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張和君受酷刑:折斷腳背骨、灌辣椒、燒十指、五馬分屍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湖南株洲法院圖謀在2008年11月底對大法弟子張和君、於珍玉、陳國、文健、胡猛、唐浩、馮愛林、李遵桂、劉慶良、劉桂花十人非法開庭審訊。株洲市蘆淞區檢察院已將所謂「起訴書」遞交法院。目前這十名大法弟子分別被非法關押在株洲市第一看守所,株洲市第二看守所,株洲縣看守所,二人「取保候審」在家監視居住。

大法弟子張和君被迫害流離失所一年,4月11日在衡陽被綁架回株洲市,被荷塘區國保大隊迫害很嚴重,被灌辣椒水,吊銬。下面是張和君訴述她遭受的種種酷刑迫害。

我是湖南株洲市荷塘區原活塞銷廠法輪功修煉者張和君。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後,我堅持因修煉法輪功,2000年就曾被非法判刑五年。在遭受長期的折磨後,我依然堅定的相信大法,相信師父,堅持修煉法輪功。今年四月,株洲惡警又對我進行非法抓捕。而後,我受到了外人難以想像的非人的酷刑折磨。現將我的這段經歷公諸於世,讓世人看看,中共是如何對待有信仰的中國人的,看看它的那說一套做一套的虛偽嘴臉,

我原本身體很差,患有多種疾病,吃過許多藥,為了好病也練過多種氣功,都不見效。就在我的身體和精神承受能力到了極限的時候,我幸遇法輪功。

法輪功真的是一種神奇的功法,我一煉病痛就痊癒。因為他是佛法,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修煉的指導,教人做好人,更好的人,通過修煉使人身體健康、道德昇華。修煉大法更使我明白了人來世間的真正目地是返本歸真。從此我對生活充滿了信心。就在我從新振作起來的時候,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出於妒嫉心,採用造謠、栽贓、陷害等手段對法輪功發起前所未有的殘酷迫害。

由於我是法輪大法的親身受益者,知道法輪功並不是中共一言堂電視造謠誣陷的那樣,所以我不放棄自己的信仰。2000年惡警抓我的時候說,只要我寫兩個字「不煉」或罵三聲師父就放我回家。寫就放人不寫就判刑,真是荒唐!我不從,於是被非法判刑五年。

在非法關押期間,因我不放棄信仰「真善忍」,不講違心的話,在那裏受盡了常人難以想像的痛苦折磨。

五年後回來,我辛辛苦苦工作了幾十年的退休工資沒有了,生活沒了著落,只能靠打鐘點工維持簡單的生活。就這樣他們還時常騷擾我,逼迫我流離失所一年。在這一年期間,他們又對我家人進行迫害,兒子不能回家,八十歲的老母一個人在農村,多次被恐嚇,逼得她老人家東躲西藏不敢回家,對我丈夫更是長期跟蹤、電話監聽、上門騷擾。

今年(2008年)4月11日,株洲市荷塘區國保大隊把我從衡陽綁架回株洲。他們怕我跑了,在衡陽竟然把我的右腳背骨折斷。

到了株洲荷塘區國保大隊,四個彪形大漢上來剝掉我的衣服,把我的雙手反扭銬在椅子靠背上,接下來就強行往我嘴裏灌東西,不知灌的是甚麼,當時就覺得嘴唇變的很厚、很大、很麻,為了不使我叫出聲,他們用抹布把我的嘴封住,然後,又往我鼻孔裏灌辣椒粉、紅花油、開水、髒水,用牙籤往鼻子裏戳辣椒粉,戳得鼻孔傷痕累累。

就在我痛不欲生、呼吸困難的時候,他們獸性大發,四個大漢一邊兩個抓住我的腳同時喊一二三用力向後背拉,他們一個個累的大汗淋漓、氣喘噓噓,我忍受著肉體被撕裂般的巨大疼痛,這真和古代的酷刑五馬分屍沒有兩樣!接著又用鞭子抽打我的腳,再用穿著皮鞋的腳踩、蹂我的腳,然後再抽再踩直到腳背充血腫至四五寸高。更為卑鄙的是:他們把我的手、腳銬在凳上,侮辱我師父,將我師父的照片插在我褲襠內,滿身都有,並強行把我站在坐在師父的法像和經書上,把點燃的照片插在我手上,用毛巾蓋著手銬,然後攝像,說要把攝的像發到網上去。還給幾個電視台的記者打電話說:「特大新聞,很有價值,包你發大財。」我說:「這不是天安門自焚偽案的翻版嗎?你們就是在造假。」他們說:「對法輪功想怎麼的就怎麼的,死了算自殺,比狗還不如,誰叫你是法輪功。」我說「法輪功修真善忍教人做好人,治好了我的病。」 他們不准我說話。

邪黨惡徒們累了要休息,就把我懸空銬在窗戶上,留一個人看著我。這個惡人每隔十至二十分鐘就從我頭上潑一次冷水,凍的我全身發抖,就這樣直到第二天早上八點多鐘才把我放下來。

白天就是審訊,沒有任何根據就是要我承認我是法輪大法株洲市的站長。我問:「為甚麼這樣對我?」他們說:「誰要你跑,你害的我們向上面不能交差。」我說:「我沒有罪,信仰自由,信法輪功是我的權利。法輪功現在洪傳全世界,全世界都知道法輪大法好。我是親身受益者,我這麼大歲數了不會輕易相信甚麼,也不會輕易放棄甚麼。因我不放棄自己的信仰被迫害非法判刑五年,受盡了常人難以想像的折磨,回來後沒有退休工資靠做鐘點工維持簡單的生活。就這樣還時常騷擾我,我被迫流離失所做保姆為生。我原有自己喜歡的工作、幸福的家庭,現在被迫害成這樣。修真善忍做好人有甚麼錯!」他們說:「沒有辦法,你法輪功給我錢,我也給你法輪功辦事。」

到晚上又把我懸空單手吊銬在窗戶上,這樣還不夠,他們還在我腳鏈上用力跺,導致銬子卡在肉內,鮮血淋淋。接下來雙手吊銬,又用鐵夾子用力夾住我的十個手指,再用煙頭燒每個手指甲,導致我的八個手指甲內充血,兩個月未消。這些邪惡的罪行,看守過我的都知道。他們用鞋底用力抽打我的臉、頭、耳朵,當時感到頭痛的像都要裂開了,然後他們再用一瓢冷水對著我的耳朵潑來,使我的右耳聽力喪失至今。他們又用很堅硬的東西在我身上劃,把皮肉劃破打叉,說這是槍斃我。我滿身鮮血直流,痛的我慘叫。他們說:痛嗎,我幫你治就不痛了。他們就用力掐我手上的筋,那種麻痛難受的無法形容,導致我的右手直到現在還沒有知覺。

更下流的是他們把我的衣服掀開要用煙頭燒我的乳頭,我說:「你如果這樣做,我就咬舌自盡。」他們這才停手。然後一邊兩個人把我的腳向頭上舉,我痛的大叫,他們看我叫,就用腳和拳頭使勁踢、打我的肚子和下身。就這樣,他們採用各種殘忍手段折磨我幾個小時後,又把我懸空吊在窗戶上到第二天早晨。當時我從頭到腳全都充血、腫大,行走困難,而且便血、流血。

4月13號他們把我送到株洲市第二看守所,看守所看到我傷勢如此嚴重拒收。我被迫害的嚴重程度是看守所建所以來第一例。到看守所後我還流血、便血一個多星期。現在五個多月了,我的手完全沒有知覺,右耳一直聽不見聲音。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