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公安局各派出所所有的警察:
你們好!請你們認真讀完這封信,要對得起自己的知情權。
今年七月份,長春市各派出所統一行動,大規模抓捕法輪功學員,甚至連七、八十歲的老人也不放過,其中包括七十四歲的劉豔春。
劉豔春在一九九六年離婚後,身心俱疲、神經衰弱、甲狀腺瘤等身體和心理的疾病使她處於人生低谷。一九九八年,劉豔春幸運的修煉法輪功後,很快變成一個健康、樂觀、無私的人,與醫藥絕緣。即使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領導在工作上歧視她,讓她從幹部下到食堂做飯,她依然任勞任怨,不貪不佔,不拿回扣,改善職工的伙食,受到一致好評。
因為堅持真、善、忍信仰,二零零三年,劉豔春被長春市公安局三名警察吊起、毆打,造成終身殘疾;二零一二年,劉豔春被冤判兩年,在監獄遭受酷刑;二零二二年,劉豔春被停發養老金。
劉豔春屢遭迫害,不改初衷,這種堅守本身,就是對人類良知最深刻的守護。當謊話遍地,人們需要真誠;當人情冷漠,人們呼喚善良;當衝突不斷,人們希冀寬容。真、善、忍是普世價值,誰都希望周圍的人是按照真、善、忍做人的人。像劉豔春這樣的法輪功修煉者,他們為甚麼不懼怕陷害、酷刑與殺戮?因為他們光明正大,所以坦蕩勇敢,無私無畏。
現在,七旬獨居的劉豔春只是因為到了七月這個敏感日,再次失去自由。善良被誣,好人被害,這是人類的悲哀。但無論冬夜多麼漫長,總有人願意在黑夜裏為你點燈,在寒冬裏給你送炭,因為他們是光明的使者,他們為你而來。
法輪大法是以「真、善、忍」為根本準則的佛家上乘修煉大法,教人提升道德,返本歸真。而迫害正信的才是真正的邪教,從中央到地方的大小官員們貪污腐敗、官商勾結、吃喝嫖賭。你們去查一下,有一個法輪功學員做這樣的事嗎?
其實,修煉法輪功在中國是完全合法的。《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第三十五條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法律只懲治行為,不懲治思想。中國法律沒有一條說法輪功是邪教,國務院和公安部(公通字[2000]年39號)的文件認定了十四種邪教,根本沒有法輪功。這個文件在二零零零年、二零零五年、二零一四年公布了三次,都與法輪功沒有任何關係。
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國國家新聞出版總署頒布的五十號令,其中的第九十九條、一百條明確廢止有關法輪功書籍的禁令。這明確表示,在中國印刷、擁有法輪功的相關書籍、資料是合法的。
再說說國際社會的形勢。二零二五年,美國眾議院一致通過了《法輪功保護法案》;二零二六年,又通過《法輪功與活摘器官受害者保護法案》,將以立法的方式,對中國參與和協助活摘器官的人實施制裁,包括凍結其在美資產、禁止入境美國、註銷簽證,最高處以100萬美元罰金和20年以下監禁等,並帶動其它國家效仿形成類似的制裁機制。
二零二六年六月,美國國會通過第444號決議,指出中國共產黨是一個對全球穩定與和平構成嚴重威脅的犯罪組織。這是對中共從本質上做出定性,表明國際社會正在進一步認清中共的真實面目。
各位警察,你們在抓好人的時候,不敢穿警服,不敢報姓名,甚至不敢說為甚麼,你們是否也知道迫害法輪功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我們理解你們是去執行命令,可是你的上級讓你抓人時,有沒有給你紅頭文件?《公務員法》第六十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警察的職責是保護一方平安,去抓一些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人,只能讓社會更加不穩定,你們說這是在做好事嗎?中共一貫卸磨殺驢,文革中迫害老幹部的公安局長劉傳新被「自殺」,剛剛卸任不久的總理李克強被「游泳死」。想一想,你願意跟中共這個「犯罪組織」綁在一起嗎?
其實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不僅違法,還違背天理。中共迫害法輪功已經二十多年了,前幾年明慧網登載出來、有詳細信息的就已有兩萬多人因為參與迫害法輪功而遭惡報。
例如,二零一九年,即有529個中共人員因參與迫害而遭惡報,人數最多的部門是公安系統。自二零一七年中共公安部對法輪功學員實施「敲門行動」以來,至少有110多名派出所所長(副所長、教導員)遭惡報死亡,絕大多數是突發心腦疾病死亡,另有患癌症、白血病、抑鬱症、車禍等身亡。
也有一些明智之人,遇到這些「損人不利己」的任務時,不盲從,不莽撞。例如,某地一位公安局長,讓安排他們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上級出示「紅頭文件」,結果心虛的上級不敢出。
某地一位法官,不願枉判法輪功學員,叫逼迫他的上級和「610」人員簽字,說只要有人先簽字,他再判,結果沒有一個人敢簽字的。
某地一個「610」主任說:「我對法輪功是出工不出力,法輪功修煉真善忍,又不幹壞事,總有一天要平反的。我今天參與迫害做壞事,法輪功平反那一天,我脫不了幹繫,自己犯罪不說,還連累我全家老少。」
某市有遠見的領導,對迫害法輪功的上級指示也是多次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有的警察看見法輪功學員給人講真相、勸三退(退出中共的黨、團、隊組織),故意繞道走開;有的派出所警察接到不明真相的人舉報法輪功學員,他們出警把法輪功學員接走,然後途中再把法輪功學員放了;有的法官、檢察官接到法輪功的案件,不起訴、不判刑……
這些人或升官,或發財,都得到了神佛的護佑,得到了相應的福報,有的避災免禍,福澤全家。行善積德,得到善報的俯拾皆是。佛教的經書中說:「給僧人一碗粥,都是功德無量。」
希望你們在職權範圍內,幫助修煉真、善、忍的好人,釋放法輪功學員劉豔春,釋放所有被抓的法輪功學員。你的選擇關乎自己和家人,支持善良,必將得到好報。但願你們都能夠做個功德無量的人。
關心你們、真心為你們好的法輪功學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