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慧瓊早在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就曾遭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國保大隊及花山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綁架,並被非法行政拘留,之後被強制「取保候審」。她被迫離家後,於二零二二年又被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分局(高新分局)非法網上通緝。此後,高新分局警察、汪集派出所警察,以及汪集街道辦、羅泊村村委多次上門騷擾、威脅張慧瓊的家屬。
面對持續的不公,張慧瓊的父親張林華自二零二三年十一月起依法維權,但無論控告、舉報還是信訪,均遭相關機構推諉。張林華依法提出的信息公開、行政覆議、行政訴訟,也同樣遭遇推諉與不作為。(詳見明慧網報導《武漢女青年被迫離家 家屬控告參與迫害的警察》《控告參與迫害的警察 武漢法輪功學員家屬遭騷擾》))。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七日,張林華、張慧瓊父女同時遭武漢新洲分局警察非法抄家、綁架。張林華當天午夜被放回,張慧瓊於十一月八日晚被送至武漢第一看守所,十一月二十一日因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檢察院不批捕,再次被構陷為「取保候審」回家。張林華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五日收到新洲分局作出的《收繳物品清單》和《證據保全決定書》。新洲分局預謀對張林華實施行政甚至刑事迫害。
面對長達四年多且仍在持續的迫害,張林華、張慧瓊父女再次向相關部門依法維權,仍遭推諉與不作為。詳細情況,請見明慧網文章《張林華父女面臨司法迫害 依法維權遭推諉(上)》《張林華父女面臨司法迫害 依法維權遭推諉(下)》。