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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依蘭縣趙秀雲遭受的殘酷折磨(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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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二日】(明慧通訊員黑龍江報導)大法弟子趙秀雲,女,52歲,是黑龍江省依蘭縣依蘭鎮人。由於堅持對法輪大法的信仰,屢遭邪黨迫害,先後6次被非法關押,其中一次被非法勞教2年,在黑龍江省哈爾濱市萬家勞教所遭受長期折磨,歷經多次慘無人道的灌食、暴打等。下面是趙秀雲自述她所遭受迫害的部份經歷。

一、依法上訪 遭北京警察毆打軟禁

1999年7月22日,由於法輪功學員煉功被騷擾,被非法抓捕,於是,我依法到省政府上訪,我們在省政府門前有序的等待著有關領導接待,解決不讓煉法輪功的問題和要求釋放被非法抓捕的大法弟子,可等來的卻是全副武裝荷槍實彈的武警和一大批防暴警察。武警把我們圍住,防暴警察手拿膠棍見人就打,非常野蠻的拳打腳踢,硬把我們13個法輪功學員裝進大客車裏,拉到哈爾濱市第八區體育場軟禁,強迫我們在太陽下暴曬。

工作人員讓我們登記是哪裏來的,我沒有配合。下午大約3點多鐘,又來了兩輛廣播宣傳車,連續反覆播放民政部、公安部「取締法輪功」的通告。快5點,才把我們放回。

晚上,在哈爾濱三棵樹找住處時,由於人多,被不明真相惡人舉報,被哈市太平區公安分局警察抓捕後,一直強迫我們看誣蔑法輪功的電視,直到午夜一點。後被依蘭縣公安局副局長張煥友帶回,被非法關押在依蘭縣公安局大會議室裏3天3夜後,又被關在公安局小會議室裏2宿3天。依蘭縣公安局長趙世晶在大會議室裏拍桌子辱罵我們,還逼我們寫「不煉功保證」。

在這期間,公安局警察去我家非法抄家。依蘭公安局、街道、派出所警察多次去我家不斷騷擾,從此以後我失去了正常的生活環境,有時片警晚上7、8點鐘去我家,看我是否在家,還必須見到我本人的面。有時半夜街道和警察翻牆跳進院子,大聲喊:趙秀雲在家嗎?把我和家人從夢中驚醒,驚嚇得半天緩不過神來,難過極了。二街長、委主任、片警有事沒事經常看著我,怕我去北京上訪。

因為師父還被謊言誣陷,我們也沒有合法的修煉環境,在江××接見法國《費加羅報》記者時說:「法輪功就是×教」。於是我和四名大法弟子在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九日去北京依法上訪。被抓到天安門站前分局非法關押,被提審我的大個子、大眼睛的警察拽到提審室,狠狠的一拳猛擊在我的太陽穴上,打得我眼冒金花,蹲在地上。又被罰站兩個多小時後,又用客車把我送到北京市豐台區體育場軟禁。

下午兩點多鐘,我被一個惡警打倒,後被兩個惡警一人拽一隻胳膊,在地上拖了十來米遠,同時還跟著數名惡警連踹帶踢又打又罵,摔到牆根罰站。晚上九點多,被送到大興縣監獄。

到那已經十一點多了,登記時因我沒有報地址,一個男獄警把我的包搶去,包裏的錄音機、磁帶(普度、濟世)、《轉法輪》被非法沒收,又讓買監號裏用的軍用被(180元)和布鞋(10元),剩下50元也被他們拿走了。

到了監室,又被兩個女犯人搜身,要我們把所有的衣服全部脫掉,交給她們一件一件的檢查,到這裏後,我就開始絕食反迫害,(從十月二十六日到十月二十八日早八點我已經四十多個小時沒有吃任何東西了)。

在這期間,不斷的被提審,副監獄長兼獄醫還問我為甚麼不吃飯,我說:「我不是犯人,也沒有違法犯罪,我不吃犯人吃的飯。」絕食到第六天,他們五、六個人,把我押上一個小麵包車,送到一個醫院的急診室要給我灌食,護士拿出了正常灌食用的管子。獄醫惡狠狠的說:「用粗的」。於是同去的警察一起上來把我按在床上,有按頭的、拽胳膊的、按腿的,開始給我野蠻灌食,用小拇指粗的白色塑料管一頭接在給人洗胃的機器上,一頭往我的鼻子裏插。由於管子太粗,我的鼻腔、口腔、食道都被插破,好半天才強插上,就把玉米麵、鹽用開水一沖,鹽都沒完全融化,就開始給我灌食。因為我拼命掙扎,拼命的憋氣往出頂,結果把管和機器的接頭崩開了兩次。我被灌的大聲慘叫,痛苦無比。又緊接著第三次打開機器繼續灌食時,我已無力掙扎,都被灌進去了,可還沒等拔管呢,灌進去的東西和著鮮血又全部從鼻子和嘴裏噴射了出來,噴射到的同去的幾個人一身一臉,我也被弄的滿頭、滿臉到處都是。

被非法關押的第八天早上,我被哈市駐京辦事處帶回,非法關押一天一宿後,又被依蘭縣駐北京辦事處接去,非法關押一宿後,我們三位大法弟子被戴兩副手銬。在縣公安局的指使下,我被銬在中間,於十一月五日,被非法押回依蘭縣公安局,所非法關押在依蘭縣第二看守54天,交保金3000元,飯費600元後回家。

二、在第二看守所野蠻灌食

2000年1月,為了讓國家領導人了解真相,還我師父清白,我和一名大法弟子再次去北京依法上訪,被依蘭縣公安局的龍雲飛押回,龍雲飛還沒走進駐京辦的門,他的罵聲就傳到了房間裏:趙秀雲你……。

一月二十一日,被非法押回依蘭縣公安局,剛一進公安局的門,就被政保科長龍德清狠狠的猛踹了一腳。提審後押送到第二看守所,被非法搜身時又被龍德清狠狠的暴打一頓,一隻眼睛被打得充血好多天才好。第二天被非法提審時,龍德清又長時間的暴打我,他打累了就罰我90度彎腰低頭,雙手背後大叉步的撅著。他看我腿叉的不夠寬,就拼命的踢我的腳踝骨,冷不防,我就被踢倒在地,鞋的拉鎖頭都被他給踢壞了。等他歇過勁來,再暴打我,打累了,還罰我像前面那樣式的撅著,直到他下班。第三天提審時,龍德清還像前一天一樣折磨我,直到他下班。

在這期間,看守所惡警把我和大法弟子鎖在室外迎風口處的鐵刑椅裏,讓風吹著、凍著直到吃晚飯才放回來,雙腿被風連吹帶凍的每個汗毛孔都像針扎一樣的疼痛難忍。

因抗議非法超期關押,酷刑迫害,我們開始絕食反迫害,絕食到第三、四天時,大冷的三九天,我們被看守所的惡警趕到院子裏凍著,這樣他們還不解恨,李波班長又用洗臉盆往我們身上潑涼水。

絕食到第五天時,看守所副所長林忠帶著十來個男犯人,給我們開始野蠻灌食,這些男犯人衝進監室,把我抓住,從屋裏抬出,塞進鐵刑椅裏。有一個男犯薅著我的頭髮猛勁往後拽,有兩個男犯人,一個拽著我的兩隻胳膊不撒手,一個男犯人使勁的捏著我的鼻子不放手,還有一個男犯人狠勁的捏著我的兩腮,強硬的捏開我的嘴。又有一個男犯人用筷子撬我的牙。我的牙齦被戳爛,門牙被撬活動,腮幫子當時就被捏破捏腫。接著,又有一個男犯人用礦泉水瓶子裝上玉米麵粥,倒過來插在我的嘴裏給我灌,我被灌得兩眼發黑,呼吸困難,只能拼命掙扎,感覺就像掉進水裏要被淹死了似的。那個礦泉水瓶倒空過來,裏面的東西不停的往嘴裏灌,根本就咽不過來。等我從刑椅上下來時,找不到東南西北,當時的痛苦真是無法形容。

當時,一同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李蘭,被灌的玉米麵粥嗆到氣管裏,當場休克,看守所怕擔責任送醫院搶救,經醫院檢查:玉米麵粥已嗆到肺裏,肺裏有大片的陰影。怕出人命,第二天才讓家人把李蘭接回;大法弟子馬力達被灌了三瓶飽和後的濃鹽水(瓶裏沒溶化的鹽有一手指厚),馬力達被灌的在床鋪上全身冒汗、翻身打滾的哭叫不停,看守所怕擔責任,把馬力達送到醫院搶救,經醫院檢查結果:胃已經燒的變小發黑,嘴裏發白,脫掉一層皮。看守所怕擔責任,把馬力達送回家一週後,又將馬力達綁架,直接送到萬家勞教所。力達在萬家集訓隊酷刑坐小板凳、罰蹲經常休克;大法弟子吳亞傑被灌的胃出血,二十多天不好看守所怕擔責任才讓家人接走。我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裏101天,交罰金500元,交伙食費800元,才放回家。

在2000年的夏天,我正在建委樓工地上班,依蘭縣的公安局政保科的副科長韓雲傑(現遭惡報死亡)把我騙到公安局,又送到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17天,致使工地丟失鐵盒子板幾十塊給工地造成很大的經濟損失,這次我又交150元伙食費才回家。

2000年12月29日,我和兩名大法弟子乘去北京上訪車還沒等出城,就被依蘭縣公安局的惡警攔住,讓全車的人都舉手同意他們謗師謗法的話,我們沒有舉手,他們就把我們三人押到依蘭縣公安局,被非法審問到半夜後送到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17天後,未通知家屬就把我們六、七名大法弟子送到哈爾濱萬家勞教所,我被非法勞教兩年。

三、在哈爾濱萬家勞教所遭暴打折磨

剛到勞教所,就被一幫「所謂被轉化」的學員圍住,要「轉化」我們,她們看到我非常堅定,就把我送到小號非法關押一週,小號陰森森的,沒有陽光,沒有床,只能睡在地板上。因牆上往下淌水,地被凍得鼓起了大包。在一次偶然的機會,我看到在勞教所的檔案裏依蘭縣公安局撒謊寫著:依蘭縣公安局三次關押我都是15天,實際上超期非法關押175天,作為政府部門的公安局敢做都不敢當,無恥到了極點。

在2001年「三八節」下午四點多,管教劉影強行把我們十多名大法弟子送到三樓,罰站到晚上八點多,還不放過,又把我們帶到二樓會議室繼續罰站,因為我不配合她,她就喊來刑事犯傅麗娜、秦桂雲,二人薅(hao)著我的頭髮拽到一樓倉庫,把我雙手背後,飛機式的綁吊我的兩隻胳膊喀喀直響,疼得我無法承受,我就往鐵窗戶上撞去,劉影就讓她倆揪著我的頭髮送去小號,在小號凍了一宿加半天。

從小號回來不久,我就被送到三樓「嚴管班」,「嚴管班」是沒自由活動時間的,除了吃飯是不讓下樓的。我們為了反迫害就給「國際人權組織」寫信,管教不給郵,我們就集體絕食,絕食到第六天管教讓我們排隊下樓,下到一樓一看,原來她們要給我們灌食,而且還有刑事犯和管理科的多名男管教。我們就順著樓梯跑回了三樓寢室,他們也跟著上了三樓,衝進房間薅著頭髮連打又罵,把我們拖出房間抬下樓來,後面跟著的人又打又踹,走到二樓我被折磨的暈死了過去。抬到一樓我被拖得後背肉粘到冰冷的地上,我又醒了過來,一進灌食的一樓倉庫,刑事犯先是把我們踹倒一頓猛打,再把我們一個一個薅到椅子上按住,把一小塑料盆玉米麵粥對著嘴硬往裏灌,灌得鼻、嘴、前胸到處都是,哈爾濱的大法弟子劉秀蘭被嗆得晚上無法入睡,呼吸困難,只能坐等到天亮,一週後還從鼻子往出流玉米粥,一直咳嗽,一個多月才好。

2001年的秋天,我被惡警張志宏、惡警馬曉茜和刑事犯王樹華、秦桂雲四個人把我按在床上暴打,手和臉多處被馬曉茜長指甲抓破出血,傷痕累累,鼻樑、眼眶被打青打腫疼痛多天不好,馬曉茜用膝蓋壓住我的肚子,用胳膊肘使勁打我的前胸,直到她們打累了,又把我的嘴用黃膠帶封住不讓我講真相,緊接著用「約束繩」把我雙手背後綁在鐵床腿蹲了一上午,使我坐不下起不來,下午又強迫我站著雙手背後綁在二層床上,致使我雙手被勒腫,兩手像帶著拳擊手套一樣腫的老高,武金英隊長都說:「趙秀雲,看你的手腫的要裂開了」。

還有一次,華管教拽著大法弟子楊麗霞的頭髮往牆上撞。用裝滿開水的大暖瓶往我們這邊砸。華管教和管教李紅、劉白冰經常用木棍、拖布桿打大法弟子。管教王敏、劉白冰多次把大法弟子仲曉燕、六十多歲的哈爾濱大法弟子孟憲芝拉出去毒打。沒過多長時間孟憲芝被活活折磨致死。孟憲芝死時,身上還留下累累傷痕。孟憲芝死後,萬家勞教所七大隊武金英為推卸責任,武金英對大法弟子們說:「我可沒讓管教們打她呀,是管教們自己打的。」

由於沒有學法煉功環境,我們每天吃的是一籮到底的玉米麵「板糕」(一籮到底就是把整個玉米棒子放在粉碎機裏磨成粉,這種板糕萬家勞教所的狗都不吃,要吃得過油。)一人只能吃一塊(也就是二兩)限量,有時還不熟、硌牙,只給一盤子底非常鹹的鹹菜,還給一碗也是用玉米麵做的糊糊粥。早上、中午、晚上都是一樣的板糕,只有週三、和週六中午給吃一頓黑麵饅頭或碎米做的米飯,湯都是沒有油帶泥底兒的白菜湯或蘿蔔湯。食堂黑板上寫的每日三餐伙食標準,和實際吃的相差一個天上一個地下。

我由於沒有「轉化」,大多數是在「嚴管班」,除吃飯外不讓下樓活動,只能在房間裏坐小塑料板凳子,時間長了,屁股都坐爛了,化膿了。由於沒有「轉化」,住的是陰面房間,常年見不到陽光,牆上長著綠毛、黑毛。夏天蒼蠅、蚊子到處飛,冬天牆上、棚上、窗戶上都往下淌水,每天都得用抹布擦出兩、三桶水,四十多人住一個大房間,冬天沒有甩乾機,又沒有地方曬洗的衣服,床單、被罩都得在房間陰幹,潮濕的成度可想而知。由於不能正常學法煉功,吃住的條件還這樣差,我和大法弟子們都被迫害的渾身長滿了膿包疥,輕者渾身流膿淌血,重者生活不能自理,我被迫害的臥床不起幾個月。大法弟子張宏(已被迫害致死)衣服粘在身上脫不下來,去洗澡脫衣時爛肉往下直掉,把一個普通犯人嚇得暈了過去,哈爾濱大法弟子曲豔爛得大坑很深,露出白森森的骨頭。

四、萬家勞教所張波等酷刑「轉化」迫害

在2002年7月份,七大隊長換成了張波,張波更是陰險毒辣,在會上大肆叫囂對「不轉化」的大法弟子嚴懲不貸、殺無赦。在張波的指使下,七大隊住進了男管教(法律規定男管教不允許進女大隊),男管教酷刑轉化我們寫「三書」,如不配合,輕者看謗師謗法的錄像、罰蹲、不讓上廁所、不讓睡覺;重者酷刑折磨上大掛,坐鐵刑椅或七、八根電棍同時電,直到你寫「三書」為止。晚上睡覺前還逼著我們唱歌頌邪黨的歌曲,不唱不讓睡覺或拉出去毒打。

在張波的授意下,七隊於2002年7月25日又成立了「集訓隊」。隊長趙余慶、副隊長吳宏勛、姚福昌,管教:吳寶雲、劉白冰、王敏、李紅等和所謂「轉化」學員,刑事犯有白雪蓮、任紅、王樹華、秦桂雲等,趙余慶此人非常惡毒,樓上樓下叫喊:「我就是閻王爺,你們『不轉化』要死,我不批准都不行,我派人二十四小時看著你們。」就這樣,我們每天睡覺後,男女值班管教、刑事犯,不停的到寢室裏查看,要求睡前必須把雙手放在被子外,怕我們承受不了這般生不如死的折磨而割腕。他們知道大法弟子們寧死都不放棄大法,有時睡著了,不知不覺把手放回了被窩,不知甚麼時候,被人猛地從被窩裏拽出來,我們被嚇得無法入睡。

萬家勞教所的七大隊變成了人間地獄。在這裏到處都能聽到大法弟子被酷刑折磨的慘叫聲、男女惡警的叫罵聲、刑事犯的打人聲和電棍冒著藍光的劈啪聲,隨時都能聽到從小號和集訓隊三樓傳出。空氣中充滿電棍把人肉電糊的氣味。大法弟子寧淑賢被打得整個人變了形、腰直不起來,不能正常行走,彎腰屈腿90度,走路要扶著牆一點一點的挪,一年多了走路還瘸,在極其痛苦中度過,直到「解教」回家。有的大法弟子被電棍電成了麻子臉,有的大法弟子被電出雞蛋黃大的黃膿泡全身發冷,大夏天的只好披著棉衣、穿著棉鞋。

2002年9月29日,七大隊教導員祁鳳芝把我叫到倉庫,從上午包夾「轉化」我到下午兩點多,因為我拒絕寫「三書」,就把我送到小號上大掛,在酷刑逼迫下,我沒能承受過去,違心的寫了「三書」後,我悲痛欲絕,生不如死。因我是酷刑後寫的「三書」祁鳳芝就把我送到三樓的集訓隊。第二天惡警吳寶雲讓我寫「揭批材料」,我說:「我根本就沒想應該『轉化』,是你們酷刑的,我不寫」。吳寶雲就把我押到管教室,向集訓隊副隊長吳宏勛誣告我頂撞她,於是趙余慶、吳宏勛、姚福昌把我押到酷刑室罰蹲,同時他們三人一起拿電棍電我,直到把我電倒在地還接著電。就這樣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我又被非法加期一個月。

五、回到家後仍遭街道、惡警騷擾、綁架 家人遭無盡災難

我於2003年1月29日,終於回到家中,街道居委會主任、片警也經常到我家騷擾,依蘭縣要辦洗腦班,街長劉豔又帶著多名委主任去我單位找我。

在2003年10月10日晚五點多,我正在我家樓下超市買牙膏時,被國保大隊隊長惡警鄭軍綁架。鄭軍又帶多名惡警抄家,拿走了我的講法錄音帶、還有大法歌帶,並送依蘭縣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五天。致使我的工作無人管(當時我在工會家屬樓掃樓道、收取暖費、物業費二次供水費)。

2004年4月5日,我和一名大法弟子去大法弟子家,關岳街居委會主任敲門騙我們開門、關岳派出所惡警蘇娣等衝進屋,要綁架我們,我們不配合,他們打電話找來國保大隊隊長鄭軍等人強行綁架了我們三人。鄭軍又帶著多名惡警去我家抄家錄像後,送到依蘭縣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五天交300元伙食費放回。又一次給我的生活和工作造成很大的損失,最後致使我失去了這份維繫生活的工作。

從1999年7月20日上訪開始,到2004年4月20日止,我被非法關押32個月零22天,被非法勒索罰金3500元,伙食費2000多元。由於我被非法關押,致使我丈夫在家一個人要幹兩個人的活(因我大女兒上大學需要學費、生活費),丈夫在鍋爐房一個人要幹兩個人的工作,被累得腰肌勞損,得了腰椎盤突出,再也不能幹重活了,使得他最難的時候,只能在工作的工地撿廢品賣,勉強把大女兒供畢業。冬天由於孩子不會燒爐子,凍得大女兒雙手凍得又紅又腫。由於我非法關押,致使我和小女兒經營的精品屋關閉,直接經濟損失一萬兩千多元。在這十年的迫害中,我和家人受到的精神迫害是無法用語言形容的,肉體上的迫害是終生難忘的。

我不希望迫害我的相關人員遭惡報,只希望他們能早日明白真相,將功補過,贖回自己和家人選擇未來。


萬家集訓隊惡警:吳寶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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