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早晨八點多,有人敲門。 兒媳說是社區來人核實甚麼情況,我沒有動心。兒媳開了門,進來兩男一女三個人,沒有任何著裝標識。我正拿著裝書的盒子往廚房送,他們突然擋住我,說:「別藏了。」隨即伸手搶東西。我搶回來,他們又搶,我再搶回來,來回三次,我都護住了。 我正告他們:「你們這是違法。」
其中一人問我:「你叫某某嗎?」 我說:「是。」 他從手機裏翻出一張照片問:「這是你嗎?」 我一看,照片裏的人穿寶藍色連衣裙、戴粉色帽子、穿絆帶黑鞋、白襪子、戴口罩,看不清臉。我心裏不動,也沒正面回答,只說:「我沒有那樣的裙子,你們隨便給人照相,這是違法。」 他們便進屋翻我的裙子、帽子。我說:「別翻了,你們這是違法,你們有搜查證嗎?」 他聲稱「都有」。 他們翻了好幾遍,甚麼也沒翻著。
接著又問:「你被拘留過、勞教過、進過拘留所,都是甚麼事進去的?」 我說:「就是信仰。」 我告訴他們:「煉法輪功是合法的。憲法第三十六條、四十一條規定信仰自由、言論自由、人身自由,這是做人的三大自由。」
他們沉默了。
我繼續講真相:「法輪功在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洪傳。香港、澳門、台灣都屬於咱們國家吧?不都公開煉法輪功嗎?法輪功在國外贏得了五千多獎項。《紅樓夢》才翻譯二十種語言,而《轉法輪》被翻譯成五十種語言。」 一個人問:「那能看懂嗎?」我說:「在國外流傳。」我又說:「神韻晚會登上了世界舞台。其實你們心裏都明白『真善忍好,法輪大法好』,煉法輪功的人都是好人。是江澤民出於妒嫉發動的政治運動,總有結束的一天。結束後要抓替罪羊的。請你們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給自己留條後路,不要做替罪羊。」 其中一人笑著說:「記住了。」
這時一個人說:「跟我們走一趟。」 我說:「我不跟你們走,我煉功是合法的。」他說:「跟我們走一趟,再給我們講講。」我一聽,他們還想聽真相,平時想找他們都找不到,就堂堂正正跟他們去了。
上車後,我就一遍遍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他們沒說甚麼。
隨後,他們又回我家,把我的《轉法輪》一本、《洪吟二》一本、手抄本、師父的幾張講法單張、兩個小廣播、我寫的感恩師父的散詩、一個常用背包、兩頂帽子等物品拿走了。
到了派出所,他們讓我坐鐵椅子。 我說:「我不是犯人,我不坐。」我坐在沙發上,他們開始錄像、做筆錄,在電腦上造假。我就背師父的《洪吟》,他們說:「別背了。」我一直背完。整點發正念,背《論語》,默念「師父好、真善忍好、法輪大法好」。
做筆錄時,他們問我三個問題:
第一問:你怎麼看國家取締法輪功? 我答:「錯,大錯、特錯。真善忍是普世價值,人人都需要。如果人人都按真善忍做事,社會就安定了,道德就回升了。」他們問兩遍,我都坦然回答兩遍。
第二問:法輪功的根本理念是甚麼? 我答:「真善忍。」 他說:「沒有別的?」 我說:「沒有。」
第三問:你出去告不告訴別人?」 我答:「遇到親朋好友、身體不好的,我都告訴他們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因為我們是為別人好。」
他們造假完了,問我手機號,我說記不住;問我兒子、兒媳名字,我不吱聲。 他們讓我簽字,我說:「不簽。我要是簽了,正法結束那一天,這就是你們迫害大法弟子的證據。」 他說:「不怕。」 我說:「我不能害你呀。」 他替我簽了。 我說:「誰也代替不了我,你造的假一律作廢。」
他們拿一沓資料讓我的姑娘簽,並說:「你媽回不去了。」我姑娘沒配合,說:「不簽。」 我說:「你不簽就對了,我還真擔心你簽呢。」
最後,一個女警留下來看著我,她已經聽明白真相了。我問她:「你是黨員嗎?」她說:「不是,是團、隊。」 我說:「那你就從心裏退出那個團隊吧,平安是福。」 她同意退出。我告訴她:「遇到不好的事就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能得福報。」 我明白了:他們叫我來,就是讓我救這個生命的。
我在心裏求師父:「請師父幫弟子化解這場難關吧,我今天一定要回家,我還有許多事要做呢!」他們來時說「就一會兒,完事就回去」,但完事後卻不放人。我知道我們地區這次有三十多名大法弟子被迫害,有放的、有沒放的,這是邪惡的垂死掙扎。
我靜心向內找:對孫子的情、安逸心、不平衡心、妒嫉心、疑心、爭鬥心、色慾心、顯示心、貪吃心、願聽好話的心……一找嚇一跳,還有這麼多的人心,我都不要,全部清除。
在師父的保護下,晚上八點多鐘,姑娘接我平安回家。
作為修煉人,我要嚴格要求自己,不放鬆,多學法、學好法、修好自己,做好三件事,多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