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福梅女士,58歲,濰坊市科技學院退休高級教師;李升星先生,65歲,壽光市一中退休高級教師;付景春先生現年50歲左右,壽光市洛城街道村民。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李升星、孫福梅、付景春等多名法輪功學員遭壽光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和派出所警察綁架。當日,警察闖入毫無防備的法輪功學員家中,翻箱倒櫃,抄走大量大法書籍、一些真相期刊、護身符,《明慧週刊》等。這些警察基本每組四人,不穿警服,開著私家車執法犯法。李升星和付景春被非法關押在壽光市看守所。孫福梅被非法關押在濰坊市看守所。
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二日上午九點,壽光市法院對三人進行非法庭審,不准家人旁聽。二十多天後,二月十三日上午,壽光市法院對三人非法判決,分別對付景春枉判三年零四個月、勒索罰金四萬元;對李升星枉判三年零六個月、勒索罰金四萬二千元;對孫福梅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罰金四萬八千元。
此後,李升星和孫福梅上訴到濰坊市中級法院。然而,濰坊中級法院沒有開庭,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八日左右,做出判決,李升星、孫福梅被非法維持冤判。
相關信息:
壽光市公安局:
局長姬洪剛
政保大隊大隊長馬志華 13562659098
政保大隊教導員王錫光 15966166123
國保大隊鄭立傑 13573653333
國保大隊副大隊長張春生 13853681678
警察馬建偉 18678072481、18463662456
壽光市檢察院:
檢察長宋教德
本案公訴人趙強 15065602990
壽光市法院:
院長王永濤
本案法官侯秀華 13792682919
(責任編輯:梁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