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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大醫精誠》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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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一月二日】昨天,重讀了一遍唐代名醫孫思邈的《備急千金要方卷第一•大醫精誠第二》,我悟出了《大醫精誠》所提示的天理在何處。

1.「蒼生大醫」與「含靈巨賊」之分

(原文):「凡大醫治病,必當安神定志,無慾無求,先發大慈惻隱之心,誓願普救含靈之苦。若有疾厄來求救者,不得問其貴賤貧富,長幼妍媸,怨親善友,華夷愚智,普同一等,皆如至親之想,亦不得瞻前顧後,自慮吉凶,護惜身命。見彼苦惱,若己有之,深心淒愴,勿避險巇、晝夜、寒暑、飢渴、疲勞,一心赴救,無作功夫形跡之心。如此可為蒼生大醫,反此則是含靈巨賊。」

由此我想到那些參與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用各種手段來迫害法輪功學員生命的醫務人員及所有法官,警察,國安等,你們不僅喪失了「救死扶傷」這最基本的醫德,而且已魔變成了中共邪黨的「含靈巨賊」,也就是含有共產邪靈的巨賊。如果你們不立即悔改的話,那麼,那個人神共憤的「含靈巨賊」的稱號就會永遠伴隨著你們,將來所有見到你們的人,包括你們的親人都會喊:「賊來啦!賊來啦!捉賊呀!捉賊呀!快快快!打打打!」你何處能躲藏?何處能生存?即使下了地獄,閻王爺一看那巨賊來了,也要儘快把你們來個形神全滅。

2.「殺生求生」與「大哲」之分

(原文):「自古名賢治病,多用生命以濟危急,雖曰賤畜貴人,至於愛命,人畜一也。損彼益己,物情同患,況於人乎!夫殺生求生,去生更遠。」……「能不用者,斯為大哲,亦所不及也。」

此段說的是:用別的生命以救病人生命之危急,是「損彼益己」,「夫殺生求生,去生更遠」是指:殺死一生命以救活另一生命,那麼,你和他的生命反而遠離生存而早死。明白此理者為「大哲」(大智慧)之人。

此段警示:所有參與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人,所有接受活摘器官移植手術的人,你們是「損彼益己」,如同殺人一樣,你們的生命難以再生存下去。明白此理的人,就不會去做這害苦自己生命的事。

3.人神共恥之處

(原文)「大醫之體,欲得澄神內視,望之儼然,寬裕汪汪,不皎不昧。省病診疾,至意深心,詳察形候,纖毫勿失,處判針藥,無得參差。雖曰病宜速救,要須臨事不惑,唯當審諦覃思,不得於性命之上,率爾自逞俊快,邀射名譽,甚不仁矣!又到病家,縱綺羅滿目,勿左右顧眄,絲竹湊耳,無得似有所娛,珍饈迭薦,食如無味,醽醁兼陳,看有若無。所以爾者,夫一人向隅,滿堂不樂,而況病人苦楚,不離斯須,而醫者安然歡娛,傲然自得,茲乃人神之所共恥,至人之所不為,斯蓋醫之本意也。」

細讀此段,我聯想到那些參與活摘器官的醫院,醫務人員,你們不僅做不到孫思邈所展示的「大醫之體」,還把做了幾十,幾百例,幾千例的移植器官手術,把殺生而取得的所謂成功,作為自己的「安然歡娛,傲然自得」,面向全世界發表,「率爾自逞俊快,邀射名譽,甚不仁矣!」「茲乃人神之所共恥」!人神會饒恕你們嗎?如果你不信神的話,那請你想想你家的老祖宗,想想你的子女,你是在光耀祖宗?是在為子女樹碑立傳?還是讓全世界都知道你老祖宗的子孫,孩子的父母在用醫療手段殺人?讓你老祖宗,孩子為你承受極大的恥辱?當你遭天罰而入土的時候,你老祖宗為了不損壞他們的名譽就會把你剔除。你還不快快放下那醫療屠刀,不快快悔改!

4.陽德陰德,陽惡陰惡之分

「夫為醫之法,不得多語調笑,談謔喧嘩,道說是非,議論人物,炫耀聲名,訾毀諸醫,自矜己德,偶然治差一病,則昂頭戴面,而有自許之貌,謂天下無雙,此醫人之膏肓也。老君曰,人行陽德,人自報之,人行陰德,鬼神報之,人行陽惡,人自報之,人行陰惡,鬼神害之,尋此貳途,陰陽報施豈誣也哉」。

此段警示人們:天理昭昭,善惡有報。你行了善事,積了陽德就會有善報,你行了陰德,那是功德;你行了陰惡,那天理不容,善惡必報,毫釐不爽。小時候,常聽大人口裏蹦出一句順口溜:「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其實這句民間順口溜,它也有一個理在:就是古人的訓導是在天之理,你不信的話,那吃虧就在你的眼前。奉勸那些還在為中共邪黨賣命,繼續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你們既行了陽惡,又行了陰惡,人世間最惡的你們全都做了,成了「含靈巨賊」,還不立刻悔改的話,那麼「人神之所共恥」,「鬼神報之」「鬼神害之」全部聚集到你們身上,你就整天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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