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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澤民八宗罪 欺世害人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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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五日】在世界法輪大法日的慶祝活動中,香港法輪功學員列舉了中國前國家主席江澤民的「八宗罪」,包括對人類基本道德、良知、人權和生命的迫害等,指全球每個人都是江氏謊言毒害的實際受害者;呼籲全球每一個人、每一個團體、每一個政府攜手將「邪惡之首」江××推上道義、人心和人間法庭,進行一場正義對邪惡的大會審,把江氏欺騙和傷害全人類道德、良知的真相揭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香港法輪功學員今早齊集在維多利亞公園,介紹海外法輪功學員在美國、法國控告江××「群體滅絕罪」詳情。香港法輪佛學會發言人簡鴻章宣讀題為「全球正義力量攜手公審江澤民」聲明,列舉江氏的「八宗罪」。

謊言否定真善忍情操

第一宗罪:江氏為了個人爭權奪利的政治需要,藐視人命,以謊言欺騙和媒體控制封鎖薩斯疫情,導致了SARS的蔓延,威脅到全中國、全世界人民的生命安全與經濟發展。

第二宗罪:江氏出於一己之私、小人妒忌之心,毫無理智地發動對法輪功──一個廣受歡迎的關於「真善忍」的教導──的瘋狂攻擊與誣蔑,與人類對崇高道德原則的追求為敵,誹謗天法,摧殘善良;與上億人民為敵,一夜之間將中國推入恐怖的深淵,把人民投入邪惡的迫害之中。

私利凌駕國家人民利益

第三宗罪:江氏以個人意志凌駕於憲法之上,操縱整個國家機器和社會資源,對法輪功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群體滅絕」的國家恐怖主義,致使數以千萬計的法輪功修煉者被非法拘留、勞教、判刑,被強行送入精神病院,被打死打傷、妻離子散、流離失所,致使億萬法輪功修煉者的親屬、朋友、同事和單位受到株連,全中國人民受到謊言誣陷的「洗腦」。

第四宗罪:江氏以欺騙和投機為手段,踩著八九年「六四事件」的鮮血,將國家主席的地位竊為己有之後,不但不思為國為民謀福利,反而發動對「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法輪功的迫害。以權代法,先定罪後立法,玩立法機構於掌股;侵犯人權,未審判先施刑,視人民生命如草芥;結幫亂黨,出台打壓政策,把人民政府變為鎮壓機器。

第五宗罪:江氏為了維持鎮壓,在中國大陸成立了凌駕於國家憲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國性恐怖組織「610辦公室」,用金錢、權力、生存脅迫無數本不願參與迫害的中國人(上至政府官員、工作人員,下至街頭百姓)拋棄良心,協同誣蔑迫害無辜善良的法輪功群眾,在自己的良心和生命中留下難以洗刷的道義污點。

第六宗罪:江氏把個人意志和私利凌駕於國家和人民利益之上,花費上億人民幣買專機、修故居,利用職權將兒子江綿恆提拔為中科院副院長,在中國電信產業上大做權錢交易(江綿恆操控上海電信業),據國家資產為己有;利用其獨裁者的地位,動用四分之一的國民經濟作為其迫害法輪功的財力(將巨額資金用於:組建全國範圍的「610」組織和關押洗腦基地,持續地動用全國媒體進行鋪天蓋地的詆毀宣傳和造假,使用大量的軍隊、警察、監獄等國家機器和司法、外交、文化、科技、教育等多種手段,監控、抓捕、迫害中國法輪功學員,以及在海外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干擾,等等),將這些來源於中國人民的血汗錢、納稅生產、海外投資的資金連同強加於法輪功學員的非法罰金,用來迫害億萬無辜人民和摧毀人們對「真善忍」的信仰。不僅直接給中國人民生活和國家經濟運作帶來了沉重的壓力和嚴重後果,也將熱心經濟發展的海外自由社會捲入了這場對真理和信仰的血腥迫害。

耗公帑賣國土埋良心

第七宗罪:江氏為了維持鎮壓,通過世界各地的中國使領館,在海外向全世界人民進行欺騙宣傳,煽動人們遠離甚至仇恨法輪功這一關於「真善忍」的教導;用外交、政治、經濟和商務的壓力,竭力阻止法輪功的傳播和各國政府、媒介、團體甚至個人對法輪功的支持;並大量利用特務和欺騙手段,對海外法輪功活動進行干擾,對法輪功學員進行侮辱,把迫害的黑手延伸到民主國家,直接危害著當代的民主體制與未來的價值走向。

第八宗罪:江氏為了逃避國際社會對其惡行的揭露和譴責,不惜以國家政治經濟權益、巨額經濟援助、甚至國土為代價,換取他國對迫害的沉默,給國際社會良知留下道義污點。

全人類被謊言所害所瞞

簡鴻章表示,在過去四年中,江氏發動一場對「真善忍」的迫害,對上億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範圍涉及到60多個國家與地區,直接毀壞了千千萬萬人的健康與幸福。更重要的是,江××不僅迫害了法輪功,而且通過迫害和誹謗法輪功,迫害和欺騙著全世界所有的人,直接摧殘了人類對崇高道德原則的追求,迫害了人類倖存的良知──江氏對整個人類社會的傷害,無可估量!

簡鴻章強調,「邪惡之首」江××所發動對人類基本道德、良知、人權和生命的迫害,必須在道義、人心和生命的大審判中全面地討回公道。他呼籲全球每一個民眾和媒體,都以自己在社會中獨特的方位和層面,用自己心中的道義和良知對江××進行正義的審判。

簡鴻章進一步指出,全球每一個人、每一個團體、每一個政府都應該及時了解江××在這場迫害中對他們的欺騙與傷害,每個人都有權將江××押上人心法庭,對江××進行良心、道義、法律的大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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