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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被迫害 大慶一家四口狀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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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夫妻雙雙被迫害,兒子才十六個月時就被迫骨肉分離,大慶市杜蒙縣農民李淑春與其夫劉福斌、女兒劉瑞、兒子劉純共同起訴迫害法輪功的首惡江澤民。

李淑春遭受過兩次勞教,一次一年,一次兩年,第一次被綁架勞教時,兒子劉純僅有十六個月大、女兒也只有八歲,經歷了骨肉分離的痛苦後,在勞教所被迫害的九死一生;其夫劉福斌,先後經歷了綁架、洗腦班、三年勞教迫害,遭受了上繩、老虎凳、搓皮膚、澆涼水或開水的酷刑折磨,曾經被打斷耳骨、搓爛臉上的皮膚,二零一零年又被非法判刑十年,至今還在黑龍江省泰來監獄遭受迫害。

李淑春在控告狀中陳述的事實:

一九九六年的冬天,二十五歲的我就患有心臟病、甲亢、肺氣管炎,當時四歲的女兒劉瑞也體弱多病,丈夫劉福斌每月的收入七、八百元,去掉我們娘倆吃藥的錢,生活費都不夠,每月還得借錢。就在這時候,經別人介紹,母親修煉了法輪功,並帶回一本《轉法輪》,告訴我法輪功能祛病健身。當時女兒乾咳,咳嗽藥吃很多也不見效,我就拿起《轉法輪》給女兒讀,真是太神奇了,女兒三天就不咳嗽了。從此,我和丈夫劉福斌每天都抽出時間讀《轉法輪》、煉五套功法,並按「真、善、忍」做好人,不知不覺中,我身體所有的病不治而癒,女兒也健康的一天天長大。我做點小買賣,我和丈夫的收入不但還清了外債,還有了積蓄。法輪大法給我家帶來了美好,我們一家人生活的好幸福。

一九九九年七月,一場迫害改變了這一切。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我和丈夫像往常一樣,早晨五點半來到街心花園煉功,卻被警察帶到公安局大院,院裏站著不少法輪功學員,我們就一直頂著烈日站到下午才讓回家。從此以後片警扈劍龍、劉芳武經常到我家騷擾,嚴重干擾了我們家的正常生活。

串門也是「罪」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八日,我丈夫劉福斌因上同修家串門被民警劉志懷上報說是串聯,結果將丈夫非法關在看守所二十八天,逼寫「保證書」。出來後,扈劍龍還多次到家裏看我們在不在家,有時半夜也來敲門,弄得四鄰不安,要是出遠門還得通報一聲才能走。

洗腦班中過年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二日,農曆臘月二十八,也就是過年的前一天,杜蒙縣裏組織辦「洗腦班」,把我丈夫劉福斌關在石人溝辦事處十五天。當時我懷孕差三個月就要生了,需要人照顧,我就拉著女兒和他們評理。他們氣急敗壞,隨後把我丈夫劉福斌送到杜蒙縣看守所裏非法關押五十八天,臨放時還要了兩千元的保證金,不交錢就不放人。

夫妻雙雙被綁架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四日晚,警察劉芳武、扈劍龍等七、八個人,闖進我家,一頓亂翻,搶走兩袋真相資料,綁架了我和我丈夫,為了逼問我們真相資料是哪裏來的,他們把手銬銬到我肉裏,我手指尖不過血、都變白了,國保大隊長溫忠革用報紙捲成筒狠狠抽我的臉,我於當夜被放回。丈夫在看守所裏受盡警察王忠革的酷刑折磨,教唆刑事犯毆打丈夫,王忠革甚至把丈夫生殖器插在鐵管裏,嘴上還說:「你不說就讓你斷子絕孫」,三個月後丈夫被判三年勞教,被送至大慶勞教所迫害。

酷刑演示:紙筒抽打
酷刑演示:紙筒打臉

強制骨肉分離

二零零二年九月的一天晚上,警察劉芳武、扈劍龍闖入我家,一把搶走我懷裏十六個月大的兒子劉純,把孩子扔到一邊,強行把我押走,六十多歲的公公抱著我兒子劉純,領著我八歲的女兒劉瑞,去看守所要求見我,警察卻威脅我公公說:「如果你不配合,把你也抓起來。」隨後我被判一年勞教,送到哈爾濱戒毒所迫害。

哈爾濱勞教所中九死一生

進勞教所第一天,女獄警施帥便問我,「法輪大法好不好?」我說「好!」「好就扣起來!」隨後把我雙手背銬在獄警辦公室的暖氣管上,一連七天,幹警用語言嘲笑我、侮辱我,然後又把我放到衛生間,讓我騎在蹲便上,雙手背銬在水管上,大冷的天還故意開著窗戶。

過了五天,又把我押到倉庫裏,雙手吊銬在鐵架上,獄警尹娜還打我兩個耳光。三天後,我被放到車間,由包夾看著做奴工。期間,猶大輪番來對我進行邪說遊說。

中共酷刑:吊銬
中共酷刑:吊銬

緊接著哈爾濱戒毒所借中共開十六大搞所謂「攻堅戰」,用盡一切手段轉化法輪功學員。當時給所有被勞教的人員開會,會場周圍站著荷槍實彈的警察。把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放在一個屋裏坐小凳子,還得是一個方向,保持兩腳、膝蓋並攏、手抱著腿的一個姿勢,一天只給一個饅頭,坐一天後,將小板凳踢開,讓學員蹲著,姿勢不變。第三天,獄警施帥把我提出來,扒下我外衣,我只穿著襯衣褲被拖進地下室,十冬臘月,還故意打開地下室南北通風的窗戶。勞教所隊長李全明教唆刑事犯拿著剪子,隨手抓起法輪功女學員的頭髮隨意亂剪,嘴裏還說:「給你們剃鬼頭」;把白布條上的布團塞在法輪功學員嘴裏,然後將布條繫在腦後;每個人的背上貼上編號,獄警董紹興(男)拿著電棍,掀起我衣服電我的後背問「寫不寫揭批?」我不寫,他氣急敗壞的把我雙手銬在地環上,讓我蹲不起來,也坐不下;還指使包夾打、掐、罵被扣著的法輪功學員,用盡招數折磨迫害。

中共酷刑示意圖:鎖地環
中共酷刑示意圖:鎖地環

當時周圍慘叫聲、電棍吱吱、叭叭的電弧聲此起彼伏。那種慘烈,讓人身體承受能力達到了極限。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有的一瘸一拐,有的下不了床,有的被扶著走,有的精神都不好了,在身體迫害的同時,還天天被迫看誹謗大法的錄像,互相不許說話,整個勞教所籠罩在恐怖氣氛之中,大多數法輪功學員的頭髮都白了。就在那一次,就有一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當時哈爾濱戒毒所的成員有陳所長(女)、四大隊隊長李全明(女)、副隊長劉祝傑(女)、教導員寧力等。

回家後仍被騷擾

我本該二零零三年九月回家,勞教所卻以傳看法輪功師父的經文為由將我加期三個月,回到家,二歲半的兒子已經不認識我了,黑瘦的小臉,怯怯的躲在他奶奶身後偷偷的瞅我。此時丈夫還在大慶勞教所裏關押,看著公公、婆婆那憔悴的臉,兩個年幼的孩子,使我這受盡折磨的身心更加難過,從我回到家警察劉芳武、扈劍龍便不斷上門騷擾。

母親在壓力下被擊垮

母親酈鳳雲以前體弱多病,一九九六年修煉法輪功後身體恢復健康。我和丈夫都是通過母親得法的,二零零二年我和丈夫先後被勞教迫害,所有的親人都來指責、埋怨母親,在社會和家庭的壓力下,母親的精神受到很大的打擊,放棄了法輪功修煉,原本健康的母親,一下子就垮了,於二零零四年六月含冤離世。

丈夫在勞教所遭受的三年慘烈迫害

酷刑演示:上繩
酷刑演示:上繩

二零零二年五月,丈夫劉福斌剛被送進勞教所,就被關進「小號」,在二大隊,以副大隊長張明柱為首的惡警們扒光我丈夫的上衣,開始「上繩」。「上過繩」之後,惡警張明柱又指使姜雲喜等四名刑事犯對我丈夫進行二十四小時強行看管,連著七天七夜不讓睡覺,不許躺著,只許站和蹲,一眼不能眨,只要一眨眼就連踢帶打。丈夫的身上至今留有勒過的疤痕。那其間,大慶勞教所一直以上繩、老虎凳、搓皮膚、澆涼水或開水、利用刑事犯迫害等手段酷刑折磨我丈夫和其他法輪功學員。

酷刑演示:老虎凳
酷刑演示:老虎凳

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大隊隊長王忠和等惡警將我丈夫綁在老虎凳上,開始動刑、毒打,惡警們用拳頭猛打他的臉和耳朵,把他的耳骨都打斷了,耳朵腫得足有二指厚。

二零零二年八月,惡警指使刑事犯用手搓我丈夫的雙臉,把臉上的肉都搓爛了。

二零零三年十月十六日,大慶市勞教所開始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又一輪殘酷迫害,主抓迫害法輪功的勞教所副所長王永湘、勞教所二大隊大隊長王喜春、副大隊長張明柱以及勞教所管理科長韓青山、副科長楊濤等多名惡警把法輪功學員召回二大隊,他們強行我丈夫和盧丙森、扈洪記、郭法冬等法輪功學員坐老虎凳,動刑毒打,法輪功學員全體絕食抗議這種迫害,惡警們一點沒有收斂,之後又將這四名法輪功學員分別單獨隔離關起來進行迫害,沒過三、四天就把盧丙森迫害致死。在迫害這四名法輪功學員的同時,惡警們又指使刑事犯對其他法輪功學員進行包夾,二十四小時強行管制,連走路、上廁所、吃飯等都由兩個刑事犯一邊一個夾住胳膊,不許法輪功學員之間互相說話,並且還把法輪功學員分別單獨關押在小號進行迫害,我丈夫被迫害成重傷。

勞教所為了強制轉化法輪功學員,將法輪功學員衣服扒光,一絲不掛的押到一個空屋子裏,打開所有窗戶,凍得法輪功學員牙齒直打顫,這樣還強迫法輪功學員抬起頭,用高壓水槍對著他們的鼻子哧冷水,高壓水柱哧得他們喘不上氣來,我丈夫當時都要窒息了,盧炳森就這樣被嗆死了,事後勞教所竟無恥的聲稱盧炳森是心臟病突發死亡。

我丈夫被大慶勞教所迫害兩年後,又被轉到綏化勞教所迫害一年;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八日解教回家。

在監視下生活、多人遭入室綁架

丈夫回家後,警察劉芳武、扈劍龍經常上家騷擾,不來時就打電話騷擾,二零零八年奧運期間,甚至上家看著,不讓出家門,我們又成了鐵柵外的「犯人」。

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三日中午,我和丈夫幹活回來剛到家,社區委主任於秀麗就來了,說看看,就走了。中午放學的女兒劉瑞進屋換上吊帶家居服,不一會兒,杜蒙縣國保大隊長林家威、警察扈劍龍、劉芳武等三十幾人就闖進我家,林家威進屋就把我丈夫反手按在窗台上。我問他們這是幹啥,隨即上來兩個警察把我也按住了。當時女兒阻止警察抓人,警察就拿胡椒噴霧,噴孩子的眼睛,孩子眼睛都睜不開了,他們把孩子也按在地上,七十歲的老爹嚇得直發抖,八歲的兒子嚇得躲起來了。

十六歲的女兒就穿著吊帶家居服,光著腳丫被警察綁架走。住在一個院裏的小叔子劉福澤、弟媳趙明靜也被綁架。當時在我家抄走了電腦、打印機、刻錄機,還有小叔子的麵包車、現金一萬元,就連丈夫錢包內的七百多元錢也被洗劫一空。女兒在公安局被審問時,一個警察竟然用手去拽女兒的家居服吊帶,在女兒的正色呵斥下,警察才住手,女兒第二天被放回家;小叔子劉福澤被勒索了一千元,關押一個月後才連車帶人放回家。

我和弟媳被非法勞教;丈夫被法判刑十年

我和弟媳趙明靜被非法勞教兩年;我丈夫於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日被杜蒙縣法院非法判刑十年,至今還在黑龍江省泰來監獄被迫害;我老爹由於一家人的被綁架而受到驚嚇,一病不起,在我勞教期間含冤離世。

從杜蒙縣往哈爾濱戒毒所送的那天,女兒和親屬去看守所看我,押著我的警車在前面開,女兒一人在車後哭著追,一下摔倒,車上的扈劍龍催促司機快開。每到接見日,女兒都到哈爾濱戒毒所看我,一次天下小雨,女兒打著傘站在大門外,勞教所就是不讓見,孩子哭著走的,我在院內四樓上遠遠看到孩子邊走邊抹眼淚。

勞教所讓我們沒日沒夜的幹活,做奴工。在衛生條件極差的車間裝牙籤、做衛生筷、小孩喝飲料的吸管,烤肉串的竹籤,還有婦女用的衛生藥球,直到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我回家。

很多人明知法輪功學員都是善良的好人,中共不法人員為了職務、為了飯碗、為了自保,昧著良心犯罪。我只把江澤民列為控告對像,是想給其中還有可能改過的人留下希望與機會,因為他們也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犧牲品,如果不能改過,惡報的下場是慘烈的。控告江澤民,也是在為他們鳴冤。江澤民是這場迫害的始作俑者,是造成眾多世人犯罪的罪魁禍首。作為中國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肩負著維護憲法、匡扶正義、除邪滅亂的重任,現在該是把江澤民押上審判台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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