狀告惡人反被迫害之後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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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2月26日】2001年11月15日,我被通化市政保科非法送往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教養兩年。因不悔過,我被惡警朱勝琳把胳膊折斷,並用電棍、皮帶、鎬把毒打。10個月的殘酷折磨使我一隻胳膊殘疾、身體皮包骨頭,生命垂危。愛人把我保外就醫。

2003年5月,我到吉林省檢察院告狀,檢察院把我的案子撥到長春市司法局。我打電話追問司法局案子情況,司法局叫我把胳膊打斷的證據送去。到司法局,張處長和袁處長合謀說:你提前一年多釋放,你得回去補上。把我關在辦公室裏,他們給勞教所打電話叫人來把我接回勞教所。當時我的心態很靜,我借給愛人打電話之際走脫。長春市司法局、朝陽溝勞教所及通化市國保大隊的惡警們到我家找我愛人追問我的下落,因我沒在家,他們也就不了了之。

狀告不成反被犬咬。當時我告狀的心態,是想通過法律手段來懲治惡警,減輕監獄、勞教所裏對大法弟子的迫害,沒有求名求利心,找了很多原因,也沒找到。通過這段時間學法修煉我悟到:是我依靠常人依靠法律來解決邪惡的迫害。邪惡是來破壞踐踏法律的,對於××黨來說權大於法,它怎麼能怕法律呢?他們對中國人民從來沒有執行過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對大法弟子從來沒有講過法律,無法可言。我怎麼能依賴惡人的法律呢?這不是依賴心嗎?要想解決迫害問題,得靠我們自己的正念正行。修去依賴心,加強正念,用告狀方法揭露邪惡、震懾邪惡、講清真象、救度公檢法部門的眾生是正道。用它來解決邪惡的迫害,就是依賴它,也是依賴心。

邪惡背後是黑手,常人的法律怎麼能鏟除黑手爛鬼呢?徹底解決邪惡的迫害,得靠大法弟子共同齊發正念才能把黑手爛鬼邪惡的生命解體。邪的因素沒有了,一切也就迎刃而解了。邪惡還在瘋狂的迫害大法弟子,有恃無恐的幹著迫害大法的壞事。我們每個大法弟子真得好好找一找自己,發正念時,達到師父要求的標準了嗎?質量上達到解體邪惡了嗎?沒發正念的過後補上了嗎?發正念時自己的心在發正念嗎?還是敷衍了事?應該好好反省一下自己。

正法到了最後階段,我們有的學員還不能走出來講真象。救度眾生。甚麼原因?有怕心,你的怕心從哪裏來的?是你沒有認真發正念清理自己和自己空間場。你空間場邪惡因素、邪惡的生命太多你才感覺害怕,也確實怕,就是讓你走不出來。要想修好自己,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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