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財富、國家財產是誰創造的?當然是每日辛勤勞動的各行各業的廣大勞動者。沒有這些人的勞動和付出,人們的衣食住行都會成問題,基本生活都難以保障。可是,在中國大陸,這些勞動者並不是社會財富的真正擁有者,佔有絕大多數社會財富的是極少數中共邪黨的各級官員。何清蓮等著名經濟學家在十多年前就對這一現象做過深入的調查和深刻的分析,指出中國社會財富兩極分化、財富的創造者與財富的所有者不一致的現象相當嚴重。中共邪黨的各級官員既不參加社會勞動,也不參與社會管理,卻享受著很高的待遇,一張報紙一杯茶,一天工資拿到家。比如各級「黨委書記」這個職位就是一個寄生在政府職能部門中的怪胎,他沒有具體的工作,也沒有明確的責任,他實際上甚麼都管,甚麼都必須通過他。再比如一九九九年中共邪黨為迫害法輪功而成立的「六一零」辦公室,儼然「文革」中「文革領導小組」的翻版,從中央到地方,每個單位都設有辦公室和工作人員。他們擁有凌駕於政府職能部門之上的權力,甚至能夠超越公檢法來決定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處理,在迫害法輪功問題上擁有絕對的權威。
中共邪黨把持著絕對的社會財富卻不創造財富,那麼實際上不就是把廣大勞動者辛勤創造的財富侵吞、強佔了嗎?但是,它不能告訴你真相,那樣它不就無法維持其暴政了嗎?誰甘心願意自己的勞動成果被無理搶奪呢?於是,它造了一個非常親切、非常具有誘惑力的詞──「公家」,欺騙你說你的勞動成果交「公」了,其實是被它揣進自己腰包裏了。那個所謂的「公家」是誰?就是邪黨自己。它不是自詡「公僕」嗎?
而所謂「公家的錢」其實就是勞動者掙的卻被邪黨侵吞、強佔的那部份,歸根到底是老百姓自己的勞動所得。被各級貪官、不勞而獲者揮霍的「公家的錢」其實就是每一個勞動者自己的所得,自己勞動掙來的,絕不是邪黨的恩賜。對於廣大勞動者來說,不是「共產黨給我開工資」,而是「共產黨從我腰包裏搶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