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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枉判七年半 李秀豔在天津女子監獄遭殘酷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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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明慧網天津消息)天津市塘沽區法輪功學員李秀豔二零一八年七月十八日被塘沽國保闖入單位綁架並抄家,於二零二零年一月被塘沽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半。二零二零年五月,她被送到天津女子監獄,在那裏遭受了長期系統的殘酷迫害。

李秀豔一九九八年春在山東上大學時開始修煉法輪功,從此按照真、善、忍的原則要求自己做一個好人,修心向善。自此以後她嚴於律己,寬以待人,改變了自己暴躁易怒、悲觀厭世的脾氣和世界觀。

曾遭非法勞教等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黨江澤民團夥瘋狂迫害法輪功以後,李秀豔因修煉法輪功多次遭到非法關押和迫害。二零零二年六月她因傳遞經文被舉報,被非法勞教兩年,在天津大港板橋勞教所長期被罰站,遭毆打,不讓睡覺,強制勞作,不讓休息。

二零零四年六月從勞教所回來,單位強制她寫不煉功保證,八月她向單位遞交了嚴正聲明,聲明保證作廢,單位與國保警察勾結把她送看守所非法關押15天。

二零一零年警察非法從她單位搜出法輪功物品,非法勞教她一年,因她懷孕所外執行。

被枉判七年半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八日,李秀豔被塘沽國保夥同向陽派出所警察強行闖入單位綁架,據悉她向女兒的學校講自己女兒不入隊並講法輪功真相,被學校誣告。李秀豔被非法抄家,法輪功書籍和電腦被抄走。國保警察在綁架期間還去她女兒學校騷擾孩子,給孩子和她爸造成壓力。

李秀豔被關押在塘沽第一看守所。二零二零年一月,她被塘沽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半,二零二零年五月被送到天津女子監獄六監區,在那裏她遭受了非人的虐待和殘酷的迫害。在此期間她的單位將她開除。

在天津女子監獄遭慘無人道迫害

李秀豔二零二零年五月被送到天津女子監獄,被分到六監區,當時監區長是王恬,分監區長董薇,主管隊長王蕊,分管法輪功中隊長黃歆,她們當時成立了「攻堅小組」,小組成員是犯人余冰心,曹玥,董麗君,張楊,張華楠,受意她們可用任何辦法轉化李秀豔,迫害手段包括:

1. 剛入監正值三伏天,20多天不讓洗漱,不讓喝水;
2. 不讓上廁所;
3. 不讓吃飯,所分發的食物好吃的她們分了,不好吃的就倒掉;
4. 不讓睡覺,夜間也不斷折磨;
5. 長期罰站踢打,還專門踢小便部位;
6. 在車間她們專門搭建一個不讓人看到的地方,當然也沒有攝像頭。在那裏她們拿毛巾堵住嘴然後任意毆打。有時還拿針扎大腿,用膠帶綁腿,不讓移動。有時一站站幾天不讓坐一下,兩腿腫老粗;
7. 還不間斷的辱罵、威脅、恐嚇。

惡徒們還實行連坐,若不轉化就罰整個組,讓整組人仇恨她,以達到迫害人的目的;沒多久,李秀豔就消瘦的沒有人形。

在此期間,監獄不讓李秀豔與家人通話會見。警察甚至還打電話給她的家人說她怎麼表現不好,編造謊言威脅恐嚇。還限制她每月購物只花80元,如此有三年的時間。

遭受多年慘無人道的折磨後,在她出獄前,監獄仍強迫李秀豔簽字,聲稱無打罵、無體罰、無牢頭獄霸,與她遭受的真實情況完全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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