是針對法輪功學員控告江澤民而來。
6、錦州市黑山法輪功學員遭騷擾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十三日遼寧省黑山縣太和鄉、新興鄉、方山鎮、辦拉門等鄉鎮的法輪功學員因訴江被當地派出所人員騷擾,已有四人遭綁架。
四、惡人惡報
1、錦州市古塔區公安分局局長王俊仁遭惡報
錦州市古塔區政府副區長、市公安局古塔分局局長王俊仁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五日被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王俊仁今天的下場,是他長期參與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惡果。
王俊仁曾任北寧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書記、局長;黑山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副縣長、縣政法委副書記;錦州市古塔區副區長、市公安局古塔分局黨委書記、局長。王俊仁任北寧市公安局長期間,二零零四年四月二日上午十點多鐘,北寧市警察使用吊車打碎玻璃,從窗戶入內,將法輪功學員居住處所有設備物品洗劫一空,學員金繼廷等五人被惡警綁架。王俊仁任黑山縣公安局局長期間,法輪功學員梁素蘭被迫害致死。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傍晚,周玉禎、王彥秋和曲偉三位女法輪功學員發送神韻光盤時,被古塔區惡警楊鐵利等四名惡警與市邪教支隊惡警綁架。二零一四年周玉禎、王彥秋被誣判四年;曲偉遭錦州市看守所「吊銬」迫害,之後患嚴重糖尿病,一年後,曲偉含冤離世。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晚上九點多鐘,王林等八名法輪功學員在古塔區興業人家小區貼真相不乾膠時,被古塔區公安分局和敬業派出所惡警綁架。後來王林後被非法起訴,二零一四年被非法判刑四年。其他七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被高額勒索三萬元至五萬元不等放回。
2、錦州監獄副監獄長王洪博遭惡報自縊身亡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之後,王洪博就淪為了江澤民的打手,而且一直不知改悔的幹著。大概在二零零九年以前,王洪博是凌源監獄的獄政處處長,據關押在凌源監獄的大法弟子回憶:王洪博是當時凌源監獄的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負責人。盤錦市盤山縣東郭鎮法輪功學員周紹棠(當時六十六歲)被非法判刑四年,被凌源市監獄迫害的不能自理,監獄卻拒絕放人。撫順市清原縣三十四歲的法輪功學員徐大為,在凌源監獄被獄政科長王洪博送嚴管隊蹲小號,惡警用自制的土銬子將大法弟子兩隻手手背挨手背銬在背後,一點不能動,二十四小時不打開,腳上也戴著鐐銬,迫害大約有一個月的時間。後來,徐大為絕食反迫害,被送小號時,上大掛,第一次就被掛了七天,後來又多次遭到這種酷刑。二零零九年,徐大為被接回家僅僅十三天就含冤離世,身上還有被迫害留下的各種傷痕。
二零零九年左右,王洪博被遼寧省司法廳廳長張家成提拔為錦州監獄的副監獄長,主管錦州監獄對法輪功的迫害。錦州監獄用各種殘酷手段折磨、迫害法輪功學員,其中剝奪睡眠就是獄警最常用的。錦州監獄為鼓勵獄警與犯人參與迫害,給予物質獎勵或減刑。並用老虎凳子摧殘多名堅定修煉大法的法輪功學員,對他們進行「嚴管」迫害,不讓家屬探視。
據知情人士透露,二零一五年十月遼寧省司法廳廳長張家成被抓後,王洪博表現出有些反常,經常有獄警拿文件材料到二樓辦公室找其簽字,找不到人。十一月六日下午,王洪博於家中車庫內自縊身亡,終年五十三歲。
3、升職八天,錦州警察劉文革遭惡報喪命
錦州市公安局剛剛升職到「反×教」(中共是邪教)支隊政委八天的劉文革,二零一六年四月三十日開車,從市女兒河橋上墜落喪命。
一九九九年七月以來,劉文革緊隨江氏集團,從大薛派出所、太和派出所一直到太和區公安分局,一直積極參與綁架法輪功學員,並對抓捕的法輪功學員大打出手,多名學員遭到非法勞教和判刑,如王玉蘭和許清焱等被非法勞教,胡秋霞、劉立濤、王孝民、景翠珍等被非法判刑。法輪功學員和明白真相的同行不斷的向其講真相,劉文革仍一意孤行,不思悔改,繼續參與迫害。
然而善惡有報是天理,劉文革等不單單是迫害者,同樣是受害者,當上天要懲罰行惡者時,誰也逃脫不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這是永恆不變。劉文革剛被「提升」,就惡報臨頭,這不是修煉人所願看到的,儘管他對法輪功學員犯下了極大罪行。法輪功學員以大善之心勸善,就是為了避免他斷送自己的前途、禍及家人及子孫。願劉文革等的教訓能警醒更多像他這樣的人,只有及時悔悟、善待法輪功學員,贖回自己的罪惡,才會有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