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通,生於一九七七年八月,湛江市赤坎區第十七中學教師。他在二零一二年開始真正接觸法輪功,了解到法輪功並非宣傳中所稱的「邪教」,而是一種提升生命境界的修煉方法。自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他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身心受益匪淺,思想境界不斷提升,人生觀、世界觀發生了深刻變化。他改掉了過去性格中的許多缺點,如嫉妒、急躁發脾氣等,多年困擾他的一些頑疾也隨之消失。修煉後,他工作勤懇踏實,深受學校老師們的認可。
二零一八年八月六日晚,許通再次被綁架。次日早上九點,610頭目黃祖華帶著七、八個人闖入他家,搶走電腦等私人財物。許通隨後被送到湛江洗腦班,遭受長達四個月的迫害。因他絕食抵制迫害,洗腦班最終將他釋放。回家後,他仍不斷遭到當地政法委的騷擾與恐嚇。同年,湛江市赤坎區政法委還以他「曾被採取強制措施」為由,非法扣發他當年的年終績效獎金。
二零二零年,赤坎區政法委將許通列為「清零」重點對像,多次以軟硬兼施的方式逼迫他簽署「三書」未遂,繼而企圖通過年度考核不及格對他實施經濟迫害(因考核不及格即可扣發當年績效獎金,據說連續兩年不及格甚至可作為辭退依據)。學校原本已將他二零二零年度考核「及格」的結果上報人社局,但赤坎區政法委書記林曉豔與610頭目黃華民指令人社局將考核材料退回學校,並強令學校將許通評為「不及格」。
二零二二年九月八日晚,湛江市赤坎分局國保大隊隊長孫宇鋒夥同湛江市赤坎區中華派出所、民主派出所、寸金派出所和南橋派出所的便衣警察強闖民宅,綁架了許通、陳翠珠、黃河清等15位正在學法的法輪功學員。這幫便衣警察不出示任何證件、強行要求屋內的人不許動,用手機對著每個學員的臉進行人臉識別,並強迫學員把書放在身邊拍照。當許通當面指出他們的行為是非法強闖民宅,是違法的行為時,警察們惱羞成怒,並強行給許通扣上手銬把他拉走。
二零二六年二月三日晚,許通再次被警察綁架。隨後,湛江市赤坎區公安分局聯合寸金派出所十幾至二十人闖入許通家中,實施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籍、打印機、手機、電腦等私人財物。
許通被關押到湛江市看守所前,沒有體檢,警察在體檢單上亂寫,強行按手印,偽造體檢報告。採血時,勒脖子、強行壓手採血。警察一直在羅列罪證,想通過法律對法輪功學員許通實施迫害。辦案人、提審人:湛江國保警察曾志浩19820013008
近期,法院通知家屬此案將於九月二日上午九點於湛江市赤坎區法院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