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曾遭馬三家勞教所酷刑折磨
楊麗威今年約57歲。二十年前,她因堅持真、善、忍信仰被非法勞教,在臭名昭著的馬三家勞教所遭受多種酷刑。
馬三家勞教所長期使用殘酷手段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包括:
﹒ 罰站、罰蹲、抻掛、上大掛
﹒ 電棍電擊
﹒ 野蠻灌食、灌水
﹒ 打耳光、拳打腳踢、撞牆
﹒ 用塑料袋套頭
﹒ 長期不讓睡覺、不讓上廁所
﹒ 強制洗腦、吃「嚴管飯」
﹒ 灌藥、藥物毒害
﹒ 將女學員投入男牢房實施性摧殘
據明慧網報導,楊麗威在馬三家長期遭折磨,導致經常嘔吐。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二日晚飯後,她嘔吐不止,最終吐出棕黑色的血。
當時的管教一處處長馬吉山將她拖到一間窗戶、門都被報紙封住的房間,牆上貼滿侮辱法輪功的漫畫。馬吉山將她銬在暖氣管上,楊麗威不斷吐黑血,他仍強迫她站立,對她拳打腳踢,直到凌晨兩點才結束。
五月十四日,她雙手被抻銬在床上遭抻刑。因拒絕屈服,馬吉山毒打她,致滿嘴流血,並辱罵:「我今天打你就是讓你清醒。」
五月十六日,楊麗威高呼「法輪大法好」,遭獄警李明東毒打,被拖入走廊盡頭的房間。馬吉山用開口器強行撐開她的嘴,獄警張軍用開口器敲打她,用腳踢她變形的手,嘲諷「你這造型」。隨後馬吉山又將她一隻手銬在暖氣管上,強迫她反覆聽誣蔑法輪功的錄音。
這些酷刑導致她身體嚴重損傷,為後來的器官衰竭埋下隱患。
![]()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
二、二零一九年被綁架、誣判四年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楊麗威與鄧玉林、張莉敏、張鵬柱、胡林五位法輪功學員在桓仁縣散發真相資料時,被本溪市國保支隊、桓仁縣國保大隊和普樂堡派出所二十餘名警察綁架,非法審訊一天一夜。
次日,五人被分別關押在三個看守所。楊麗威在本溪市看守所遭折磨致多處器官衰竭,被取保候審。
二零二零年九月四日,桓仁縣法院非法判決:
﹒ 楊麗威、鄧玉林:四年
﹒ 張莉敏:三年半
﹒ 張鵬柱:三年兩個月
﹒ 四人被分別並勒索罰金兩萬元或一萬五千元
楊麗威因身體極度虛弱,在家中遭非法庭審。四人上訴後,本溪市中級法院於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七日繞過律師,非法維持原判。
胡林在法庫縣看守所遭「上拉板」等酷刑,被迫害致奄奄一息。二零一九年六月十八日庭審時被十幾名法警抬入法庭。三個月後,47歲的胡林在瀋陽康家山監獄被迫害致死。
楊麗威等五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誣判的經過詳見明慧網報導《遼寧鄧玉林等四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三至四年》。
三、五年後突然執行判決:再次綁架、再次關押
楊麗威因體檢不合格,一直保外在家。然而五年後,桓仁縣法院突然要求執行判決。
﹒ 二零二六年五月八日:楊麗威被綁架到本溪市看守所
﹒ 二零二六年六月十八日:被劫入遼寧省女子監獄
她目前被關押在第十二監區(集訓矯治監區)。
四、集訓矯治監區的強制洗腦與酷刑
該監區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手段包括:
﹒ 剪掉衣服扣子
﹒ 強迫背監規、走正步
﹒ 長期貼身包夾
﹒ 罰站、罰蹲、熬鷹
﹒ 冷凍、澆涼水、開水燙後背
﹒ 剝光衣服吊銬
﹒ 毒打、針扎十指
﹒ 關小黑屋
﹒ 禁止上廁所、不給衛生紙
﹒ 來例假不給衛生巾
楊麗威目前身體極度消瘦、虛弱,處境十分危險。
遼寧省女子監獄:
地址:遼寧省瀋陽市於洪區育新路7號,郵編110145
總機:024-89296600
電話:024-31236096、024-31236052
辦公室:024-31236316、024-31236317
值班室:024-31236329、024-89296722
傳真:024-31236020、024-31236026
會見諮詢:024-31236169
教育科:024-31236087
監獄長:王蔚18040066888
副監獄長:邱英15698806088、鄧瀟15698805945、楊川15698806161、王豔麗,李靜
教育科科長:李雁18040086055、15698805958、024-89296838
政治處主任:鄧海榮15698806883
十二監區:
隊長辦公室:024-31236237
監區長:徐曼15698806337
科長(主管「轉化」迫害):胡陽15698806316
幹事:呂思瑤18229677460、李晗15698806846、張茗涵
一小隊隊長:孟姝涵
二小隊隊長:高鑫晶
三小隊隊長:吳明佳
四小隊隊長:張佳璇
五小隊隊長:王晰月
(責任編輯: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