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鳳波,家住七台河市新興區。在一九九九年五月修煉法輪功之前,有嚴重的類風濕關節炎,腦動脈硬化,腰椎間盤突出、胃病、腸炎等多種疾病。通過修煉法輪大法,不長時間,這些病都不翼而飛,身心都得到了健康。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二日下午四點多鐘,李鳳波剛到家,七台河市新興公安分局副局長李正馳帶領六個便衣警察闖進李鳳波家,進行非法抄家,抄走一台電腦,一台打印機和大法書。當天下午,七台河市公安局「610」的主任畢樹慶夥同警察大約十幾人,還綁架了當地法輪功學員李新春、郭其中、姜波濤,關淑雪、劉芳榮等。
李鳳波被劫持到了北山派出所連夜審問,李鳳波不配合他們,甚麼也沒有說。李鳳波被非法關押到七台河第一看守所,多次被非法提審迫害。
三十多天後,李鳳波身體出現了嚴重狀態,多次昏迷,被送到市總醫院進行全面檢查,結果是肺癌晚期,邪黨工作人員怕承擔責任,通知家屬把李鳳波接回家。但是他們還不放過李鳳波,新興區公、檢、法部門的人員多次到李鳳波家進行騷擾。
在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日,身體肺癌晚期症狀的李鳳波接到法院傳票,傳票上寫著5條假證,邪黨人員要求李鳳波出庭並承認5條假證。李鳳波的家人在擔心和恐懼中,其哥哥被迫將痛苦虛弱中的妹妹背到法庭,在法庭上李鳳波一句話都說不出來。惡黨人員對李鳳波進行非法庭審後,判三年緩期。
李鳳波被迫害得走路費勁、呼吸困難,甚麼家務也幹不了,於二零一零年十月十六日(重陽節)下午2點20含冤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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