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認為,對監獄裏的犯人,可以告訴他們記住「法輪大法好 真善忍好」給他們一個選擇未來的機會。如有想修煉大法的,可以教他們學法煉功,因為大法救度一切人。但決不能把大法作為監獄的規章制度一樣,大家都煉,統一行動。如果那樣做,就不符合大法的要求了。
師尊多次講法中都談到大法不是為了常人的甚麼事而傳的,是為了度人。作為大法弟子,這一點是明白的。
但常人要怎麼做,那是常人的事,我們現在也不去管。不過,我們對這種做法的態度,應不支持、不反對、不宣揚。現在在明慧週報上登出來了(在常人報紙上登是可以的),那是不是我們就支持和宣揚了,甚至是讚揚了呢?我想那就不在法上了。
我學習了師尊在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二日《在亞太地區學員會議上的講法》更明白了這一點。講法中有學員提問:「一組癌症病人希望我們去教功,可以做嗎?」師尊回答說:「如果你們把大法當作治病的東西,要這樣在常人中做,實際上是對大法的不嚴肅。」「如果把大法當作改正人錯誤、作為治病的工具,當作一個改變常人甚麼難的辦法可不行了。大法是度人才在人類社會傳的,這一點一定要清楚。有人說法輪功治癌特效啊,大家都來,保證就不好使了,因為你的心不對。大法不是為了給人治病來的,是為了要從根本上救度人,才給人解決問題的。」
層次有限,有不當之處敬請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