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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延慶法院欺騙家屬 暗中枉判張連雨四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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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北京市延慶區法輪功學員張連雨女士的家屬,近日被延慶法院通知「要到家裏看看張連雨」,聲稱「把案子結了」。家屬明白,這不過是法院再次企圖將張連雨「收監」迫害的藉口。過去兩年,延慶法院一直試圖把她送進監獄,多次強迫體檢。

一、非法庭審與欺騙性判決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五日,延慶法院人員來到張連雨家中,對她進行非法庭審。此前他們對她丈夫說:「就是走走形式,判一年,把案子結了。」她丈夫信以為真,允許他們在家中開庭。

庭審過程中,張連雨全程沉默,不配合、不簽字。同年九月,家屬才得知延慶法院的判決根本不是「判一年緩刑兩年」,而是四年半。

這一切的起點,是二零一八年警察的一次非法入室騷擾。

二、二零一八年非法入室、抄家與綁架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四日上午十點多,張連雨正在家中幹活,兩個便衣男子突然闖入,自稱是派出所的。他們讓她談對法輪功的認識,張連雨便向他們講真相。年輕的便衣在屋裏亂轉,她讓他坐下,他不聽。

兩人闖入臥室,看到法輪大法師父法像和打印機後,立即通知派出所和國保。警察趕來後非法抄家,將所有與修煉有關的物品全部搶走。

當天下午三點,警察將她帶到夏都派出所;晚上十點多,又把她帶到延慶公安局東跨院(疑為法制科)非法訊問,詢問人是夏都派出所警察劉新星。凌晨三點多,夏都警察趙健將她拉到昌平看守所企圖關押,但因體檢不合格,只得把她送回夏都派出所。十五日中午,警察不得不讓她回家。趙健假意欺騙她在「監視居住」單子上簽字。

同年十一月十五日下午,趙健再次打電話:「您之前簽的字到期了,過來再簽一下。」張連雨質疑:「到期了不就完了嗎?為甚麼還簽?」趙健繼續欺騙:「就是續一下,簽完就回去,保證沒事。」結果她被劫持到檢察院,又在「監視居住」單子上簽了字。

三、法院、檢察院、公安多年合謀構陷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延慶區法院法官李雙、書記員,延慶檢察院公訴科檢察員劉雪妍、夏都派出所警察劉新星一行人到張連雨家,告知她被起訴,稱十一月十四日開庭。但後續情況不明。

這些年來,延慶區公安分局、檢察院、法院一直合謀構陷張連雨。她不斷遭到警察騷擾,一度被迫離家。長期迫害使她身體出現病業狀態。

四、再次欺騙家屬、暗中重判四年半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五日,延慶法院人員再次到家中開庭,對家屬說「只是走程序,判一年就結案」。她丈夫信以為真,配合他們在家中非法庭審。法官當日口頭宣稱「判一年緩刑兩年」。張連雨拒絕承認、不簽字,法院人員強迫她丈夫代簽。

五月二十八日,法院送達判決書,丈夫怕妻子看到,匆忙收起,沒有細看內容,以為判決就是法官口頭所說。

直到二零二四年九月中旬,延慶法院執行局突然通知要給張連雨體檢。她丈夫質問:「不是都辦完了嗎?」法院人員說要「收監執行」。這時他才發現自己被騙──真正的判決是四年六個月,並勒索罰金九千元。他對此極為憤怒,也徹底看清了中共人員的欺騙與流氓手段。

五、延慶法院多年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幕

近十年來,延慶區法院多次非法判刑、收監迫害法輪功學員,並對身體狀況不佳者反覆強迫體檢,企圖儘快收監,給學員及家屬造成巨大壓力,導致一些人身體惡化離世。

延慶區法輪功學員范紀榮曾被刑訊逼供,身體出現異常。二零二一年三月十日,昌平區法院到她家中開庭,非法判刑四年。因身體原因,她被「監視居住」在家。二零二四年二月十五日,她含冤離世。八天後,二月二十三日,延慶區法院人員竟再次到她家送達非法裁定書。

延慶區法院的迫害手段至今仍在繼續。


北京市延慶區法院:
地址:北京市延慶區湖南西路20號,郵編102100
電話:010-81192677、010-61115124、010-61868853、010-61115408
當時參與迫害法官:章志祥、呂行菲

延慶區檢察院:
地址:北京市延慶縣慶隆街99號,郵編102100
電話:010-69182000
當時參與迫害檢察官:劉雪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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