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位是在迫害發生不久後,我被非法抓捕後在看守所裏被提審時遇到的。他簡單問了一下我的情況,沉默了一會兒,說出了一句我終生難忘的話:我覺的你是一個殉道者。多年來,這句話時不時地在我腦海裏響起。以他的身份和立場而言,他是不應該說這個話的。因為殉道者是一個非常神聖,令人敬重的稱呼,這話能從他的嘴裏說出來,說明他對這場運動的是非曲直是心知肚明的,也說明他本性善良。
第二位是多年後我又一次被非法抓捕到看守所時遇到的。她提審我之後,沒多說甚麼就走了。過了幾天,我接到起訴書,上面有一句話,大意是:此人以前曾因為法輪功的事被判刑,這次又搞,是累犯,要加重刑罰。對此,我並不感到意外。但過了幾天,起訴書又重發了一次,還是她起草簽字的。這次和上次唯一的不同就是上面那句話沒有了,當時同監舍的人都說是好事,為我高興。而開庭那天發生的事,電影也拍不出來。我到了法庭,整個法庭人員都坐好,等了很久,遲遲不見她來。於是法官當場打電話給她,結果回答是忘了,法官只好臨時找了檢察院的另一個人來開庭。
事後,我稍微動動腦子,就明白了:有人給她講了大法真相,她明白過來了,她不願意參與這場迫害,這是智慧地在給自己留後路。她就是吃這碗飯的,開庭這麼重大的事,怎麼可能說忘就忘?
在我接觸的公檢法司人員中,完全被洗腦、死心塌地追隨中共參與迫害的人比例並不大,這也是大法弟子多年講真相的結果,而且隨著正法的進程,這個比例還在不斷下降,希望他們最終都能明白過來,不再參與誣陷法輪功學員,給自己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