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生註定來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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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五月三十日】我是一九九七年得法的大法弟子。在師尊的保護下,在同修的幫助下走到了今天。下面把自己正法修煉過程中的一些體會寫出來與同修交流。

一、向高層住宅樓發資料,克服畏難心理

過去我向民眾發放真相資料,主要是往自行車車筐裏發,也會往居民樓上發,但大多是五、六層的樓。近二十年來,高層住宅樓越來越多。我經常想,裏面的人明不明白大法真相啊,因此萌生了重點給他們傳播真相的想法。下面說說我面向高層住宅樓發資料的體會。

由於自己沒有住過高層住宅,感到比較陌生,心理上有些畏難。我悟到,一件事情只是心裏想做但沒有行動就等於零,關鍵是得有行動。而且像我這樣五十多歲的大法弟子,在周圍同修中算是比較年輕的,所以我有責任讓住在高層樓上的眾生明白真相。

雖然意識到這是自己的責任,但是真正要做的時候,心裏還是有點無形的壓力,所以我每次出門時都捧著資料恭敬的對師尊法像說:「弟子想去某某小區給那裏眾生發放真相資料,目地是希望他們明白大法真相得到救度,請師尊加持,並請師父保祐平安往返,謝謝師尊!」

我通常把大陸版《明慧週報》、《祝你平安》各一份裝入一個自封袋, 每次不多帶,一般二十多個,一次發太多怕引起注意被收走,避免造成資料損失。這裏的高層住宅樓一般二十六、七層,發完一個單元通常需要去三次,每次和每次間隔很多天,間隔期間去別的樓或別的小區做。

在發放資料的過程中,我經常想到師父在《轉法輪》中講的「送到你家門口來了」,在心裏對眾生說:看看吧!這是救命的。小區攝像頭比較多,我也和它們溝通:不要照大法弟子,如果不得不照,那就「只有光,沒有圖象」(《轉法輪》)。下雨天就更好了,打著傘出入小區更方便。整個發的過程中,我會念動師父的正法口訣,清理那裏的邪惡因素。而且發完之後也正念清理那裏的邪惡因素,同時發願讓真相深入人心,一傳十、十傳百。

二、講真相的心要純,責任感要強

除了發資料之外,我也和同修一起去面對面講真相。有個鄉鎮在六、七十公里外的深山區,那地方眾生獲得真相資料的機會少,所以我心裏一直在籌劃著去那個地方。那年剛過完年不久,當地有廟會,且正值春閒時節,趕廟會、串親戚的人會很多,我決定去那講真相。因為是我一個人前往,妻子(同修)有些不放心,勸我等以後和其他同修搭個伴再去。但我要去的願望很強,還是一個人出發了。現在想想妻子同修的話也許是對我的一個考驗吧,看看我的心是否堅定。

我背著一包資料,其中有二合一的小冊子,還有《明慧週報》。為了便於妻子同修聯繫我,那天我帶了手機。我坐長途大客車先到達縣城,之後再轉乘運小班車。沒想到行至半路遇到了堵車,路堵的很嚴重,快十一點了,手機響了,是妻子打來的,問我事情是否辦完了?因為按照我們以往的慣例,這個時間點基本上該做的事都做完了,是回家的時間節點。我告訴她我還在去的路上呢,還沒到地方呢,遇上堵車了。她更不放心了,說:「你考慮考慮,這可能不是偶然的,是不是不讓你去呀?要不你還是回來吧。」我說:「現在往回走都走不了,往回走的路也堵著呢,你放心吧,沒事!」我的心很穩,沒有任何負面的思維,就是一心想去救人。我想:這可能真的不是偶然的,也許是師父在做某種安排吧,那一定是一種好的安排。

妻子打完電話沒不久,路就通了,乘客們都很高興。由於堵路耽誤了時間,司機開的飛快,翻山越嶺,很快到了廟會的那個鄉鎮。雖然快到中午十二點了,但是廟會上人依然還很多。這時我看到兩輛警車一前一後嗖嗖的開過去了,朝著我來的那個方向,我想這一定是師父的安排,為了弟子的安全,為了這裏眾生能夠順利的聽聞真相,讓他們離開這裏。看來之前的堵車確實不是偶然的,是師父讓我晚點到,讓警察早點走,把這個空擋留給我。感恩師父!

三、對「家」的感悟

二零零六年,我和妻子結婚後與岳父生活在一起。岳父的生活起居需要照顧。岳父的房子在一個老舊小區,房子在一層,四十五平米,雖然小,但是住著方便,冬暖夏涼。岳父六十歲時突發腦出血,經歷了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歷時十五年,於二零一二年去世。

妻子的兩個姐姐在我岳父還在世的時候就催促辦理房子過戶,妻子一直沒辦,岳父去世了,妻子辦理了過戶繼承,房子歸在妻子名下。後來我們把房子租出去了,我們租了一個面積大一些的房子。經濟方面目前我們也有了五、六萬元的積蓄。

我父母上了年紀,都是八旬老人,他們願意住在農村,因明大法真相身體受益。前兩年,我老家村裏的土地要「確權」──中共邪黨建政後不承認私有產權,人民對土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所謂「確權」也只是確定使用權,包括宅基地和耕地。我家有新、舊兩處宅基地,還有十畝耕地。弟弟在家務農,結婚比我早,分家時新房子和大部份耕地給了弟弟,舊房子和一小部份耕地歸我。前年村裏的耕地要「確權」,父母讓我和弟弟商量,我覺的自己是城市戶口,決定把屬於我的耕地都歸到弟弟的名下了。

後來宅基地也「確權」,我以為舊房「確權」給我了。結果事後得知弟弟在辦理登記時舊房子寫的是父親,這樣的話,將來宅基地我可能還得辦理繼承手續。我心裏就有點埋怨弟弟辦事不利索,本來很簡單的事情,完全能夠一步到位的事情沒辦好。我也詢問了幾個一起考上學離開農村的朋友,他們「確權」都是一步到位,勸我趕緊在第二次「確權」核實的時候改過來,這是唯一的一次機會,村幹部也說第二次核實可以改。第二次「確權」那天,父親因為腿疼沒去外,母親、姐姐、弟弟、妹妹拿著身份證都到場,說明那片舊房都同意屬於我。排隊時,在我前面的那個人是村幹部的弟弟,我問了他的情況,和我情況一樣,第一次寫的是父親,工作人員很順利的就給他改了。我想我也應該行。結果沒成,工作人員怎麼說也不給辦,一個勁兒的強調第一次登記時寫的誰就是誰。我想,算了,就這樣吧,我也努力了,順其自然吧。

回城的路上我就思索這件事,因為我一直在努力改變這件事,可為甚麼就辦不成呢,是經濟迫害呢?還是就不該辦成呢?還是我產生了執著呢?我作為大法修煉人怎樣在法上理解這件事呢?後來我悟到,按照傳統文化,父母若在世,家產都應該屬於父母名下,不應該在子女頭上,常人社會肯定是變異了,我們修煉人不能跟著變異吧。所以我的父母還都健在,理應記在他們名下,如果記在我的名下,豈不成了侵奪父母的財產嗎?若在古代,這樣的事情就是大大的不孝吧。想到這裏我的心解開了很多。接著我又悟到,這件事是不是在提醒我,地上沒有我的家啊,我是甚麼人啊,我是大法弟子,我的家在天上,是啊,我的家在天上啊!悟到此,我笑了,這件事我感覺我想通了,也不埋怨弟弟了。

回到家裏,妻子問:「怎麼樣?辦成了嗎?」我說:「這回咱們倆好好修吧!地上沒有我們的家。」我把經過講給她,她也沒說啥,說:「那就這樣吧。」的確,我們的家真的不在這裏,在天上。

以上是我的一點體會,懇請同修慈悲指正。謝謝師尊!謝謝同修!

合十

(責任編輯:任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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