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張和君、於珍玉等被株洲市蘆淞檢察院非法起訴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2008年11月6日,湖南省株洲市蘆淞檢察院對張和君等十名大法弟子下達非法起訴。這十名大法弟子分別是:

張和君,女,53歲,株洲縣人。04年因講真相被株洲市石峰法院非法判刑5年,08年4月13日被株洲市公安局直屬分局綁架,非法關押在市第二看守所。

於珍玉,女,53歲株洲市人,因講真相2000年3月,10月分別拘留15天,02年1月14日被株洲市石峰法院非法判刑4年,08年4月7日被株洲市公安局直屬分局綁架,非法關押在株洲市第二看守所。

文健,男,65歲,株洲市人,退休幹部,因堅持修煉法輪功04年非法勞教1年6個月,07年又非法勞教2年,08年7月4日被株洲市蘆淞公安分局綁架。

陳國,男,53歲,株洲市人,2000年10月,因講真相被非法拘留15天,08年4月10月被株洲市公安局直屬分局非法綁架,關押株洲市第二看守所。

胡猛,男,26歲,株洲市人,08年4月11日被株洲市公安局直屬分局綁架,現被殘酷迫害患精神病。

唐浩,男,20歲株洲市人,因堅修法輪功,01年被非法勞教1年,02年被株洲縣法院非法判刑4年,07年5月18日被株洲市非法勞教二年,08年5月8日撤銷勞教又被株洲市公安局直屬分局綁架。

馮愛林,50歲,株洲市人,因修煉法輪功,01年4月、05年6月分別非法關押15天,08年4月1日被株洲市公安局直屬分局綁架,株洲市公安局直屬分局綁架,非法關在押株洲市第一看守所。

李遵桂,女,60歲,株洲市人,退休職工,因修煉法輪功,2000年10月非法勞教1年6個月,04年4月又非法勞教1年,05年4月再非法勞教1年6個月,08年4月5日株洲市公安局直屬分局綁架,非法關押在株洲縣看守所。

劉慶良,男,32歲,因修煉法輪功,2000年、2002年分別非法勞教1年,04年2月被株洲市石峰法院非法判刑3年,08年4月7日株洲市公安局直屬分局綁架,非法關押在株洲市第一看守所。

劉桂花,女,61歲,因修煉法輪功04年7月被非法拘留7天,08年4月3日株洲市公安局直屬分局綁架,非法關押在株洲市第一看守所。

株洲市公安局直屬分局、蘆淞公安分局在實施迫害大法弟子過程中,還非法抄家,劫走電腦、打印機、刻錄機、空白光碟等私人財產。

大法弟子在關押期間遭受了非人的折磨,殘酷的迫害。

正告株洲市」610」、政法委、公、檢、法、司行惡人員,立即停止對法輪大法和大法弟子的迫害,善惡有報是天理,為自己、為家人選擇一條光明之路。

法輪大法學會於2005年10月9日在明慧網發表公告指出:「大法的傳出就是為了救度世人,包括社會各階層的人士。即使曾經做過錯事的人,也還有機會棄惡從善。以前犯過罪的,如想改過,可以在安全的情況下將保證書和悔過書轉交到明慧網或各地法輪大法學會存檔。決心改過的,可暫不追查,以觀後效。」

公告同時指出:「天滅中共是歷史的必然,神必將清算對大法行惡者。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有人不懸崖勒馬,繼續執行江氏流氓集團的鎮壓政策,就是罪不容恕,定將受到嚴懲。從即日起,各省市的主要官員及中共頭目如再有參與或繼續迫害法輪功者,從事新的犯罪行為,一旦其離開中國大陸,將受到世界各地法輪功學員原告的刑事起訴和民事控告,追究其刑事責任,並尋求經濟賠償。」

勸株洲市的惡人、惡警懸崖勒馬,及早回頭。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