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去執著心,去曼哈頓講真象(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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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1月30日】準備去曼哈頓之前,家人(同修)再三問我意願,我以沒錢為由,不斷的拒絕。後來,卻因機緣湊巧,趕上了去曼哈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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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警察講真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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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路人講真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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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弟子清晨六點半就出現在紐約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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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畏寒風颼颼

* 前車之鑑

之前去香港時,家人一直不斷叨念:邪惡很邪惡,你自己要注意點……個人認為就是去講真象,甚麼都不想,邪惡能做的不過就是鑽空子。我對家人的這種嘮叨覺得厭煩;到了香港第一天,講清真象的工作很順利就展開了。

隔天起床後,姊姊突然無名的冒火,劈里啪啦的痛罵我,我不甘示弱,兩人開始唇槍舌戰,魔性大起。兩人從小吵架,我就沒贏過。最後,我沖到行李前,將東西、護照迅速收好,奪門而出,跳上公車,直奔機場。

當時真是氣壞了,心裏痛罵姊姊的形像,「你這也算修煉人,……」另一方面,卻又很清楚這是邪惡在鑽空子。坐在車上,頭腦兩個聲音,不斷激戰;我不願低頭回去,卻也清楚自己應該放下自己的顏面,救度眾生。公車來到了機場,我咬著牙,又坐上回頭車,繼續講清真象。

* 檢視人心 認真學法

這次來到曼哈頓,與香港之行不同,走上紐約市街的第一天,就開始發真象資料,心裏揣測著人們如何才會拿材料,除了展現修煉人善良的一面,心裏持續發正念,嘴裏也大聲喊著:「Please read our story(請讀一讀我們的故事)」。

每當被紐約客翻白眼的次數多了,心裏十分後悔,自己沒有好好實修,場還不夠正,無法達到「佛光普照;禮義圓明」的境界,如果修得很好,自己一站出來,就會是一個祥和的場,拿材料的人數就會更多。

因此,這次曼哈頓之行,自己變的很認真讀法,勤於煉功。之前聽其他弟子說,來曼哈頓會修很快,心裏暗暗不以為然,在哪修不都一樣,修煉還分密集班與正常班?現在我終於明白他的意思了。

有時,人心一起,開始研究起紐約人的穿著打扮,從帽子、眼鏡到大衣;自己會趕快提醒自己,我是來講真象、救度眾生的。

有時,早上一起床,忍不住希望可以有別的事情,不要出去發真象材料,心裏對於被翻白眼、警察問話覺得很不習慣。但我每次都還是邁著「沉重」的步伐出門講真象,到了街上,就會對自己剛剛那種心態感到奇怪,不願意的想法也一掃而空。

* 理智思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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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曼哈頓,真象遍地開花

站在街頭,我思考著,紐約客會怎麼想我們這些法輪功學員?幹嘛要來到地鐵?如果他們每天都遇到我們,然後每天都要說一聲:「我拿過了」,會不會覺得很厭煩?他們會不會覺得我們揭露真象是在「讓中國顏面無光」?

後來,我想通了,法輪功學員心裏裝著每個人的未來,我們的笑容與和善都具有正面的力量,在冷漠的紐約街頭是讓人安心的象徵。寒冷的早晨,當人們趕著上班、心裏盤算公事時,猛然一抬頭看到法輪功學員的笑容,就像碰見老朋友一樣愉快。

非法的鎮壓牽涉到千千萬萬的家庭,如果非法鎮壓停止,人們能自動了解真象,眾多大法弟子就用不著到各地請願來了,國內弟子也不用前仆後繼的上訪了。

* 誠摯

不管對方拿不拿資料,我都報以最誠摯的笑容,用最真誠、最具正念的眼神迎向每一雙注視著我的眼睛。

沒人時,自己開始念起「Falun Gong Today」,本來是想訓練一下英文,後來演變成在人群中逐句念(偶爾),我想,如果有人過於匆忙,那至少他會聽到我念的真象句子,留下一個印象。沒有人時,我也會背《洪吟》,不過,我想背「論語」一定會更好。

有些人會跟我們舉起大拇指,有的人回報以笑容,有的人跟著比劃動作,拍照留念。

* 遺憾

當我們幾個人一組,在發放真象材料時,警察告訴我們,商業材料不能在這裏發,我告訴警察不是商業材料,是有關人權的資料,警察說,如果沒有地鐵辦公室許可證明,我們不能在這裏發。

其他弟子把東西收了收,走了。我走到另外一邊,詢問其他弟子,其他人說我們在這裏發沒有問題,而且已經得到州長官的許可了。我不知道美國規定如何,滿腹狐疑,坐在一旁發正念。發完正念一睜眼,就聽到弟子說要離開,原來警察又過來了。我又跟警察說,我們已經得到允許了,警察說沒有證明,就不行。

弟子分成兩種意見,有要記號碼申訴的,有說離開的。我一時沒想清楚,突然遇到這種事情,正念也不足了。

到了另一個點,我們跟其他弟子交流,決定再回到14街跟警察講真象,可是走來走去都沒有看到警察,後來一位女士過來說,如果我們在這裏發,她就要叫警察來,經過了解,許多人亂丟資料,讓她的工作量增加。之後,我們跟她講了一下法輪功受到迫害的情況,並送她書籤,她接受了,我們繼續發著材料。

奇怪的是,隔天弟子前去還是受到阻擋。當時我一直想不明白,到底問題出在哪裏,正念也發了,也跟相關人員溝通過了,怎麼還是出問題?

後來,我終於找到答案了:

「大法弟子做的一切今天都是為了救人,否則你去做它幹甚麼?堂堂正正的講清真象,就是大法弟子的事。我也告訴大家,今天世上的一切生命都是為法來的。你要想讓他清醒的認識到這一點,你就去講真象。這是一把萬能的鑰匙,是打開眾生封存已久的那件久遠就已等待的事情的鑰匙。」(《在二○○三年亞特蘭大法會上的講法》)

我講了我們不是商業材料、講了有關人權、講了我們來到這裏的目的、講了州長官允許的經過,就是沒有告訴他們真象,希望他們能有機會聽到大法弟子前去講真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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