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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訴江案添被告羅幹 澳政府促調查活摘器官事件(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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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四日】(明慧記者羅娜悉尼報導)悉尼華裔畫家、法輪功學員章翠英女士狀告迫害法輪功元凶江澤民一案目前取得新的進展,原告提出將迫害法輪功的組織六一零辦公室的頭目羅幹增加為被告,與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一同送上審判台,並且要求延長傳票送達有效期。目前紐省高院已經裁決同意原告的請求,增加被告羅幹,以及向被告送達訴狀的時間延長六個月,訴狀將由法院遞交海外。


原告章翠英和律師斯萊特瑞先生


紐省高院外的真相橫幅聲援訴江案

* 律師:國家元首犯下濫用酷刑和違反人權的罪行獲豁免違背法律

紐省人權律師斯萊特瑞(Slattery)先生非常同情法輪功學員遭受的殘酷迫害,在了解到章翠英女士身為澳洲公民卻因信仰在中國被非法關押和迫害之後,欣然表示願意義務承接此案,作為章翠英的代表律師。

斯萊特瑞(Slattery)先生表示此案目前進展順利,他說:「我們要求的就是法庭必須提供澳洲公民一個因被他國迫害的補償,任何一個國家由於其國家元首犯下了濫用酷刑和違反人權的罪行而獲得豁免,這是和法律相違背的,從人權的層面上講,這種豁免是不能令人接受的。我們不僅要從司法方面更應該從人權方面進行考量,而不是站在國與國之間的關係上進行裁決。「

* 澳政府促調查活摘器官事件

原告章翠英對於法庭裁決的結果表示很高興,她說訴江案進行過程中,由於中共在澳洲上下施壓,企圖通過經濟、外交各種途徑給澳洲政府施壓取消訴江案,該案的推進遇到很大的阻力。章翠英表示前不久她向澳洲議員披露了訴江案中遇到的干擾,現在情形正在向好的方面發展,她陸續收到很多澳洲政要的回覆表達對此案的關注,其中包括總理辦公室、外交部長唐納(Downer)、昆省和紐省的省長、紐省司法部長、眾多議員等,他們還對法輪功學員在中國遭受的殘酷迫害表示關切,希望對於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惡性事件的指控展開全面調查。

三月二十七日,澳洲總理霍華德辦公室就此案件發給章翠英的信中說:「關於你的訴訟案,澳洲的司法體系為對法律爭端進行仲裁提供適宜的平台,而且澳洲政府不在法庭外對案件進行公開表態。二零零六年一月,澳洲政府沒能送達你的法律文書是因為紐省高等法院規定的送達期限已經到期。我知道你已經被准許延期遞交修訂的訴狀。

「澳洲政府深切關注中國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並認為中國政府禁止(這個)修煉群體違背了基本的國際人權標準,澳大利亞定期向中國政府提出此事,包括通過我們每年的人權對話。澳洲政府敦促中國政府應該處理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指控,並建議中國政府應該允許對這些指控進行獨立、可信的調查。我們將繼續向中國政府提出我們在人權等問題上的關注。」

澳洲外交部長唐納寫給聯邦議員托尼-溫澤(Tony Windsor)就訴江案提出質詢的回信中表明,澳洲政府認為中國政府禁止法輪功修煉群體是違背基本的國際人權標準。信中說:「澳洲政府嚴肅的對待中國對法輪功的迫害。雖然我們對法輪功的學說和功法不表態度,澳洲政府仍然認為中國政府禁止這個修煉團體違背基本的國際人權標準,包括集會和言論自由的權利。澳洲政府定期在高層往來中促使中國政府尊重基本人權,不僅通過我們在北京的使館,同時在雙方的高層會晤中,以及年度的澳中人權對話提出此事,最近的一次人權對話是在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 中共迫害澳洲公民 羅幹親自上陣

原告章翠英表示增加被告羅幹有兩個原因,其一,當她回中國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被中共關押在北京拘留所期間,羅幹親自審問迫害她。她介紹說,二零零零年二月五日,中國的大年初一,羅幹親自跑到北京市公安局看守所裏審訊她,指責她在除夕之夜去天安門是「擾亂社會秩序,破壞中國的安定團結」。當章翠英反駁他說:「天安門廣場是人民的廣場,人人都有權利去。有人喜歡在天安門廣場唱歌跳舞迎新年。我們法輪功學員在天安門廣場煉煉功,展示法輪圖形和大法標語,這有甚麼錯?」羅幹聽後惱羞成怒,罵一大堆髒話、粗話,羅幹還不允許幾個警察回家過年,命令他們晝夜輪流審訊她。

其二,羅幹在實施江氏對法輪功的「群體滅絕」政策上起主導作用,從一九九九年到二零零二年,他直接參與制定了對法輪功一步步升級的打壓政策。他出席的多次會議上和講話中直接要求全國的政法機關等加大力度鎮壓法輪功,而且親自到全國各地進行督陣、「蹲點」。羅幹每到一地,當地對法輪功學員的關押、酷刑迫害包括致死案例都會驟增。羅幹還利用政法委書記的職務,脅迫利誘全國黨政機關、公安政法系統參與迫害。全國範圍內「表彰」迫害凶犯,高額獎勵臭名昭著的馬三家勞動教養院。章翠英認為這些充份的證據表明,羅幹觸犯了「聯合國禁止群體滅絕性屠殺公約」的有關條款。

* 澳洲訴江案回放

澳洲公民章翠英因修煉法輪功並為法輪功上訪在中國曾被強行監禁八個月,在獄中受到酷刑折磨,身心都受到很大傷害。在澳洲政府和法輪功學員的共同努力下,章翠英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被營救回澳洲。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五日,章翠英在紐省高院以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中共頭目江澤民及六一零辦公室。

由於章翠英被中共關押在北京拘留所期間,羅幹曾親自審問迫害她,而且羅幹在實施江氏對法輪功的「群體滅絕」政策上起主導作用,因此在二零零七年三月五日開庭時,章翠英的代表律師提出要求增加被告,將迫害法輪功組織六一零辦公室的頭目羅幹與元凶江澤民一同送上審判台,同時向法庭遞交法學家袁紅冰教授的證詞,證明中共的司法系統對因法輪功問題提起的民事訴訟原則上不予受理,一旦有律師想為法輪功公道辯護就會遭受中共嚴重打壓。

據美國華盛頓DC的人權法律協會代表介紹,從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七年,法輪功在全球至少有五十多個訴訟案,目前至少有三十個國家超過七十名律師幫助法輪功學員的這些起訴案,其中最著稱的是訴江案,遍及全球十五個國家,包括刑事和民事訴訟,在全世界引起極大反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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