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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檢嚴查嚴辦國家公務員侵犯人權案件公告引起的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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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9月9日】對法輪功的迫害在中國已經持續了五年,隨著迫害事實不斷的在國際社會上曝光,越來越多的人知道了在中國發生的這場人權迫害。眾多中國煉功群眾遭受謊言惡意攻擊、綁架、判刑、教養、辦洗腦班、勒索高額罰金、甚至被打傷打殘、迫害致死。良知與正義,使越來越多的人都在起來反對這場迫害……面對國際社會的聲聲譴責、強大的輿論壓力,在今年5月份,電視上出台了高檢關於「嚴查嚴辦國家公務員侵犯人權案件」的公告。

多年的痛苦生活經歷告訴我,這一「舉動」只不過是為了應付國際社會的輿論壓力,而採取的「虛晃」政策。而並非改善國家公務員素質,嚴查嚴辦侵犯公民合法權益的舉措。

自從公告發布以後,許多遭受過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都在考慮起訴的問題。有的找律師諮詢;有的起訴到法院;有的給司法機關寫檢舉信。正如我所預料的:幾乎所有的法輪功學員從政府部門得到的答覆都是:「上邊有令,不准接法輪功的案子。」

高檢發布的「嚴查嚴辦」政策完全是一個「虛晃」政策。在8月份每天到北京上訪的群眾都有數千人,許多曾經被當地迫害過的百姓紛紛前往北京。他們中絕大多數都是各地的農民、下崗工人和被公檢法迫害過的百姓。8月的北京,大小路口、火車站、信訪局、天安門廣場,警察比螞蟻還多,上訪群眾一旦發現就會被拘捕。各地「劫訪團」(各地區派往北京,專門抓上訪群眾的惡人)表現更兇。上訪群眾被抓被打沒有商量。

正如「趙燕事件」在網民中引起的思考,中國公民趙燕在美國挨打,打人的美國警察洛德斯立刻遭到拘捕,美國國務卿鮑威爾親自在媒體上向中國道歉。並且很快在法庭上提起訴訟,所有醫療費用,訴訟費用,全部由美國聯邦政府承擔……民事訴訟賠償5百萬美元。如果案件成立,洛德斯將面臨多年的監禁。

多少網民(「小左」)都覺得「趙燕事件」維護了中國人的尊嚴,維護了中國人的人權,給中國人賺足了面子。可是我卻感到悲哀:如果趙燕在中國被警察打了,會怎麼樣?(在中國,打不死你?!──而且白打)有多少中國人冤情無處伸張,多少法輪功學員在江××發起的這場打壓運動中失去生命?在與世隔絕的勞教所裏,惡警在層層逐級下達的命令指揮下,利用各種酷刑摧殘這些「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煉功人。電棍、鐵椅、鋪板、繩捆、吊銬、馬步站樁、開飛機。法輪功學員也是人,也是老百姓,被迫害死了連葬禮都不准舉行。甚麼叫「以法治國」?甚麼叫「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

江××一手發起的這場針對無辜煉功群眾的運動,並沒有經過人大的討論,也沒有按照基本的司法程序進行處理。如果說法輪功學員有犯罪的,那麼完全可以採取正常的司法程序訴之法律。在法庭上提起訴訟,法官、律師、原告、被告、第三者法輪功學員及群眾進行聽證。不管是殺人、自殺還是放火,誰犯罪了?到底是不是煉法輪功的?是不是按照法輪功的要求做的?人證物證在哪兒?

在「天安門自焚」案中,如果採取正常的司法程序,幾方面人員在法庭上進行法庭辯論,對「自焚錄像」逐節進行分析。「自焚錄像」到底是真還是假?進行調查取證,自焚者是不是法輪功學員?法輪功是不是要求學員去天安門自焚?只有這樣才能體現出司法的公正性。

中國經過的運動太多,「鎮反」、「三反」、「五反」、「文化大革命」、「學生運動」和今天的對法輪功的迫害。每一次運動都不是按照法律程序、司法制度解決的,都是採取運動,扣上一堆「大帽子」,「上綱上線」,然後導演一些所謂的罪證,煽動人們的憤怒情緒,再掄起大棒子,打!打──打!!不管打成啥樣,沒有人吱聲的!是不是這樣?

在中國沒有人權,中國人跑到美國就有人權。在我們的國家裏,死一個人像沒死一樣,電視媒體上一個字都不會報導,也沒有任何一個領導人去關心。在運動與良知面前,在權力與法律面前,在造假與道德面前,在麻木與正義面前,我們應該選擇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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