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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新社:又一名中國高級官員被法輪功以酷刑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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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8月31日】法新社2001年8月29日紐約消息,法輪功學員星期二說他們出其不意打擊了又一名訪問美國的中國高級官員,對他提起民事訴訟,控告他使用酷刑和犯下反人類罪行。

當四川省省委書記周永康星期一參觀芝加哥時,這個在中國被禁的精神團體的一名學員走到他面前。

人權律師泰麗﹒瑪什說,36歲的波士頓居民,法輪功學員何海鷹將一份起訴書交到周的手裏。

瑪什說,何的姐姐在四川被酷刑折磨,然後失蹤。其家人相信她已被處死。

提交美國伊利諾州地區法院的該起訴書中列出的罪名有酷刑折磨,其它殘忍的,非人道的和侮辱性的虐待或懲罰,反人類罪和非法監禁。

周被控告違反《酷刑受害者保護法》和《外國民事侵權賠償法》。

法律規定,美國法院擁有對在這個國家之外發生的酷刑案的司法權,但被告必須在美國收到有關法律文件,訴訟才可進行下去。

七月,在中國湖北省公安廳副廳長趙志飛訪問紐約期間,法輪功學員以酷刑、謀殺和反人類罪對其起訴,索賠五千萬美元。

中國總理李鵬也被1989年天安門大屠殺的倖存者提出類似的訴訟。

法輪功學員說,自從中國政府1999年7月禁止法輪功以來,超過10000名法輪功學員被送入「勞改」營。

流亡海外的法輪功學員從那時起發起了聲勢巨大的反鎮壓運動,包括目前在美國和世界各地的中國使、領館外的絕食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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