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父在《在休斯頓法會上的講法》中說:「正因為我叫你們在常人社會中修煉,修煉的人可以最大限度的符合常人社會修煉,就解決了這個問題。同時讓人自己真正得法。」「你可以做任何常人的正常工作,修煉的人在任何生活環境當中、任何工作當中都可以做個好人。一個修煉人你在哪裏都必須是個好人。作為修煉的人來講,在常人社會中做不好那一定是自己的責任,沒把自己當作修煉人來嚴格要求自己。」作為一個修煉人,自然時時刻刻以大法為指導。大法要求我們在常人這一層做個好人,所以若在常人中出了問題,那一定是修煉者沒有重視法在常人這一層次的體現,沒有圓容好法在常人這一層的理。
我自己體會修煉人做常人中的「好人」與常人要做的「好人」可能表現形式上相似,但本質區別是:根本目地不同。常人是為了得到名、利、情做「好人」,而修煉人是為了圓容法在常人這一層次的理。同時我也深刻認識到圓容好法在常人這一層的體現,才能更好的證實法,講清真相,救度世人。這才能「自己的一念一行都起著證實大法的作用」。
那麼如何做「常人中的好人」?這個「好人」不是按變異了的常人的標準衡量的「好人」;這個「好人」是按照大法告訴我們的宇宙特性「真、善、忍」標準來衡量的「好人」,是真正的「好人」。這樣我們就做到了「不求做常人中的好人,但修煉的人必須是常人中的好人」,也就符合了師父教導的「最大限度的符合常人修煉」。
個人體悟,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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