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長春女子勞教所、610非法長期羈押大法弟子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3年12月19日】長春女子勞教所把到期的大法弟子交給610,610把人從勞教所非法接出後繼續迫害,堅定修煉的就再送回勞教所,如此變相非法羈押迫害,執法犯法。在610辦的興隆山洗腦班,每個月伙食費為每人一千元。大法弟子已經被迫害的妻離子散,家破人亡,有的610人員卻說,沒錢就打房屋、財產的主意。

2003年11月7日,在長春女子勞教所三大隊2小隊的惡人孫會,因大法弟子毛貴雲堅持信仰,發正念,就對她拳腳相加。前一段日子孫會還騎在田桂英身上打她。還有猶大王芳,也參與毆打大法學員。

輝南朝陽鎮的呂豔匯在勞教期間,打著大法弟子的旗號,幹著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出去後繼續行惡,請大家以法為師,不要上當。

在此長春大法弟子呼籲全省同修,在每晚7、8、9整點發正念時,針對超期關押和轉押大法弟子的部門(當地610、社區和派出所),遏制邪惡的迫害。如果知道有被非法關押到期釋放的大法弟子,請通知身邊同修齊發正念幫助(直到同修安全走出魔窟)。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