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耀華,男,年過六十。二零零九年八月十日晚八點,紅興隆農墾公安局南橫林子公安分局的警察闖到郝耀華的工作單位八五二農場,將正在供電局警衛室值班的郝耀華綁架,然後又闖到他家非法抄家。隨後郝耀華被非法關押到紅興隆看守所。
紅興隆農墾公安局、紅興隆農墾區檢察院、紅興隆農墾法院互相勾結,以郝耀華修煉法輪功、傳播法輪功真相為由,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非法開庭,對郝耀華非法判刑五年。郝耀華在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二日接到法院所謂判決後,當即上訴。後農墾中級法院仍無理維持原判。
郝耀華目前繼續向黑龍江省高級法院上訴,他在上訴書中指出,中國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修煉法輪功無罪。並表示在本案沒得到公正的判決前,他將保持繼續申訴的權利,直至國際法庭。
目前,患有嚴重腰疾的郝耀華在佳木斯監獄被強迫到車間做奴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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