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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看守所獄醫行刑:針扎十指 腐蝕液滴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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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一日】長春大法弟子王淑琴,50多歲,被非法關押在長春第三看守所。在今年七、八月份,因王淑琴絕食抗議非法關押,遭到惡警殘酷迫害。戴手銬腳鐐,手銬從腳鐐中穿過,人直不起腰,更惡毒的是用針扎她的十個手指指尖(針與手指尖成直角),由第三看守所的獄醫尹醫生、郭晶行刑。王淑琴絕食抗議三十天,被用這種刑二十五天,殘酷至極。在去年王淑琴因絕食抗議,也遭過此刑,還被用「炮彈」(一種液體,滴入鼻孔後皮膚迅速被燒破)滴鼻。在長春第三看守所遭受過此刑的大法弟子僅我們知道的還有趙桂鳳、張帆、胡慧秋。

在此正告長春第三看守所的惡人:善惡必報是天理!你們只有立即停止犯罪,棄惡從善,才是你們的出路。否則不僅自己遭報,還會殃及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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