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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對廣東法輪功學員酷刑折磨概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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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四月一日】(接上文)

四、各種各樣的刑具

中共的刑具多種多樣,除電棍外,還有手銬、腳鐐、「十字架」、繩索等等,中共惡人將這些刑具變換花樣,以各種可怖的方式折磨法輪功學員。

1、長時間吊銬

例如:柯朗生,男,約30歲,茂名人,2000年12月19日,被深圳福田公安分局政保科抓捕、非法拘留,被送回茂名洗腦班繼續迫害。在這間所謂的「學校」裏,柯朗生承受著各種各樣的迫害:毒打、吊銬刑、鎖刑、侮辱、折磨、虐待、歧視等等,過著非人的生活。單是被施吊銬刑都達一百多次,最嚴重的一次被吊了兩天沒吃東西,610人員甚至指使保安將他再吊高。他跟保安說:「如果我有甚麼事你要負責任。」保安不但不聽,竟揮動拳頭打他腰部、肚子,打完後推他頭部撞牆,使他當場昏倒在地上,後被保安用冷水沖醒。惡人說:「你們這些囚犯,我們想怎麼樣就怎麼樣,上級給了權力給我們,打法輪功人員不用負責任。」甚至有的610人員說:「打死你們就好比打死一條狗。」還說:「我就是法律,我說的你們就要聽,否則處罰你們。」

陳華,女,三十四歲,原就職於一家大型國有外貿企業集團,兩次被非法勞教,在廣州槎頭勞教所被遭受殘酷折磨。其中一種酷刑叫「十字站」(把手一字型銬在鐵床上,拉到極限)毆打雙腿,雙腿立即又腫又瘀,不准上廁所,小便就撒在褲上。還銬住手強行把筆插入手中簽字等折磨,手都戳出血來,這樣連續三天。

受迫害前的陳華
受迫害前的陳華

2004年4月─7月受迫害期間
2004年4月─7月受迫害期間

2、沉重的腳鐐

例如:楊小蘭,住在深圳的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五日被綁架到福田看守所,惡警對楊小蘭進行二十四小時刑訊逼供,三天兩夜不讓睡覺,把楊小蘭的手反銬吊起,還把手銬故意鉗進楊小蘭的肉裏,只讓楊小蘭的腳尖沾地,並用腳踢、拽楊小蘭頭髮猛撞審訊室鐵門窗,致使楊小蘭全身浮腫。楊小蘭雙腳被扣上36斤重的腳鐐,固定在囚室廁所的床邊上,二十四小時戴著不准取下,整整戴了七天。楊小蘭被折磨的生命垂危情況下,福田看守所把她送深圳市華強路紅十字醫院住院,二十四小時用腳鐐扣在病床上近30多天。「610」惡警還威脅說讓楊小蘭坐電椅。他們用水把楊小蘭淋濕全身,再把風扇開到最大檔。惡警用一種強光燈直射楊小蘭的眼睛,令眼睛如同失明。

3、戴上腳鐐和手銬遠距離「倒拖地」

例如:李敬輝,陽江法輪功學員,二次被非法判刑入獄,第一次在陽江監獄遭受長達幾年的酷刑迫害,被野蠻灌食,被戴上腳鐐和手銬,「倒拖地」(從監區拖到工場約1-2公里,由犯人架著,腳著地,倒拖著跑,由此,腳跟傷痕累累,地面血跡斑斑),每天在水泥路面上拖到工場,又從工場拖回監舍,每天要拖三個來回共六趟,每趟距離都有數百上千米,那痛苦的叫聲慘不忍聞。

4、珠海看守所的「坐飛機」和「十字架」酷刑

珠海看守所的酷刑種類繁多,最臭名昭著的是「坐飛機」和「十字架」。蔣美蘭,年近六旬的婦女,2004年2月被「上飛機」等酷刑折磨,一上去就是二十多個小時不放下來,共上了三次。周梅林被用十字架酷刑70多個小時,被解下來的時候,人已經不能動,腎功能和胃腸功能嚴重衰竭,雙手手臂被嚴重勒傷,後背和臀部已經生出多處褥瘡。樊紅衛、李田田、陳燕娟、歐陽建、陳勵、北京清華大學大法學員馬豔和陳春豔等遭此酷刑,均出自惡警王映之手。

酷刑演示:銬在「十字架」上,所謂的「飛機」
酷刑演示:銬在「十字架」上,所謂的「飛機」

十字架酷刑
十字架酷刑

袁征,在莫斯科留學多年,2001年9月被關進珠海市第二看守所,被毒打、酷刑迫害嚴重,被單獨關押,不准和任何人接觸,看守所內其他人經常聽到對她拳打腳踢聲。2002年6月的一天,一位學員曾與她一起煉功認識她的法輪功學員看見她被抬走,以後再也沒看到她。2011年前後這位學員在一個偶然機會得知,原來袁征已被迫害致死,死在珠海市第二看守所,時年38歲。

五、幾種最可怕的酷刑

1、長時間將頭按入廁所馬桶窒息灌水

例如:張孟業,胡錦濤清華大學同班同學,廣州電力學校高級講師,法輪功學員,2002年5月,和老伴被警察綁架到廣州市黃埔的所謂「法制教育學校」迫害。邱朝華、王建賓和另外兩個暴徒把他的手綁在背後和腳捆綁得緊緊的,倒提起來,整個身體倒掛著,把頭按在廁所茅坑裏強行灌水(用拖地板的拖布堵住茅坑下水口,再放滿水),直到他拼命掙扎,才把我的頭拉起來吸幾口氣,再按下去強行灌水,這樣殘忍的一次一次反覆,把他折磨得死去活來。每當他窒息得拼命掙扎時,肢體欲裂,五臟俱崩,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痛苦和恐怖無法形容!有一次,惡人把他的頭按在桶裏強行灌水,灌得肚子脹脹的,尿憋得厲害,要求方便,邱朝華和另一個打手(平遠人,男,20歲許),就兇狠狠的威脅不准拉,否則強迫喝回去,真是毫無人性。

李敬輝,陽江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九年被第二次非法判刑,二零一零年三月被送到四會監獄專管監區(三樓三零九倉)迫害。惡警指使暴力犯對他進行體罰和毆打,有時三更將他拉到廁所中泡水,把頭壓進一桶裝著滿滿的水中泡,手段極其殘酷。

2、「五馬分屍」酷刑

例如:黃柱峰,男,廣東高州法輪功學員,2001年8月2日被判勞教,在廣東三水勞教所第一次設立酷刑室期間被惡警送去迫害,黃柱峰經受了各種各樣的酷刑,其中最駭人聽聞的是「五馬分屍」──幾個惡人在一起,銬住黃柱峰的四肢拼命向四個方向拉,最後把黃柱峰的左肩關節拉開,關節周圍的韌帶被拉斷,左臂無法活動……事後,醫院沒法治,至今黃柱峰的左臂向前只能抬到胸部,側面只能張開30度左右的角度,已經殘廢了。後來,黃柱峰的母親蘇淑瓊對三水勞教所的罪行提起控訴。

廣東茂名法輪功學員吳有清等,也遭受過三水勞教所的「五馬分屍」酷刑。

3、「傷口刮鹽」酷刑

例如:林鳳池,肇慶法輪功學員,在勞教所遭受過一種被開水澆燙和刮刷傷口的酷刑。他在廣東三水勞教所第一次設立酷刑室期間被惡警送去迫害,被毒打了一個多小時,遍體鱗傷,頭也被打破了。惡人還用煙頭燒他,用牙籤扎他的手指尖。後來他的身體有些支持不住了,神志也不很清了。這樣斷斷續續一直打了四天。惡警一看這個辦法不行,就又用了一個非常殘忍和極其惡毒方法,將燒開的水從林鳳池頸部倒下,致使林鳳池的後背和前胸被開水大面積燙傷,林鳳池對法輪大法的堅信依然不動。惡警們又指使值班人員向他的傷口上抹鹽,幾天後由於傷口腐爛發臭,惡警們就叫值班人員在沖涼間用牙刷刷林鳳池的傷口……

4、「人肉刑具」酷刑

例如:龍觀德,千萬資產的珠海工程承包商,被非法判刑七年,關在廣東四會監獄專管監區。監獄惡人日夜以酷刑折磨他。親人得知,龍觀德在獄中遭受「人肉刑具」酷刑。所謂的「人肉刑具」酷刑就是惡人團團圍著法輪功學員,以手掌用陰力推打頭部和身體要害部位,邊擊打邊拉動被害人的身體轉圈。二零一二年過年前,親人見他被折磨得面容蒼老,十分消瘦,他自己說從原來的一百三十斤只剩下九十幾斤。

5、「捆粽子」酷刑

例如:楊貴遠,男,廣州第一軍醫大學病理生理學博士,二零零二年被綁架到廣州市第一勞教所迫害。有一次,他「整個人被捆成一個球狀」──王峰、崔玉才、夏建華、蔣勇等惡人將他按倒在地,用數米長的布條(從軍用棉被的被面上撕下的長布條)把兩個手的手腕勒死,再把腋窩處用布條勒死,這樣胳膊就不流血了,然後把雙手反剪到背後,兩支小臂並排朝上捆綁在一起,手幾乎提到後脖頸處,用布條死死捆緊,感覺極其疼痛;腿也一樣,兩個腳脖子處分別用布條勒死,兩個大腿的根部也分別用布條死死的勒死,兩腿發脹,血液難以流通,然後像打坐盤腿一樣一隻腳和小腿先搬上來壓到另一條腿的大腿上,用布條死死捆住,再把壓在下面那條腿的小腿和腳搬上來壓在盤好的那條腿上,打手用腳踩著他的腿,拉著繩子用力往上搬,盤的非常緊,兩腿的膝蓋幾乎上下重疊,十分疼痛,最後用從腿上留出來的一段布條套住頸部,使頭向腿部彎曲,把身體彎成低頭弓腰駝背狀,整個人被捆成一個球狀,抬不了頭,直不起腰,坐也坐不成,躺也躺不下,呼吸困難。

楊貴遠博士自訴說:「這樣被綁後極其的痛苦,因為血液不通發脹又麻木,有心力交瘁的感覺,呼吸又十分困難。半小時左右,兩臂、兩腿便處於冰涼狀態,然後惡警又令他們解開布條,解開時更是令人十分痛苦,過一會兒再綁回去……」

這種酷刑為廣州第一勞教所自創,有時惡警更進一步,「把法輪功學員捆成球狀懸吊在鐵鉤上施暴」。此種酷刑的具體過程如下:

綁死手腳,綁在腕關節。使勁綁,刑後瘀血或壞死。

① 綁死手腳,綁在腕關節。使勁綁,刑後淤血或壞死。

② 雙手臂環繞式捆綁


捆綁用的麻花繩或布條(使勁綁)

雙手臂捆綁後

③ 手臂反綁在後背向上拉


雙臂反綁在後背向上拉。上圖中由於力度不夠不能再現真實的綁法,前臂(紅色箭頭位)應被綁拉至與後背相貼(從上向下),即圖中藍色箭頭位,同時往上推,捆綁成此(藍色箭頭位)時,肌肉已被拉死拉傷。

雙手臂被反綁在後背,用繩向上拉

上圖紅色箭頭代表雙手前手臂,藍色箭頭為雙前手臂最終被綁成的位置(雙前手臂並成「11」字型,並排,如平行的藍色箭頭)。

④ 大腿捆綁


環繞狀捆綁

雙腿盤腿狀,綁在膝蓋處

綁死固定在另一腿的膝蓋處

雙腿綁死在膝蓋處後,兩惡人再在兩邊用腳踩住,用力拉綁,變緊(箭頭方向拉)。


⑤ 脖子處穿繩捆綁(箭頭方向下拉)在雙腿上,成球狀。


⑥ 最終捆綁成球狀,彎腰,雙手反綁上吊。


⑦ 鐵勾上吊住(箭頭方向懸吊)


⑧ 學員的嘴被爛布一類塞住,或再用繩、布條用力橫綁。

據勞教人員稱,這種酷刑一般人十分鐘就承受不了,甚至成癱瘓,其殘暴程度可見一斑。在各種酷刑虐待之下,法輪功學員饒卓元被迫害致死,中山大學三年級學生黃德華被廣州市第一勞教所迫害致精神失常,身心遭受嚴重摧殘者不計其數……

廣州市槎頭勞教所曾採取過類似的「捆綁」酷刑迫害法輪功女學員周梅林、唐乙文、陳華、司兵、徐菊華、謝焱、羅江英、陳樺等。周梅林自訴道:「當我被鬆綁時,雙腳呈黑紫色,腿腳多處是水泡,看不出腳形,且已完全失去知覺,不能翻身,完全像個癱瘓人。」

6、現代「炮烙之刑」

覃永潔,廣西籍青年法輪功學員,在廣東深圳保安一家工廠打工,1999年7.20後四次被拘留,每次關押15天。2001年4月26日發真相資料被抓,關在博羅縣一勞改農場強迫勞教,在一個多月裏,他多次遭到獄警毆打。一次他被獄警用手銬銬在窗欄上,雙腳腳跟離地達5個小時。2001年6月2日,三名獄警折磨毆打他,將他綁在柱子上,用一根生鏽的鐵條在電爐上燒紅了,壓在其雙腿上烙燙十三處,慘不忍睹,烙燙傷口很深,他雙腿發抖、疼得大叫,痛苦不堪以至於小便失禁,隨後獄警把他關進小號。後來,獄警看他行走困難又痛得無法入睡,就令他看管果園,因果園不在獄警看守範圍,他得以逃脫。他搭上一輛運輸卡車潛入香港。六月十日,再混進貨櫃輪,經過半個月海上航行,帶著重傷輾轉到了美國休士頓,這是遭受中共酷刑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帶傷出逃到美國的首例。此事件引起國際震動,國際社會紛紛譴責中共的暴行,《世界日報》對此事作了詳盡報導,休士頓公園廣場醫院施行救治,為他做植皮手術。


覃永潔被中國警察用燒紅的鐵條烙傷十三處 慘不忍睹

為覃永潔動手術的蓋爾•柏布瑞茲醫師說,覃被送到醫院急診處時,全身發燒,兩腿十三處烙傷屬三級燒傷……

類似的酷刑還有:如廣州市第一勞教所六大隊劫持的法輪功學員包殿生被惡人用煙頭燙、火機燒身體留下二十多處痕跡。

7、空胃灌濃鹽水的酷刑

例如;高獻民,男,四十一歲,身材高大、英俊,暨南大學生物系講師。二零零零年元旦,高獻民與十一位法輪功學員在廣州市天河公園午餐,被以「非法聚會」罪名抓捕。他們都被關進天河區看守所,處以刑事或治安拘留。部份法輪功學員絕食抗議,被獄警強迫灌濃鹽水。看守所所長朱文勇叫四個犯人分別踩住被灌食的法輪功學員的四肢,把整包的食鹽(一斤裝)倒進瓶子裏加少量的水,強行灌進他們的胃裏。其中一名女性法輪功學員張春媚一次被灌了一千克濃鹽水後,幾天幾夜昏迷不醒,大小便失禁。剛開始對高獻民灌鹽的時候,有一個在場的犯人幫兇看見這個場面馬上暈倒,朱文勇叫換另一個犯人幫兇繼續灌鹽。鹽都沒有化開就灌進去,高獻民當場休克。幾天後,即二零零零年一月十七日中午,高獻民突然昏迷,送醫院搶救不治死亡。主犯朱文勇逃避責任調往戒毒所。廣州市公安局直接插手此事,不准死者的家屬上訴,並快速火化遺體毀滅罪證。

廣州法輪功學員鄭桅英在天河看守所也遭受過所長朱文勇的強灌鹽水折磨,後於二零零四年十月含冤去世。

六、性虐待與性侵犯

揭陽市第一看守同時關押著男、女人員,一般巡查的都是男警察,而巡查的對像也包括女的。所以裏面的女犯人和被非法關押的女法輪功學員便沒有任何隱私可言,有時女人們洗澡和換衣服的時間,那裏的警察還以巡查為由在上面窗口直接觀看,或講些極下流和骯髒的話。對於女法輪功學員的絕食抗議,揭陽市第一看守所採用令人髮指的手段:指使七八個男犯人強行將女法輪功學員坐在一張椅子上,犯人們按住學員的手、腳、頭部,捏住鼻,或下踩在地上,強行灌食。犯人們都是長時間未與女性接觸,且其道德多為敗壞之輩,故仗著邪惡撐腰,以幫助灌食為由順勢在女學員身上亂摸甚至於敏感、隱私部位,以此取樂,事後還津津樂道,使女學員的身心精神受到極大的傷害。由於學員絕食期間,邪惡之徒拒絕放人甚至加重迫害,致使50多歲的女法輪功學員黃素君被虐殺,當送出看守所時已奄奄一息,隨後去世。就是這樣一個恐怖的地獄,還被評為「三級看守所」,這塊嘉獎匾至今還掛在該所門口。

深圳福田區看守所惡警李小崢曾與十幾名男女警察把二十多名女法輪功學員的衣服全扒光,其中有一名女法輪功學員被警察扒光衣服推到倉外去給男犯人觀看,侮辱人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中共首惡江××竄到深圳,那天,天氣突然陰冷起來,並下起了冷雨。一群惡警突然闖進十二號監倉,一名姓張的女獄警跳到板上和牢頭一起將女法輪功學員摁在板上,眾目睽睽之下,竟然當著四五個男獄警的面,將女學員的外衣扒光,強迫穿上囚衣,並用布條、膠紙捆住手腳。連60多歲的老太婆也不放過。有的年輕的女學員不配合,被抓住頭髮往牆上撞。他們竄到每個女監倉,幹下卑鄙下流、觸犯法律的罪行。他們還迫使兩名堅定的學員,只穿著內衣站到操場上。從操場周圍的牢房裏都看得到。當時受到此種侮辱的女法輪功學員大約有十幾人。

廣州洗腦班惡警用手抓住男法輪功學員的睪丸攥,長時間用電棍電擊男學員的陰部致重傷,其行為極其下流殘忍。所謂「攻堅組」組長楊永成、保安隊隊長老李下流無恥、經常魔性大發,一些女學員深受其害。惡人毒打女法輪功學員的前胸、乳房、下身,用電棍電乳房和陰部,用打火機燒乳頭,用手抓女學員的陰部。男惡警、保安亂摸女學員的敏感部位,侮辱她們。

周雪菲女士,深圳法輪功學員,遭受過中共殘酷迫害,2004年10月有幸到美國與丈夫團聚,她說出了一件至今未清楚詳情的強姦案:「我也是被迫害坐過牢的,在邪惡的廣東婦教所,地址就在佛山市三水區一區。2003年,我當時被關在迫害法輪功的所謂專管大隊二大隊,305房間,我睡在靠陽台的那面,我的斜上床,是一個來自廣東湛江的年輕女學員。一個大姐臨走之前告訴我她的事,也就她知道,那麼為了給今後作證,大姐走之前就告訴了我,這個湛江的女孩子是在派出所被警察強姦了送來勞教的,她是個未婚的、年輕的姑娘!涉及到隱私啊,那樣嚴酷的環境下,難以啟齒,也就是說,這樣的案例沒有被披露出來的,那是怎樣慘烈的事實。」

七、強行墮胎

王少娜,女,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人,與丈夫李尉軍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於二零零零年二月十五日被捕,當時她已有六個月身孕,惡警為了把她關進看守所,對她強行墮胎。據悉,二零零零年六月三十日,王少娜與丈夫再一次被捕,她被第二次強行墮胎。王少娜受虐案後來被聯合國立案調查、營救。

湯金愛,廣州增城鎮龍鎮下圍村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與丈夫馮炳坤到北京上訪,被綁架、遣回,當時湯金愛已懷第一胎,看守所把她拉到增城市康寧醫院做B超,醫生確認她懷孕兩個月後,看守所讓她辦理出獄手續,但增城警察為了將懷孕二個月的法輪功學員湯金愛劫持進勞教所,竟勾結計劃生育部門,使用暴力對她進行強行墮胎。在增城計生辦,湯金愛被強迫做B超,接著要把她送上手術台,她拉著門框堅決不進手術室,五、六個男的把她架進去,按在手術台上。就這樣,在本人不簽名,家人不知道、不在場的情況下,湯金愛被強行做了人流手術。負責給她做人流手術的女人是鎮龍計生辦的鐘秀香。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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