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邯鄲市曲周縣法院 |
![]() 邯鄲市看守所 |
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下午三時,秦景香起訴曲周縣社會保障中心行政人員扣發退休金一案在曲周縣法院開庭,曲周縣社保中心的被告人員聲稱他們扣除秦景香養老退休金的行為「完全合法」,依據的是中共人事部下發的二零一二年69號文件。張律師義正詞嚴地指出這個文件最後一頁明確寫著「此件不公開」,不公開的文件不能作為行政執法的依據,這是最基本的原則。
張律師告訴他們,二零一四年,國務院對於事業單位機關工作人員的養老保險進行了改革,實施了「社會保險法」,原告秦景香應該按「社會保險法」的規定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並指出這個69號文件不符合「社會保險法」。社保中心是一個事業單位,沒有行政處罰的資格,其行為違犯了「行政處罰法」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制定的法規,且停發退休金這種行為並沒有告知原告,連基本的程序也沒有履行。
秦景香,邯鄲市曲周縣南裏岳鄉張屯村,退休小學教師,一九九五年春開始修煉法輪功,很快,她胳膊疼痛、麻木、扁桃體腺炎等疾病不翼而飛。從那以後,她按著法輪功的要求,做一個好人,變得更加善良、更加寬容,對生活充滿了希望,慢慢的她的身體更加健康,紅光滿面,看上去比同齡人年輕很多。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後,秦景香不斷地被曲周縣國保警察騷擾。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三日被綁架後,警察把她的手銬在床上,狂搧耳光,逼她寫污衊大法的材料,並把她作為「反面教材」登在全縣教育報上,使她精神受到嚴重傷害。
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二日下午,曲周縣國保大隊幾人非法闖進秦景香家,到處亂翻,其中一個女人拉開沙發茶几的抽屜,並用腳踢。那次他們搶走約1000元現金、兩台筆記本電腦,還有給她小孫子打印試題用的一台打印機。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上午十一點半,秦景香到鳳凰城小區串親戚,被三男一女便衣警察劫持到邯鄲市第三看守所。國保人員將構陷她的材料遞交到從台區檢察院,被檢察院幾次退回,又重新捏造遞交,終於把她構陷到法院, 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五日,在邯鄲市從台區法院開庭,秦景香被非法判刑14個月。
二零二五年一月十六日,秦景香出獄回家。到現在已經一年多了,社保中心一直扣留她的退休金,秦景香多次找他們講理,可是一直沒能解決。秦景香聘請北京市佳法律師事務所張律師,狀告曲周縣社保中心的不法行為。
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下午3時,秦景香訴曲周縣社會保障中心行政人員扣發退休金一案在曲周縣法院開庭。曲周縣社保中心的被告人員根本不知道自己犯法,他們慷慨陳詞,口口聲聲說他們扣除養老退休金的行為「完全合法」,依據的是中共人事部發2012年69號文件。張律師義正詞嚴的指出這個文件最後一頁明確寫著「此件不公開」,不公開的文件不能作為行政執法的依據,這是最基本的原則。張律並指出這個69號文件不符合2014年實施了「社會保險法」。
下面是部份庭審過程
原告律師:我首先提交兩份文件,第一份就是河北省機關事業退休人員退休審核表。第二份就是機關事業單位參保人員信息查詢,這兩份均證明原告身份信息在被告社保局在二零一六年五月已經辦理了退休,這個事實被告也確認了。
原告辯護律師:被告提交的秦景香被判刑這個事實是真實的,但是判決不具有合法性。我們對被告提交的退休表沒有異議,但是變更明細表他並沒有告知原告,也就是說他取消退休待遇這個事實,原告沒有得到書面通知,這是違法的。
被告取消原告退休金待遇的依據是中共人事部發二零一二年69號文件,可是,這個文件最後一頁明確寫著「此件不公開」。不公開的文件不能作為行政執法的依據,這是最基本的原則。我認為被告對該文件第二項的第九項的理解有誤,說事業單位和機關人員退休後被採取強制措施或受行政刑事處罰的,如已參加養老保險並按養老保險有關規定計發養老金,其在於按國家養老保險的規定執行。目前來說,有效的是社會養老保險法,而不是那個69號文件。按社會保險法的規定,河北省包括財政廳的文件不應該作為行政的依據。
法官:原告說一下吧,你的養老金是在哪個銀行發的?
原告:郵政銀行。
法官:你是甚麼時候知道停發養老金的?
原告:二五年元月知道的。
法官:你發現被停發退休金後是怎麼做的?
原告:我來回找,到處找。
法官:找了哪些部門?
原告:我先去社保中心,去了多次。
法官:你去社保找的誰?
原告:找的就是現在坐對面的楊,他讓我去找我的退休單位,單位又讓我找社保中心。這樣推來推去,我去了很多次。
法官問被告:停發養老金時是否告訴了原告?是否送達了相關文件?
被告:按照河北省社保流程規定,我們通過河北省人社局公開系統提交了原告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判決書和剛才提供的證據目錄。我們作為執法機構,根據系統上這些內容受理後停發的,不是主動停發的。我們沒有向原告送達告知書和相關文件,沒有告知文件。
法官問律師:你還有甚麼要說的?
律師:有。按照法律規定應當由社保做出告知,不應該是原告的退休單位,因為停發的退休金是社保局而不是退休單位。回答完畢。
法官:被告有甚麼要說的?
被告:沒有。
律師:報告審判長,我有書面代理詞,下面簡單說一下,北京市佳法律師事務所接受原告的委託,指派我作為秦景香的代理人,參加今天的庭審,通過庭審,本代理認為被告曲周縣社保管理中心,停發原告秦景香的養老金的行為是違法、無效的,應該給予恢復並補發退休金。具體理由如下:
第一、被告停發退休金這種行為並沒有告知原告,按照法律任何行政行為都應告知當事人,針對本案取消養老金待遇的問題,被告並沒有說出具體的原因,程序違法。
第二,被告所依據的人社部發2012年69號文件,對原告並不適用。
(1)該文件最後標記的是「不公開」,行政機關做出的任何行政行為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必須是公開發布的,所以,這個69號文件不能作為依據。
(2)實際上這個文件適應的對像是2014年以前退休的,吃財政的,吃空響的。在2014年國際機關改革了以後,不使用這個規定,該文件第二項第九條寫的很清楚,就是參加養老保險的應按照養老保險的規定來。這個文件是專門是指在2014年以前的,原告是在2016年5月享受退休待遇的,和這條沒有關係。
(3)2014年,國務院對於事業單位機關工作人員的養老保險進行了改革,實施了「社會保險法」。既然國務院頒布了法律,原告秦景香就應該按「社會保險法」的規定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4)我認為這個69號文件,不符合社會保險法,同時也違反了人社部規定的部門規章。為節省法庭時間,這個具體理由就不說了,以書面提交。「社會保險法」和人社部規定的部門規章都沒有說服刑期間取消養老金待遇的問題。另外,那個69號文件和保險法及國務院的規定是相抵觸的,具體理由不再說了,一會兒提交上去。被告的行為已經違犯了「行政處罰法」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制定的法規,不管怎樣也應該有告知義務,無論你這種行為是否合法,都應該有告知當事人而且要有明確的書面告知書,但是截至到本案起訴的時候都沒有收到,被告也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基本的程序也不履行。
最後我明確表達,養老金是原告秦景香的合法財產,被告無權剝奪。秦景香因修煉法輪功被判刑,這個判決本身就是非法的,這是個冤案,當時也是我代理的,她正在進行申訴。特別是69號文件第二項第九條寫的非常明確。所以本案扣發取消養老金待遇都是非法的,希望法庭能夠保障原告的合法權益。謝謝!
法官:被告有啥意見。
被告:陳述一下,作為經辦機構,曲周縣社保中心只有在養老基金統籌範圍內發放相關待遇,按文件規定,取消退休待遇後的生活費不在發放範圍之內,原告說的都不在發放範圍之內。
法官:原告有甚麼要說的。
律師:社保部門是事業單位,其本身不具有行政處罰的資格。依法足額支付養老金的權利來自於社會保險法的第八條的授權,在這個授權之外,社保局沒有取消待遇的權力。被告取消退休金的行為完全超越了法律的授權。我回答完畢。
法官問原告:你覺的應該怎樣處理你這個事?
原告:法輪功與國與民有百利而無一害,我煉功後身心受益,被判刑十幾個月,這是天大的冤枉。
法官:那是刑事案件,不在本案的審理範圍之內,你不是申訴了嗎。
原告:我18歲就上班了,我上了一輩子班,38年的工齡,退休金是我應該得的。
法官:經合議廳合議後擇日宣判。
曲周縣社保中心扣押養老退休金的行為違法,但是,相關人員意識不到自己違法,為了保住自己的職位及升遷,積極執行上級的命令,按內部文件辦事,根本不知道甚麼是法律。其實,中共統治七十多年,下發的文件成千上萬,許多完全是錯誤的、甚至是禍害中華、禍害老百姓的,文革中的那些文件還能夠拿出來懲罰知識分子及中共的老幹部嗎?曲周縣社保中心代理人在法庭上拿「文件」來壓法律,荒唐至極。
《勞動法》第七十三條明確規定:勞動者在退休時,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準由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還明確規定了以下兩點:
1、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準只能由法律、法規規定,而地方政府部門無權制定退休人員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準。
2、勞動者享受社會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文件沒有甚麼「除外」之規定,也就是說:退休職工服刑期間也應該照樣享受養老金待遇。
再有,《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此條,同樣沒有甚麼「除外」條款。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三十四條規定「老年人依法享有的養老、醫療及其它待遇應當得到保障。有關機構必須按時足額支付,不得剋扣、拖欠或挪用」。
曲周縣社保中心法定代表人:李國英,職務:主任 曲周縣社保中心 手機:13931053278
曲周縣國保大隊 張良 手機 15630078065
裏岳鄉派出所所長 劉曉亞 手機 15833069911
曲周縣公安局長 高計強 13931169123
曲周縣公安副局長 張恩保 13703109388
曲周縣縣委書記 孟凡雄 13931088368
曲周縣政法委書記:王曉偉 15830068288 18931052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