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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訴江案體現美國立國之本(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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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網2005年4月19日】(明慧記者劉東、周海倫編譯)4月13日,美國首都華盛頓的法輪功學員在最高法院前集會,要求把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江澤民繩之以法。法輪功學員認為,訴江案是基於美國的立國之本,有助於幫助制止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圖:全球審江大聯盟代表羅伯-坎特

    全球審江大聯盟代表羅伯-坎特在集會上發言說,近6年前,中共獨裁者江××利用國家機器對千百萬按照真、善、忍宇宙原理修身養性的法輪功學員發起了一場大規模的殘酷迫害。為了摧毀這些學員的信仰,江××使用了人類歷史上最邪惡殘暴的肉體與精神酷刑,對法輪功學員進行不擇手段的摧殘,其中包括電棍電擊、鐵烙、剝奪睡眠、暴力灌食、洗腦和注射破壞神經藥物等等。

    坎特用數字列舉迫害事實:七千萬到一億人被剝奪信仰自由、到2005年4月13日為止,經證實已有1735名法輪功學員被酷刑及其它虐待折磨致死。還有更多的案例未經證實、二十多萬人未經法律程序被關押、十多萬人被勞教、數千人被關入精神病院、全球範圍內搜集情報建立黑名單、媒體和互聯網信息封鎖。

    對於人們經常問的迫害為甚麼會發生,坎特說,事實上,自從江××在1989天安門大屠殺後竊得領導權後,對其位子從未有安全感,時刻懼怕失去對民眾的精神控制。江妒嫉法輪功的深得人心。修煉法輪功的人數超過中共黨員人數,甚至許多黨員和政府高官都修煉法輪功。

    坎特說,共產獨裁不允許任何精神信仰的壯大或獨立思考。法輪功幫助人們提高道德境界,開啟智慧。江將此視為對其腐敗政權的威脅。

    坎特指出,江××伙同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犯下了酷刑及其它罪行,而江從未是中國的合法領導人或中國人民的合法代表。基於這些事實,幾名中國與美國公民於2002年10月在美國就江××在迫害中所扮演的角色將此前中國國家主席訴諸法庭。江犯下了酷刑、反人類罪行和群體滅絕罪,犯下了侵犯人權的罪行,不享有美國法律中的元首豁免權。

    在談到把江××繩之以法對美國的重要性時,坎特說,訴江案是基於美國的立國之本。美國獨立宣言告訴我們,所有人為上帝所造之始,就被賦予了不可剝奪的權利。美國憲法告訴我們,這些權利包括不受酷刑,自由信奉個人深信神聖的宗教與精神信仰。而中國法輪功學員的這些權利天天被剝奪,在美國,那些無法安全回中國探親的學員的這些權利同樣受到了侵犯。

    坎特進一步指出,訴江案有利於中美關係因為此案是為了維護人類的尊嚴。在人的一生中,有一些決定和選擇是自己確定的。它們決定了未來的歷史如何對我們做評價。訴江案為美國遵循其立國之本及國際法提供了機會,也為美國提供了清算一個侵犯了這麼多民眾最基本人權的人的機會。

    他說,對法輪功的迫害已超越了中國國界。迫於中共的政治與經濟壓力,一些大跨國公司、主要媒體和西方政府出於經濟利益,藉口“不了解情況”,選擇了對這場史無前例的人權暴行保持低調甚至沉默。

    坎特表示,越來越多的中國人在覺醒。自去年11月“九評共產黨”發表後,很多人清醒的認識到了中共的邪惡本質。在之後短短的四個月中,已有80多萬人退出了惡黨。最後一個大型共產邪惡政權正在解體。

    坎特說,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是對他們人權和信仰的迫害。對世界各地人民則是一場對他們良知的迫害。因此,法輪功學員的慈悲忍受和犧牲決不是為了他們自己,而是為了人類的良知,為了防止全人類的墮落。

    坎特認為,這是美國法院和美利堅合眾國表現良心準則的決定性時刻之一,是一個美國選擇正義還是圖一時之便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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