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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受迫害大法學員親身模擬在北京遭受的折磨(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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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9月11日】北京作為中國的首都,這些年一直在從全國調用、招募警力鎮壓來自全國各地的法輪功學員。北京警察「發明」了一些陰損的招術,用令人活受罪的體罰來長期折磨法輪功學員,簡直就是用鈍刀子殺人!

在北京的勞教所,這些招術甚至被當作勞教所的「規範」,給虐待守法公民的禽獸行徑披上法律的外衣,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如果拒絕執行其中的哪些規範,警察就會用一種更殘酷的體罰──更高一級的「規範」進行迫害。這樣,警察可以不說他們是因為鎮壓法輪功在迫害法輪功學員,只說是因為這個法輪功學員「違反勞教所規範,破壞所管秩序,所以要按勞教所的制度受到嚴肅處理。」多麼冠冕堂皇!

北京警察們這樣做是因為這些體罰不需要甚麼警械、刑具,基本都可以在警察不在場的情況下由普教和凶殘的猶大們去繼續強制進行。這樣即使有人追查,雖然勞教所也有規定,勞教人員不得用任何方式傷害其他被勞教的人,警察們會說:「不是我幹的,我不知道。」其實勞教所警察每隔幾十分鐘就要每個房間檢查一次,沒有任何事情看不到,如果發現「包夾」們沒有按要求體罰法輪功學員,連「包夾」都要受到「嚴肅處理」。說明這些事都是警察們暗中指使「包夾」幹的,他們難辭其咎。

警察這樣做還有一個「好處」,就是被體罰的人即使被迫害致死身上都找不到任何傷痕,表現出的只能是心臟病、腦血管破裂一類的症狀。對於堅持正念的法輪功學員,警察們通常不說這是懲罰,而說是「為了讓你面壁思過,整理整理思想。」

今天,我們就要揭開北京警察的「畫皮」,讓全世界人民看一看北京警察對外宣稱的「文明執法」,看一看北京勞教所「規範」的真實面目,看一看中國大陸新聞報導和電視劇上所宣傳的對法輪功學員「春風化雨的思想教育挽救」!讓世人看一看一個正常的人到底應不應該去執行這樣的「規範」?因為不按這些規範做,法輪功學員們不知遭受了多少處罰。但這些「規範」和「處罰」都是違反憲法和刑法的,即使用法律做幌子,也改變不了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實。

同時希望被北京的勞教所引上邪路至今沒有醒悟的昔日同修們能看到這些資料。但願這套飽含我們無盡屈辱的紅色勞教服能喚醒你的記憶,能讓你回想起那些不但讓人肉體受苦,而且摧殘人精神與靈魂的體罰和警察侮辱人格的辱罵,能讓你翻回頭來看清真正的邪惡!別再繼續給大法抹黑,沒有任何藉口再猶豫,找回大法學員的尊嚴!

1、「背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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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天安門分局和各個分局的看守所裏,經常對拒絕說出姓名的法輪功學員和喊口號、煉功的大法學員實施背銬。

如圖將雙臂一上一下銬在一起,十分疼痛。因為一般人的胳膊很難這樣銬在一起,所以警察施暴時經常是趁人不備,一瞬間一股猛勁把受害人的胳膊搬到一起,很容易造成骨折。

2、「抱頭蹲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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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進北京勞教人員調遣處之後,等候登記姿勢。

法輪功學員被送進北京專門為迫害法輪功學員而成立的勞教人員調遣處後,所有人都必須在各隊裏用抱頭蹲下的方式等候登記,雙眼只能看腳尖,如被發現是在看斜前方的地面,都要被吸毒「小哨」或警察打頭或脖子。2001年上半年以前,還要求必須踮著腳尖蹲著,如果踮不住,就要被踢臀部。

因為登記每個被送來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時,都同時要求寫「我因擾亂社會秩序被勞動教養,保證遵守勞教所的所規所紀」的「保證書」,法輪功學員基本都不承認自己犯了這樣奇怪的「罪行」,也不會承認自己是「勞教人員」,基本都不配合。於是警察就要採取暴力手段強制他們寫,所以每個人的登記時間都很長。其他還沒被叫到的人和已經被叫過的人都要用這種姿勢繼續等待。很多老年學員和在看守所裏被迫害的身體虛弱的學員接二連三的摔倒或暈倒,又被踢起來。

3、「報告、到、是」

拒絕寫保證書或穿勞教服的法輪功學員被用這種方式體罰,美其名曰「練規範」,不做的人就要被送進沒人的房間受到更嚴重的迫害。

「報告」、「到」、「是」是調遣處生活中的「行為規範」,分別對應三個動作。凡有事要問警察時要立正站好喊「報告」,聽到警察叫自己的名字要立刻抱頭蹲下喊「到」,聽到警察命令要低頭抱手(左手在裏,右手在外扣在小腹處)立正喊「是」。

警察把這三個動作連起來逼迫不寫「保證」的法輪功學員連續做,要求動作迅速,讓人手忙腳亂還不能出錯,三個動作算一次,至少做300次以上,通常做500次。這樣反覆蹲起,做完後雙腿腫脹,只能叉著腿走路。

4、「低頭抱手行走」

在調遣處走路必須貼牆邊,而且要低頭抱手,用力跺腳。一隊人一起走還要跺齊。雙眼看腳尖,稍微抬一下頭想看清前面的路,就要被警察辱罵。因為在調遣處裏,任何情況下不允許正視警察。所以又要求遇到警察不能和警察同時行走,必須臉衝牆壁站著。可是不讓抬頭根本看不到警察過來,警察解釋說「用耳朵聽」。如果有人遇到警察後沒停,有些警察不管聽到沒聽到,過去就是一個耳光。

後來在2001年底法輪功學員們的集體抵制下,變成排著隊齊步走。

5、跪著打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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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似乎連吃飯的權利都沒有,因為大陸的新聞媒體總是報導因為政府能讓老百姓吃飯,所以老百姓應該感謝政府。警察非法審問法輪功學員時,經常莫名其妙的問:「XX黨給你飯吃錯了?」這與法輪功學員所反對的江氏集團的「群體滅絕」法輪功修煉者根本毫不相干。這一點在調遣處表現的更極端。

要求所有被勞教的人(其中多數都是法輪功學員),每天三次打飯時必須單腿跪下向警察乞討,後來在一批又一批法輪功學員的抵制下改成鞠躬90度,同時說:「X大隊X班勞教人員XXX請求打飯。」

聲音小的和說錯一個字的都要在旁邊罰站不給飯吃。拒絕說和拒絕跪(鞠躬)的馬上就被守在發飯警察旁邊的其他警察和「小哨」揪進隊部(警察辦公室)折磨。

6、「飛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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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種最殘忍的體罰,痛苦的難以形容。法輪功學員被送進勞教所後不讓進「班」(強制勞動和睡覺的地方),要在筒道或大廳、水房裏被迫聽「幫教」(被灌輸誣蔑法輪功的謊言)。不寫完三書不許進「班」,也就意味著不能睡覺。第一輪拒絕承認法輪功是X教的往往都被採用「飛著」的方式體罰。

這種頭向下、脖子貼牆,胳膊、手向上貼牆的姿勢一般人很快就會感到頭要炸了,連10分鐘都受不了。可是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卻被逼迫一「飛」就是一個小時甚至幾個小時。在北京新安勞教所被關押的一位法輪功學員曾因為堅持信仰,警察說因為她堅持修煉全班人都不許睡覺,等於是鼓動被勞教的人迫害其他被非法勞教的人,同時暗中指使「班長」體罰她。結果她被強迫「飛」了整整一夜,清晨時,她失去知覺,一頭摔進旁邊的床底下。

在2000年初最早的法輪功學員被送進勞教所強制轉化時,大家都抵制轉化。於是警察們就讓普教們幫助警察逼迫所有的法輪功學員全都在筒道裏「飛著」,一「飛」就是一大串。

因為「飛著」太容易出人命,如果法輪功學員被罰「飛」都仍然堅持信仰,警察們就換用其它能長達幾天、十幾天、幾十天進行的體罰,其間基本不許睡覺或完全剝奪法輪功學員的睡覺權利,連吃飯時都要在體罰的姿勢下吃。在體罰同時,還要不斷向他們灌輸誹謗師父和大法的謊言來打亂法輪功學員的思想。法輪功學員從大法中身心受益,這些謊言把崇高的大法歪曲的一塌糊塗,這才是讓法輪功學員們最最痛心的。所以這些體罰真是讓法輪功學員們全身心備受摧殘。

7、「壁虎爬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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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腿抬起,一條腿站立,上身貼牆,雙臂向抬腿的一側斜伸,身體重心很不平衡,還要求上身保持正直。

8、「面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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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比較常用的體罰。其實就是罰站。但在勞教所裏罰站都是要求在牆壁前,面衝牆壁,一站好幾天,有的法輪功學員被連續罰站18天18夜,腿腫得流水,腳一穿鞋就出血。更極端的「面壁」要求雙腳呈「一」字形貼牆根,全身從頭到腳都貼在牆上,鼻子尖頂在牆上,雙眼還必須睜開,盯著牆。這麼近的距離,人看一會兒就會暈,只要一閉眼立刻就被打頭(有頭髮擋著,看不見外傷)。

9、「軍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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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是比較常用的體罰。其實就是罰蹲。但在勞教所裏罰蹲都是單腿蹲著。勞教所警察每年有一次警訓,他們被警察的頭目要求在太陽地裏連續蹲幾小時。重心在一條腿上,上身挺直,雙手扶膝。有的警察會當場暈過去。於是警察們知道了這是一種非常痛苦的「規範」,就把這種姿勢用來體罰法輪功學員。所不同的是時間被延長到好幾天,有的法輪功學員被強制蹲40多天不讓休息。動作經常是不許扶膝,手心衝上,為的是蹲不住時警察隨時打手板。如果法輪功學員拒絕蹲下,警察們就會叫來十幾個人一起撲上去,揪頭髮,按肩膀,拽胳膊,下絆子,強制法輪功學員蹲下。

10、「美人照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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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非常奇怪的罰站方式。單腿彎曲站立,另一條腿別在膝蓋後,一手扶後腦,一手舉在面前。在北京法制培訓中心,去給法輪功學員洗腦的北京女子勞教所的女警察曾要求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男學員做這個侮辱性的動作,被該學員拒絕。

11、「騎摩托」

類似武術的騎馬蹲襠式。經過各種折磨,幾個月後再不接受洗腦的法輪功學員就要被送進集訓隊。在集訓隊裏除了有電刑、籠子等刑罰外,也經常用體罰的方式進行長期迫害。「騎摩托」是集訓隊裏常用的一種。雙腿彎曲站立,雙臂握拳平伸,讓人四肢同時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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