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濤,男,一九七零年九月出生,吉林省榆樹市人。自二零零三年八月開始至二零二六年六月的二十六年中,姜濤在黑龍江省鶴崗市、雙鴨山市和佳木斯市的公安部門長期任主要職務,他積極跟隨中共的迫害政策,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一、任佳木斯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期間,開展誣陷宣傳、鼓動迫害
二零二三年六月至二零二六年六月,姜濤在任佳木斯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期間,分管全市的公安、司法、信訪、平安建設等工作。在二零二四年全市政法工作會議上,姜濤也在其會議講話、行動實施中,將法輪功誣陷為「邪教」迫害。姜濤部署政法維穩工作,要求統籌推進所謂「政治安全」風險防範,要求政法各單位聯動,把誣陷法輪功的宣傳推進到社區、校園、家庭;以打擊「邪教」犯罪的藉口,監控、跟蹤和騷擾法輪功學員,並蠱惑百姓惡意舉報善心傳真相的法輪功學員。
姜濤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二零二四年六月,他在主持佳木斯同江市「一城一特色﹒法治邊疆行」啟動儀式上,仍然鼓動各級人員和百姓參與迫害法輪功及法輪功學員。
在其任職期間,姜濤對佳木斯法輪功學員遭到的嚴重迫害負直接領導責任。現舉幾例:
◎法輪功學員任長斌被公、檢、法人員合謀虐殺
任長斌,男,一九六四年出生,原是佳木斯市工農玻璃廠職工,內退後在佳市建興商砼公司工作。二零二三年九月十四日晚,法輪功學員任長斌被警察騙開家門後綁架,佳木斯公安局前進分局政保大隊,以所謂涉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為名非法立案、陷害;佳木斯向陽區檢察院在事實認定不清、證據不足的情況下違法起訴;佳木斯向陽區法院明知任長斌沒有任何違法犯罪行為的情況下非法開庭、枉法判決,整個過程完全是公檢法人員在光天化日之下不顧法律、不顧事實、不顧民意的惡意串通的違法犯罪過程。
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任長斌被佳木斯市向陽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於九月二十三日被關進雙鴨山監獄集訓。九月二十八日早晨八點,任長斌的姐姐接到監獄電話,說任長斌因突發狀況已死亡,遺體已送入殯儀館冷凍。任長斌的姐姐立即找到多名家屬趕到殯儀館,看到任長斌頭部有縫過針的傷口,眼部青紫,身體有多處淤青,腳上也有傷。認識任長斌的人都知道,任長斌修煉法輪功後身體非常好,被送到雙鴨山監獄僅僅五天後就被虐殺。
◎修大法得重生 白麗香含冤離世
白麗香,一九六零年出生,住在佳木斯市向陽區志興社區。白麗香不到四十歲就患乳腺癌晚期,當時被佳木斯二院專家「判了死刑」,醫生告訴她活不了幾年了,與她同期住院治療的患者早已先後離世。可就在那時白麗香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後竟絕處逢生,她的康復不僅為家庭帶來了希望,也為社會減輕了負擔,所有認識白麗香的人都見證了法輪功的超常和神奇。
一九九九年得法,大法被邪惡鎮壓後,白麗香兩次進京上訪,被非法勞教兩年。二零一五年參與「訴江」,多次被騷擾迫害。二零二五年,志興社區網格員,幾次給白麗香丈夫打電話騷擾,問白麗香是否在家,都和誰聯繫等等。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六日白麗香不堪無休止的騷擾與恐嚇,含冤離世,終年六十五歲。
◎期間,離世的法輪功學員還有:
張慶華(女,2025年2月9離世,終年58歲);馬世軍(男,2025年2月27日離世,終年54歲);徐洪珍(女,2025年離世,終年83歲);馬曉華(女,2025年12月23日離世,終年64歲);李桂芬(女,2025年離世,終年71歲);任玉蘭(女,2025年離世);鄭茹(女,2025年10月18日離世,終年71歲);趙春芝(女,2025年11月離世,終年56歲);張麗萍(女,2025年6月30日離世,終年62歲);孫鳳江(男,2025年大年初三離世,終年78歲);於國(女,2025年離世);梁興安(男,2024年離世,終年64歲);葛寶昌(男,2024年大年三十離世,終年77歲);張桂英(女,2024年離世,終年64歲);楊琴(女,2024年離世,終年70歲);高印(男,2024年離世,終年76歲);韓淑娟(女,2023年7月30日離世,終年60歲),等等。
還有更多得佳木斯法輪功學員遭到當地公檢法人員誣判、拘留、綁架等,更多的迫害事實,請查明慧網的相關報導。
二、在雙鴨山市任職期間,主導國保、基層派出所搞迫害,指揮網格員、社區民警、村幹部監控法輪功學員
在二零一八年八月至二零二三年六月間,姜濤曾任雙鴨山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等職。期間,他分管全市公安、國家安全、國保、維穩、平安建設等工作,他緊隨中共的迫害政策,主導雙鴨山全市國保、基層派出所等參與迫害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在線上線下阻止礦區、農村百姓了解法輪大法好和中共迫害的真相。
他還指揮屬下組織網格員、社區民警、村幹部份包監控法輪功學員,每月參與騷擾和抓捕傳真相的法輪功學員,所謂「從嚴查處」。他在雙鴨山任職期間,正趕上疫情爆發,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卻明顯加劇,對此,他負主要直接領導責任。下面是部份雙鴨山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的事實。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日下午,六十二歲的雙鴨山市寶山區高中語文教師吳月霞和六十三歲的王玉萍兩位法輪功學員在雙鴨山市尖山區二馬路,一起貼真相不乾膠,被雙鴨山立新派出所綁架、抄家、陷害,電腦等私人物品被搶走。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吳月霞、王玉萍被尖山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法輪功學員孫淑傑去社保局要求歸還冤獄期間被扣發的養老金途中,突然被雙鴨山市尖山區立新派出所副所長孫楊從後面拽住衣領,又叫來四男一女五個警察,強行將她拖拽到警車上,搶去她家中鑰匙,沒有出示任何手續入室搶劫。當被質問是非法抄家時,孫楊才讓別的警察回去開了一個假搜查證。家中被翻個底朝天,把孫淑傑生活用品和學習用的大法書搶走。在看守所,孫淑傑被迫害身體出現狀況,送醫院檢查後,看守所怕承擔責任拒收。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孫淑傑以所謂「監視居住」的名義回家。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日早七點左右,立新派出所警察又把孫淑傑綁架,送到雙鴨山礦總院檢查身體,血壓200,看守所拒收。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孫淑傑再次被綁架,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二零年四月三日十點左右,集賢縣法輪功學員齊紅玉在街上講真相時,被不明真相世人誣告,被綁架到集賢縣前進派出所。下午三點多,國保大隊長馮樹斌等人,帶著開鎖人員打開齊紅玉家門抄家,當晚把齊紅玉送到雙鴨山市看守所。在未通知家人的情況下,齊紅玉被集賢縣法院誣判四年。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七日下午,兩位法輪功學員王俠(王霞)、牛玉傑在小區附近講真相時,被集賢縣福利派出所警察綁架。當晚七點左右,國保大隊馮樹斌、徐宏岩及福利派出所出動二十多個警察、兩輛警車,先去王俠家抄家,搶走電腦、打印機、驗鈔機、真相幣、大法書籍、大法師父法像等物品;接著又到牛玉傑家抄家,抄走幾十張真相幣、護身符等私人物品。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七日,集賢縣法院對王俠、牛玉傑非法開庭,誣判王俠四年,罰金三萬;誣判牛玉傑九個月(經丈夫四處托人花了八、九萬元 )。王俠不服誣判,上訴雙鴨山市中級法院,被維持原誣判。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雙鴨山市寶清縣852農場小學教師、法輪功學員劉讓芳在當地852農場超市發真相資料被綁架,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二零年三月中旬,七十多歲的雙鴨山市尖山區小學退休教師、法輪功學員閆喜華老人,在集賢縣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綁架。四月三十日,閆喜華老人被尖山區檢察院非法批捕,六月三十日,陷害案卷移交到尖山區檢察院民刑科, 辦案人是民刑科牟丹;九月二十八日,尖山法院枉判閆喜華老人三年。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二日,八十歲的法輪功學員劉慧菊被雙鴨山市尖山區富安派出所綁架,並被抄家。劉慧菊被「監視居住」半年後,又被非法「取保候審」。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雙鴨山市公、檢、法人員不顧劉慧菊高血壓、心臟等症狀,居然去她家裏對她非法開庭。她被冤判一年半,勒索罰金一千元。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雙鴨山市嶺東區法輪功學員陳岩被綁架、陷害,又被嶺東區法院枉判五年,陳岩上訴。十月二十五日,雙鴨山市中級法院二審法官視頻連線聽取律師辯護意見。律師指出,修煉法輪功合法,公訴人所列的所有「證據」均與所指控的「犯罪」無關。但仍被非法維持原誣判。
陳岩先生,五十九歲,原雙鴨山礦務局二建公司職工。陳岩曾被邪黨多次綁架,曾兩次被非法勞教、一次被非法判刑,累計陷冤獄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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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蔣明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