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加拿大通訊社:法輪功學員成功地使法庭下達對蒙特利爾一家報紙的禁令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1年12月15日】加拿大通訊社(Canadian Press)2001年12月12日於蒙特利爾(MONTREAL)報導,一組法輪功修煉者已經獲得了法院對蒙特利爾一家中文報紙下達的臨時命令。

魁北克高等法院法官丹尼爾﹒格利尼爾(Danielle Grenier)命令該報紙停止刊登被法輪功運動成員描述為「煽動仇恨的文章」的內容。

100多名來自蒙特利爾、多倫多和渥太華的法輪功修煉者來到法庭,領取這份禁止華僑時報繼續出版(詆毀法輪功的文章)的法庭命令。該報社一直將該類文章作為廣告出版。

法輪功修煉者的律師麥克﹒伯格曼(Michael Bergman)星期三說那些文章煽動仇恨。據稱,那些文章是由一個自稱以前曾是該精神運動追隨者的女人所炮製。

伯格曼在一個新聞發布會上說:「公正地說,一個有理智和基本常識的人都會認定這些材料確為煽動仇恨的文章」。

報導說法輪功在20世紀90年代後期吸引了學員,他擁有一套緩慢功法,並結合了中國傳統思想與該運動創始人李洪志先生的教導。

伯格曼說他希望在1月7日該案重新開庭時,能夠與中國政府建立直接的聯繫渠道。

「在這些所謂的廣告中,許多說法是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大使館網頁所發布的材料中一字不漏地抄襲來的。」他說。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