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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學員在聯合國就目前中國奴工經濟問題發言(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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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8月12日】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促進與保護人權分委員會第56屆會議於2004年7月26日至8月13日在瑞士日內瓦萬國宮舉行。8月6日,法輪功學員作為世界公民協會代表就目前中國奴工經濟問題,在全體會議上做了發言。

以下是發言全文譯文:

全體會議
第六項:關於人權方面的特殊問題
(B)當代新的奴隸制

主席先生,女士們,先生們:

我以世界公民協會代表的名義感謝您給我這一發言機會。2004年2月,我們與其他的國際人權組織,國際貿易組織及其成員國以及企業家,收到了一封催人淚下、令人震驚的來信。這封信來自一些逃脫了中國勞教所的法輪功修煉者。在勞教所裏,他們在無休止的酷刑迫害下,被迫從事奴隸般的苦役,這僅僅是因為他們修煉以「真善忍」為準則的氣功──法輪功。

1999年7月,由前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發動了徹底鏟除法輪功的運動,這些法輪功修煉者正是在這一運動中未經審判就被送進了勞教所。他們向我們講述了那裏每天所發生的事情,並告訴我們為甚麼中國產品那麼便宜。

工作的條件已壞到非人道的程度,以至我們稱之為奴隸制。
──每天工作13-20個小時。
──食物供應不足並經常食用一些變質食品。
──工作是在擁擠的,吃、喝、拉、撒、睡都在其中並且充滿暴力氣氛的牢房裏進行的。
──缺乏必要的衛生條件,例如,一個關押500人的勞教所,只有12個洗澡噴頭,從而使得寄生蟲、疥瘡及一些傳染病得以擴散。一些產品如中國飯店中使用的標有無菌的筷子,是在極惡劣的衛生條件下製作出來的。
──生病的人,不管其病情如何,都不和其他人隔絕,而不顧及是否會傳染,例如患結核、肝炎、性病的人。
──酷刑下的受傷者,不管其傷口流血或化膿,不僅得不到治療,而且還要被迫完成他們的生產指標。一些出口產品,例如羊毛衫沾滿了膿、血、細菌,這種情況是很普遍的。
──生產有毒產品時,沒有任何防護設備,例如,關押在萬家勞教所的法輪功修煉者趙鳳雲女士因此而去世。

如果指標沒有完成,這些被勞教的人員就會被懲罰,施以酷刑或者延期關押。在那裏腐敗猖獗:富有的囚犯收買管理人員以取得較輕鬆的工作及較多的食物。

澳大利亞畫家章翠英女士因修煉法輪功曾被關押在深圳的一所監獄中達八個月之久。 2004年復活節期間,她向聯合國有關部門起訴負有責任的中國官員,她說,每天從早上7點到晚上11點她要被迫製作一種出口到香港的電燈泡,她經常被看守毒打、被用電棍電、被性虐待,並被與一些刑事犯、精神病患者關在一起。她說數以百萬的人在中國受到同樣的虐待。

在法國留學的中國學生陳穎因同樣的原因,在回北京探親時被逮捕。她遭受到被剝奪睡眠與「洗腦」的折磨。她被注射了一種藥物,使她至今左半邊身體行動還很困難。在勞教所,她為雀巢公司生產一種玩具兔子。

據勞改基金會調查統計,當今在中國1100所勞教所裏,關押著680萬人,其中包括普通罪犯、異議人士、記者、基督教徒及人數眾多的法輪功修煉者。這意味著存在一個巨大的無償勞役者的來源。

一些很暢銷的產品,如羊毛衫、服裝、毛絨物品、玩具、足球、餐巾與桌布、被單、坐墊、首飾、假髮、聖誕樹、鞋類、腰帶、錢包、手機套、工具、食品等等,這些產品大部份用於出口。

這些勞教所不承擔任何生產費用,不發工資,產品免稅,這些有利條件致使它們周圍的人也都得到經濟利益。

[某些地方]公安局每向勞教所送一個犯人時,都將得到1500元(每個月的工資平均為500元左右)。

這一由中國政府直接成立與管理的系統已成為一個真正的經濟奴隸制。它不僅直接違反了中國的憲法,也違反了國際勞工法第29及105條。這一體系助長了腐敗、酷刑及有組織犯罪(在勞教所570例酷刑至死案中,24%是法輪功修煉者)。根據勞改基金會的調查,中國政府在2001年10月曾公開保證停止出口強迫奴隸制勞動產品。

我們感謝分委員會在建立國際準則方面所做出的工作,並且請求以持續不懈的,最大的努力,建立產品來源檢查系統,以便迫使這些勞教所關閉。

主席先生,女士們,先生們,感謝大家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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