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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病無痛卻突然離世:四川屈榮淑生前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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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三日】(明慧網四川消息)四川綿陽市七旬法輪功學員屈榮淑女士,生前多次遭受中共的迫害,曾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二六年三月底,她突然含冤離世,死因不詳。家人回憶,三月二十七日打電話無人接聽,趕到家中時,她已在屋內去世,具體死亡時間無法確定。鄰居告訴家屬:「她的死要找派出所。」當天派出所警察與社區人員到場,並由派出所開具死亡證明。屈榮淑無病無痛,家人至今難以接受她的突然離世,詳情仍待查。

一、生於土改迫害家庭 一生坎坷、苦難深重

屈榮淑出生在一個被劃為「地主成分」的家庭。祖輩辛苦積累的田地與財產在土改中被中共全部沒收,全家被掃地出門,被趕到一間破爛廁所居住,四面通風、不能擋風遮雨。

她從小遭受非人的折磨:大會小會批鬥、掛黑牌遊街示眾、戴高帽站高板凳、跪瓦碴子,甚至在槍斃人時被迫陪殺場。她被剝奪了尊嚴與生存權利,在恐懼、壓制與歧視中長大,貧窮、冷漠與苦難伴隨她一生。

二零零二年,她走入法輪功修煉,被大法的法理深深打動。修煉後,她身心受益,心結解開,身體健康,心態平和,不再怨恨,能坦然面對生活的苦難。

屈榮淑生前堅持修煉法輪功,講述法輪功真相,多次被迫害。

二、被非法判刑五年 長期騷擾與綁架不斷

二零零七年被國保綁架、二零零八年被誣判五年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日,屈榮淑與周曉華、張燕等五名法輪功學員在資料點被綿陽市涪城區國保綁架,關押在三台縣看守所。

二零零八年十月七日,涪城區法院以莫須有罪名強行密判:屈榮淑:五年,周曉華:七年,張燕:五年,梁官欽:三年,譚純敏:三年(緩刑四年)。

參與人員:審判長:程湖輝,陪審員:陳錦、趙東,書記員:葛順華。

二零一五年再次被非法抄家、關押三十六天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五日,綿陽市國保與610和轄區派出所警察闖入王平與屈榮淑家,撬門翻窗、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籍與電腦,並綁架屈榮淑,將她關押三十六天。

家屬多次詢問抓人的理由,警察謊稱「破壞法律實施」,並假稱寄過通知信,但無法提供寄信代碼,郵局也無法查詢。

參與人員包括: 鄧祥國、趙一江(涪城區國保大隊) 鳳波、馬勃、張金生(綿陽市國保支隊)

二零一七年「清零」騷擾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派出所與社區人員五人上門偷拍錄像。並在當年的所謂「清零」中持續騷擾,使她生活不得安寧。

三、社保局非法扣減養老金 行政覆議與訴訟全部被駁回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四日,綿陽市社保局向屈榮淑發送《綿陽市社會保險事務中心關於退還養老保險待遇的告知書》,要求她退還58595.20元養老金,理由是她服刑期間仍領取養老金。

屈榮淑依法提出行政覆議、行政訴訟,但:人社局覆議維持錯誤決定,涪城區法院駁回訴訟,中級法院駁回上訴。

法院未對關鍵文件合法性進行審查,枉法裁判,程序走過場。

社保局三次出具不同「告知書」並擅自扣減養老金

二零二二年,社保局先後出具三份內容不同的「告知書」,行政行為混亂。 二零二二年七月,社保局未進入法院執行程序,擅自扣減她的養老金,只給三分之一(900元)。

司法局拒絕覆議並將她的信件轉交國保與派出所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屈榮淑向綿陽市人社局提起行政覆議,司法局卻拒絕受理,並將她的信件複印轉交國保與派出所。

屈榮淑向綿陽市涪城區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被法院枉法駁回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二日,屈榮淑向綿陽市涪城區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訴訟請求:對綿陽市人社局、社保局所引用的作為扣發養老金依據的四川省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的實施細則川勞[2006]18號文件,社函【2001】44號兩個規範性文件按照《行政訴訟法》第53條進行審查。訴訟請求被綿陽市涪城區法院駁回。

屈榮淑對一審判決不服,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提起上訴,均被綿陽市中級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一審、二審判決中對於作為定案主要依據、剝奪公民基本生存條件的文件的合法性既不依申請審查、也不依行政訴訟法規定做必要程序性審查,沒有法律依據枉法裁判。

由於一審、二審枉法裁判,在中院違反法律規定作出(2022)川07行終94號非法判決後,社保局又在五月二十三日作出了第二份扣減告知書,經過屈榮淑本人的交涉和提起覆議申請,社保局已於二零二二年六月八日將《關於扣減養老保險待遇的告知書》撤銷。

然而,二零二二年六月十日又作出第三份《關於退還養老保險待遇的告知書》,該第三份告知書標題內容和第一份告知書相同、基礎事實描述相同、但作出行政行為依據的法律不同、處理結果也不同。


再次申請行政覆議,司法局再次不予受理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九日,屈榮淑再次去司法局行政覆議科交《行政覆議申請書》,司法局行政覆議科不受理。老人在伸冤無門的情況下,就給她們寫了一封信,用掛號信再次把《行政覆議申請書》和信一起郵寄給她們,希望她們能夠選擇正義。遺憾的是,司法局相關人員把屈榮淑老人給她們的信複印轉發給當地國保和派出所。

隨後,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派出所與國保將她叫去問話,問屈榮淑給司法覆議科寫了些啥,不讓她再寫。

九月二十三日,警察與社區再次上門騷擾,阻止她繼續反映情況,聲稱「你寫的都是禁止的,你不能寫。」他們反覆壓制她,不讓她說真話。

四、在不斷騷擾中度過最後歲月 最終含冤離世

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七日,涪城區工區派出所五人闖入她家,未出示任何證件,亂翻物品、非法拍照,並以她寫給社區的信中含法輪功內容為由,強行帶她去派出所做筆錄,構陷她「涉嫌×教擾亂單位秩序」。

參與人員: 派出所所長俞清峰、民警王斌、楊浩、嚴玉劍;社區人員奉林。

屈榮淑長期生活在恐懼中。鄰居是社區和610安插的監視她的人,家中來人都會被告密。她的家人也一直擔心她的安全。

去世前,她曾對法輪功學員說:警察與社區又多次上門騷擾她。

二零二六年,她在持續的高壓與恐懼中含冤離世,終年約74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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